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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九月十一日,知真州六合县刘昌诗言:「本县屯戍岁一更替。去年蒙拨到人马,逐名点拣,并无老弱残疾;兼日逐教阅,颇谙事艺,亦熟地里,军民之心,上下和协。今若循例更替,不唯徒废两项起发钱米,且又往来迢递,动涉月余。乞权留人马在县守御一年,缓急可使,诚为利便。」〔诏〕权行存留一年,统制官特支钱五十贯,统领官三十贯,正副将五员各一十贯,准备将七(员)[贯],入队官兵每(各)[名]两贯,不入队人各一贯五百。令尚书省日下于户部窠名钱内照数科降。
九年闰七月五日,京湖制置赵方言:「江陵都统制史(志)[忠]辛苦奉职,明效可数。今不幸遂为病人,忠又至廉,家无余财。乞褒赏而锡赉之,不特施恩于忠,且将以为奉职至廉者之劝。」诏令京西、湖北制置司于本司见桩管行在会子内支拨三千贯付史忠,充起发盘费。
十二月九日,枢密院言:「淮东西沿边州县各有见出戍官兵。目今隆冬,合议支犒。」诏:「统制官特支钱三十贯,统领官二十贯,正将一十贯,副将七贯,准备将五贯,拨发训练官三贯,部队将合干人两贯,官兵每名一贯。仰各州于有管官钱内以一色会子照数日下一并点名给散。续(其)[具]的实支散过人钱数目,申取指挥科降,拨还元借窠名,不得稍有泛滥减 。仰更切契勘。如有见差开壕烧窑等的实工役、别项官兵及民兵、忠义等人,并照今来所降指挥等则,更切斟酌,特与支犒一次,不得泛滥。续并具实支用过人〔钱〕数目各项,保明开具,申枢密院。」湖北、京西沿边州县亦颁是命。
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诸处出戍官兵,旧例系分擘口券前去。访闻在塞家口,却至赡给不敷,合宜优恤。」诏诸军见出戍官兵,特与并免分擘口券,全给其家。所有本身每日合添支钱,并与添作一百文。自今降指挥日为始。内更愿依旧分擘者听。
十一年三月十二日,枢密院言:「诸军摆铺官兵及诸路摆铺兵(给)[级],承传往来,军期递角,委是不易,理宜支犒。」诏令户部并淮东西、湖广、四川总领所各随所隶地分,将见在铺执役人数,每人特支犒设钱三贯。
十二年六月十七日,枢密院言:「京东刘全首先倡义,率众来归。念其忠节,实可嘉尚。今虽见任淮东总管,宜加优异。」诏刘全特与转武翼大夫,特赐金带一条,许令服系;更特赐钱五千贯,于淮东转运司朝廷桩管钱内支破。
十一月一日,枢密院言:「殿前司见行择日教阅本司诸军马军官兵呈使器械,并呈试骁骑。」诏除本司自行支犒外,令桩库日下支降官会二万贯付殿前司,更特等第支犒一次。
十二月八日,诏:「盱眙军、楚州、光州、濠州、安丰军、淮阴县、光山县、固始县、安丰县、霍邱县出戍、战御、筑城、开濠等工役大军,并武定诸军人兵,又差出沿边往来巡逴雄胜军人兵内,统制官特支钱五十贯,统领官三十贯,正将二十贯,副将一十五贯,准备将一十贯,拨发训练官七贯,部队将合干人四贯。官军武定军人兵每名二贯。其逐州县屯驻兵效并淮阴县屯驻水军内,统制官特支钱三十贯,统领官二十贯,正将一十贯,副将七贯,准备将五贯,拨〔发〕训练官三贯,部队将合干人二贯,官兵每名一贯。合用钱仰各州县于有管官钱内以一色会子照数日下一并点名给散。续行开具的实支散过人钱数目,申取指挥科拨,还元借窠名,不得稍有泛滥减 。」以枢密院言久戍极边,隆寒暴露,乞议支犒故也。十五年十二月,亦有是命,并入海州。
十四年三月七日,侍卫步军司言:「殿前司去岁令收回司骑军等带甲教阅阵队并呈试骁骑,轮使器械,蒙降官钱二万贯,应副犒赏。本司今岁差发下菰西溪牧放人马,递年于三月内呈有有:疑当作「省」。。欲照例将骑军教阅阵队,呈试骁骑及使器械一次。所是入教人兵合支犒设,实缘本司财计素窄,别无宽余钱物劳赏。乞降指挥下所属支降官钱,付本司按教骑军激犒。」诏除本司自行支犒外,令封桩库日下特支降官会七千贯付步军司,更特与等第支犒一次。
十二月三日,枢密院言:「汀、赣州解到寄招叉镋手共三百人,见在殿步两司权管。今来合行试验支犒,部押发遣前去淮西安抚司交管。」诏:「叉镋手每名特支官会一十贯,殿前司步军司部押将官每员三十贯,训练官每员一十五贯,队将每员一十贯,教头、旗头每人七贯,将司医人每人五贯,白直每人三贯。其钱令封桩库日下照应支拨,仍令承旨司检详所于试验日逐一点名给散发遣。」十五年七月十二日招发到一百人,起发前去扬州。十月八日九十一人,起发前去扬州。七月十四日,庆元府招发到水军一百五十人,起发前去池州,并如之。
十五年正月十六日,皇帝受恭膺天命之宝赦文:「应内外诸军将士等,及忠义官兵并沿边创置军分,及拘集见今守御民兵等,并诸路安抚司神劲、忠义军亲兵,诸州府军监禁军、土军、水军、厢军、铺兵,并特与犒设一次。仍令户部检照淳熙十三年正月一日赦文则例,行下合属去处。」既而户部检具则例:内外诸军并见今出戍军兵、忠义官兵并沿边并并置军分,及拘集见今守御民兵去处,统制五十贯,统领三十贯,正将二十贯,副将十三贯,拨发官同副将例,准备将十二贯,额外比正员下一等。谓如额外统制只支统领三十贯之类,至准备将免减。使臣至带甲、准备带甲入队官兵各十贯,傔人、辎重、火头各六贯,队外官兵各四贯,诸路州府军监拣中禁军在寨人各两贯五百,禁军、土军、水军各二贯,厢军、铺兵各一贯。诸路总领所忠义官兵及民兵等,令制置司总领所并各照则例支拨,付部辖兵将官给散。所有诸路安抚司神劲等军,并诸州府军监厢、禁军、土军等,并令所在州郡知通照则例给散。其合用钱,许于逐处桩管或上供及诸司不以是何名色官钱内取拨兖支,具数闻奏。诏:「忠义官兵并沿边并创置军分及拘集见守御民兵等,令并照三衙内外大军一体支犒。其诸军统制、将佐等,已该赦转官外,并与(诏)[照]赦支给犒设。三衙江上安抚司忠义、亲兵各二贯五百,班直押行门三十贯,余人十二贯。班直下军兵各四贯,皇城司亲从亲事官各七贯,院子五贯,辇官各七贯。后苑厨子、御厨、仪鸾司、翰林司将校兵级各五贯,军头司将校兵级各五贯,御药院工匠、御酒库、御丝鞋所、内东门司、内藏库、内军器库、修内司、御马院、骑御马直、左右骐骥院将校兵级、寿慈宫摆铺将校兵级各四贯,枢密院亲兵各三贯,省马院、军器所、牛羊司、金吾街仗司各二贯。令户部今来立定则例,遍牒合属去处,支犒施行。」
十七年三月七日,诏:「绍兴府五攒宫见管防守将校军兵四百九十三人,并诸色祗应人一百七名,每岁雪寒钱,与照临安府体例,于本府经总制钱内支给。具已支散数目申尚书省。以检察宫陵所言:「昭慈、永佑、永思、永阜、永崇陵五攒宫军兵等,元系步军司差拨赴宫防守祗应,分擘文历,在绍兴府经总制库支请诸般请给,并依步军司禁军体例支破。数内每次雪寒,各人一贯,未蒙支给。」故有是命。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监牧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监牧
牧养上下监二监。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 牧制置使(奉)[奏]请以在京诸坊监及诸军病马就京城西开远门外草地,分作两监,量破草料牧放。诏以为牧养上下监。马重病者送下监,轻者上监。
太宗雍熙二年九月,太宗幸天驷监阅马,诏宰相、枢密、三司节度使、上将军、翰林枢密直学士军校自选名马军校:疑有脱误。。既而帝亲选赐之,历四监而还。
真宗景德二年二月,以郑州养马务病马于京城置坊养饲之。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 牧制置司言:内外牧月供马籍,未有惩劝之法。今为定式以付之,违者欲差置其罪。」从之。
二年五月,诏:「在京养马院务坊监槽头刷刨,各依元旧军例支给请受外,槽头每人日别支口食米豆各一升,刷刨日支米一升。如阙刷刨,于长行内拣差。阙槽头,于刷刨内不拘名次选小心勤劳者,依例奏补。其节级即于槽头内拣差,委提调使臣常切觉察。如有慢易不得力者,申群牧司勘断讫,勒充长行。」
九月,诏左右骐骥院及诸坊监马数自今旬奏月日。省日奏之繁也。
三年正月,诏:「左右骐骥院及诸坊监马官,自今并以三年为满。如笃知马事欲留者, 牧司保荐以闻,当徙 他监。」
四年十二月,诏:「 牧司在京两院坊监,自今病患马数,令医兽人逐匹当监官使臣前看验,排所患病名轻重,分作两等记号,委 牧司官员点检过,转送与养马务养放、医疗。如本务人少,即于坊监押那差拨。其医较抛死马数,并令养马务一面(官)[管]认,比较施行。每年所管医疗马,至年终,据本务应管病马内抛死数目比较。其使臣勾当二周年,即将前界医较抛马比较,分数开坐。以抛马一分至三分,乞与改转二分已下,赏钱五十贯;三分已上,一十六〔贯〕;四分、五分已上,不支赏;六分已上,罚一月俸;七分已上,罚一季俸;八分已上,勘罪以闻,乞行严断。又两院坊监止养好马,如有转却病马并在坊监抛死数目,候至年终比较,一处算数。如比诸坊监最少,即给赏钱。若是数多,即相度第等科罚。仍委两骐骥院监官或 牧官员逐时点阅病患马数,逐旋转送,无致积压。候至十二月终,须管尽转与养马务医疗,即不得公然启幸藏隐,留在坊监,致有来年,方始转送。如违,其干系人并劾罪科断。其使臣三周年一度磨勘,及兽医人比较,将转却病笃与死数一处纽算分数,并依元 施行。」
五年四月, 牧制置使言:「左右骐骥六坊监见饲马万七千匹,所费刍粟四百万。今请止留马二千,余悉遣就淳泽滥放牧。」或言有给用,可信宿而至,岁省刍粟三百余万。从之。
七年九月,诏自今坊监兵士有会诸作工艺,并令止绝,不得更于诸处交陈文状,有所规避。
天禧二年六月,诏:「应内外臣僚,自今有差出勾当公事,若经马监州军路分过往,如不系管辖,不得辄于坊监内安下。如违,仰 (艺)[牧]司具职位、姓名以闻。」
神宗熙宁三年三月六日,诏以左右天驷四监并作左右天驷两监。
八年二月十一日,诏权废罢左右天坊。
八年三月,诏:「牧养监裁减兵员,其将校委步军司比类军分移隶,兵士依废左右天坊例施行。」从 牧司所请也。以上《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左右骐骥院官吏减半。
绍兴四年三月二十日,诏左右骐骥院今后入殿供进祗应御马每匹每分支破十分草料。
二十一年三月三日,诏交址郡王大礼,给赐马二匹,令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一面应副。
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诏骐骥院左右教骏四指挥,每指挥通见管人数,权作一百人为额。先是,在京日共二千九百四十八人。绍兴八年十月十日,诏每指挥权作五十人为额,至是以本院言差使不足,故有是命。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九年五月十八日,诏左右骐骥院、御前马院:「近年诸处进马数多,阙人照管养马,限一月并招刺教骏一百五十人。今后遇阙,于御前马院马监拣刷谙练鞍马子弟招刺。如不足,一面收刺。御马院同此制。」以上《干道会要》
诸州监务。诸州牧马监附。河南府洛阳监。旧曰飞龙院,太平兴国五年改牧龙坊。景德四年十一月,陈尧叟奏请以东京右养马务人员、兵士送河南府牧龙坊牧养,在京送去少嫩马,仍改为洛阳监。天圣六年十一月, 牧司言废监,见马支配诸军兵级,充本京厢军,其地募民耕佃。景佑二年五月复置。
大名府大名三监。太平兴国三年,内置养马务,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五月,分为二坊。七月,改为大名第一、第二监。大中祥符二年,又置第三监于洺州境。
洺州广平二监。建隆二年置养马务,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广平监。大中祥符三年闰三月, 牧置使言河北孳生马多,可更于邢、洺、赵州境标地万顷,以广放牧。因诏增置第二监。景佑二年废其一。
卫州淇水二监。周显德中,置牧马监。建隆初增葺,后改东西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淇水监,后又分为第一、第二监。熙宁七年四月,合并为一。
管城原武监。旧曰马务。建隆初增葺,后改为牧龙坊。景德二年二月,分为第一、第二牧监。七月,改为广武监。大中祥符二年,改原武监,仍合为一。熙宁七年四月废并,分擘 马于洛阳单镇两监牧放。
同州沙苑二监。建隆初葺故地为监,后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沙苑监。治平六年十一月,分为二监,每监牧马四千五百匹。
相州安阳监。周显德中置马坊,建隆初增葺,后改牧龙坊。景德三年七月改今名。
澶州镇宁监。建隆初,濮州置养马务。开宝八年移于澶州,后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今名。干兴元年十二月废。
白马灵昌监。旧龙马监。后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灵昌监。天禧三年河决, 牧司请以监马送大名淇水五监牧放,候水落别为规画,后遂废。
邢州安国监。大中祥符二年,河北诸监言邢、赵草地甚广,宜置监牧。遣 牧判官括视闲田,得万余顷,可牧马万匹。其年八月,置监养放,孳生鞍马。景德二年春废,后给充天庆观庄田。
郓州东平监。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置,天禧五年正月废。 牧司请以监马分配诸处,其地分募民分佃之。熙宁七年二月六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