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七月五日,诏高丽人使经由州军,通判依旧堂除。
三年正月十八日,诏今后淮南通判并令朝廷选差。以中书门下省言,前降指挥令诸镇奏辟,朝廷审量除授,以致阙官故也。
四月二十三日,〔诏〕今后应遣发大兵,所至州县并专责通判充钱粮官,于界首伺候应副支遣。俟人马出州界,方得归州。
五月十一日,诏令吏部契勘有无知州所辟通判以闻。以监察御史郑作肃言:「近日帅臣稍奏

辟通判,切恐循习不已,欲乞降诏检会,应诸州通判系见在知州所辟者,并令罢任,今后毋得奏辟。」故有是诏。
十一月十九日,诏:「今后诸路州军遇遣发军马,并仰本州岛将不系军马经由县分钱粮通融移用应副。仍依已降指挥,专责通判充钱粮官,于界首伺候应副支遣。及令所委通判常切点检觉察。」
四年十月十二日,诏右(军)[宣]教郎、濠州通判国凤卿依旧还任,主管职事。先是,臣僚言淮南州军通判可并,有旨舒、濠州通判并罢,其国凤卿已罢,宣抚使刘光世契勘濠州系濒淮南,与伪界接境,正南控扼去处,故有是命。
五年三月九日,三省言:帅府通判今置两员,或有一员去处,致帅司逐旋申请添置,除潭、广、洪州、镇江、建康、成都府系见两员外,诏帅府通判今后并以两员为额。
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诏舒州许复置通判一员,从提点淮南两路公事张成宪请也。
九月十二日,知平江府章谊言:「本府系车驾驻驆去处,事务繁剧,虽有添差通判史愿一员,缘系从军。今来不敢陈乞创添官吏,乞于邻近州府添差通判内更那拨一员前来本府添差官,庶几可以分干事务。」诏添差常州通判孙邦就移添差通判平江府,仍通理前任月日,任满更不差人。
十八日,知成都府席益言:「州郡置倅,所以佐郡守之治,入则贰政,出则按县,方今军兴之际,尤不可阙。夔路所管州郡、军、监共一十三

处,军、监之小固无所用置倅,除夔州系帅臣及恭、涪大郡外,施、钤、达州、南平军系武臣知州,皆合置通判。又见今通判职事专管催促米运,前件州府系沿流,所有通判合行存留。」从之。
七年三月六日,诏随州通判鲁平之特令再任。以平之协赞郡事,谙晓民情,兼管干营田备见宣力故也。
二十一日,诏今后除授通判,不得差初改官人。
八年九月十四日,三省言:「福建六州二军,内六州及兴化军皆有通判,独邵武一军倅贰事付之幕职官,职任不专。乞依仿诸州军置通判一员,所有本军见任签判,乞令成资罢,今后更不差人。」从之。
十五日,诏濠州复置通判一员。先是,知濠州杨桂言「本州岛通判昨缘朝旨减罢,今来本州岛系极边冲要去处,全藉通判协力」故也。
九年六月十日,诏将新复州军同知州并合改作通判称呼,从同知顺州陈楚请也。
十一年八月十八日,诏临安府通判刘将、吕斌各特与转一官。以守臣俞俟言各有才力,究心职事,欲望恩赏,以为官吏之劝,故有是命。
十二年五月十九日,诏安丰军许置通判一员,今后堂除使阙差人。
八月八日,淮西安抚、转运司言:欲令(卢)[庐]州存留正任通判一员外,其添差通判乞行省并。从之。
二十年三月二十日,诏循州置通判一员,从本路提刑司请也。
二十六年四月三日,诏:「应自今知州、通判互论不法事件,须拘留在任,选委监

司之清正有风力者依公究治,取见诣实曲直情状,具奏施行。」以左正言凌哲言,比来守倅间有互相诋讦者,臣僚论列,乃欲先次并罢故也。
二十七年六月十四日,诏州郡令通判季点之外,不得辄遣官下县 刷,肆行刻剥。若二税之出违省限,经总制钱之欠于季终,月桩券食钱之欠不依月分,则许州郡按劾以闻。
七月五日,诏:「诸路州郡无通判处,遇守臣有阙,其以次官如系选人系:原作「保」,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七改。,即具申本路监司,选差邻郡通判或见任京朝官时暂权摄。」
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诏泸州、夔州添置通判一员,峡州通判一员并减罢。
二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诏襄阳府、利州通判各减罢一员。以臣僚言(倅)[独]员为是故也。
三十年五月十七日,中书门下省言:「平江府系人使经由路分,事务繁重,见今通判止系一员,难以应办。」诏平江府更差通判一员。继而殿中侍御史汪澈言澈:原作「彻」,据《宋史》卷三八四《汪澈传》改。:「人使经由,自盱眙至临安府,何独平江为繁,若六郡援例,何辞拒之 乞赐寝罢。」从之。
孝宗干道元年二月十四日,诏买马州军通判,令茶马司依旧法奏辟,从四川都大提举陈弥作乞依祖宗旧法之请也陈:原缺,据本书职官四三之一一○补。。
四年七月二十日,诏均州复置通判。先是,京西南路安抚运司言:「本州岛通判昨缘省并,却置签判一员。今本州岛系极边控扼重地,乞行复置。」故有是命。
八月十四日,诏均州通判堂除差,从吏部请也。
六年六月二十

六日,诏德庆府通判、教授并堂除。以本府旧系康州,太上皇帝登宝位。升为德庆军额,故有是命。
七年二月十九日,诏隆州依旧置通判一员。隆州旧系陵州,管仁寿、井研、贵平、籍四县,元差通判一员。自熙宁年改为监日,将井研、贵平、籍县废为镇,将通判改差选人判官。今复还州额,改名隆州,未复还两县间,将判官改差京官签判。今井研、贵平、籍镇复还县额,本州岛仍有四县。今依旧差通判,改签判为职官,从吏部勘当也。
九月二十一日,诏隆州通判堂除差人,职官依条格定差。从吏部请也。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七 通判

通判
【宋会要】

淳熙元年十一月七日,诏宁国府通判以二员为额,改差明州通判毛幵、徐行简填阙,各通理前任月日,已差下人依旧承替。以中书门下省言,本郡通判旧有正任、添差各一员,今立新额,故降是命。
二年六月九日,浙西提刑徐本中言:「诸路州军应差邻州通判审问公事,而正任通判实有事故者,许差以次官权通判前去,仍不得以监当、曹官、主簿充代。」从之。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应赴半年前奏事别与差遣人,通判以下资序并添差通判,其初授讫朝辞人亦依资格与正阙通判差遣。
三年正月三十日,前任武冈军签判陈公琦言:「本军昨因臣僚申请减罢通判,其职事并隶签判,合得酬赏乞赐施行。」诏依元置通判推赏指挥,其任满,抚遏蛮傜,各安生业,别无侵扰引惹生事,与减二年磨勘。
六年四月九日,诏:「自今宗室戚里归正官等应合用恩例添差通判,每州共不得过一员,已差下人听依旧。签判以下及诸司参议官等准此。
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工部侍郎兼临安府王佐言:「本府通判(赏)[尝]差五员,今阙其三,职事不办,乞选才术疏通者添差一二员。」诏许添差一员。
九年十一月十二日,诏:「自今通(州)[判]不得以季点为名,辄行下县。或因诸事差出,令量带人从,严加禁戢,无得因缘骚扰。仍令监司常切觉察,其或知而不问,亦坐失察之罪。」从侍御史张大经请也。
十二月三日,右谏议大夫黄洽言:「添差经营厘务为今日之弊,倅则尤系利害。乞自今应不厘务者,并不许荐举作厘务。」从之。先是,三年十二月,曾诏常州添差通判赵光夫特令厘务。
十年七月二十八日,诏辰、沅、靖州通判止许往来三州内干当,不许差出远处。从湖北提刑吴燠请也。
十四年八月十六日,利州路提刑张演言:「乞将本路通判窠阙除藩通判合自吏部差注阙外,四州通判自制置司奏辟外,所有金、洋、兴、利、文、龙等州通判窠阙,依八路法送本路转运司拟差,庶几不致阙官废事。」诏除已差下人外,今后依元丰旧法,令本路转运司照应条格施行。
十五年十二月二日,诏今后临安府添差通判止差一员。
绍熙元年七月二十四日,吏部言,安丰军乞复置通判一员,其签判却行减罢。诏依,其阙令堂除。
二年二月七日,诏今后补授京官人历三任(阙)[关]升知县者,如才力不能作县,虽是堂除,未可便与通判,且令更历一任,如签判、属官之类,任满方得陈乞小郡通判差遣。
绍熙五年十一月七日,滁州奏:「两淮极边州军,并无添差通判(买)[员]阙,独本州岛因朝奉大夫朱輖用戚里恩例指射陈乞,因而差注不厘务,任满更不差人。任满之后,又乞再任,自后作员阙,因仍差注,已更四政。缘本

州系极边僻远穷陋之处,赋入微薄,与真、和州事体不同。乞照应昨来创行添差任满更不差人指挥,消落上件员阙。」诏从之。今后江北州军并免差。
庆元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差注通判,并不许指授有产业去处。以臣僚言:「临安府仁和县自庆元三年正月内推排物力造簿已定,有韩尚书户所敷和买,连岁送纳多是不足。盖其家韩杖者见任本府通判,轻视属县,敢为拖延。县 申杖,杖大怒,辄追县吏及里正囚系决罚,备剧惨毒。」杖放罚,故有是命。
嘉泰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诏今后知县任满人,曾历总领所、安抚、制置、经略、转运、提刑、茶马、铸钱司干官,任满与理为通判一任。
开禧二年八月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已降指挥,将诸司干官理为通判一任,以重其选。可就吏部量取二十阙,与作堂除进拟,照得试中教官人未曾该载。」诏将试中教官、有资考人,许令比附前名人陈乞。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崇庆府、(童)[潼]川府、遂宁府通判,今后令堂除使阙。
嘉定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诏惠州添置通判一员,所有签判窠阙省罢。其见任人听令终满,已差下次令赴部别行注授合入差遣。以广东诸司奏请,故有是命。详见幕职官门。
十二年六月十九日,臣僚言:「班行不清,固由庸才之充塞,亦以更迭之制不严,展转凝滞。乞明诏大臣,申更迭之制。凡未经作邑之人,非三丞、二着、权郎,且与通判差遣,庶令习熟民事,转而为州,不致临政乖疏,轻重无措,抑亦为官择人,可均内外之任。」从之。
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诏奉议郎、知赣州赣县桂如渊特差签判崇信军节度判官厅公事,二年满日罢,任满理为通判月日,将来更不作阙。
十四年七月十日,权兵部侍郎陈广寿言:「国初惩五代藩镇之弊,始置诸州通判,诏公事并须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盖以武臣为之,必赖倅贰协赞,庶不致阙失。今边方郡守往往欲事权出于一己,虑其相侵,率不谋于同列,自为剖判,曲直失当,不合事情。而郡佐复多远嫌疑,柔怯巽避,知享平分之乐而不能为(阙)[关]决之助。边方俶扰之余,困于科调,而乃使不更民事之人专擅其上,未免有以狼牧羊之患。乞行下凡沿边郡守系武臣去处,应干狱讼、财赋,须管倅贰同心并力,公共(事)[施]行。苟能夤恭协济,课最上闻,则守、倅均赏。其或贪虐肆行, 枉无告,则守、倅同罚。庶仰合祖宗用人之意,而使边氓拜抚摩之惠。」户、刑部看详:「照得州郡刑狱、词讼虽专决于郡守,其间盖藉通判公心协济,乞依今来奏请。」从之。
十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臣僚言:「伏见近者谏臣欲于二广诸郡置倅,陛下即俞其请,是亦所以惠海隅之民也。臣窃照广郡多是武臣为守,若设倅贰,为益非浅。傥曰郡之小者难于供给,如英德府、贺

州等郡旧尝有倅者,何嫌于复置 况是谏臣请废本州岛签判谏:原作「课」,据前文改。,并更省并一二冗职之俸以予倅,则诚为可行。若得添置数郡倅,如遇阙守之郡,亦可差权,庶知顾恤。又(卢)[虑]已改官人不愿就僻地倅,仍许经略司专行选辟。」从之。
十六年五月九日,都省言:「照得已降指挥,绍兴府修奉攒宫,专委两通判每月一次躬亲点视葺治。窃缘通判各有本职,恐事任不专,合行添差通判一员,专以处职事官,更不分管两厅职事,止通行签押本府文书,专一主官攒宫修奉。其请给、人从,合依旧来添差通判体例支破,仍旧用路钤厅作廨宇。庶几职专事举,不为具文。」诏绍兴府特置添差通判一员,仍厘务,专一主管昭慈、永佑、永思、永阜、永崇陵攒宫修奉。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七 司理院

司理院
【宋会要】

端拱元年十二月,诏诸州州司理院并属县狱簿并用州印,长吏(曰)[日]省,属县旬申州。
仁宗天圣五年十二月,开封府言:「先准编敕,应司理院禁勘公事合销纸笔、油灯,罪人合破荐席、柴炭,委长吏量公事、刑狱大小,以本处估卖赃罚衣物等价钱支买供用。如不足,于系省头子钱内支给。左右军巡院每日赃罚钱内各支三贯文,收买灯油纸笔供用;不足,欲于系省头子钱内逐院每日各支十贯文。」从之。
神宗元丰元年四月十一日,丹州言:「本州岛僻小,管宜川一县,每有公事,止于司理院当直司勘鞫,乞并州院入司理院。」从之。
干道七年二月四日,臣僚言:「临安府所管左右司理院、府院三狱,除每院推级四名推行重禄外,其余杖直、狱子等自旧皆无请给,往往循习乞觅,无所顾籍。乞令三狱每处止许置杖直、狱子一十二名,比附大理寺则例,每月支钱十贯、米六,并推行重禄。仍不许诸处官司差拨。如敢仍前乞取,并计赃断罪。」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上佐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上佐官
【宋会要】
宋以诸州府长史、司马、别驾为上佐官。
太祖开宝四年六月,诏广南伪命官送学士院试书判,取稍优者授上佐、令录簿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