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六月,开封府言:「去年准 ,并令普度,即日别无系帐数。案太平兴国七年普度,后至八年供申,重行 帐试经 :疑当作「编」。,将来承天节望依此例。」从之。
闰十二月,玉清昭应宫副使、工部尚书兼太子詹事林特言:「提举发遣普度祠部了毕,其普度戒牒若再令祠部书填印押,必恐展转延迟。今欲只从当所将天禧二年奏帐并逐处今来缴回承领普度祠部内,引据见在实给过祠部人数、寺院名额、法名,便书填戒牒用印,并写内引,不以远近先后,实封发往逐处给散。所有合支用钱物,各依天禧三年十一月 ,并从官给。仍乞催从管于天禧五年承天节前受戒,给付戒牒讫,仍具帐供报勾销文簿。如有受得普度祠部未得受戒牒日前事故、归俗、身死,其戒牒并祠部仰知州军、通判躬亲勘会毁抹,大书因依,具状封回,赴本所送纳。」从之。

五年三月,诏:「自今在京寺院房廊住持僧及五年已上,委实不是自外暂来者,令本寺三纲、主首及僧司结罪保明,每人许判状系行者一人,候至承天节,依例试经。」先是,枢密

直学士李浚言:「在京诸寺院多有外来僧人,于寺院主首处伪作借钱借房文字,冒称住房僧人,以图收系童行入帐。请自今应外来僧尼,并不得收系童行。」诏从其请。至是,僧徒上言,故降条约。
仁宗天圣二年二月,以真宗大祥,诏在京寺观等第特度童行,其经行幸及所过,亦特剃度:玉清昭应宫七人,景灵宫、会灵宫、会灵观各五人,祥元观三人,开宝寺塔下一人宝:原脱,按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一○,开宝寺真宗祥符六年临幸,赐塔名灵感,据补。、寺众一人,相国寺知殿一人、寺众一人,太平兴国寺、天清寺、景德寺、显宁寺、显净寺、显圣寺、报恩寺、启圣院、定力院、实相院、观音院、天寿院、皇建院、普净院、洪福院、普安院、等觉院、奉先资福院、鸿禧院、长庆院、护国院、广福院、光教院、干明寺、崇夏寺、崇真资圣院、妙觉院、上清宫、太一宫、建隆观、寿宁观、同真观、太和宫、崇真观各二人,法济观、龙华院、英惠院、南法济院(龙华院、英惠院、南法济院)、西报恩寺、香积院、智度院、万寿院、禅惠院、永宁院、广济院、净福院、寿宁院、东普济院、惠圣院、惠济院、积庆院、福圣院、延祥院、灵芝院、普济院、广济院、惠安院、报恩院、报恩院、兴教院、福田院、崇福院、受厘院、仁和院、多庆院、崇因院、广惠院、妙法院、卫王公主院、惠民院、开圣院、净惠院、旌孝院、崇国院、报国院、承天院各一人;其曾经行幸处,西京及永安县,南京、兖州及奉符县、亳州及卫、真符、天雄军、澶州、河中府、庆成军逐路,各度二人;行幸曾经过处,开封府、濮州、

郓州、郑州、华州、同州、孟州、滑州、陕府,各度一人。
十二月,尚书右丞、集贤院学士马亮言:「天下僧徒数十万,多游堕凶顽隐迹为僧,结为盗贼,污辱教门。欲望今后除额定数剃度外,非时更不放度,及常年聚试之际,先委僧司看验保识,如行止不明,身有雕刺及曾犯刑宪者,并不得试经。仍于逐年试帐前牓此条贯。」从之。

三年四月,开封府以干元节,请放寺观童行千三百六十二人。诏僧礼念经四卷已上、读八卷已上,尼、道士、女冠礼念三卷已上、读七卷已上者,为格试。

四年正月,开封府以长宁节,请放试到僧、尼、道士、女冠、童行,及诸禅院拨放者三百八十九人,止放三百人。宰臣王曾等言:「剃度太多,皆堕农游手之人,无益政化。」张知白曰:「臣任枢密日,尝断劫盗,有一火之中全是僧徒者。」仁宗曰:「自今切宜渐加澄革,勿使滥也。」
剃度僧尼,崇奉法教,其中修行者少,违犯者多,盖由为师者务收徒弟,官中无法以革其弊也。乞自今欲出家者,须父母骨肉舍施,委本院保明行止,申所属州军长吏呈验,仍须亲知三二人委保无过犯,委是尊亲听许,即官给公凭,然后得收名入帐。试经日,更勘会实有公据,即得就试。其实无骨肉者,亦召三二人保明,出给公凭,方得收充行者。」 五年九月,枢密直学士李及言:「伏
七年八月,知道州陈覃言:「臣自到任后,据降僧道童行祠部,内道童二十五人。

按本州岛四县所管道士计七百六十九人,放二十五人,又按先降敕命,僧道每百人放行者一人,以此披度,是元无定数条约。欲乞自今依僧尼例,每道士百人放一人,仍添续经纸数,与僧童条同等,庶勤经业,兼免烦费。」下荆湖南转运使详度以闻。转运言:「潭州管道士二百九十人,本州岛试道童二十二人,除五人不合格及门引不到外,试到合格十七人。当司相度,若将道士每百人依僧尼例放一人,即潭州每岁合放三人,所有不及百人道士州(吴)[与]放一人,如此,又放人全少,宫观阙人焚修。乞下祠部定夺,据州郡大小道士数目,酌中额定逐年合放人数降下,经久遵守。」诏令荆湖南、北路,今后道士每百人放童行二人,不及百人放一人。

八年三月,诏:「应男子愿出家为僧道者,限年二十已上,方得为童行。若祖父母、父母在,须别有亲兄弟侍养,方得出家。其先经还俗,或曾犯刑责负罪逃亡,及景迹凶恶、身有文刺者,并不得出家。若系帐童行犯刑责者,亦勒还俗。寺观故违容受者,人及师主、三纲、知事、邻房同住僧道并行勘断,本师虽会赦,仍勒还俗。官司常行觉察,许人陈告,以犯人衣钵、资财给赏,不过五十千。女子限年十五以上,方得出家;虽年幼,其尊长骨肉肯舍出家者亦听。」

四月,诏:「五台山每年特敕度童行五十人,并收掌御书放度行者一人。代州自来差量试经业,自今后更不差

官,只委本官司(正)[止]量试经业,具人数保明申州,缴连闻奏,下尚书(词)[祠]部依旧例给度牒。」

至和元年二月,诏:「干元节度僧尼,自今两浙、江南、福建、淮南、益、梓、利、夔等路,率限僧百人度一人,尼五十人度一人;京师及他路,僧尼率五十人度一人;道士、女冠不以路分,率二十人度一人。」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十七日,诏寿圣节所赐师号、紫衣、祠部以二百道为限。旧例圣节所赐三百道赐:原脱,据《长编》卷二○○补。,而贵妃、修仪、公主别有陈乞不在其数,至是,帝以谓圣节州郡已度僧尼、道士,而别赐之数可减,遂减为二百道,而贵妃、修仪、公主岁例所得者,皆在其内,更不别乞。以上《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定应见任两府、亲王、长公主、入内都知押班许陈乞守坟等寺额,许于十年内依见在例,仍两经圣节与度行者一名。

八年六月十六日,诏增河南府超化寺岁度僧二人「岁」下原衍一「增」字,据《长编》卷二六五删。,赐紫衣一人。以上批「寺乃释迦佛舍利所在,于畿内最为灵迹,近两祷雨近、雨:原无,据《长编》卷二六五补。,随获嘉应,闻岁止度僧一人,颇阙人修奉」故也。

九年十月十七日,诏赐开宝(等)[寺]福圣禅院师号,赐紫衣共十人,及度行者十人,其主首僧智满特授右街守阙鉴义,别与度弟子一名,赐紫衣一名,仍令自今本院逐年随御书牌拨放行者三人。以增修庆寿崇因(合)[阁]毕功,车驾临幸推恩也。

自熙宁八年至十年,祠部共给过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度牒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五

道:八年九千一百八道,九年八千三百六十四道,十年九千三百九十三道。拨放计九百五十九道:同天节一百五十五道,太皇太后生辰一百道,皇太后生辰五十道,皇后生辰二十五道,韩、汾、冀三大长公主,陈、蜀蜀:原作「独」,据《宋史》卷二四八《魏国大长公主传》考改。、卫三长公主生日各十五道,及遇同天节,并各得五道,系御前奏乞随同天节例差降出德妃、贤妃生日各三道,魏国安人、保佑夫人张氏生日三道,婕妤生日二道,淑寿、延禧两公主生日各四道,婉仪、才人、充容生日各二道,皇子、永国公生日各四道,同天节在京并外州军寺院宫观于内东门进奉功德疏回赐计二百七十八道。

元丰元年四月二十一日,河州请慈济院依太原府例太:原作「大」,据《长编》卷二八九改。,二年度僧一人,从之。
七月九日,诏故西天译经三藏试鸿胪卿日称译:原作「绎」,据《长编》卷二九○改。,依法护例遗恩度七人,慧辩院岁增度僧一人辩:原作「办」,据《长编》卷二九○改。。

二年十月十七日,诏在京宫观寺院童子年四十、长发童行年三十五以上子:原作「行」;五:原脱,均据《长编》卷三○○改补。、三帐及十年者,度为尼、道士,令御药院于启圣院作大会,以度牒授之。以太皇太后不豫故也。
六年八月一日,诏崇信军节度使任泽赐坟寺为旌孝禅院,岁度僧二人、紫衣或师号一人。以泽仙游夫人母弟也。
十二月二十九日,太师潞国公致仕文彦博言:「仁宗皇帝赐臣御书,以卷轴甚大,私家难宝藏,遂送功德院宝胜禅院安置,因建阁奉安,愈为精严,每年乞特赐拨放童行一人。」从之。
七年正月十四

日,诏贤妃邢氏于奉先资福院侧修佛寺,赐名多庆禅院,岁度僧一人、紫衣或师号一人。
二月十日,礼部言:「诚州净化寺、怀化寺乞岁度僧二人。」从之。

四月十二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融口石门溪洞新路侧创僧寺,乞给度牒僧五道,岁度僧一人。」从之。

十七日,荆路相度公事所言荆路:疑当作「荆湖南路。」:「邵州莳竹县感化寺乞许度僧。」诏三年度一人。

五月十一日,诏皇后父、祖坟寺左街资福禅寺,可除每年拨放外,遇同天节,度僧二人、紫衣一人。
七月十六日,诏雍王颢乳母孙氏葬报先禅院,每岁同天节度僧一人。

八年哲宗已即位,未改元。二月十九日,诏:「太皇太后七月十六日生辰为坤成节,三京、诸州比试,拨放童行。今年以大行皇帝梓宫在殡,依干兴元年干元节故事,惟开封府度僧道,余权罢。其开封府比兴龙节与度三之一,来年已后,四京、诸州军府比试拨放,每二年与一名者,四遇坤成节与一名;三年与一名者,六遇坤成节与一名。

哲宗元佑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开封府言:「将来坤成节已在从吉后,请依长宁节故事,度僧道共三百人为额。」从之。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日,诏以皇太后久不豫,普度在京僧尼。
崇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新知真定府吕嘉问奏问:原作「闻」,据《北宋经抚年表》卷二改。:「天下建崇宁禅院,遇天宁节度僧、赐紫衣,所以崇佛乘,祝圣算,功德甚大。切谓诸路极有真迹、福地、(蓝伽)[伽蓝],并未有拨度恩泽

承续洒扫者,欲乞汝州香山慈寿禅寺、襄州福圣院并改赐天宁观音禅院名额,每遇天宁节,拨放紫衣恩泽各一名。」从之。
大观元年闰十月二十六日,诏明州育王山寺掌管仁宗御容僧行可赐师号、度牒各二道,用为酬奖,或愿将师号换紫衣亦听。

二年五月二日,诏:「道门近添试经拨放年额,数内女冠试经旧额人数甚微,天下之大,只度三十三人,可通旧数增作七十人为额,内在京畿三十人,诸路四十人,亦仰礼部依道士例均拨。」
政和三年九月十四日,蔡攸奏:「醴泉观咸通殿佑圣真武灵应真君位牌,乃陛下宸翰题写殿额,亦仁宗皇〔帝〕御书,乞每岁遇天宁节,许本殿披戴道士及紫衣师号各一名。」从之。

五年八月十日,礼部言:「湖州申:慈感院灵感观音圣像,四方祈求,或岁有水旱、疾(役)[疫]:飞蝗,州县祈祷感应,乞依熙宁七年杭州上天竺灵感观音院体例,每遇圣节,特与拨放童行一名。」诏每二年特与拨放一名。

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诏:「已降诏为德士,所有寺院拨放试经进疏度牒,并改作披戴,为德士。」
二月七日,(太)[大]宗正司言:「宗子公述愿舍俗披戴八道。」从之。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天庆节试经拨放道童住罢。
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兴剃度为僧,充僧职,与师号,管干教门公事,法名善因。
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提举道录院奏:「奉诏:天宁节进疏

道官,自金坛郎以上,各人所得特赐度牒,许回授诸路宫观道童,内道录院官并带贴职人至大夫以下愿度在京宫观道童者,并听。」
七年八月八日,诏度牒、紫衣、师号上展限二年,限满并行,仍旧给降。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应内外拨放试经特旨等度牒、紫衣、师号,并仍旧给降。」以上《续宋会要》。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应寺院宫观有隔下拨放,并许于所属自陈,保明申礼部,限三日给降。其今岁干龙节合拨放去处,虽不曾投进功德疏,特与依例拨放。试经者兴额外添数一次,合就试一百人以下添一名,一百人已上两人,三百人以上三人。」同日,赦:「应暴露遗骸,许所在寺院埋瘗,每及一百人,令所属勘验申礼部,给度牒一道。」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德音同。绍兴二年四月十一日德音:及二百人,给度牒一道。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德音同,仍许愿换紫衣者听。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礼部言:「诸州军每遇圣节,宫观道童试经依元丰法,《政和令》合念《道德》等经四十纸为合格,即无念过《御解真经》。诏依元丰法。

十一月二十二日,赦:「勘会州县曾经金人或 寇经由去处,暴露遗(骇)[骸],令所在州县委官监督收瘗,仍召募寺观童行专管收瘗。内命官量给钱,于寺院内如法瘗埋,每及二百人,给度牒一道。如僧道愿主管,准此。愿请紫衣或师号者,计价比折度牒支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