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官六种

正文

卷一 漢官一卷

漢官一卷清孫星衍輯太傅,長史一人,秩千石,掾屬二十四人,令史、御屬二十二人。

建武十二年八月乙未詔書,三公舉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祿歲舉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歲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農各二人;將兵將軍歲察廉吏各二人;監察御史、司隸、州牧歲舉茂才各一人。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司徒掾屬三十人。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司徒掾屬」四字從續漢志補,以小字別之,下凡倣此。

司空掾屬二十四人。〔一〕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太常員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騎吏,九人學事,十六人守學事。

太史待詔三十七人,其六人治曆,案:唐六典十引「太史屬員有理曆六人」,因避唐諱改。三人?卜,三人廬宅,四人日時,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許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請雨、解事各二人,醫二人。案:各本引此條俱作「漢官儀」。

太史靈臺待詔四十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風,十二人候氣,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鍾律。一人舍人。案:唐六典十引漢官「靈臺員吏十三人,靈臺待詔四十六人」。

太祝員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九人有秩。〔二〕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員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三〕九人有秩,二人學事,四人守學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衛士一十五人。

太予樂令員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四〕七人佐,十人學事,四人守學事。〔五〕樂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高廟員吏四人,衛士一十五人。

世祖廟員吏六人,衛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食監一人,秩六百石。監丞一人,〔六〕三百石。中黃門八人,從官二人。

光祿勳員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二人佐,六人騎吏,八人學事,十三人守學事,一人官醫。衛士八十一人。

長,墨綬銅印。

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監官屬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奉車都尉三人。

駙馬都尉五人。

騎都尉一十人。

光祿大夫三人。

太中大夫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諫議大夫三十人。

議郎五十人,無常員。

謁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持使也。

衛尉員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三人學事,〔八〕一人官醫。衛士六十人。

南宮衛士員吏九十五人,衛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宮衛士員吏七十二人,衛士四百七十二人。〔九〕

右都侯員吏二十二人,衛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侯員吏二十八人,衛士三百八十三人。

案:「侯」皆當作「候」。〔一0〕

南宮南屯司馬員吏九人,衛士百二人。

(北)宮門蒼龍司馬〔一一〕員吏六人,衛士四十人。

玄武司馬員吏二人,衛士三十八人。

北屯司馬員吏二人,衛士三十八人。

北宮朱爵司馬員吏四人,衛士百二十四人。

東明司馬員吏十三人,衛士百八十人。

朔平司馬員吏五人,衛士百一十七人。

員吏皆隊長佐。案:謂南屯司馬以下。

太常、光祿勳、衛尉。右三卿,太尉所部。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太僕員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騎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學事,一人官醫。

考工員吏百九人。

車府員吏二十四人。

未央廄員吏七十人,卒騶二十人。

長樂廄員吏十五人,卒騶二十人,苜蓿苑官田所一人守之。

廷尉員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吏,文學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獄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騎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醫。

大鴻臚員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學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騎吏,十五人學事,五人官醫。

大行員吏四十人。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學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學事,十二人守學事。

太僕、廷尉、大鴻臚。右三官,司徒所部。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宗正員吏四十一人,其六人四科,一人二百石,四人百石,三人佐,六人騎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學事,〔一二〕一人官醫。

諸公主主簿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長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一三〕從官三人。〔一四〕

大司農員吏百六十四人,其十八人四科,九人斗食,十六人二百石,文學二十人百石,二十五人佐,七十五人學事,〔一五〕一人官醫。

太倉員吏九十九人。

平準員吏百九十人。

導官員吏百一十二人。

廩犧丞一人,三百石。員吏四十人,其十一人斗食,十七人佐,七人學事,五人守學事,皆河南屬縣給吏者。

雒陽市市長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補。員吏三十六人,十三人百石嗇夫,十一人斗食,十二人佐。又有?櫂丞,三百石,別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馬市東,有員吏六人。

少府員吏三十四人,其一人四科,一人二百石,五人百石,四人斗食,三人佐,六人騎吏,十三人學事,一人官醫。

太醫員醫二百九十三人,員吏十九人。

太官員吏六十九人,衛士三十八人。

守宮員吏六十九人。外官丞二百石,公府吏府也。

上林苑員吏五十八人。

黃門員吏十八人。〔一六〕

掖庭吏從官百六十七人,待詔五人,員吏十人。

永巷員吏六人,吏從官三十四人。右丞一人,暴室一人。

御府員吏七人,吏從官三十人。右丞一人。

祠祀從官吏八人,騶僕射一人,家巫八人。

鉤盾吏從官四十人,員吏四十八人。又有署一人,胡熟監一人。

中藏府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內者從官祿士一人,〔一七〕員吏十九人。

尚方員吏十三人,吏從官六人。

符節當得明法律郎。

宗正、大司農、少府。右三卿,司空所部。案:此條引作「漢官目錄」。

執金吾員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學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學事,注緹騎。執金吾緹騎二百人,五百二十人。〔一八〕

太子少傅員吏十三人。〔一九〕

太子舍人十三人,選良家子孫。

太子門大夫門大夫二人,選四府掾屬。

太子洗馬選郎中補也。

北軍中候員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鴻臚一人,斗食。

屯騎校尉員吏百二十八人,領士七百人。

越騎校尉員吏百二十七人,領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員吏七十三人,領士七百人。

長水校尉員吏百五十七人,烏桓胡騎七百三十六人。

射聲校尉員吏百二十九人,領士七百人。

河南尹員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諸縣有秩三十五人,官屬掾史五人,四部督郵吏部掾二十六人,案獄仁恕三人,監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學守助掾六十人,書佐五十人,脩行二百三十人,〔二0〕幹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雒陽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孝廉左尉四百石,孝廉右尉四百石。員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鄉有秩、獄史五十六人,佐史、鄉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嗇夫、假五十人,官掾史、幹小史二百五十人,書佐九十人,脩行二百六十人。

鄉戶五千,則置有秩。

沛國譙,刺史治。去雒陽千二十里。

常山國高邑,刺史治。去雒陽一千里。

武陵郡漢壽,刺史治。去雒陽三千里。案:此條引作「漢官儀」,誤。

九江郡壽春刺史治,去雒陽千三百里。

漢陽郡隴(州),〔二一〕刺史治。去雒陽一千一百里。

太原郡晉陽,刺史治。南有梗陽城,中行獻子見巫皋。

廣陽郡薊,刺史治。雒陽東北二千里。

蒼梧郡廣信刺史治,去雒陽九千里。案:以上俱見續漢志補注

校勘記〔一〕「二十四人」原作「三十四人」,中華書局點校本(以下簡稱點校本)、汲古閣本(以下簡稱汲本)武英殿本(以下簡稱殿本)、王先謙後漢書集解本(以下簡稱集解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二十四人」,據改。

〔二〕「九人有秩」原作「四人有秩」據諸本改。

〔三〕「二十三人佐」原作「二十二人佐」,據諸本改。

〔四〕「一人斗食」,汲本、集解本同,點校本、殿本作「二人斗食」。

〔五〕「守學事」原作「守樂事」,據諸本改。

〔六〕「監丞一人」原作「監丞五人」,據諸本改。

〔七〕「二人斗食」點校本作「一人斗食」。

〔八〕「十三人學事」點校本作「十二人學事」。

〔九〕「衛士四百七十二人」點校本作「衛士四百七十一人」。

〔一0〕諸本「侯」均作「候」,孫輯作「侯」,當係自誤。

〔一一〕據黃山後漢書集解校補刪「北」字。又汲本續漢百官志亦無「北」字。

〔一二〕「學事」原作「學士」,據諸本改。

〔一三〕「直吏」原作「直隸」,據諸本改。

〔一四〕「從官三人」,汲本、集解本同,點校本、殿本作「從官二人」。

〔一五〕「學事」原作「學士」,據諸本改。

〔一六〕「十八人」原作「十九人」,據諸本改。

〔一七〕「從官祿士」,點校本作「從官祿事」,當是。

〔一八〕「五百」即伍伯,其上點校本據北堂書鈔(以下簡稱書鈔)卷五四引應劭漢官儀補「持戟」二字。

〔一九〕諸本中唯點校本作「員吏十二人」。

〔二0〕「脩行」原作「循行」,據點校本續漢百官志五校勘記改。下引同。

〔二一〕惠棟後漢書補注卷二三曰:「「州」字衍。或曰當作「西」。」按漢書地理志作「隴」,師古曰:「今呼隴城縣者也。」據此則「州」字係衍文無疑,故刪。

卷二 漢官解詁一卷

孫星衍敘錄隋志:漢官解詁三篇,漢新汲令王隆撰,胡廣注。唐志作三卷。後漢書胡廣傳:「所著詩、賦、銘、頌、箴、弔及(諸)解詁,〔一〕凡二十二篇。」不言此書卷數。續漢志補注引廣注,述此書始末極詳。王隆字文山,建武中為新汲令,見文苑傳。漢官篇仿凡將、急就,四字一句,故在小學中。今以隆書為正文,列廣注於下,末附胡廣漢制度十條。

漢官解詁一卷漢太傅胡廣注清孫星衍輯王隆漢官篇前安帝時,越騎校尉劉千秋校書東觀,好事者樊長孫與書曰:「漢家禮儀,叔孫通等所草創,皆隨律令在理官,藏于几閣,無紀錄者,久令二代之業,闇而不彰。誠宜撰次,依擬周禮,定位分職,各有條序,令人無愚智,入朝不惑。君以公族元老,正丁其任,焉可以已!」劉君甚然其言,與邑子通人〔郎中〕張平子參議未定,〔二〕而劉君遷為宗正、衛尉,平子為尚書郎、太史令,各務其職,未暇恤也。至順帝時,平子為侍中典校書,方作周官解說,乃欲以漸次述漢事,會復遷河閒相,遂莫能立也。述作之功,獨不易矣。既感斯言,顧見故新汲令王文山小學為漢官篇,略道公卿內外之職,旁及四夷,博物條暢,多所發明,足以知舊制儀品。蓋法有成易,而道有因革,是以聊集所宜,為作詁解,各隨其下,綴續後事,令世施行,庶明厥旨,廣前後憤盈之念,增助來哲多聞之覽焉。續漢志補注案:漢官篇正文別作一行,其有未備者,以續漢志小字補之。

太傅錄尚書事。

猶古冢宰總己之義也。續漢志補注

司馬中外以親寵殊,平事尚書,宰尹樞機,勉用八政,播時百穀。北堂書鈔設官部兩引

下理坤道,〔三〕上和乾光,謂之司空。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將軍

前、後、左、右將軍,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綬,皆掌兵及四夷。有長史,秩千石。北堂書鈔設官部

前、後、左、右將軍,宣元以後,〔四〕雖不出征,猶有其官,位在諸卿上。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常,社稷郊畤,〔五〕事重職尊,故在九卿之首。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古文儒林,舊藝皆說。北堂書鈔職官部

博士稽合同異,講論五始,為春秋。北堂書鈔設官部

公羊傳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元者,氣之始;春者,四時之始;王者,受命之始;正月者,政教之始;公即位者,一國之始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長者也。古禮,賓客得主人饌,則老者一人舉酒以祭于地,舊說以為示有先。續漢志補注

光祿勳

勳猶閽也,易曰「為閽寺」。〔宦寺〕主殿宮門戶之職。〔六〕續漢志補注

光祿大夫,〔七〕諫議大夫,揖讓群卿,四方則之。北堂書鈔設官部

光祿大夫,本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諫大夫為光祿大夫。世祖中興,以為諫議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於古皆為天子之下大夫,視列國之上卿。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武帝以中大夫為光祿大夫,與博士俱以儒雅之選,異官通職,周官所謂「官聯」者也。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溫故知新,率由舊章,與參國體,稽合同異,案:北堂書鈔引有此二句。皆能分明古今,辨章舊聞。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北堂書鈔引此在「視列國之上卿」下。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此在「所謂官聯者也」下。但此與光祿大夫不相比附,疑本議郎之職。今改為正文,而不復別出。

衛尉

衛尉主宮闕之內,衛士于垣下為廬,案:北堂書鈔設官部引作「為區廬于垣下」。各有員部。〔凡〕居宮中者,〔八〕皆施籍于門,案其姓名。若有醫巫僦人當入者,本官長吏為封啟傳,案:當作「本宮長史為封棨傳」,見續漢志。〔九〕審其印信,然後內之。人未定,又有籍,皆復有符。符用木,長二寸,以當所屬兩字為鐵印,〔一0〕亦太卿炙符,案:續漢志補注引作「長可二寸,鐵印以符之。」〔一一〕當出入者,案籍畢,復齒符,〔一二〕乃引內之也。其有官位得出入者,令執御者官,傳呼前後以相通。從昏至晨,分部行夜,夜有行者,輒前曰:「誰!誰!」若此不解,終歲更始,所以重慎宿衛也。藝文類聚職官部

諸門部各陳屯夾道,其旁當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續漢志補注

太僕廄府,皮軒鸞旗。初學記器物部

馬有廄,車有府。皮軒,以虎皮為軒。續漢志補注、初學記器物部、太平御覽車部

考工黃魏瑣連,孫吳之法。北堂書鈔武功部

兵書有黃氏瑣連之器,蓋弩射法也。北堂書鈔武功部

廷尉當理疑獄。北堂書鈔設官部讞,質也。續漢志補注

鴻臚贊通四門,撫柔遠賓。北堂書鈔設官部鴻,聲也。臚,傳也。所以傳聲贊導九賓也。太平御覽職官部昔唐虞賓于四門,此則禮賓之制,與鴻臚之任亦同。太平御覽職官部

宗正又歲一治諸王世譜差序秩第。續漢志補注

司農調均報度,輸漕委輸。續漢志補注

邊都諸官請調者,皆有調均報給之也。以水通輸曰漕。委,積也。郡國所積聚金帛貨賄,隨時輸送諸司農,曰委輸,以供國用。續漢志補注

侍中掌侍從左右,無員,常侍中。漢書百官公卿表注

給事〔中〕,〔一三〕常侍〔從〕左右,〔一四〕無員,位次侍中、中常侍,或名儒,或國親。漢東方朔拜中郎,為給事中。劉向諫議大夫,拜給事中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尚書出納詔命,齊眾喉口。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

唐虞曰納言,周官為內史。機事所總,號令攸發。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晉紀總論注、後漢二十八將論注、〔一五〕辨亡論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機密之事。文選晉紀總論注

士之權貴,不過尚書,其次諸吏。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諸吏,光祿勳是也。太平御覽職官部

御史

建武以來,省御史大夫官屬入侍蘭臺。蘭臺有十五人,特置中丞一人以總之。此官得舉非官,案:北堂書鈔引作「舉法」,皆誤。當作「舉非法」。〔一六〕其權次尚書。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惠帝三年,相國奏遣御史監三輔。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宣感路溫舒言,秋季後請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決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御史起此。案:當重有「治書」二字。後因別置,冠法冠,秩百石,案:「百」上當有「六」字。有印綬,與符節郎共平廷尉奏事,罪當輕重。續漢志補注

執金吾,執禁典兵。北堂書鈔設官部執金吾,吾者禦也,典執金革,以禦非常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衛尉巡行宮中,則金吾徼于外,相為表裏,以擒姦討猾。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子太傅,日就月將,琢磨玉質。北堂書鈔設官部言太子有玉之質,〔一七〕琢磨以道也。位次太師。北堂書鈔設官部

少傅琢磨玉質,永承無疆。北堂書鈔設官部言太子者,珪玉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將作大匠樹栗、椅、桐、梓。〔一八〕續漢志補注古者列樹以表道,並以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宮室並主之。續漢志補注

中壘、城門,北軍士校,修爾車馬,以戒不虞。北堂書鈔設官部漢掌兵官。北堂書鈔設官部

河南尹

武帝太初元年,〔一九〕左內史為左馮翊,主爵都尉、右內史為右扶風、京兆尹,治京師,以為三輔,皆如郡。〔二0〕主爵列侯,其職並鴻臚。〔二一〕世祖案:當有「都」字。〔二二〕雒陽,改河南案:當有「郡」字。為河南尹。北堂書鈔設官部

三輔職如郡守,獨奉朝請。成帝丞相張禹遜位,位特進,奉朝請。又以關內侯蕭望之、大司馬嘉皆進奉朝請。光武司徒孫資加特進,奉朝請。奉朝請之號,則非為官。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刺史十有三牧,分土食焉。北堂書鈔設官部

京畿師外,案:當有訛。十有三牧,分部馳郡行國,督察在位,奏以言,案:「奏」上當有「敷」字。錄見囚徒,案:「見」當作「視」。考實侵冤,退不錄職,案:「錄」當作「稱」。狀狀進一奏事焉。案:當有訛。北堂書鈔設官部

巡謂驛馬也,縣次傳駕之,以走疾,猶古言附遂。續漢志補注

縣邑囚徒,皆閱錄視,參考辭狀,實其真偽。有侵冤者,即時平理。續漢志補注

課第長吏不稱職者為殿,舉免之。其有治能者為最。察上尤異州,又狀州中吏民茂才異等,歲〔舉〕一人。〔二三〕續漢志補注

所察有條應繩異者,輒覆問之,不茹柔吐剛也。歲盡,齎所狀納京師,名奏事,差其遠近,各有常會。續漢志補注

中興不復自詣京師,其所道皆如舊典。續漢志補注假佐,取內郡善史書佐給諸府也。漢書王尊傳注

冀趙常山。太平御覽州郡部經曰「冀州既載」。居趙,今治常山。太平御覽州郡部

兗衛濟河。太平御覽州郡部經曰「濟河惟兗州」。衛國,今治山陽。太平御覽州郡部

青齊河岱。〔二四〕太平御覽州郡部經曰「海岱惟青州」。居齊國,今治焉。太平御覽州郡部

徐魯淮沂初學記州郡部、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又曰「淮沂其乂」。居魯國,今據豫州而東海。太平御覽州郡部

揚吳彭蠡。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淮海惟揚州」。又曰「彭蠡既渚」。居吳國,今治九江。太平御覽州郡部

荊楚衡陽。太平御覽州郡部經曰「荊及衡陽惟荊州」。居楚國,今治武陵。太平御覽州郡部

益庸岷梁。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華陽黑水惟梁州」。漢改梁州(治九江)〔為益州〕,〔二五〕今治廣漢。太平御覽州郡部

涼邠黑水。初學記州郡部、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曰「黑水西河惟雍州」。居邠國,漢改雍州為邠州,國右扶風栒邑縣,屬司隸部,不復屬州。今治漢陽。太平御覽州郡部

雍別朔方。太平御覽州郡部案:續漢志朔方郡在并州刺史部,無朔方刺史,與此不合。

漢別雍州之地,置朔方刺史。太平御覽州郡部

交阯南越。太平御覽州郡部漢平南越之地,置交州刺史,列諸州治蒼梧。太平御覽州郡部

幽燕朝鮮。太平御覽州郡部經無幽州,而周官有焉。蓋冀之別也。居燕國,今廣陽是。太平御覽州郡部

并代晉翟。太平御覽州郡部

經無并州,而周官有,蓋冀州之別也。居燕國,今廣陽是。太平御覽州郡部案:「居燕國,今廣陽是」七字,當有誤。

太守專郡,信理庶績,勸農賑貧,決訟斷辟,興利除害,檢察郡姦,舉善黜惡,誅討暴殘。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太平御覽引作「誅殺殘暴」。

秋冬歲盡,各計縣戶口墾田,錢穀入出,盜賊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歲詣郡,課校其功。功多尤為最者,於廷尉案:此當作「慰」勞勉之,以勸其後。負多尤為殿者,於後曹別責,以糾怠慢也。諸對辭窮尤困,收主者,掾史關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縛責,以明下轉相督敕,為民除害也。明帝詔書不得僇辱黃綬,以別小人吏也。續漢志補注

都尉將兵,副佐太守。〔二六〕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北堂書鈔引作「都尉一人」。〔二七〕

言與太守俱受銀印部符之任,為一郡副將,然俱主其武職,不預民事。舊時以八月都試,講習其射力,以備不虞。案:太平御覽引有「備盜賊也」四字。皆絳衣戎服,示揚威武,折衝厭難者也。北堂書鈔設官部〔二八〕

少官嗇夫,各擅其職。周禮天官疏謂倉庫少內嗇夫之屬,各自擅其條理所職主。周禮天官疏

鹽鐵官

鹽官掊坑而得鹽,或有鑿井?海水而以得之者。鑄銅為器械,當鑄冶之(事)〔時〕,〔二九〕扇熾其火,謂之鼓鑄。續漢志補注

諸王諸王在長安,位次三公。北堂書鈔設官部光武封諸子,各四縣也。北堂書鈔設官部後漢妾數無限別,乃制設正適,曰妃,取小夫人不得過四十人。續漢志補注

列侯

列侯金印紫綬,以賞其有功,功大者食縣邑,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案:北堂書鈔封爵部引「大小隨邑縣鄉所食,臣其吏民也」。本為徹侯,避武帝諱曰通侯。舊時文書,或爵通侯也,〔三0〕後更曰列侯。今俗人或都言諸侯,乃王爾,非此也。藝文類聚封爵部、太平御覽封建部

諸王受封,皆受茅土,歸立社稷。本朝為宮室,自有制度。至於列侯歸國者,不受茅土,不立宮室,各隨貧富,裁制黎庶,以守其寵。續漢志補注、藝文類聚封爵部

車駕巡狩幸其國,諸侯衣玄端之衣,冠九旒之冕,其盛法服以就位也。今列侯自不奉朝請侍祠祭者,不得服此,皆當三梁冠,皁單衣,其歸國流黃衣皁云。續漢志補注

乘輿豹尾過後,罷屯解圍。續漢志補注

施于道路,豹尾之內為省中,故須過後,屯圍乃得解,皆所以戒不虞也。續漢志補注鸞旗,以銅作鸞〔鳥〕車衡上。〔三一〕續漢志補注

建蓋在中。續漢志補注

轂下,喻在輦轂之下,京師之中。〔三二〕文選曹子建責躬詩注、潘安仁在懷縣作詩注、曹子建求通親親表注、任彥升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注

天子出,車駕次第,謂之鹵簿。長安時,出祠天于甘泉用之,名曰甘泉鹵簿。文選任彥升為蕭揚州薦士表注

宗廟是古者清廟茅屋。續漢志補注

古之清廟,以茅蓋屋,所以示儉也。今之明堂,茅蓋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後漢書光武紀注、續漢志補注

桶,桶也。諸侯丹桶,以丹色也。太平御覽居處部案:「桶」當作「桷」。〔三三〕

梲,梁上柱也。諸侯藻〔梲〕,〔三四〕為藻文也。太平御覽居處部

附:漢制度案:漢制度之名,不見于隋書經籍志。續漢志補注引謝沈書曰:「太傅胡廣博綜舊儀,立漢制度,蔡邕因以為志。」今群書所引,附于解詁之後。

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書),〔三五〕而以隸書,用尺一木,兩行,惟此為異也。制書者,帝者制度之命,其文曰制詔三公,皆璽封,尚書令印重封,露布州郡也。詔書者,詔,告也,其文曰告某官云如故事。誡敕者,謂敕刺史、太守,其文曰有詔敕某官,他皆倣此。後漢書光武紀注、太平御覽文部

天子出,有大駕、法駕、小駕。大駕則公卿奉引,大將軍驂乘,太僕御,屬車八十一乘,備千乘萬騎。法駕,公不在鹵簿,唯河南尹、執金吾、洛陽令奉引,侍中驂乘,奉車郎御,屬車三十六乘。小駕,太僕奉駕,侍御史整車騎。後漢書儒林傳序注人君之居,前有朝,後有寢。終則制廟以象朝,後制寢以象寢。光武都洛陽,迺合高祖以下至平帝為一廟,藏十一帝主于其中。元帝次當第八,光武第九,故立元帝為祖廟,後遵而不改。後漢書光武紀注

列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特進,在三公下,不在車騎下。續漢志補注

是為猥諸侯。續漢志補注戎,立車,以征伐。續漢志補注

春秋左氏傳有南冠而縶者,則楚冠也。秦滅楚,以其君服賜執法近臣御史服之。續漢志案:以下四條俱引作「胡廣說」。

高山冠,蓋齊王冠也。秦滅齊,以其君冠賜近臣謁者服之。續漢志

趙武靈王效胡服,以金璫飾首,前插貂尾,為貴職。秦滅趙,以其君冠賜近臣。續漢志

意謂北方寒涼,以貂皮煖額,附施於冠,因遂變成首飾。續漢志補注

校勘記〔一〕「及諸解詁」原作「及新解詁」,據後漢書胡廣傳改。

〔二〕點校本、汲本、殿本、集解本續漢百官志補注「通人」下均有「郎中」二字,據補。

〔三〕孔廣陶本(以下簡稱孔本)書鈔卷五二「坤道」作「川道」。

〔四〕「宣元」原作「宣化」,據孔本書鈔卷六四改。

〔五〕孔本書鈔卷五三「社稷」上有「掌」字。又此引還見於藝文類聚(以下簡稱類聚)卷四九,與孫輯引同,孫氏脫注。

〔六〕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主殿宮」上均有「宦寺」二字,據補。

〔七〕孔本書鈔卷五六引作「光祿、太中」,與下文「諫議大夫」連讀。

〔八〕「凡」字據類聚卷四九引補。

〔九〕「本宮」,類聚卷四九、初學記卷一二、太平御覽(以下簡稱御覽)卷二三0俱引作「本官」。殿本續漢百官志亦同。黃山校補曰:「官本「宮」作「官」,是。今按:外人謂無官位者,考本官所遣,當封棨傳為信也。」孫案非,且脫注初學記、御覽兩出處。

〔一0〕類聚卷四九、初學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三0「兩字」上均有「官」字。按續漢志作「宮名」,此處既指外人,則「宮名」亦當作「官名」。據此可知上述類書所引,「官」下當脫「名」字,而孫輯則全脫矣。

〔一一〕「符」原作「箸」,據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改。

〔一二〕初學記卷一二「復」下有「識」字,「齒符」下尚有「識其物色」四字。

〔一三〕據孔本書鈔卷五八補「中」字。此引又見類聚卷四八,亦作「給事中」。孫輯脫注。

〔一四〕書鈔卷五八、類聚卷四八、初學記卷一二「常侍」下均有「從」字,據補。

〔一五〕此引見於文選范蔚宗宦者傳論注,不出於文選後漢二十八將論注。

〔一六〕影宋本御覽卷二二五正作「得舉非法」,孫氏所據本誤。

〔一七〕孔本書鈔卷六五引作「言太子如珪玉」。

〔一八〕點校本續漢百官志補注「椅」作「漆」。按劉昭注下引毛詩傳、陸璣草木疏皆以釋「椅」,未言及「漆」。汲本、殿本、集解本亦均作「椅」。據此則作「漆」恐非。

〔一九〕「太初」原作「太元」,據孔本書鈔卷七六引改。又漢書百官公卿表亦作「太初」。

〔二0〕孔本書鈔卷七六「皆」上有「職」字。

〔二一〕孔本書鈔卷七六「並」下有「屬」字。

〔二二〕孔本書鈔卷七六正有「都」字,孫氏所據本誤。

〔二三〕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歲」下均有「舉」字,據補。

〔二四〕「青齊」原作「青州」,據影宋本御覽卷一五七改。

〔二五〕據影宋本御覽卷一五七刪補。

〔二六〕御覽卷二四一其下尚引「備盜賊也」四字。

〔二七〕孔本書鈔卷六三「一人」上有「郡各」二字。

〔二八〕書鈔卷六三兩次引及此條,孫輯脫注。

〔二九〕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之事」均作「之時」,據改。

〔三0〕類聚卷五一「通侯」下有「是」字。

〔三一〕諸本續漢輿服志補注「鸞」下均有「鳥」字,據補。

〔三二〕文選求通親親表注「京師」作「京兆」,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注又作「京城」。

〔三三〕影宋本御覽卷一八八兩「桶」字均引作「桷」,孫氏所據本誤。

〔三四〕據御覽卷一八八補「梲」字。

〔三五〕據後漢書光武帝紀注及御覽卷五九三引刪「書」字。

卷三 漢官舊儀二卷補遺一卷

漢官舊儀提要臣等謹按:漢議郎東海衛宏敬仲作漢舊儀四篇,以載西京雜事,見於范書本傳。隋唐經籍、藝文志:漢舊儀四卷,宋史藝文志三卷,俱著於錄。馬端臨經籍考卷目與宋志同,而別題作漢官舊儀。陳振孫書錄解題遂以其有漢官之目,疑非衛宏本書,或又以為胡廣所作。後亦佚,不復傳世,所見者獨前後漢書注及唐、宋諸書所引而已。今永樂大典所載此本,亦題漢官舊儀,不著撰人名氏。其閒述西京舊事,典章儀式甚備,且與諸書所引漢舊儀之文參校,無弗同者,自屬衛宏本書。其稱漢官舊儀者,或後人因其所載官制為多,妄加之耳。至漢書注中,頗有稱「胡廣曰」者,與漢舊儀互引其文,亦絕不相合。惟廣傳載廣著詩、賦、銘、頌及解詁二十二篇,而史注所引,別有漢官解詁之名,蓋即廣所作,而舊儀之當出衛宏手,益無疑也。此本舊時失於讎正,首尾序次錯糅,文字至脫誤不可乙。今據史文覈勘,且旁徵舊書,參析同異,疏於各句下方。其原有注者,略仿劉昭注續漢志例,通為大書,稱本注以別之,釐為上下二卷。又前後漢紀志注及唐宋類書內,所引佚文頗多。蓋此書遞更顯晦,已非完本,謹為蒐擇甄錄,別為補遺一卷,附於其後,以略還宋志篇目之舊云。乾隆三十八年四月恭校上。

總纂官編修臣紀昀郎中臣陸錫熊纂修官編修臣陳昌圖

漢官舊儀卷上漢衛宏撰皇帝起居儀宮司馬內,按:元帝紀「初元五年宮司馬中」注:應劭曰:「宮司馬中者,宮內門也。」據此則此「內」字與「中」字義同。百官案籍出入,營衛周廬,晝夜誰何。殿外門署屬衛尉,殿內郎署屬光祿勳,黃門、鉤盾署屬少府。輦動則左右侍帷幄者稱警,車駕則衛官填街,騎士塞路。出殿則傳蹕,止人清道,〔一〕建五旗,丞相、九卿執兵奉引。乘輿冠高山冠,飛羽之纓,按:晉書輿服志引此文作漢官儀,又「飛羽」作「飛翮」。〔二〕幘耳赤,丹紈裏,按:續漢書輿服志劉昭補注引此文「裏」下有「衣」字。帶七尺斬蛇劍,履虎尾絇履,諸王歸國稱從。

皇帝六璽,皆白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皇帝行璽,凡封按:此句有脫字,應云「凡封命用之」。之璽,按:此句應云「皇帝之璽」。賜諸侯王書;信璽,按:此句應云「皇帝信璽」。發兵;其徵大臣,以天子行璽;策拜外國事,以于子之璽;事天地鬼神,以天子信璽。〔三〕按:此條「皇帝行璽」下各句,並有脫字。續漢書輿服志注所引亦同。惟隋書禮儀志稱「皇帝行璽,封命諸侯及三公用之;皇帝之璽,與諸侯及三公書用之;皇帝信璽,發諸夏兵用之。」文義完備,謹參校以正其缺。又漢書霍光傳「皇帝信璽、行璽」,孟康注:「天子之璽自佩,行璽、信璽在符節臺。」亦可考見漢時藏璽之制,併附著之,以補此文所未備。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布囊,按:續漢書輿服志注引此文無「布」字。〔四〕白素裏,兩端無縫,尺一板中約署。按:此句疑有脫字。皇帝帶綬,黃地六采,按:「六采」舊作「赤采」,似誤。又攷宋書禮志引漢制:「皇帝黃赤綬,四采,黃赤縹紺。」亦與此互異。今據續漢書輿服志注校正。不佩璽。按:續漢書志注引此文,「璽」下重一「璽」字。以金銀縢組,侍中組負以從。秦以前民皆佩綬,以金、玉、銀、銅、犀、象為方寸璽,各服所好。〔五〕奉璽書使者乘馳傳。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行千里為程。

太官尚食,用黃金釦器。〔六〕中官、私官尚食,用白銀釦器。

中官、小兒官及門戶四尚、中黃門持兵,三百人侍宿。按:漢書百官公卿表、百官志皆不載小兒官及門戶四尚官名。

冗從吏僕射,按:續漢書百官志:「中黃門冗從僕射一人,六百石。」此句首疑脫「中黃門」三字,「吏」字疑亦衍文。出則騎從夾乘輿,車居則宿衛,直守省中門戶。○本注曰:省中,禁中也。成帝外家王禁貴重,朝中為諱禁,故曰省。

中常侍,宦者,秩千石。得出入臥內禁中諸宮。

侍中,無員。或列侯、將軍、衛尉、光祿、(將)大夫、〔七〕郎為之,得舉非法,白請及出省戶休沐,往來過直事。

御史,員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衣絳,給事殿中為侍御史。宿廬(左右)〔在石〕渠門外。〔八〕二人尚璽,四人持書給事,二人按:漢書百官公卿表:「僕射、御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續漢書百官志「治書侍御史二人」,此文「持」字疑當作「治」。侍〔前〕,〔九〕中丞一人領。按:漢書表志:漢改御史大夫為司空,別留中丞,為御史臺率。而侍中乃列侯以下入侍禁中者所加官名,並無侍中丞之官。「侍」字疑衍文。餘三十人留寺,按:寺,御史署也,在司馬門內。前漢書蕭望之傳注作「三十人留守」者,非。理百官也。〔一0〕

給事中,無常員,位次侍中、常侍。

尚書四人,為四曹。侍曹尚書,按:前漢書師古注引此文,「侍」上有「常」字,與續漢書志合。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曹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庶民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四夷事。成帝初置尚書,員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

尚書令主贊奏封下書,按:續漢書百官志:「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文書眾事。」僕射主閉封。〔一一〕丞二人,主報上書者,兼領財用火燭食廚。漢置中〔書〕官,〔一二〕領尚書事。中書謁者令一人。成帝建始四年罷中書官,以中書為中謁者令。

尚書郎四人:匈奴單于營部二郎主羌夷吏民,民曹一郎主天下戶口墾田功作,謁者曹一郎主天下見錢貢獻委輸。按:晉書職官志:「漢置尚書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主財帛委輸。」與此文少異。疑「二郎」當作「一郎」,「匈奴單于」上脫「一郎主」三字。

中臣在省中皆白請,其宦者不白請。尚書郎宿留臺,中官給青縑白綾被或錦被、帷帳、?褥、通中枕,太官供食,湯官供?餌果實,下天子一等。給尚書郎伯二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者從直。伯送至止車門還,女侍史執香爐燒薰,從入臺護衣。

黃門令領黃門謁者。騎吹曰冗從,僕射一人,領髦頭。

左曹日上朝謁,秩二千石。

右曹日上朝謁,秩二千石。

黃門郎屬黃門令,日暮入對青鎖門拜,名曰夕郎。

五官中郎將,秩比二千石,主五官郎中。

左、右中郎將,秩比二千石,主謁者、常侍侍郎,以貲進。○本注曰:左主謁者,右主常侍侍郎。

五官屬光祿勳,不得上朝謁。兼左、右曹諸吏,得上朝謁。

郎中令主郎中。按:漢書注「主郎內諸官」。左車將主左車郎,右車將主右車郎,左戶將主左戶郎,右戶將主右戶郎,按:漢書如淳注引漢儀注與此文同。秩皆比千石,獨郎中令比二千石。按: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此文前後皆言光祿勳,獨此條言郎中令,杜預所謂史駁文也。又續漢書百官志:「光祿勳,卿一人,中二千石。」此云「比二千石」,疑有誤,或漢初未更官名時舊制耳。

黃門冗從持兵,無數,宣通內外。宦者署、尚書皆屬少府。殿中諸署、五郎將屬光祿勳。按:上文五官、左、右三中郎將。此言五郎將者,蓋并虎賁、羽林二中郎將,為五也。宮司馬、諸隊都候領督盜賊,屬執金吾。司馬掖門殿門屯衛士,皆屬衛尉。按:宋錢文子曰:「百官表中尉屬官無衛司馬、候、左右都候。此云屬執金吾者,蓋執金吾徼巡宮外,寔相表裏,所謂聯事也。中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

右中二千石、二千石四官,按:少府、光祿勳、執金吾、衛尉四官,續漢志皆中二千石。此云中二千石、二千石者,蓋西漢時初制。奉宿衛,各領其屬,斷其獄。

期門騎者,隴西工射獵人及能用五兵材力三百人,行出會期門下,從射獵,無員,秩比郎從官,名曰期門騎。置僕射一人,秩六百石。〔一三〕騎持五旗別外內。王莽更名虎賁郎,按:百官公卿表: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遷補吏署。

中郎將一人,施旄頭,按:中郎將一人,謂羽林中郎將也。考漢百官公卿表:「宣帝令中郎將、騎都尉監羽林。」霍光傳有「諸吏中郎將羽林監任勝」,蓋以中郎將或騎都尉監羽林騎,故於本官上不冠以羽林之號。至後漢始置羽林中郎將,為定職耳。又東方朔傳「羿為旄頭」注引應劭曰:「旄頭,今以羽林為之,髮正上向而長衣繡衣,〔一四〕在乘輿車前。」据此則「施旄頭」之文,當為羽林所職無疑也。屬羽林,取三輔良家子,自給。按:宋錢文子補漢兵志引此文,「羽林」下有「從官七百人」五字,「自給」下有「鞍馬」二字,蓋舊本脫此七字。又漢書如淳注引漢儀注亦云「羽林從官七百人」。孤兒無數,按:錢文子補漢兵志引此文句,首有「諸」字。父死子代,皆武帝時從軍死,子孤不能自活,養羽林,官比郎從官,從車駕,不得冠,置令一人,名曰羽林騎孤兒。

皇帝見諸侯王、列侯起,侍中稱曰:「皇帝為諸侯王、列侯起!」起立,乃坐。太常贊曰:「謹謝行禮。」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謁者贊曰:「皇帝為丞相下輿。」立乃升車。皇帝見丞相起,謁者贊稱曰:「皇帝為丞相起。」立乃坐。太常贊稱:「敬謝行禮。」宴見,侍中、常侍贊,御史大夫見皇帝稱「謹謝」,將軍見皇帝稱「謝」,中二千石見皇帝稱「謝」,二千石見皇帝稱「制曰可」,太守見皇帝稱「謝」。拜御史大夫為丞相,左、右、前、後將軍贊,五官中郎將授印綬;拜左、右、前、後將軍為御史大夫,中二千石贊,左、右中郎將授印綬;拜中二千石,中郎將贊,御史中丞授印綬;拜千石、六百石,御史中丞贊,侍御史授印綬。印綬盛以篋,篋綠綈表,白素裏。尚書令史捧,西向,侍御史東向,取篋中印綬,授者卻退,受印綬者手握持出,至尚書下,乃席之。丞相、列侯、將軍金印紫緺綬,中二千石、二千石銀印青緺綬,皆?紐。其斷獄者印為章。

漢初置相國史,秩五百石。後罷,并為丞相史。

丞相府司直一人,秩二千石,職無不監。武帝初置,曰馬直官,今省。按:「馬直官」當作「司直官」。百官志本注曰:「世祖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錄諸州,建武十八年省。」〔一五〕

列侯為丞相、相國,號君侯。御史大夫為丞相,更春乃封。丞相車黑兩轓,騎者衣絳,掾史見禮如師弟子,白錄不拜朝,示不臣也。聽事閣曰黃閣,無鐘鈴。掾有事當見者,主簿至曹請,不傳召,掾見脫履,公立席後荅拜。百石屬不得白事,當謝者西曹掾為通謝部。吏二千石初除,詣東曹掾拜部,謁者贊之。

丞相門無塾,門署用梗板,方圓三尺,不堊色,不郭邑,署曰丞相府。東門、西門長史物故,廷尉正、監守。

丞相初置,吏員十五人,皆六百石,分為東、西曹。東曹九人,出督州為刺史。西曹六人,其五人往來白事東廂為侍中,一人留府曰西曹,領百官奏事。長安給騎亭長七十人,六月一更倉頭廬兒。出入大車駟馬,前後大車、駢車,中二千石屬官以次送從。

丞相、太尉、大將軍史,秩四百石。按:漢書如淳注引漢儀注與此文同。

丞相、刺史常以秋分行部,御史為駕四封乘傳。按:漢書平帝紀如淳注:「律,當乘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累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也。乘置馳傳五封也,兩端各二,中央一也。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也。」据此則前文所云「奉璽書使者乘馳傳」,當駕五封矣。到所部,郡國各遣吏一人迎界上,得載別駕自言受命移郡國,與刺史從事盡界罷。行載從者一人,得從吏所察六條。刺史舉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經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劇一科,各一人。詔選諫大夫、議郎、博士、諸侯王傅、僕射、郎中令,取明經。選廷尉正、監、平,案章取明律令。選能治劇長安、三輔令,取治劇。皆試守,小冠,滿歲為真,以次遷,奉引則大冠。

武帝元狩六年,初置大司馬。

丞相司置諫大夫,秩六百石。〔一六〕丞相少史,秩四百石,次三百石、百石。書令史斗食,缺,試中二十書佐高第補,因為騎史。武帝元狩六年,丞相吏員三百八十二人:史二十人,秩四百石;少史八十人,秩三百石;屬百人,秩二百石;屬史百六十二人,秩百石。皆從同秩補。以為有權衡之量,不可欺以輕重;有丈尺之度,不可欺以長短。官事至重,古法雖聖猶試,故令丞相設四科之辟,以博選異德名士,稱才量能,不宜者還故官。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科曰學通行修,〔一七〕經中博士。三科曰明曉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科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姦,勇足以決斷,才任三輔令。按:藝文類聚引此文「輔」下有「劇」字。皆試以能,信然後官之。第一科補西曹南閤祭酒,二科補議曹,三科補四辭八奏,四科補賊決。其以詔使案事御史為駕一封,行赦令駕二封,皆特自奏事,各以所職劾中二千石以下。選中二十書佐試補令史,令史皆斗食,遷補御史令史。其欲以秩留者,許之。歲舉秀才一人,廉吏六人。

丞相典天下誅討賜奪,吏勞職煩,故吏眾。

君侯月一行屯衛,騎不以車。衛士初至未入,君侯到都門外勞賜吏士。

武帝元封五年,初分十三州,刺史假印綬,〔一八〕有常治所。按:漢志書太守、都尉之治,而刺史無有,故沈約、劉昭皆以為傳車周流,無常治所。但刺史行部,必待秋分,則秋分以前當居何所耶?漢書朱博傳:「博遷冀州刺史,敕告吏民:欲言二千石墨綬長吏者,使者行部還,詣治所。」師古曰:「治所,刺史所止理事處。」是刺史本有治所,漢志特略而不載耳,舊儀所云可取證也。奏事各有常會,擇所部二千石卒史與從,〔一九〕傳食比二千石所傳。刺史奏幽隱奇士,拜為三輔縣令,比四百石。居後六卿,一切舉試守令,取徵事。○本注曰:徵事,比六百石。皆故吏二千石不以贓罪免,〔二0〕降秩為徵事。

郡國守丞長史上計事竟,遣君侯出坐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計室掾吏一人大音者讀敕畢,〔二一〕遣敕曰:「詔書數下,禁吏無苛暴,丞長史歸告二千石,凡民所疾苦,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擾奪民時。公卿以下,務飭儉恪。今俗奢奓過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務以身帥有以化之。〔二二〕民冗食者謹以法,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活之。詔書無飾廚傳增養食,至今未變,或更尤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守寺鄉亭漏敗,垣牆阤壞所治,無辦護者,不稱任,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勿聽。」〔二三〕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詔之官,按:百官公卿表:「神爵三年四月戊戌,御史大夫丙吉為丞相。」與此文月日不合。皇帝延登,親詔之曰:「君其進,虛受朕言。朕鬱于大道,獲保宗廟,兢兢師師,夙夜思過失,不遑康寧,晝思百官未能綏。於戲丞相,其帥意無怠,以補朕闕。於戲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勗于職,厥有常刑,往悉乃心,和裕開賢,俾之反本乂民,廣風一俗,靡諱朕躬。天下之眾,受制於朕,丞相可不慎歟?於戲!君其誡之。」

丞相府官奴婢傳漏以起居,不擊鼓。官屬吏不朝,旦白錄而已。諸吏初除謁視事,問君侯應閤奴名,白事以方尺板叩閤,大呼奴名。君侯出入,諸吏不得見,見禮如師弟子狀。掾史有過,君侯取錄,推其錄,三日白病去。

御史、衛尉寺在宮中,亦不鼓。

詔書下,朱鉤施行。詔書下,有違法令,施行之不便,曹史白封還尚書,對不便狀。

丞相有病,皇帝法駕親至問病,從西門入。即薨,移居第中,車駕往弔,賜棺、斂具,贈錢、葬地。葬日,公卿以下會送。

有天地大變,天下大過,皇帝使侍中持節乘四白馬,賜上尊十斛,按:藝文類聚引此文「尊」下有「酒」字。養牛一頭,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上病。使者還,未白事,尚書以丞相不起病聞。丞相不勝任,使者奉策書,駕騩駱馬,即時布衣,步出府,免為庶人。丞相有他過,使者奉策書,駕騅騩馬,即時步出府,乘棧車牝馬,歸田里思過。日食,即日下赦曰制。詔御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凌暴百姓,行權相放,治不平正,處官不良,細民不通,下失其職,俗不孝弟,不務于本,衣服無度,出入無時,眾彊勝寡,盜賊滋彰,丞相以聞。於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監御史。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復監。後御史職與丞相參增吏員,凡三百四十一人,分為吏、少史、屬,亦從同秩補,率取文法吏。

廷尉正、監、平物故,以御史高第補之。御史少史行事如御史,少史有所為,即少史屬得守御史,行事如少史。少史秩比六百石。御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徵丞相史守御史少史。所代到官視事,得留罷中二千石詹事、水衡都尉。

丞相史物故,調御史少史守丞相史,若御史少史。監祠寢園廟,調御史少史屬守,不足,丞相少史屬為倅,事已罷。

丞相、刺史、侍御史,皆稱卿,不得言君。

御史中丞督司隸,司隸督司直,司直督二千石以下至黑綬。按:北堂書鈔引漢舊儀作「司隸督丞相,丞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云云,與此文略異。又「御史中丞」上有「武帝時」三字。

大夫見孝廉、上計丞、長史,皆放官司馬門外,比丞相掾史白錄。

御史大夫寺在司馬門內,門無塾,門署用梓板,不起郭邑,題曰御史大夫寺。

大夫初拜,策曰:「惟五鳳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按:百官公卿表:「五鳳三年六月辛酉,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與此文月日不合。皇帝延登,親詔之曰:「御史大夫其進,虛受朕言。朕鬱于大道,獲保宗廟,兢兢師師,夙夜思己失,不遑康寧,晝思百姓未能綏。於戲御史大夫,其帥意盡心,以補朕闕。於戲九卿、群大夫,百官慎哉!不勗於厥職,厥有常辟,往悉乃心,和裕開賢,俾賢能反本乂民,靡諱朕躬。天下之眾,受制于朕,以法為命,可不慎歟?於戲御史大夫,其誡之。」」敕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數下,布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長史到郡,與二千石力為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有郡國茂材不顯者言上,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方察不稱者也。」

校勘記〔一〕御覽卷六八0引作「止人,先置索室清宮而後往」。又孫星衍輯本前二卷皆本此輯,多有訂補。今凡孫氏已補正者,一般不再出校記,請逕參閱孫輯按語。

〔二〕通典卷五七引作「飛月之纓」。

〔三〕按續漢志補注作「皇帝行璽,凡封之璽賜諸侯王書,信璽,發兵徵大臣;天子行璽,策拜外國,事天地鬼神」。又御覽卷六八二作「皇帝行璽,賜諸侯王書;信璽,發兵徵大臣;天子行璽,外國事;天子之璽,事天地鬼神」。又唐六典卷八作「有事及發外國兵,用天子信璽;賜匈奴單于、外國王書,用天子之璽;諸下竹使符,徵召大事行州郡國者,用皇帝信璽;諸下銅獸符(「獸」當作「虎」,避唐諱所改),發郡國兵,用皇帝之璽;封拜王公以下,遣使就授,皆用皇帝行璽」。諸載各異。

〔四〕御覽卷六八二引有「布」字。

〔五〕孔本書鈔卷一三一此句下引有「自秦以來,天子獨稱璽,又以玉」十二字。

〔六〕御覽卷二二九無「金」字,「釦」下有注曰:「音口,金飾器。」

〔七〕「將」字係衍文,據孫輯刪。

〔八〕據孫輯改「左右」作「在石」。

〔九〕據通典卷二四、御覽卷二二七補「前」字。

〔一0〕通典卷二四、御覽卷二二七「百官」下引有「事」字。

〔一一〕孔本書鈔卷五九「閉封」作「開封」,同卷引漢官典職亦同。

〔一二〕據孫輯補「書」字。

〔一三〕按漢書百官公卿表曰:期門,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有僕射,秩千石」。與漢舊儀異。

〔一四〕「上向」原誤倒,據漢書東方朔傳應劭注逕正。

〔一五〕通典卷二一曰:「光武以武帝故事置司徒司直,居司徒府,助司徒督錄州郡所舉上奏,司直考察能否,以徵虛實。建武十一年省。」與續漢志所載「本注曰」之言異。按後漢書宣秉傳注曰:「司直,武帝元狩五年置。哀帝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中興因而不改,猶置司直。至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長史一人,署諸曹事。」又光武帝紀亦言十一年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杜林傳亦同。「本注曰」言「居丞相府」,「建武十八年省」,均誤。四庫館臣引以為據,失考。

〔一六〕按漢書百官公卿表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諫大夫,秩比八百石。」至東漢改稱諫議大夫,秩為六百石,事見續漢志。胡廣注曰:「武帝元狩五年置諫大夫為光祿大夫,世祖中興,以為諫議大夫。」漢舊儀既言西京舊制,而曰秩六百石,誤也。

〔一七〕類聚卷四五引作「學道修行」。

〔一八〕漢書武帝紀注「假」字在「刺史」之上。

〔一九〕漢書王尊傳如淳注引漢儀注「從」字下有「事」字。

〔二0〕漢書昭帝紀張晏注引漢儀注「免」字下有「者」字。

〔二一〕續漢志補注「大音」下無「者」字。

〔二二〕續漢志補注「以益甚」上無「日」字,「以身帥」上無「務」字。

〔二三〕續漢志補注「聽」上無「勿」字,當是。

漢官舊儀卷下漢衛宏撰中宮及號位皇后稱中宮。

婕妤見,大長秋稱「皇后為婕妤下輿」,坐稱「起」,禮比丞相。娙娥見,女御長稱「謝」,按:漢書戾太子傳「長御倚華」如淳注引漢儀注云:「女長御比侍中,皇后見娙娥以下,長御稱謝。」與此文相合,惟「御長」作「長御」稍異。又鄭氏云:「長,音如長者。」禮比將軍、御史大夫。昭儀見,稱「謝」,比中二千石。貴人見,稱「皇后詔曰可」,禮比二千石。美人無數。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廬監,宦者。女御長如侍中。

皇后一人。婕妤以至貴人,皆至十數。美人比待詔,無數,元帝、成帝皆且千人。

侍中左右近臣見皇后,如見按:北堂書鈔引此文「見」下有「帝」字。婕妤,〔一〕行則對璧,坐則伏茵。皇后、婕妤乘輦,餘皆以茵,四人輿以行。

皇后玉璽,文與帝同。皇后之璽,金螭虎紐。○本注曰:一本無此條。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繅三瓮繭,按:藝文類聚引此文作「三盆」,「瓮」字誤。群臣妾從。春桑生而皇后親桑,於苑中蠶室,養蠶千薄以上。祠以中牢羊豕,祭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從桑還,獻于繭觀,皆賜從採桑者樂。〔二〕皇后自行。凡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群神五時之服。按:後漢書東平王蒼傳「五時衣各一襲」,李賢注:「謂春青,夏朱,季夏黃,秋白,冬黑。」晉書職官志有「五時朝服」,蓋朝祭皆以為法服也。藝文類聚引此文,「群神」作「群臣」,誤。皇帝得以作縷縫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蠶室,與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賜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歸中宮。

皇帝聘皇后,黃金萬斤。按:漢書王莽傳:「故事,聘皇后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與此文異,疑「萬」上脫「二」字。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賜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繒帛,夫增秩。

掖庭令晝漏未盡八刻,廬監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後庭,訪白錄所錄,所推當御見。刻盡,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罷,即留。女御長入,扶以出。御幸賜銀鐶,令書得鐶數,計月日無子,罷廢不得復御。

宮人擇官婢年八歲以上,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稱家,動作稱從。

皇太子黃金印,?紐,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禮如師。亡新更為太子師,中庶子五人,職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黃門,皆宦者。

門大夫比郎將。

洗馬職如謁者,十六人,選郎中補也。

庶子舍人,按:續漢書百官志太子庶子、太子舍人為兩官。此書庶子已別見後條,此條「庶子」二字疑當作「太子」。四百人,按:「四百人」三字疑衍。如郎中,秩比二百石,無員,多至四百人。亡新改名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亡新改為中更。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倉獄。〔三〕亡新改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四〕

僕,秩千石,主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無員。亡新改為中翼子。

衛率,秩比千石。丞一人,主門衛。

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衛徼循。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長三不會輒斥。官奴擇給書計,從侍中以下為倉頭,青幘,與百官從事從入殿中。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擇年八歲以上衣緣按:「緣」字疑「綠」字之訛。曰宦人,不得出省門。置都監。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給使尚書。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奴婢欲自贖,錢千萬,免為庶人。宮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傳言曰作者,歌傳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長。○本注曰:宦者及郎署長各顧門戶,擇官奴赤幘,部領作者,掃除曰正。○本注曰:歌傳取於雒陽。古周時傳呼聲法。按:此注當在「歌傳以呼召」句下。

天子六廄,未央廄、承華廄、騊駼廄、路軨廄、騎馬廄、大廄,馬皆萬匹。

中黃門駙馬、大宛、〔五〕汗血馬、乾河馬、天馬、果下馬。○本注曰:果下馬,高三尺,駕輦。大宛、汗血馬皆高七尺。乾河馬,華山神馬種也。

長安城方六十里,按:後漢書郡國志京兆尹條下注云:「長安城方六十三里。」漢志似誤。經緯各十五里,〔六〕十二城門,積九百七十三頃,百二十亭。長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屬長安令。置左、右尉。城東、城南置廣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后、太子各食四十縣,曰湯沐邑。按:藝文類聚引此文作「三十縣」。

帝子為王。王國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輔王。僕一人,秩千石。郎中令,秩六百石,置官如漢官官吏。郎、大夫、四百石以下自調除。國中漢置內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國如郡太守、都尉職事,調除吏屬。相、中尉、傅不得與國政,輔王而已。當有為,移書告內史。內史見傅、相、中尉,禮如都尉。太守、按:「太守」當作「太傅」。相置長史,中尉及內史令置丞一人,皆六百石。成帝時,大司空何武奏罷內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參職。是後相、中尉爭權,與王遞相奏,常不和。

王子為侯。

侯、王歲以戶口酎黃金,獻于漢廟,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大祠曰飲酎,飲酎受金,小不如斤兩,色惡,王奪戶,侯免國。

漢承秦郡,置太守,治民斷獄。都尉治獄,都尉治盜賊甲卒兵馬。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而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水處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

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障塞烽火追虜。置長史一人,掌兵馬。丞一人,治民。當兵行,長史領。置部都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民,不給衛士。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民,就田里。民應令選為亭長。〔七〕

亭長課射,游徼徼循。尉、游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五兵:弓弩,戟,盾,刀劍,甲鎧。鼓武字衍。吏,赤幘大冠,行縢,帶劍佩刀,持盾被甲,設矛戟,習射。按:此文原本自「甲鎧鼓」以上為一條,而「武吏赤幘大冠」以下別為一條。今考北堂書鈔引此文云:「亭長習設五兵,五兵言弩,戟,刀,劍,鎧也。」其於五兵不數盾者,蓋傳寫脫漏,而並不及鼓,則「鼓」字自當屬下文讀。續漢書志注引此亦作「鼓吏赤幘」云云,無「武」字。原本既分為兩條,又衍一「武」字,俱誤。

設十里一亭,亭長、亭候;五里一郵,郵閒相去二里半,司姦盜。亭長持三尺板以劾賊,〔八〕索繩以收執盜。

舊制尉皆居官署,有尉曹官中領平鎖署。按:此句疑有脫誤。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捕盜賊得捕格。

縣戶口滿萬,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戶口不滿萬,置四百石、三百石長。大縣兩尉,小縣一尉,丞一人。三百石丞、縣長黃綬,皆大冠。亡新令長為宰,皆小冠,號曰夫子。亡新時有五百石,八百石。府下置詔獄。○本注曰:府,河南府也。鄧展曰:舊洛陽有兩獄。

建始二年,按:元帝紀建昭二年三月,益三河大郡太守秩。成帝建始二年,並無益秩之文。「建始」當作「建昭」。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本注曰:十二萬戶以上為大郡太守,小郡守遷補大郡。

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為萬騎太守,月奉二萬。綏和元年,省大郡萬騎員秩,以二千石居。

舊制:令六百石以上,按:「令」字疑當作「吏」。尚書調;拜遷四百石長相至二百石,丞相調;除中都官百石,按:漢書師古注:「中都官,京師諸官府。」大鴻臚調;郡國百石,二千石調。哀帝時,長相皆黑綬。亡新吏黑綬,有罪先請,與廉吏同。按:宣帝紀黃龍元年詔曰:「舉廉吏,誠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請,秩祿上通,足以效其賢才,自今以來毋得舉。」據此則有罪先請,為吏六百石以上不得復舉孝廉者。此文乃曰「與廉吏同」,未詳其義,疑上下文有脫誤。

內郡為縣,三邊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為邑。

算民,年七歲以至十四歲出口錢,〔九〕人二十三。以食天子。按:句首脫「二十錢」三字。其三錢者,武帝加口錢,以補車騎馬(逋稅)。〔一0〕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賦錢,人百二十,為一?,以給車馬。民田積?,以給經用,備凶年。山澤魚鹽市稅,以給私用。按:武帝紀:「太初二年,籍吏民馬,補車騎馬。」蓋自元狩四年以來,縣官錢少,買馬難得,於是有馬者籍之,且于口賦之外增三錢,以補車騎馬之用。所謂「馬口錢」者,此也。其後昭帝省乘輿馬及苑馬,元鳳二年詔郡國無斂馬口錢。前後漢書並無以口錢補逋稅之文。逋稅乃逐年收責,不籍口賦錢補也。此條所云「以補車騎馬逋稅」,當是明時校錄者,緣光武紀「建武二十二年,口賦逋稅勿收責」一條注中引漢儀注牽連「逋稅」二字而誤。

漢舊制,天下郡國凡百六,邑侯國凡千八百。上林苑中昆明池、鎬池、牟首諸池,〔一一〕取魚鱉,給祠祀。用魚鱉千枚以上,餘給太官。

上林苑中以養百獸。禽鹿嘗祭祠祀,賓客用鹿千枚,?兔無數。佽飛具繒繳以射鳧鴈,應給祭祀置酒,每射收得萬頭以上,給太官。

上林苑中,天子秋冬射獵,取禽獸無數實其中。離宮觀七十所,〔一二〕皆容千乘萬騎。

武帝時,使上林苑中官奴婢,及天下貧民貲不滿五千,徙置苑中養鹿。因收撫鹿矢,人日五錢,到元帝時七十億萬,以給軍擊西域。

古者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諸侯,其長伯為君,次仲、叔、季為卿大夫,支屬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滅諸侯為郡縣,不世官,守、相、令、長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士。

漢承秦爵二十等,以賜天下。爵者,祿位也。

公士,一爵。賜爵一級為公士,謂為國君列士也。

上造,二爵。賜爵二級為上造,上造乘兵車也。

簪褭,三爵。賜爵三級為簪褭。

不更,四爵。賜爵四級為不更,不更主一車四馬。

大夫,五爵。賜爵五級為大夫,大夫主一車,屬三十六人。

官大夫,六爵。賜爵六級為官大夫,官大夫領車馬。

公大夫,七爵。賜爵七級為公大夫,公大夫領行伍兵。

公乘,八爵。賜爵八級為公乘,與國君同車。

五大夫,九爵。賜爵九級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為官長將率。秦制爵等,生以為祿位,死以為號諡。按:百官志注引荀綽晉百官表注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軍吏也。自左庶長至大庶長,皆卿大夫,皆軍將也。」此條所云官長、將率、祿位、諡號,非顓指軍吏之辭,似當在二十爵一條下,為總結之文,或者錯簡在此耳。

左庶長,十爵。

右庶長,十一爵。

左更,十二爵。

中更,十三爵。

右更,十四爵。

少上造,十五爵。

大上造,十六爵。

駟車庶長,十七爵。

大庶長,十八爵。

侯,十九爵。按:「侯」當作「關內侯」。前漢書十九「關內侯」師古曰:「言有侯號,而居京畿,無國邑。

列侯,二十爵。

秦制二十爵。男子賜爵一級以上,有罪以減,年五十六免。無爵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一三〕有罪,各盡其刑。凡有罪,男髡鉗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歲。完四歲,鬼薪三歲。鬼薪者,男當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為白粲者,以為祠祀擇米也,皆作三歲。罪為司寇,司寇男備守,女為作,如司寇,皆作二歲。按:「為司寇」數句疑有脫誤。攷前漢書刑法志:「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與此互異。男為戍罰作,女為復作,皆一歲到三月。按:此下疑有脫誤,或當別為一條。令曰:秦時爵大夫以上,令與亢禮。

五人為伍,伍長一人。十人為什,什長一人。百人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為旅,旅帥一人。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帥一人。萬二千五百人為軍,軍將一人。以上卿為將軍。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邱,四邱為乘,乘則具車一乘,四馬,步卒三十人。千乘之國,馬四千匹,步卒三萬六千人,為三軍,大國也。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校勘記〔一〕孔本書鈔卷五八「婕妤」上有「帝見」二字,「帝」字屬上讀。

〔二〕點校本續漢志補注改「樂」作「絲」,甚是。

〔三〕續漢百官志作「主倉穀飲食,職似司農、少府」,疑「獄」係「穀」之誤。

〔四〕按太子官屬秩比二千石者,惟太子詹事,事見應劭漢官儀。疑此「家」指太子,前文曰「皇太子稱家」是也。「府」當指詹事府。家府者,太子詹事之別稱。

〔五〕文選赭白馬賦注「大宛」上有「又」字,下有「馬」字。

〔六〕史記呂太后本紀索隱引作「經緯各十二里」。

〔七〕續漢志補注引漢官儀「應令」作「應合」。

〔八〕續漢志補注引漢官儀作「持二尺板」。

〔九〕漢書昭帝紀如淳注引作「出口賦錢」。疑此輯脫「賦」字。

〔一0〕據孫輯刪「逋稅」二字。

〔一一〕三輔黃圖卷四「牟首」作「牛首」。

〔一二〕「七十所」原誤作「十七所」,據孫輯改。初學記卷二四、御覽卷一九六均引作「七十所」,三輔黃圖卷四亦同。

〔一三〕「者」原作「老」,據孫輯改。

補遺上林詔獄,主治苑中禽宮館事,屬水衡。成帝紀建始元年注諸侯王黃金璽,橐駝鈕,文曰璽。師古曰:「謂刻云某王之璽。」百官公卿表注

銀印,背龜鈕,其文曰章。師古曰:「謂刻曰某官之章也。」百官公卿表注

六百石、四百石至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鼻鈕,文曰印。師古曰:「謂鈕但作鼻,不為蟲獸之形,而刻文云某官之印。」百官公卿表注

右前漢書凡四條先農,〔即〕神農炎帝也。〔一〕祠以太牢,百官皆從。皇帝親執耒耜而耕。天子三推。三公五,孤卿十,〔二〕大夫十二士,庶人終畝。〔三〕乃致藉田倉,置令丞,以給祭天地宗廟,以為粢盛。明帝紀永平四年注又禮儀志「正月始耕」一條下注,亦引此條,有「大賜三輔二百里孝弟、力田、三老帛,種百穀萬斛」句。

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和帝紀永元六年注皇帝惟八月酎,車駕夕牲,牛以絳衣之。皇帝暮視牲,以鑑燧取水于月,以火燧取火于日,為明水火。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手執鸞刀,以啟牛毛薦之,而即更衣巾,待牛熟,乃祀之。〔四〕禮儀志注求雨,太常禱天地、宗廟、社稷、山川以賽,各如其常牢,禮也。四月立夏旱,乃求雨禱雨而已。後旱,復重禱而已。訖立秋,雖旱不得禱求雨也。禮儀志注

顓頊氏有三子,生而亡去為疫鬼。一居江水,是為虎;〔五〕一居若水,是為魍魎蜮鬼;一居人宮室區隅漚庾,善驚人小兒。「漚庾」未詳。〔六〕方相帥百隸及童女,〔七〕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穀播灑之。禮儀志注

祭天祡壇幄帷。〔八〕高皇帝配天,居堂下西向,紺帷帳,紺席。祭祀志注祭天,養牛五歲,至三千斤。祭祀志注按:「三千斤」疑有誤。

宗廟三年大祫祭于高廟,諸廟神皆合食,〔九〕設左右座。高祖南面,幄繡帳,望堂上西北隅。帳中座長一丈,廣六尺,繡茵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曲几,黃金釦器。高后右座,亦幄帳,卻六寸。白銀釦器。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后。俎餘委肉積於前數千斤,名曰帷俎。〔一0〕子為昭,孫為穆。昭西面,曲屏風,穆東面,皆曲几,如高祖。饌陳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法。太常導皇帝入北門。群臣陪者,皆舉手班辟抑首伏。大鴻臚、大行令、九儐傳曰:「起。」復位。皇帝上堂盥,侍中以巾奉觶酒從。帝進拜謁。贊饗曰:「嗣曾孫皇帝敬再拜。」前上酒。卻行,至昭穆之坐次上酒。子為昭,孫為穆,各父子相對也。畢,卻西面坐,坐如乘輿坐。按:二句疑有脫誤。贊饗奉高祖賜壽,皇帝起再拜,即席以太牢之左辨賜皇帝,如祠。其夜半入行禮,平明上九卮,畢,群臣皆拜,因賜胙。皇帝出,即更衣中,詔罷,當從者奉承。祭祀志注

凡齋,紺幘;耕,青幘;秋貙劉,服緗幘。輿服志注右後漢書凡九條臘者,報諸鬼神,古聖賢有功於民者也。

漢法,三歲一祭於雲陽宮甘泉壇。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歲一祭地於河東汾陰后土宮,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祭五帝於雍畤。祭天用六綵綺席,六重,上一丈,中一幅,四周緣之。玉几,玉飾器。

桓帝祭天,居玄雲宮,〔一一〕齋百日,上甘泉通天臺,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見如流火,舞女童三百人,皆年八歲。天神下壇所,舉烽火,桓帝就竹宮中,〔一二〕不至壇所。甘泉臺去長安三百里,望見長安,成帝以來所祭天之圜丘也。

祭地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禮儀如祭天。

武帝初置博士,取學通行修,博識多藝,曉古文爾雅,能屬文章,為高第。朝賀位次中都官史。稱先生,不得言君。其真弟子稱門人。

孝文皇帝時,博士七十餘人,朝服玄端,章甫冠。

太僕帥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邊。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頭,擇取給六廄,牛羊無數,以給犧牲。按:漢書如淳注引此條作「漢(官)儀注」。〔一三〕

將作大匠,改作少府。景帝中六年更名。

高皇帝家在豐中陽里,為沛泗上亭長。及為天子,立沛廟,祠豐故宅。

右藝文類聚凡九條議郎、中郎,秦官也。議郎秩比六百石,特徵賢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試博士者,拜中郎也。〔一四〕議郎十二人,不屬署,不直事侍御史。遷補博士、諸侯王郎中令。〔一五〕

中書掌詔誥答表,皆機密之事。

高后選孝悌為郎。

武帝元年,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詣御史。

右北堂書鈔凡五條正月五日大置酒,饗衛士。

右錢文子補漢兵志一條校勘記〔一〕據後漢書明帝紀注、續漢志補注補「即」字。又續漢志補注首句引作「春始東耕於藉田,官祠先農」。

〔二〕「孤卿十」本或作「孤卿七」。按續漢志補注引周禮鄭玄注作「九」,引月令章句作「七」,無作「十」之說。又盧植禮記注曰:「卿、諸侯當究成天子之職事,故以九為數。」禮記月令正作「九」。據此則作「七」或作「十」,均非。

〔三〕據後漢書明帝紀注補「士」字。

〔四〕點校本續漢志補注「以啟牛毛」作「以切牛毛」。又通典卷五二作「以切牛尾之毛」,御覽卷二五、又卷五二六作「以切牛毛血」,引各有異,惟通志略卷一九與續漢志補注同。又點校本據盧文弨校刪「中」字,改末六字作「侍中上熟乃祀之」,即本通典、通志略所引,可備一說。

〔五〕文選東京賦注「虎」作「虐鬼」。御覽卷五三0引禮緯亦同。

〔六〕點校本續漢志校勘記以為「漚庾」係「區隅」之音注,甚是。

〔七〕文選東京賦注引「童女」作「童子」。

〔八〕點校本續漢志補注引作「祭天居紫壇幄帷」。又書鈔卷九0、初學記卷一三、類聚卷三八、通典卷四二「祡」均作「紫」。

〔九〕點校本續漢志補注「于高廟」上引有「子孫諸帝以昭穆坐」八字,「廟神」上又有「隳」字。

〔一0〕續漢志補注「帷俎」作「惟俎」,惠棟後漢書補注曰:「「惟」一作「多」。」恐當以孫星衍校作「堆俎」為是。

〔一一〕御覽卷五二七「玄雲宮」引作「雲陽宮」,是。

〔一二〕據類聚卷三八、御覽卷五二七改「行宮」為「竹宮」。三輔黃圖卷三亦曰:「竹宮,甘泉祠宮也。漢舊儀云竹宮去壇三里。」可以為證。

〔一三〕「官」係衍文,據漢書景帝紀如淳注刪。

〔一四〕此引乃漢官儀之文,四庫館臣誤引。又「中郎」本作「郎中」。

〔一五〕此亦漢官儀之文。

卷四 漢舊儀二卷補遺二卷

孫星衍敘錄後漢書衛宏傳:宏作漢舊儀四卷,以載西京舊事。隋志:漢舊儀四卷,衛敬仲撰。南監本作漢書儀。陳氏書錄解題:漢官舊儀三卷,漢議郎東海衛敬仲撰,或云胡廣。聚珍板所刊永樂大典本,亦作漢官舊儀。案:胡廣撰漢官解詁,非撰舊儀。或後人見此書所載多官制,因加「官」字。今以聚珍板二卷本為定,依宏本傳作漢舊儀,以諸書所引校證於下,別作補遺二卷。漢舊儀本有注,魏晉唐人引漢儀注,悉是此書。今不復分別,唯永樂大典本所存原注,仍以小字書之。

漢舊儀卷上漢議郎衛宏撰清孫星衍校皇帝起居儀宮司馬內,百官案籍出入,營衛周廬,晝夜誰何。殿外門署屬衛尉,殿內郎署屬光祿勳,黃門、鉤盾署屬少府。輦動則左右侍帷幄者稱警,車駕則衛官填街,騎士塞路。出殿則傳蹕,案:文選赭白馬賦注引作「駕出則傳蹕」。止人清道,案:東京賦注、赭白馬賦注引「人」上有「行」字。建五旗,案:漢書揚雄傳注引作「皇帝輿動,建五色旗」。丞相、九卿執兵奉引。乘輿冠高山冠,飛羽之纓,案:續漢志補注引「飛羽」作「飛月」。晉書輿服志引此文作「漢官儀」,「飛羽」作「飛翮」。幘耳赤,丹紈裏,案:續漢志補注引「裏」下有「衣」字。帶七尺斬蛇劍,履虎尾絇履,案:太平御覽服章部引作「豹履」。諸王歸國稱從。

皇帝六璽,皆白玉螭虎紐,案:唐六典八引作「獸紐」,因避唐諱改。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以皇帝行璽為凡雜以皇帝之璽賜諸侯王書;案:本作「皇帝行璽,凡封之璽,賜諸侯王書」。續漢志補注引同。今從唐六典引改。通典職官引此段作漢官儀,云「皇帝行璽、天子之璽賜王侯書」。以皇帝信璽發兵;案:「以皇帝」三字,從唐六典引補。其徵大臣,以天子行璽;案:續漢志補注引無「其」字。策拜外國事,案:唐六典引無「策拜」二字。以天子之璽;事天地鬼神,案:唐六典引作「鬼神事」。以天子信璽。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布囊,案:續漢志補注引無「布」字。白素裏,兩端無縫,尺一板中約署。皇帝帶綬,黃地六采,不佩璽。璽以金銀縢組,案:下「璽」字,從續漢志補注引補。侍中組負以從。秦以前民皆佩綬,以金、銀、銅、犀、象為方寸璽,〔一〕案:「金」下本有「玉」字,從北堂書鈔儀飾部、太平御覽儀式部引刪。各服所好。漢以來,〔二〕天子獨稱璽,又以玉,群臣莫敢用也。案:「漢以」下十七字本脫,從太平御覽引補。北堂書鈔引作「自秦以來,天子之璽始以玉為之」。奉璽書使者乘馳傳,案:白帖三十五引「馳」作「驛」。其驛騎也,三騎行,晝夜行千里為程。

太官尚食,案:太平御覽職官部引作「上食」,下同。用黃金釦器;中官、私官尚食,用白銀釦器,如祠廟器云。案:「如祠廟器云」五字,從太平御覽引補。

中官、小兒官及門戶四尚、中黃門持兵,三百人侍宿。

冗從吏僕射,案:續漢志云「中黃門冗從僕射」。出則騎從夾乘輿車,居則宿衛,直守省中門戶。省中,禁中也。成帝外家王禁貴重,朝中為諱禁,故曰省。案:文選西征賦注引作「孝元皇后父名禁,避之,故曰省」。

中常侍,宦者,秩千石。得出入臥內禁中諸宮。案:通典職官引「禁中諸宮」作「舉法省中」。

侍中,無員。或列侯、將軍、衛尉、光祿大夫、侍郎為之,案:本作「光祿、將、大夫、郎為之」。藝文類聚職官部引作「光祿大夫為侍郎」,太平御覽職官部引作「光祿大夫為之」,今改正。得舉非法,白請及出省戶休沐,往來過直事。

御史,員案:漢書蕭望之傳如淳注引作「御史大夫史員」四十五人,皆六百石。案:太平御覽職官部引「皆」下有「是」字。其十五人衣絳,給事殿中,為侍御史,宿廬在石渠門外。案:「在石」二字本訛作「左右」,從通典職官、太平御覽引改。二人尚璽,〔四人〕持書給事,〔三〕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領。案:「前」字從通典、太平御覽引補。餘三十人留寺,案:蕭望之傳注引「餘」上有「其」字,「留寺」作「留守」。理百官事也,案:「事」字從太平御覽引補。皆冠法冠。案:四字從蕭望之傳注引補。

給事中,無常員,位次侍中、常侍。

尚書四人,為四曹。常侍曹尚書,案:「常」字從漢書成帝紀注、唐六典四引補。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曹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尚書,案:成帝紀注、後漢書應劭傳注、唐六典四引皆作「戶曹」。主庶民上書事;主客曹尚書,案:本作「客曹」,「主」字從應劭傳注引補。主外國四夷事。成帝初置尚書,員五人,案:續漢志補注引作「初置五曹」。有三公曹,主斷獄事。案:「事」字從成帝紀注引補。

尚書令主贊奏封下書,僕射主閉封。〔四〕案:北堂書鈔設官部引「封」下有「府」字。丞二人,主報上書者,兼領財用火燭食廚。漢置中書官,案「書」字從北堂書鈔引補。初學記職官部引作「中書」,無「官」字。領尚書事。中書謁者令一人。成帝建始四年罷中書官,以中書為中謁者令。

尚書郎四人:其一郎主匈奴單于營部,案:「其一郎主」四字,從唐六典四引補。一郎主羌夷吏民,案:「一郎」本作「二郎」,從唐六典九引改。民曹一郎主天下戶口墾田功作,謁者曹一郎案:唐六典九引無「曹」字。主天下見錢貢獻委輸。

中臣在省中皆白請,其宦者不白請。尚書郎宿留臺,中官給青縑白綾被或錦被、帷帳、?褥、通中枕,太官供食,湯官供餅餌果實,下天子一等。給尚書郎伯二人,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者從直。伯送至止車門還,女侍史執香爐燒薰,從入臺護衣。

黃門令領黃門謁者。騎吹曰冗從,僕射一人,領髦頭。

左曹日上朝謁,秩二千石。

右曹日上朝謁,秩二千石。

黃門郎屬案:廣韻三十四果注引無此四字。〔五〕黃門令,日暮入對青鎖門案:續漢志補注引無「門」字。初學記職官部引作「青鎖闈」。太平御覽職官部引與今本同。拜,名曰夕郎。案:續漢志補注引「拜名」作「拜夕」。〔六〕

五官中郎將,秩比二千石,主五官郎中。

左、右中郎將,秩比二千石,主謁者、常侍侍郎,以貲進。左主謁者,右主常侍侍郎。案:太平御覽職官部引「左中郎將主謁者」,「右中郎將主常侍侍郎」,作二條。

五官屬光祿勳,不得上朝謁。兼左、右曹諸吏,得上朝謁。

郎中令主郎中。左車將主左車郎,右車將主右車郎,左戶將主左戶郎,右戶將主右戶郎,案:漢書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作「左、右車將主左、右車郎,左、右戶將主左、右戶郎」。秩皆比千石,獨郎中令比二千石。

黃門冗從持兵,無數,宣通內外。宦者署、尚書皆屬少府。殿中諸署、五郎將屬光祿勳。宮司馬、諸隊都候領督盜賊,屬執金吾。司馬掖門殿門屯衛士,皆屬衛尉。

右中二千石、二千石四官,案:此條本題「上事四官:少府、光祿勳、執金吾、衛尉也」。奉宿衛,各領其屬,斷其獄。

期門騎者,隴西工射獵人及能用五兵材力三百人,行出會期門下,從射獵,無員,秩比郎從官,名曰期門騎。置僕射一人,秩六百石。騎持五旗別外內。王莽更名虎賁郎,遷補吏署。中郎將一人,施旄頭,屬羽林,從官七百人,案:「從官七百人」五字,從漢書宣帝紀如淳注、宋錢文子補漢兵志引補。取三輔良家子,自給鞍馬。案:「鞍馬」二字從補漢兵志引補。諸孤兒無數,案:「諸」字從補漢兵志引補。父死子代,皆武帝時從軍死,子孤不能自活,養羽林,官比郎從官,從車駕,不得冠,置令一人,名曰羽林騎孤兒。

皇帝見諸侯王、列侯起,侍中稱曰:「皇帝為諸侯王、列侯起!」起立,乃坐。太常贊曰:「謹謝行禮。」皇帝在道,丞相迎謁,謁者贊稱曰:案:「稱」字從漢書翟方進傳注、後漢書陳忠傳注引補。「皇帝為丞相下輿」。立乃升車。皇帝見丞相起,謁者贊稱曰:「皇帝為丞相起。」立乃坐。案:「皇帝見丞相起」一段,翟方進傳注、陳忠傳注引在「皇帝在道」一段上。太常贊稱:「敬謝行禮。」宴見,侍中、常侍贊,御史大夫見皇帝稱「謹謝」,將軍見皇帝稱「謝」,中二千石見皇帝稱「謝」,二千石見皇帝稱「制曰可」,太守見皇帝稱「謝」。拜御史大夫為丞相,左、右、前、後將軍贊,五官中郎將授印綬;案:通典職官引無「綬」字,下同。拜左、右、前、後將軍為御史大夫,案:通典引作「拜御史大夫」,無「左、右、前、後將軍為」七字。中二千石贊,案:通典引無「中」字。左、右中郎將授印綬;拜中二千石,中郎將贊,御史中丞授印綬。印綬盛以篋,篋以綠綈案:下「以」字從太平御覽布帛部引補。表,白素裏。案:太平御覽引作「白表赤裏」。尚書令史捧,西向,侍御史東向,取篋中印綬,授者卻退,受印綬者手握持出,至尚書下,乃席之。案:「席」當作「帶」。丞相、列侯、將軍金印紫緺綬,中二千石、二千石銀印青緺綬,皆?紐。其斷獄者,印為章也。案:續漢志補注引作「銀為章」。又「也」字從續漢志補注、通典職官引補。〔七〕

漢初置相國史,秩五百石。後罷,并為丞相史。

丞相府司直一人,秩二千石,職無不監。武帝初置。曰馬直官,今省。案:「馬直官」當作「司直官」。

列侯為丞相、相國,號君侯。案:漢書劉屈氂傳如淳注、文選贈五官中郎將詩注引無「相國」二字,又引「號」作「稱」。御史大夫為丞相,更春乃封,故先賜爵關內侯。案:「故先賜爵」句,從漢書平當傳如淳注引補。

丞相車黑兩轓,案:藝文類聚職官部引作「兩黑轓」,太平御覽職官部引作「兩墨轓」。〔八〕騎者衣絳,案: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作「戈緣」。〔九〕掾史見禮如師弟子,白錄不拜朝,示不臣也。聽事閣曰黃閣,案:二「閣」字皆當作「閤」。無鐘鈴。掾有事當見者,主簿至曹請,不傳召,掾見脫履,公立席後荅拜。百石屬不得白事,當謝者西曹掾為〔通〕謝部。〔一0〕吏二千石初除,詣東曹掾拜部,謁者贊之。

丞相門無塾,門署用梗板,方圓三尺,不堊色,不郭邑,署曰丞相府。東門、西門長史物故,廷尉正、監守。

丞相初置,吏員十五人,皆六百石,分為東、西曹。案:北堂書鈔設官部引「東西曹掾秩四百石」。東曹九人,出督州為刺史。西曹六人,其五人?來白事東廂為侍中,一人留府曰西曹,領百官奏事。長安給騎亭長七十人,六月一更倉頭廬兒。出入大車駟馬,前後大車、駢車,中二千石屬官以次送從。

丞相、太尉、大將軍史,秩四百石。

丞相、刺史常以秋分行部,御史為駕四封乘傳。到所部,郡國各遣吏一人迎界上,案:漢書武帝紀注引作「各遣一吏,迎之界上」。得載別駕自言受命移郡國,與刺史從事盡界罷。行載從者一人,得從吏所察六條。刺史舉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經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劇一科,各一人。詔選諫大夫、議郎、博士、諸侯王傅、僕射、郎中令,取明經。選廷尉正、監、平案章,取明律令。選能治劇長安、三輔令,取治劇。皆試守,小冠,滿歲為真,以次遷,奉引則大冠。

武帝元狩六年,初置大司馬。

丞相司直、〔一一〕案「直」本訛作「置」,今改正。諫大夫秩六百石;丞相少史秩四百石,案:漢書昭帝紀如淳注引「丞相少史」有武帝初置」四字。次三百石、百石。書令史斗食,缺,試中二十書佐高第補,因為騎史。武帝元狩六年,丞相吏員三百八十二人:史二十人,秩四百石;少史八十人,秩三百石;屬百人,秩二百石;屬史百六十二人,秩百石。皆從同秩補。以為有權衡之量,不可欺以輕重;有丈尺之度,不可欺以長短。官事至重,古法雖聖猶試,故令丞相設四科之辟,以博選異德名士,稱才量能,不宜者還故官。第一科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科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科曰明曉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科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姦,勇足以決斷,才任三輔劇令。案:「劇」字從藝文類聚職官部引補。皆試以能,信然後官之。案:藝文類聚、太平御覽職官部引無「信」字,又「能」上有「其」字。第一科補西曹南閣祭酒,二科補議曹,三科補四辭八奏,四科補賊決。案:藝文類聚引無「賊」字。其以詔使案事御史為駕一封,行赦令駕二封,皆特自奏事,各以所職劾中二千石以下。選中二十書佐試補令史,令史皆斗食,遷補御史令史。其欲以秩留者,許之。歲舉秀才一人,廉吏六人。

丞相典天下誅討賜奪,吏勞職煩,故吏眾。

君侯月一行屯衛,騎不以車。衛士初至未入,君侯到都門外勞賜吏士。

武帝元封五年,初分十三州,刺史假印綬,有常治所。案:漢書武帝紀注引此在上文「常以秋分行部」上,又作「假刺史印綬」。奏事各有常會,擇所部二千石卒史與從,案:當有「事」字。〔一二〕傳食比二千石所傳。刺史奏幽隱奇士,拜為三輔縣令,比四百石。居後六卿,一切舉試守令,取徵事。徵事,比六百石。皆故吏二千石不以贓罪免,降秩為徵事。絳衣奉朝賀。案:注「絳衣奉朝賀」五字,從漢書昭帝紀注引補。

哀帝元壽二年,以丞相為大司徒。案:以上從續漢志補注引補。郡國守丞案:續漢志補注引無「丞」字。長史上計案:漢書朱買臣傳注引「郡國丞長吏與計吏俱送計」。事竟,遣君侯出坐庭,上案:續漢志補注引作「公出庭上」。親問百姓所疾苦。計室掾吏案:續漢志補注引作「記室掾史」一人大音者讀敕畢,遣敕曰:「詔書殿下,案:「殿」本作「數」,從續漢志補注引改。禁吏無苛暴,丞長史歸告二千石,順民所疾苦,案:「順」本作「凡」,從續漢志補注引改。急去殘賊,審擇良吏,無任苛刻。治獄決訟,務得其中。明詔憂百姓困於衣食,二千石帥勸農桑,思稱厚恩,有以賑贍之,無煩擾奪民時。案:續漢志補注引「擾」作「撓」。公卿以下,務飭儉恪,案:續漢志補注引「公卿」上有「今日」二字,無下文「今俗」二字。今俗奢奓過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務以身帥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請諭以法,案:本作「謹以法」,從續漢志補注引改。〔一三〕養視疾病,致醫藥務治之。案:「治」本作「活」,從續漢志補注引改。詔書無飾廚傳增養食,案:續漢志補注引作「無飾廚養」。至今未變,或更尤過度,案:續漢志補注引作「又更過度」。甚不稱。歸告二千石,務省約如法。且案不改者,長吏以聞。官寺鄉亭案:「官」本作「守」,從續漢志補注引改。漏敗,垣牆壞所治,案:續漢志補注引「所」作「不」。無辦護者,不稱任,案:續漢志補注引「稱」作「勝」。先自劾不應法。歸告二千石勿聽。」十年,更名相國。案:「十年,更名相國」六字,從續漢志補注引補。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詔之官,皇帝延登,親詔之案:漢書五行志注引「丞相、御史大夫初拜,皇帝延登親詔」。曰:「君其進,虛受朕言。朕鬱于大道,獲保宗廟,兢兢師師,夙夜思過失,不遑康寧,晝思百官未能綏。於戲丞相,其帥意無怠,以補朕闕。於戲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勗于職,厥有常刑,?悉乃心,和裕開賢,俾之反本乂民,廣風一俗,靡諱朕躬。天下之眾,受制於朕,丞相可不慎歟?於戲!君其誡之。」

丞相府官奴婢傳漏以起居,不擊鼓。官屬吏不朝,旦白錄而已。諸吏初除謁視事,問君侯應閤奴名,白事以方尺板叩閤,大呼奴名。君侯出入,諸吏不得見,見禮如師弟子狀。掾史有過,君侯取錄,推其錄,三日白病去。

御史、衛尉寺在宮中,案: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引漢官儀:「衛尉寺在公門內。」太平御覽職官部引此句,下有胡廣曰:「宮闕寺內衛士,於周垣下為廬舍,若今之伏宿屋矣。」〔一四〕亦不鼓。

詔書以朱鉤施行。案:「以」本作「下」,從北堂書鈔藝文部引改。〔一五〕詔書下,有違法令,施行之不便,曹史白封還尚書,對不便狀。

丞相有病,案:漢書翟方進傳注引「病」作「疾」,下同。皇帝法駕親至問病,從西門入。即薨,移居第中,車駕往弔,賜棺、斂具,贈錢、葬地。案:翟方進傳注引「賜」、「贈」二字互易。葬日,公卿以下會送。案:翟方進傳注引「會送」作「會葬焉」。

有天地大變,天下大過,皇帝使侍中持節乘四白馬,賜上尊酒十斛,案:「酒」字從漢書翟方進傳如淳注、藝文類聚職官部引補。養牛一頭,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還,案:「即」字從翟方進傳注引補。藝文類聚引作「丞相病上」,又「使者」上有「追」字。未白事,尚書以丞相不起病聞。丞相不勝任,使者奉策書,駕騩駱馬,案:藝文類聚職官部引無「騩」字。即時布衣,步出府,免為庶人。丞相有他過,使者奉策書,駕騅騩馬,即時步出府,乘棧車牝馬,案:藝文類聚引「牝」作「牡」。漢書孔光傳注引無「牝馬」二字。歸田里思過。日食,即日下赦曰制。詔御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淩暴百姓,行權相放,治不平正,處官不良,細民不通,下失其職,俗不孝弟,不務於本,衣服無度,出入無時,眾彊勝寡,盜賊滋彰,丞相以聞。於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監御史。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復監。後御史職與丞相參增吏員,凡三百四十一人,分為吏、少史、屬,亦從同秩補,率取文法吏。案:漢書武帝紀如淳注引「御史亦有屬」。

廷尉正、監、平物故,以御史高第補之。御史少史行事如御史,少史有所為,即少史屬得守御史,行事如少史。少史秩比六百石。御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徵丞相〔史〕守御史少史。〔一六〕所代到官視事,得留罷中二千石詹事、水衡都尉。

丞相史物故,調御史少史守丞相史,若御史少史。監祠寢園廟,調御史少史屬守,不足,丞相少史屬為倅,事已罷。

丞相、刺史、侍御史,皆稱卿,不得言君。

武帝時,案:三字從北堂書鈔設官部引補御史中丞督司隸,司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二千石以下至墨綬。案:「刺史」二字從太平御覽職官部引補。北堂書鈔引作「御史中丞督司隸,司隸督丞相,丞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下至墨綬」,文與此異。〔一七〕

大夫見孝廉、上計丞、長史,皆於宮司馬門外,案:「於宮」二字本作「放官」,從北堂書鈔設官部引改。比丞相掾史白錄。

御史大夫寺在司馬門內,門無塾,門案:太平御覽職官部引無上「門」字。〔一八〕初學記職官部引作「門無扁題」。署用梓板,不起郭邑,題曰御史大夫寺。

大夫初拜,策曰:「惟五鳳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皇帝延登,親詔之曰:「御史大夫其進,虛受朕言。朕鬱于大道,獲保宗廟,兢兢師師,夙夜思己失,不遑康寧,晝思百姓未能綏。於戲御史大夫,其帥意盡心,以補朕闕。於戲九卿、群大夫,百官慎哉!不勗于厥職,厥有常辟,往悉乃心,和裕開賢,俾賢能反本乂民,靡諱朕躬。天下之眾,受制於朕,以法為命,可不慎歟?於戲御史大夫,其誡之。」」

御史大夫案:四字從續漢志補注引補。此條本與上文相連,今從續漢志補注,別為一條。敕上計丞、長史曰:「詔書殿下,案:「殿」本作「數」,從續漢志補注引改。布告郡國,臣下承宣無狀,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長史到郡,與二千石同力,案:「同」字從續漢志補注引補。為民興利除害,務有以安之,稱詔書。郡國有茂才不顯者言上,案:「有」字本在「郡國」上,從續漢志補注引改。殘民貪污煩擾之吏,百姓所苦,務勿任用。方察不稱者,案:「者」下本有「也」字。又無下文一段,從續漢志補注引刪改。刑罰務於得中,惡惡止其身。選舉民侈過度,務有以化之。問今歲善惡孰與往年,對上。問今年盜賊孰與往年,得無有群輩大賊,對上。」

校勘記〔一〕孔本書鈔卷一三一、影宋本御覽卷六八二引皆有「玉」字,孫氏刪之,非。

〔二〕此引從御覽卷六八二,非。當依書鈔卷一三一引作「自秦以來」。

〔三〕據通典卷二四、御覽卷二二七補「四人」二字。四庫館臣輯漢官舊儀即作「四人持書給事」。

〔四〕續漢百官志補注引蔡質漢儀作「主封門」,通典卷二二同。

〔五〕此出處當作廣韻卷三上平聲三十四果注。

〔六〕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拜名」,孫案非,且斷句亦誤。

〔七〕諸本續漢志補注均作「印為章」,孫案非。又「也」字見通典禮部,非出於職官部。

〔八〕影宋本御覽卷二0四作「兩黑轓」,與類聚同。

〔九〕類聚卷四五、御覽卷二0四均作「戈絳」,孫案非。

〔一0〕據四庫館臣輯本補「通」字。

〔一一〕司直秩比二千石,不當與諫大夫同列,原引不誤。

〔一二〕漢書王尊傳如淳注引有「事」字。

〔一三〕唯點校本續漢志補注作「謹」,與永樂大典同。

〔一四〕漢書百官公卿表注所引乃漢舊儀,無「宮」下「門」字。孫氏言出漢官儀,乃涉百官公卿表旁注而誤。又師古注曰「胡廣云主宮闕之門內衛士,於周垣下為區廬。區廬者,若今之杖宿屋矣」,較御覽之引更詳確。又影宋本御覽卷二二九「宮」作「京」,引胡廣注則「寺」作「之」,「舍」作「者」,亦與孫案異。

〔一五〕孔本書鈔卷一0三仍引作「下」。

〔一六〕據四庫館臣輯本補「史」字。

〔一七〕孔本書鈔卷六二與四庫館臣輯本同。孫案乃沿陳本之訛。

〔一八〕影宋本御覽卷二二五引有上「門」字。

漢舊儀卷下議郎衛宏撰清孫星衍校中宮及號位皇后稱中宮。

婕妤見,大長秋稱「皇后為婕妤下輿」,坐稱「起」,禮比丞相。娙娥見,女御長稱「謝」,案:漢書戾太子傳如淳注引作「皇后見娙娥以下,長御稱謝」。禮比將軍、御史大夫。案:史記外戚世家索隱引作「娙娥秩比將軍、御史大夫」。昭儀見,稱「謝」,比中二千石。貴人見,稱「皇后詔曰可」,禮比二千石。美人無數。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廬監,宦者。女御長如侍中。案:漢書外戚傳晉灼注引作「有女長御,比侍中(官)」。〔一〕戾太子傳注引作「女長御比侍中」,在「皇后見娙娥」上。

皇后一人。婕妤以至貴人,皆至十數。美人比待詔,無數,元帝、成帝皆至千人。〔二〕

侍中左右近臣見皇后,如見帝。見婕妤,案:「帝見」二字從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引補。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引無「見」字。〔三〕行則對壁,坐則伏茵。案:北堂書鈔引作「守茵」。〔四〕皇后、婕妤乘輦,餘皆以茵,四人輿以行。案:藝文類聚后妃部引,與下二條相連。

皇后玉璽,文與帝同。皇后玉璽,金螭虎紐。一本無此條。案:下「玉璽」本作「之璽」,從初學記中宮部引改。太平御覽皇親部引「虎紐」作「武紐」。〔五〕注疑後人所加。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繅三盆繭,案:「盆」字本作「瓮」,從藝文類聚后妃部引改。示群臣妾從。案:「示」字從藝文類聚引補。春桑生而皇后親桑,於苑中蠶室,養蠶千薄以上。案:藝文類聚引「薄」作「箔」。祠以中牢羊豕,祭蠶神曰苑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從桑還,獻於繭觀,案:藝文類聚引作「獻繭於館」。太平御覽布帛部引作「皇后親蠶,〔還〕獻繭」。〔六〕皆賜從采桑者樂。皇后自行。凡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案:太平御覽服用部、布帛部引俱無「以」字。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群神五時之服。皇帝得以作縷縫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案:「后」下「得」字,太平御覽布帛部引作「間」,「巾絮」服用部引作「絮巾」。置蠶官令、丞,案:文選報任少卿書注引作「蠶室,置蠶官也」。〔七〕諸天下官下法皆詣蠶室,案:後漢書陳忠傳注引「少府若廬〔獄〕有蠶室」,疑此注文。〔八〕與婦人從事,故舊有東西織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賜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歸中宮。

皇帝聘皇后,黃金萬斤。案:北堂書鈔禮儀部引作「以金萬斤」。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賜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繒帛,夫增秩。

掖庭令晝漏未盡八刻,廬監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後庭,訪白錄所錄,所推當御見。刻盡,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罷,即留。女御長入,扶以出。御幸賜銀鐶,案:太平御覽服用部引作「宮人御幸賜銀環」。北堂書鈔儀飾部引「環」上有「指」字。令書得環數,計月日無子,罷廢不得復御。

宮人擇官婢年八歲以上,〔九〕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稱家,動作稱從。

皇太子黃金印,?紐,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禮如師。亡新更為太子師,中庶子五人,職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黃門,案: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集解引作「天子有中涓,如黃門」。皆宦者。

門大夫比郎將。

洗馬職如謁者,十六人,選郎中補也。

庶子舍人,四百人,如郎中,秩比二百石,無員,多至四百人。案:與續漢志不合。又補注「太子舍人」引漢官曰「十三人」,此當有訛。亡新改名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亡新改為中更。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倉獄。亡新改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

僕,秩千石,主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無員。亡新改為中翼子。

衛率,秩比千石。案:漢官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作「衛率主門衛,秩千石」。丞一人,主門衛。

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衛徼循。案:漢書敘傳注引作「主徼巡宮中」。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長〔三〕不會輒斥。〔一0〕官奴擇給書計,案:漢書鮑宣傳臣瓚注引無「擇」字。從侍中以下為倉頭,案:鮑宣傳注引「以」作「已」,「倉」作「蒼」。青幘,與百官從事從入殿中。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擇年八歲以上衣綠曰宦人,案:「宦人」當作「宮人」。外戚傳注引「宮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宮人,非天子掖庭中也」。疑此注文。不得出省門。置都監。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給使尚書。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奴婢欲自贖,錢千萬,免為庶人。宮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傳言曰作者,歌傳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長。宦者及郎署長各顧門戶,擇官奴赤幘,部領作者,掃除曰正。歌傳取於雒陽,古周時傳呼聲法。

天子六廄,未央廄、承華廄、騊駼廄、路軨廄、案: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引作「輅軨」,在「騎馬」下,又引皆無「?」字。騎馬廄、大廄,馬皆萬匹。

中黃門駙馬、犬宛馬、案:「馬」字從文選赭白馬賦注引補。汗血馬、乾河馬、天馬、果下馬。果下馬,高三尺,駕輦。大宛、汗血馬皆高七尺。乾河馬,華山神馬種也。

長安城方六十里,案:史記呂太后本紀索隱、續漢志補注引皆作「方六十三里」。又史記高祖本紀索隱引「高祖六年,更名咸陽曰長安」,疑此注文。經緯各十五里,案:續漢志補注引「各」下有「長」字。十二城門,積九百七十三頃,百二十亭。案:三輔黃圖一引作「長安城中,經緯各長三十二里十八步,地九百七十三頃,八街九陌,三宮九府,三廟,十二門,九市,十六橋。地皆黑壤」。〔一一〕文與此異。長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屬長安令。案:續漢志補注引無「方六十里」四字。置左、右尉。城東、城南置廣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后、太子案:初學記中宮部引作「皇后、太后」。各食四十縣,案:初學記、藝文類聚后妃部、太平御覽皇親部兩引俱作「三十縣」。曰湯沐邑。

帝子為王。王國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輔王。僕一人,秩千石。郎中令,秩六百石,置官如漢官官吏。郎、大夫四百石以下自調除。國中漢置內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國如郡太守、都尉職事,調除吏屬。相、中尉、傅不得與國政,輔王而已。當有為,移書告內史。內史見傅、相、中尉,禮如都尉。太守、〔一二〕相置長史,中尉及內史令置丞一人,案:「令」當作「各」。皆六百石。成帝時,大司空何武奏罷內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參職。是後相、中尉爭權,與王遞相奏,常不和。案:續漢志補注引作「是後中尉爭權,與王相奏,常不和」。

王子為侯。案:四字從漢書武帝紀如淳注、文選六代論注引并為一條。侯、王歲以戶口酎黃金,獻于漢廟,案:武帝紀注、文選注、三輔黃圖五引無「獻」字。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大祠曰飲酎,案:三輔黃圖引注云:「因八月嘗酎,會諸侯廟中,出金助祭,謂之酎金。」飲酎受金,小不如斤兩,色惡,王奪戶,案:武帝紀注、文選注、三輔黃圖引作「王削縣」。侯免國。

漢承秦郡,置太守,治民斷獄。都尉治獄,都尉治盜賊甲卒兵馬。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而以為衛士,案:漢書高帝紀如淳注引無「而以」二字。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水處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案:通典職官引無「行船」二字。

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障塞烽火追虜。置長史一人,掌兵馬。丞一人,治民。當兵行,長史領。置部都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民,不給衛士。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庶民,案:「庶」字從漢書高帝紀如淳注引補。又「老衰」作「衰老」。就田里。民應令選為亭長。

亭長課射,游徼徼循。尉、游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五兵:弓弩,戟,盾,刀劍,甲鎧。案:北堂書鈔設官部引作「五兵,言弩,戟,刀,鉤,鎧也」。〔一三〕

鼓武吏案:續漢志補注引漢官儀「鼓」下無「武」字。赤幘大冠,行縢,帶劍佩刀,持盾被甲,設矛戟,習射。

設十里一亭,亭長、亭候;五里一郵,郵閒案:史記留侯世家索隱引作「郵人居閒」。相去二里半,司姦盜。亭長持三尺板以劾賊,索繩以收執盜。

舊制尉皆居官署,有尉曹官中領平鎖署。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案:漢書陳涉傳晉灼注引兩「吏」字俱作「史」。尉吏曰尉史,捕盜賊得捕格。

縣戶口滿萬,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戶口不滿萬,置四百石、三百石長。大縣兩尉,小縣一尉,丞一人。三百石丞、縣長黃綬,皆大冠。亡新命長為宰,皆小冠,號曰夫子。亡新時有五百石,八百石。府下置詔獄。府,河南府也。鄧展曰:舊洛陽有兩獄。案:注引鄧展,非本文。

建始二年,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十二萬戶以上為大郡太守,小郡守遷補大郡。

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為萬騎太守,月奉二萬。綏和元年,省大郡萬騎員,秩以二千石居。舊制:令六百石以上,尚書調;拜遷四百石長相至二百石,丞相調;除中都官百石,大鴻臚調;郡國百石,二千石調。哀帝時長相皆黑綬。亡新吏黑綬,有罪先請,與廉吏同。

內郡為縣,三邊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為邑。

算民,案:後漢書皇后紀注引「八月初為算賦,故曰算民」。疑此注文。年七歲以至十四歲出口錢,人二十三。二十錢,以食天子。案:「二十錢」三字從漢書昭帝紀如淳注引補。高帝紀如淳注、後漢書光武紀注引作「出口錢,人二十,以供天子」。〔一四〕其三錢者,武帝加口錢,以補車騎馬。案:高帝紀注、光武紀注引作「至武帝時,又口加三錢,以補車騎馬」。舊本「馬」下本有「逋稅」二字,是後人因光武紀注誤加,今刪。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案:「出」字從高帝紀如淳注、光武紀注引補。人百二十為一算,以給車馬。案:高帝紀如淳注引為「治庫兵車馬」。民田租?,案:「租」本作「積」,從文選天監三年策秀才文注引改。以給經用,備凶年。山澤魚鹽市稅,以給私用。

漢舊制,天下郡國凡百六,邑侯國凡千八百。上林苑中昆明池、鎬池、牟首諸池,取魚鱉,給祠祀。用魚鱉千枚以上,餘給太官。案:「上林苑」以下,當別為一條。

上林苑中,廣長三百里,置令、丞、左右尉。案:「廣長」以下十一字,從太平御覽居處部引補。初學記居處部引「尉」上有「中部」二字。三輔黃圖四引作「有令有尉,禽獸簿記其名數」。百五十亭苑,案:此句從初學記引補。苑中養百獸。案:「苑中」二字從三輔黃圖引補。〔一五〕又「養」上本有「以」字,從兩書引刪。禽鹿嘗祭祠祀,賓客用鹿千枚,?兔無數。佽飛具繒繳案:漢書元帝紀如淳注引「繒」作「矰」。以射鳧鴈,應給祭祀置酒,每射收得萬頭以上,給太官。

上林苑中,天子遇秋冬射獵,案:「遇」字從太平御覽居處部引補。又引下有「苑中」二字。取禽獸無數實其中。離宮觀七十所,案:太平御覽、白帖三十八引無「觀」字。皆容千乘萬騎。

武帝時,使上林苑中官奴婢,及天下貧民貲不滿五千案:太平御覽居處部引「五千」作「五十萬」。徙置苑中養鹿。因收撫鹿矢,人日五錢,到元帝時七十億萬,以給軍擊西域。

古者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諸侯,其長伯為君,次仲、叔、季為卿大夫,支屬案:本此下有「為庶于,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滅諸侯為郡縣,不世官,守、相、令、長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支屬」共三十七字,複衍也,今刪。〔一六〕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滅諸侯為郡縣,不世官,守、相、令、長以他姓相代,案:本無「長」字,從上復出者添。去世卿大夫士。

漢承秦爵二十等,以賜天下。爵者,祿位也。

公士,一爵。賜一級為公士,謂為國君列士也。

上造,二爵。賜爵二級為上造,上造乘兵車也。

簪褭,三爵。賜爵三級為簪褭。

不更,四爵。賜爵四級為不更,不更主一車四馬。

大夫,五爵。賜五級為大夫,大夫主一車,屬三十六人。

官大夫,六爵。賜爵六級為官大夫,官大夫領車馬。案:北堂書鈔設官部引「領」下有「他」字。

公大夫,七爵。賜爵七級為公大夫,公大夫領行伍兵。

公乘,八爵。賜爵八級為公乘,與國君同車。

五大夫,九爵。賜爵九級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者案:「者」字從北堂書鈔設官部引補。為官長將率。秦制爵等,生以為祿位,死以為號謚。

左庶長,十爵。

右庶長,十一爵。

左更,十二爵。

中更,十三爵。

右更,十四爵。

少上造,十五爵。

大上造,十六爵。

駟車庶長,十七爵。

大庶長,十八爵。

侯,十九爵。案:漢書百官公卿表十九「關內侯」。

列侯,二十爵。

秦制二十爵。男子賜爵一級以上,有罪以減,年五十六免。無爵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案:本作「老」,今改。有罪,各盡其刑。凡有罪,男髡鉗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歲。完四歲,鬼薪三歲。鬼薪者,男當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為白粲者,以為祠祀擇米也,皆作三歲。罪為司寇,司寇男備守,女為作,如司寇,皆作二歲。男為戍罰作,女為復作,皆一歲到三月。案:此下疑有脫訛。令曰:秦時爵大夫以上,令與亢禮。

五人為伍,伍長一人。十人為什,什長一人。百人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為旅,旅帥一人。二千五百人為師,師帥一人。萬二千五百人為軍,軍將一人。以上卿為將軍。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邱,四邱為乘。乘則具車一乘,四馬,步卒三十六人。千乘之國,馬四千匹,步卒三萬六千人,為三軍,大國也。次國二軍,小國一軍。

校勘記〔一〕據漢書外戚傳晉灼注刪「官」字。原注「官」作「宮」,屬下讀,句作「宮長豈此邪」。

〔二〕四庫館臣輯本作「皆且千人」。

〔三〕孔本書鈔卷五八、中華書局排印本初學記卷一二「婕妤」上均有「見」字。

〔四〕孔本書鈔卷五八作「伏茵」。

〔五〕影宋本御覽卷一三五仍作「虎紐」。

〔六〕影宋本御覽卷八一九「獻」上有「還」字,據補。

〔七〕胡刻本文選注引作「衛宏漢儀以為置蠶宮,今承諸法云」。

〔八〕據後漢書陳忠傳注「若盧」下補「獄」字。

〔九〕「官婢」原作「宮婢」,據四庫館臣輯本改。漢書外戚傳注即曰:「宮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宮人。事見漢舊儀。」亦可為證。

〔一0〕據四庫館臣輯本補「三」字。

〔一一〕「地皆黑壤」四字係三輔黃圖之文,與漢舊儀無涉,孫氏引誤。

〔一二〕「太守」係「太傳」之誤。說見四庫館臣輯本按語。

〔一三〕孔本書鈔卷七九作「五兵言弩,盾,刀,鉤,鎧也」。

〔一四〕漢書高帝紀如淳注僅引下文「又令」至「以給車馬」二十八字,未及孫案所引十字。下案亦然。

〔一五〕三輔黃圖所引與「上林詔獄」相聯繫,與此引多異。補「苑中」二字,當依御覽卷一九六。

〔一六〕浙江書局本漢舊儀未衍此三十七字,孫氏所據本誤。下案亦同。

漢舊儀補遺卷上漢議郎衛宏撰清孫星衍校集太尉、司徒長史,秩比二千石,號為「毗佐三台,助鼎和味」。其遷也,多據卿校也。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潘安仁金谷集作詩注〔一〕公府掾試博士者,拜郎中也。〔二〕北堂書鈔設官部

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故有秩皆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後皆自辟,故通為百石云。太平御覽職官部

御史中丞,兩梁冠,秩千石。內掌蘭臺,〔外〕督諸州刺史,〔三〕糾察百寮。北堂書鈔設官部

御史中丞朝會獨坐。出討姦猾,內與尚書令、司隸校尉會同,皆專席,京師號之〔曰〕「三獨坐」者也。〔四〕北堂書鈔設官部

侍御史,周官也。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御史。漢興襲秦,因而不改。掌注言行,糾諸不法。府掾屬高第補之。秩六百石,員五十人。北堂書鈔設官部案:當依續漢志作「十五人」。

惠帝三年,相國奏遣御史監三輔郡,察辭詔凡九條。監者二歲更,常以中月奏事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常卿贊饗一人,〔五〕秩六百石,掌贊天子。史記封禪書索隱、續漢志補注

太常主導贊助祭,皆平冕七旒,玄上纁下,華蟲七章。漢陵屬三輔,太常月一行。太平御覽職官部

丞舉廟中非法者。續漢志補注

廟祭,太祝令主席酒。續漢志補注

大宰令屠者七十二人,宰二百人。漢書宣帝紀注

太史令冠一梁,秩六百石。丞二人,三百石。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史令凡歲將終,奏新年歷。凡國祭祀喪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時節禁忌。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司馬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六〕漢書司馬遷傳如淳注

承周史官,至武帝置太史公。司馬遷父談為太史。〔七〕遷年十三,乘傳行至天下,〔八〕求古諸侯之史記。太平御覽職官部

博士,秦官。博者,通于古今;〔士者〕辯于然否。〔九〕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文皇帝時,博士七十餘人,朝服玄端,章甫冠。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武帝初置博士,取學通行修,博學多藝,曉古文爾雅,能屬文章者為高第。朝賀位次中郎官史。〔一0〕稱先生,不得言君,其真弟子稱門人。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博士祭酒,選有道之人習學者祭酒。〔一一〕國子,卿大夫之子弟。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常博士弟子試射策,中甲科補郎,中乙科補掌故。史記?錯列傳索隱

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不言屬光祿勳。光祿勳門外特施行馬,以旌別之。太平御覽職官部案: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五引作「漢官儀」。〔一二〕

三署郎見光祿勳,執板拜;若見五官、左右將,執板不拜;於三公、諸卿,無敬。通典職官

有二郎為此頌貌威儀事。有徐氏,徐氏後有張氏,不知經,但能盤辟為禮容。天下郡國有容史,皆詣魯學之。漢書儒林傳蘇林注

謁者缺,選郎中(令)美鬚〔眉〕大音者以補之。〔一三〕功次當遷,欲留增秩者,許之。北堂書鈔職官部、唐六典九、通典職官

孝武太初初置羽林,象天有羽林星,為國之羽翼,如林之盛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羽林郎,選良家子弟〔便〕弓馬者為之。〔一四〕一名巖郎,言其禦侮巖除之下,或謂嚴厲素?。北堂書鈔設官部

未央廄主理大廄三署,案:北堂書鈔引作「主治獄五署郎」。〔一五〕屬太僕。北堂書鈔設官部、〔一六〕初學記政理部

太僕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邊、西邊。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頭,〔一七〕擇取教習給六廄,牛羊無數,以給犧牲。漢書景帝紀如淳注、後漢書和帝紀注、〔一八〕三輔黃圖四、唐六典十七、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別火,獄令官,主治改火之事。漢書如淳注

郡邸獄,治天下郡國上計者,屬大鴻臚。漢書宣帝紀注、太平御覽刑法部

司空詔獄,治列侯、二千石,屬宗正。北堂書鈔設官部〔一九〕

漢制:八座丞、郎初拜,並集都〔座〕交禮,遷又解交。〔二0〕太平御覽職官部

高后選孝廉為郎。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漢書哀帝紀應劭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符節令,領尚書符璽郎四人。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官令一人,秩六百石,掌鼎俎饌具。世祖中興,以孝廉年滿五十守宮令,與謁者失職權者與之。〔二一〕北堂書鈔設官部

尚書陳忠奏太官宜著兩梁冠。〔二二〕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官主飲酒,〔二三〕皆令、丞治。太官湯官奴婢各三千人,置酒,〔二四〕皆緹?蔽膝綠幘。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布帛部

獄二十六所,導官無獄。漢書張湯傳蘇林注

若盧獄令,主治庫兵、將相大臣。漢書百官公卿表如淳注、王吉傳注、後漢書和帝紀注案:後漢書注引作「主鞫將相大臣」。

若盧右丞,〔二五〕主治庫兵者。漢書王吉傳注

中書令,〔二六〕領贊尚書,出入奏事,秩千石。唐六典九

中書掌詔誥荅表,皆機密之事。〔二七〕北堂書鈔設官部

掖庭詔獄令丞,宦者為之,主理婦人女官也。漢書劉輔傳注

執金吾車駕出,從六百騎,走六千二百人。北堂書鈔設官部

中壘校尉主北軍壘門內,尉一人主上書者獄。上章於公車,有不如法者,以付北軍尉,北軍

尉以法治之。漢書劉向傳如淳注

寺互。都船獄令,主治水官也。〔二八〕漢書百官公卿表如淳注

太子家獄,治太子官屬、太子太傅。北堂書鈔設官部〔二九〕

將作大匠改作少府,案:「改」當作「將」。續漢志云:「承秦,曰將作少府。」景帝中六年更名也。藝文類聚職官部

省中有五尚,即尚食、尚冠、尚衣、尚帳、尚席。通典職官案:省中五尚不見於百官公卿表,疑屬大長秋。

上林詔獄主治苑中禽獸宮館事,屬水衡。漢書成帝紀注

長安中諸官獄三十六所。漢書宣帝紀注

東市獄屬京兆尹,西市獄屬左馮翊。北堂書鈔刑法部、太平御覽刑法部

司隸校尉,武帝初置。後諸侯王貴戚不服,乃以中都中官徒奴千二百人屬為一校尉部刺史,督二千石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司隸校尉統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三0〕無所不統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司隸校尉初置,唯蓋寬饒、王章、鮑宣,貴戚憚之,京師政清。北堂書鈔設官部〔三一〕

司隸治所,故孝武廟。續漢志補注

駙馬都尉,掌騎從,武帝置,秩比二千石。太平御覽皇親部

持節夾乘輿車騎從者,云常侍騎。史記爰盎列傳索隱

諸給事中日上朝謁,〔三二〕平尚書奏事,分為左右曹。以有事殿中,故曰給事中。多名儒、國親為之,掌左右顧問。漢書百官公卿表晉灼注、通典職官、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吏四百石以下,自除國中。漢書衡山王傳如淳注

刺史得擇所部二千石卒史與從事。漢書王尊傳注

武帝元年,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詣御史舉試,拜為郎中。北堂書鈔設官部

大縣二人,其尉將屯九百人。史記陳涉世家索隱

諸侯王印,黃金橐駝紐,〔三三〕文曰璽,謂刻曰某王之璽。赤地綬。列侯黃金印,龜紐,文曰印。謂刻曰某侯之印。丞相、大將軍案:初學記引無「大」字黃金印,龜紐,文曰章。謂刻曰某官之章。御史大夫章。匈奴單于黃金印,橐駝紐,文曰章。御史、案:初學記引無「御史大夫」以下。二千石案:初學記引「二」上有「中」字。銀印,?紐,文曰章。千石、六百石、四百石銅印,鼻紐,文曰印。謂紐但作鼻,不為蟲獸之形,而刻曰某官之印。章,二百石以上,〔三四〕皆為通官印。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北堂書鈔儀飾部、初學記服食部、文選王仲宣誄注、通典職官、白帖十三、太平御覽儀式部案:漢書注、通典引注本作正文,今改正。

郡國銅虎符三,竹使符五。後漢書宦者傳論注、〔三五〕文選鮑明遠擬古詩注

校勘記〔一〕按文選潘安仁金谷集作詩注引作漢官儀之文,與御覽卷二0九引同。孫氏既以據御覽所引入漢官儀,不當于此出處中復注文選注。

〔二〕孔本書鈔卷五六引作漢官儀之文,孫氏既據以引入所輯漢官儀上卷,不當于此復出。

〔三〕據俞安期唐類函補「外」字。又孔本書鈔卷六二引無「內掌」以下九字。

〔四〕據書鈔卷六二引補「曰」字。

〔五〕「太常卿」三字,孫氏所補,依例當作小字。

〔六〕據漢書司馬遷傳如淳注補「公」字。

〔七〕影宋本御覽卷二三五「談」下有「世」字。

〔八〕影宋本御覽卷二三五「乘傳」上有「使」字,「行」下無「至」字。

〔九〕據孔本書鈔卷六七補「士者」二字。又類聚卷四六引作漢官儀之文。

〔一0〕類聚卷四六引作「中都官史」,御覽卷一三六則作「中都官吏」。

〔一一〕「習學者」原作「有學者」,據書鈔卷六七改。

〔一二〕影宋本御覽卷二四三此引亦作漢官儀,孫氏所據本誤。

〔一三〕據唐六典卷九、通典卷二一引刪「令」字。又書鈔卷六二、唐六典卷九、通典卷二一均有「眉」字,據補。

〔一四〕據孔本書鈔卷六三補「便」字。通典卷二八亦作「便弓馬者」。

〔一五〕孔本書鈔卷四五引作「主治廄五署郎」,「獄」字在前引「未央廄」下。又初學記卷二0亦作「未央廄獄」。

〔一六〕「設官部」係「刑法部」之訛。

〔一七〕漢書景帝紀注、三輔黃圖卷四「頭」均作「匹」。孫輯此引皆本唐六典卷一七。

〔一八〕後漢書和帝紀注引作漢官儀。

〔一九〕「設官部」係「刑法部」之誤。

〔二0〕據御覽卷二一三補「座」字。又其引乃漢官儀之文,孫氏既已輯入漢官儀,于此不當復出。

〔二一〕孔本書鈔卷五五「以」下有「新平」二字。此引文句怪譎,疑有脫誤。

〔二二〕孔本書鈔卷五五「太官」下有「令」字。

〔二三〕影宋本御覽卷二三0作「主飯肉,湯官酒」,且為小注。續漢志亦曰「湯官丞主酒」。孫輯引有誤。

〔二四〕御覽卷二二九作「大置酒」,又卷八一六作「大置酒日」。

〔二五〕此四字孫氏所補,依例當作小注。

〔二六〕此三字亦當作小注。

〔二七〕孔本書鈔卷五七首引有「尚書令并掌詔奏,既置」九字。

〔二八〕漢書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漢儀注僅「寺互」二字,餘皆如淳之語。

〔二九〕「設官部」乃「刑法部」之誤。

〔三0〕據孔本書鈔卷六一補「及」字。又孔本作漢官儀之文。

〔三一〕孔本書鈔卷六一引作漢官儀。

〔三二〕漢書百官公卿表注、通典卷二一「諸」下均引有「吏」字。

〔三三〕漢書百官公卿表注、通典卷三一皆作「諸侯王黃金璽」。又續漢志補注引東觀書亦作「復設諸侯王金璽綟綬」。據疑此引「黃金」當在「印」上,且「印」亦當作「璽」。

〔三四〕漢書百官公卿表注「二百石以上」引在「銅印」之上,且有「至」字與「四百石」三字相啣接。又孔本書鈔卷一三一「四百石」作「三百石」,無「章二百石」以下。

〔三五〕此引實出文選范蔚宗宦者傳論注,其引「郡國」作「郡分」。

漢舊儀補遺卷下漢議郎衛宏撰清孫星衍校集晝漏盡,夜漏起,宮中衛宮,城門擊刁斗,周廬擊木柝。文選新刻漏銘注、陽給事誄注夜漏起宮中,宮城門擊柝,〔一〕繫刁斗,傳五夜,百官徼,直符案:文選注引作「傳五伯官直符」。行,衛士周廬擊木柝,傳呼備火。〔二〕北堂書鈔武功部、儀式部、文選新刻漏銘注

五夜:甲、乙、丙、丁、戊夜。案:初學記器物部引「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及相傳救守火帥內戶外,〔三〕數五止。北堂書鈔儀飾部

夜漏起,中黃門持五夜,相傳授。文選新刻漏銘注

立夏、立秋晝六十二刻,夏至晝六十五刻。夜漏不盡五刻,擊五鼓;夜漏不盡三刻,擊三鼓。初學記器物部

冬至晝四十一刻,後九日加一刻,至立春晝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四〕北堂書鈔儀飾部

漢制:天地以下,群臣所祭凡一千五百四十。新益為萬五千四十。案:「新」上疑脫「亡」字。漢法;三歲一祭天于雲陽宮甘泉壇,以冬至日祭天,天神下。三歲一祭地于河東汾陰后土宮,以夏至日祭地,地神出。五帝祭于雍〔五〕畤。〔五〕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

元年祭天,二年祭地,三年祭五帝于五畤。三歲一遍,皇帝自行,他祠不出。史記封禪書索隱、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天地五(祀)〔畤〕,〔六〕皇帝不自行,祠還致福。漢書賈誼傳應劭注

皇帝案:藝文類聚引「皇帝」作「桓帝」,字訛,下同。祭天,居雲陽宮,齋百日,上甘泉通天臺,高三十丈,以候天神之下,見如流火。舞女童三百人,皆年八歲。天神下壇所,舉烽火。皇帝就竹宮中,不至壇所。案:漢書禮樂志注引「竹宮去壇三里」,疑此注文。甘泉臺去長安三百里,望見長安城,案:太平寰宇記三十一引作「甘泉宮」。皇帝所以祭天之圓丘也。〔七〕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案:太平寰宇記引作「黃帝以來,圓丘祭天處」。藝文類聚又引作「成帝」。

通天臺高三十丈,望雲雨悉在其下,去長安三百里,望見長安城。案:史記孝武帝本紀索隱、漢書武帝紀注、郊祀志注、文選籍田賦注引同。〔八〕武帝祭天,上通天臺。舞八歲童女三百人,置祠具,招仙人。祭天已,令人升通天臺,以候天仙。天神既下祭所,若大流星,乃舉烽火,而就竹宮望拜。太平寰宇記三十

武帝於甘泉宮更置前殿,始廣諸宮室。有芝生甘泉殿邊房中。太平寰宇記三十一

芝有九莖,金色,〔九〕綠葉朱實,夜有光,乃作芝房之歌。三輔黃圖二、太平寰宇記三十一

通天臺上有承露〔盤〕,〔一0〕仙人掌擎玉杯,〔以〕承雲表之露。〔一一〕元鳳閒,臺自毀,椽桷皆化為龍鳳,隨風雨飛去。太平寰宇記三十一

皇帝祭天自行,群臣從之,齋皆百日,他祠不出。祭天紫壇幄帳。〔一二〕案:續漢志補注引作「幄帷」。高皇帝配天,居堂下西嚮,紺幄,〔一三〕紺席。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禮儀部、服飾部、初學記禮記、藝文類聚禮部、服飾部、太平御覽禮儀部、服用部

祭天,用六綵綺席六重,〔一四〕長一丈,中一幅,四周緣之。玉几、玉飾器,凡七千三百物備具。〔一五〕養牛五歲,至三千斤。史記封禪書正義、〔一六〕漢書郊祀志注、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禮儀部、服飾部、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珍寶部、服用部、布帛部

大祀,齋五日。小祀,齋三日。〔一七〕北堂書鈔禮儀部

齋則食丈二尺旋案,陳三十六肉,九穀飯。北堂書鈔酒食部、初學記器物部、太平御覽服用部案:太平御覽引作「九穀飲食」。

齋法:食肉三十六兩。太平御覽飲食部

凡齋,紺幘;耕,青幘;秋貙劉,服緗幘。續漢志補注

祠五祀,謂五行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賢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也,主其神祀之。太平御覽禮儀部

〔凡〕聖王之法,〔一八〕追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萬神,皆古之人也,能〔紀〕天地五行氣,奉(成)〔其〕功以成人者也。〔一九〕故其奉祀,皆以人事之禮,食之所食也,非祭食天與土地、金、木、水、火、土、石也。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參、〔二0〕辰星於池陽谷口,夾道左右為壇,營覆地各周三十六里。史記封禪書索隱、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地河東汾陰后土宮,宮曲入河,古之祭地澤中方丘也。禮儀如祭天,名曰汾葵,一曰葵丘也。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案:漢書武帝紀注引作「葵上」。

郊泰畤,皇帝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南向揖月,便用郊日,不用春秋。漢書武帝紀臣瓚注

祭五岳,祠用三正色牲。十月涸凍,二月解凍,皆祭祀。乘傳車,稱使者。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四瀆,用三正色牲,沈珪,有車馬紺蓋。史記封禪書索隱、初學記地部、太平御覽地部、禮儀部案:初學記引「四瀆」下有「江、河、淮、濟」四字。

祭人先於隴西西縣人先山,山上皆有土人,山下有畤,埒如種菜畦,畤中各有一土封,故云畤。史記封觶書集解、索隱、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西〕王母於石室,〔二一〕皆在所二千石令長奉祠。太平御覽禮儀部

祭三皇、五帝、九皇、六十四民,案:「民」當作「氏」。皆古帝王,凡八十一姓也。太平御覽禮儀部

宗廟三年大祫祭,子孫諸帝以昭穆坐於高廟,諸隳廟神皆合食,設左右坐。高祖南面,幄繡帳,望堂上西北隅。帳中坐長一丈,廣六尺,繡裀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曲几,黃金釦器。高后右坐,亦幄帳,卻六寸。白銀釦器。每牢中分之,左辨上帝,右辨上后。俎餘委肉積於前殿千斤,〔二二〕名曰堆俎。子為昭,孫為穆。昭西面,曲屏風,穆東面,〔二三〕皆曲几,如高祖。饌陳其右,各配其左,坐如祖妣之法。太常導皇帝入北門。群臣陪者,皆舉手班辟抑首伏。

大鴻臚、大行令、九儐傳曰:「起。」復位。而皇帝上堂盥,侍中以巾奉觶酒從。帝進拜謁。贊饗曰:「嗣曾孫皇帝敬再拜。」前上酒。卻行,至昭穆之坐次上酒。子為昭,孫為穆,各父子相對也。畢,卻西面坐,坐如乘輿坐。贊饗奉高祖賜壽,皇帝起再拜,即席以大牢之左辨賜皇帝,如祠。其夜半入行禮,平明上九卮,畢,群臣皆拜,因賜胙。皇帝出,即更衣巾,詔罷,當從者奉承。續漢志補注、初學記禮部、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禮儀部

皇帝唯八月飲酎,車駕夕牲,牛以絳衣之。案:太平御覽引「絳」作「繡」。皇帝暮視牲,以鑑燧案:唐會要引作「鑑諸」。取水於月,以陽燧案:續漢志補注引作「火燧」。取火於日,為明水〔火〕。〔二四〕左袒,以水沃牛右肩,案:太平御覽引「肩」作「臂」。手執鸞刀,以切牛毛血案:通典引作「以切牛尾之毛」。薦之,而即更衣巾,侍上熟,〔二五〕乃祀之。續漢志補注、唐會要七、通典禮、太平御覽時序

卷五 漢舊儀一卷

漢官儀〔一〕漢衛宏撰清王仁俊輯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夜有一柱來止樓上,瑯琊開陽縣上言,南門下柱飛去。因刻記年月于其門。或曰七寶,生于酒泉郡。稽瑞校勘記〔一〕書名當作漢官舊儀,或作漢舊儀。

卷六 漢官儀一卷

漢官儀漢應劭撰元陶宗儀輯獬豸獸性觸不直,故執憲者以其角形為冠。〔一〕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一曰柱後,以鐵為柱。〔二〕

正月旦,天子御德陽殿,臨軒。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賀。蠻貊胡羌朝貢,必見屬郡(封)〔計〕吏,皆陛覲。〔三〕

孝武時,天子以下未有幘。元帝頞上有壯髮,不欲使人見,乃始進幘,群僚隨焉。〔四〕

省中皆胡粉塗壁,畫古烈王。〔五〕

孝武皇帝南平百越,北攘戎狄,置交阯朔方之州,復徐梁之地,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州。所以交朔獨不州,明示帝王未必相襲,始開地方,〔六〕遂交南方,為子孫基阯也。

侍中,秩千石。黃門有畫室署、玉堂署,各有長一人。〔七〕

尚書郎懷香握蘭,趨走丹墀。〔八〕

世祖封禪,久有白氣一丈,〔九〕東南極望,正直壇所,有青氣上與天屬,遙望不見此,〔一0〕瑞命之符也。

謁者著緗幘大冠。〔一一〕

綬者,有所受,以別尊卑,彰有德也。〔一二〕

司空騎吏以下皂?,因秦水德。今漢家火德,宜著絳?。〔一三〕

虎賁中郎將衣紗縠單衣,虎綿?。〔一四〕

尚書令、僕、丞、郎月賜渝糜大墨一枚,小墨一枚。〔一五〕

天子壇田,公卿耕訖,嗇夫下種。凡稱籍田為千?,亦曰帝籍,亦曰耕籍,亦曰東耕,亦曰親耕,亦曰玉籍。〔一六〕

侍中向存年老口臭,〔一七〕帝乃賜以雞舌香,令含之。

校勘記〔一〕此引出初學記卷二六。

〔二〕同右。

〔三〕宛委山堂本說郛避清人之忌,刪「胡」字。今據御覽卷二九補。又改「封」作「計」。此引又見于類聚卷三九,「必」作「畢」,屬上讀。

〔四〕此引見於御覽卷八九。

〔五〕御覽卷一八七有此引,「烈王」作「烈士」,當是。

〔六〕御覽卷一五七引「地方」作「北方」,餘皆同。

〔七〕此引見於御覽卷二一九。

〔八〕此引與御覽卷九八三所引皆同,但御覽作蔡質漢官儀之文。又書鈔卷六0、初學記卷一一引漢官儀中,有此十一字。御覽卷二一五引漢官儀中,有「郎」以下九字。不詳陶氏所本為何。

〔九〕御覽卷八七二「久」引作「夕」,御覽卷一五亦同。夕,於此指夕牲之時,詳見續漢志補注所引封禪儀。

〔一0〕御覽卷八七二「此」作「巔」,是。

〔一一〕此引見於御覽卷六八七。

〔一二〕此引出御覽卷六八二。

〔一三〕唯御覽卷六九五引與此引多同,僅兩「德」字皆作「行」,「宜」下無「著」字。

〔一四〕此引分見書鈔卷一二九、御覽卷六九五。疑陶輯「虎」下脫「文」字。

〔一五〕此引與初學記卷二一中兩引同。然其中敘事引作漢書之文,事對作蔡質漢官之語。疑陶輯引誤。

〔一六〕此引分見初學記卷一四、御覽卷五三七。其引「壇田」作「升壇」,「玉藉」作「王藉」,與陶輯略異。

〔一七〕御覽卷三六七引有此條,「向存」作「乃存」。

卷七 漢官儀二卷

孫星衍敘錄隋志:漢官五卷,應劭注。漢官儀十卷,應劭撰。據後漢書應劭傳,建安二年,「詔拜劭為袁紹軍謀校尉。時始遷都於許,舊章堙沒,書記罕存。劭慨然歎息,乃綴集所聞,著漢官禮儀故事」。劭所撰,止一書,不知隋志何以分為二。又劭傳云:「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初,父奉為司隸時,並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像贊,劭乃連綴其名,錄為狀人紀。」今諸書引漢官儀,有諸人姓名,狀人紀者,疑即其書中篇名。陳氏書錄解題有「應劭漢官儀一卷,載三公官名及名姓州里,李埴補一卷,俱不傳」。諸書引有作應劭漢官,應劭漢官儀,亦有彼此互舛,不可分別。今併錄為二卷。續漢志劉昭補注引漢官不標名應劭者,悉是目錄,不知何人所撰。別為一卷,以存其舊。

漢官儀卷上漢軍謀校尉應劭撰清孫星衍校集太傅,古官也。周成王時,康叔為之。高后元年,初用王陵,金印紫綬。八年省。哀帝元壽二年復置,位在三公上。世祖中興,特遣使者備禮,徵故密令卓茂,〔一〕策曰:案:北堂書鈔引作「卓茂甲申策書」。「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執節純固。案:北堂書鈔引有「前密令」下十三字,無下文「夫士」二字,又「束身」作「束髮」。〔二〕夫士誠能為人所不能為,名冠天下,當受天下重賞。〔三〕故武王誅紂,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今以茂為太傅,案:文選任彥升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表注引作「特擢盛德,南陽卓茂為太傅」。封宣德侯。」〔四〕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此條引俱作應劭漢官,唯文選注引作漢官儀。下文凡言漢官者,上皆有「應劭」二字。

傅者,覆也。續漢志補注

明帝甲辰策書曰:〔五〕「高密侯鄧禹,元功之首,其以禹為太傅。」北堂書鈔設官部案:此條引作漢官。〔六〕

和帝丁酉策書曰:〔七〕「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海內歸仁,為群賢首。其以彪為太傅,〔八〕案:北堂書鈔、初學記、藝文類聚俱引作「太尉」。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庶得專位內之事。」〔九〕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兩引

殤帝策曰:〔一0〕「張禹三世在位,黃髮罔愆,〔一一〕忠孝彌篤。其以禹為太傅,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北堂書鈔設官部兩引

沖帝丁酉策書曰:〔一二〕「舅氏輔翼股肱,三公國之楨榦,朝廷取正,以成斷金。太尉趙峻,三世掌典機衡,〔一三〕案:太平御覽引作「樞衡」。有匪石不二之心。〔一四〕大司農李固,公族之苗,忠直不回,〔一五〕有史魚之風。今以峻為太傅,固為太尉,與大將軍冀參錄尚書事。」北堂書鈔設官部兩引、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兩引、太平御覽職官部兩引

靈帝策書曰:「故太尉陳蕃,忠亮蹇諤,有不吐茹之節。司徒胡廣,惇德允元,五世從政。今以蕃為太傅,與廣參錄尚書事。」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太師,太傅,太保,皆古官也。〔一六〕初學記職官部

太師,古官也。平帝元年,孔光以太傅見,授詔,太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靈壽杖,省中施坐置几。太師入省中用杖,自是而□。續漢志補注案:三公,太師在太傅前。後漢省太師、太保,唯置太傅。今改列於後。又案:此條末「□」,今本作「闕」字,乃校者所記,而後來誤入正文也。今訂正。

孝平皇帝元始元年,〔一七〕太后詔曰:「太師光,今年老有疾,俊乂大臣,惟國之重。書曰「無遺老成」,〔一八〕國之將興,尊師重傅。其令大師無朝,十日一賜餐,賜以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於省中施坐置几,太師入省用杖焉。」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平帝元始元年,〔一九〕孔光以太師見授。太后詔曰:「太師先聖之後,〔二0〕道術通明,案:北堂書鈔又引作「先師之子,德行純淑」。宜居四輔職,訓導帝躬。」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

太保,古官也。保,養也。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二一〕

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馬。後漢書光武紀注案:通典職官云:「應劭漢官謂太尉為周官,非也。」與此異。

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而無印綬。北堂書鈔設官部

元狩六年,罷太尉,法周制置司馬。時議者以為漢軍有官、千人、司馬,故加「大」為大司馬,所以別異大小司馬之號。續漢志補注

三司之職,司馬主兵。漢承秦曰太尉,武帝改曰大司馬,無印綬,官兼加而已。世祖改曰太尉。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引作漢官序

張衡云:案:太平御覽引作「河閒相張衡說」。「明帝更司馬、司空府,欲復更太尉府。案:太平御覽引作「明帝以為司徒、司空府已榮,欲更治太尉府」。時公南陽趙?也。案:太平御覽引有「南陽」二字。西曹掾安眾鄭均,素好名節,以為朝廷新造北宮,整飭官寺,旱魃為虐,民不堪命,曾無殷湯六事,周宣雲漢之辭。今府本館陶公主第舍,員職既少,自足相容。〔二二〕?表陳之,即聽許。〔二三〕其冬,臨辟雍,〔二四〕歷二府,見皆壯麗,〔二五〕而太尉府獨卑陋。顯宗東顧歎息曰:「椎牛縱酒,勿令乞兒為宰。」時?子世為侍中,驂乘,歸具白之,?以為恨,頻譴責均,均自劾去,道發病亡。」續漢志補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章帝詔曰:「司空牟融,典職六年,勤勞不怠。其以融為太尉,錄尚書事。」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兩引、太平御覽職官部兩引

殤帝策書曰:「司徒徐防,以臺閣機密,施政牧守。其以防為太尉,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藝文類聚職官部

太尉、司徒、司空長史,秩比千石,號為「毗佐三台,助成鼎味」。〔二六〕太平御覽職官部

東西曹掾比四百石,餘掾比三百石。賊曹,主盜賊之事。後漢書銚期傳注

決曹,主罪法事。〔二七〕後漢書王霸傳注

宮騎(二十二)〔三十〕人。〔二八〕續漢志補注

王莽時,議以漢無司徒官,故定三公之號曰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續漢志補注

漢儀曰:〔二九〕「司徒府與蒼龍闕對,厭於尊者,不敢號府」。應劭曰:「此不然。丞相舊位在長安時,有四出門,〔三0〕隨時聽事。明帝東京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為東西門耳。每國有大議,天子車駕親幸其殿。」通典職官案:「應劭曰」以下,是漢官儀之文。

相國、丞相,皆六國時官。通典職官

丞相有疾,御史大夫三日一問起居,百官亦如之。案:藝文類聚引作「百僚亦然」。朝廷遣中使太醫高手,膳羞絡繹。及瘳視事,尚書令若光祿大夫,賜以養牛、上尊酒。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丞相見免,乘騩馬自府歸。說文繫傳十九

武帝置丞相司直。元壽二年改丞相為大司徒,司直仍舊。今省。後漢書光武紀注

司徒府掾屬三十一人,秩千石。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後漢書光武紀注、梁冀傳注

綏和元年,罷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議者又以縣道官獄司空,故覆加「大」,為大司空,亦所以別大小之文。續漢志補注

御史大夫、尚書令、司隸校尉,皆專席,號三獨坐。後漢書王常傳注

大司空朱博奏:「高皇帝置御史大夫,位次丞相。」北堂書鈔設官部

司空騎吏以下皁?,因秦水行。今漢家火行,宜絳?。太平御覽服章部

三公聽採長吏臧否,人所疾苦,還條奏之,是為舉謠言也。頃者舉謠言,〔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三一〕主者大言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默爾銜枚。後漢書蔡邕傳注、范滂傳注

今司徒太尉下書州郡,〔三二〕文皆稱公。蓋倉頡作書,自環者謂之私,〔三三〕背私者謂之公。案:通典職官引下有「韓子曰「背私曰公」」七字。春秋「九命作宰」。天子御坐即起,其興案:「其興」當作「在輿」,見通典。為下。凡拜,天子臨軒,六百石以上悉會,直事卿贊,〔三四〕御史授,案:當脫「印綬」二字,見通典。公三讓,然後乃受之。漢禮儀曰:「天子稱尊號曰皇帝,言曰制,補制言曰詔,稱民有言有辭曰陛下。」今皆施行。詩云:「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不,仲山甫明之。」詔令之義。三公三人以承君,蓋由鼎有足。故易曰「鼎象」也。北堂書鈔設官部案:通典職官引作「鼎足三者,三光也」。

群臣上書,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凡制書皆(稱)璽封,〔三五〕尚書令重封。惟赦贖令司徒印,露布州郡也。後漢書鮑昱傳注

世祖詔:案:北堂書鈔引作「中興甲寅詔書」。「方今選舉,賢佞朱紫錯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六〕三曰明達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三七〕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決,才任三輔令。〔三八〕皆有孝悌廉公之行。〔三九〕自今以後,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異孝廉之吏,務盡實覈,選擇英俊、賢行、廉潔、平端於縣邑,務授試以職。有非其人,臨計過署,不便習官事,書疏不端正,不如詔書,有司奏罪名,並正舉者。」又舊河隄謁者,世祖改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遷超御史中丞、刺史,或為小郡。監察黎陽謁者,世祖以幽并州兵騎定天下,〔四0〕案:後漢書竇憲傳注引作「光武中興」,又「定」上有「克」字。故於黎陽立營,以謁者監之,兵騎千人,復除甚重。謁者任輕,多放情態,順帝改用公解府掾有清名威重者,遷超牧守焉。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案:後漢書和帝紀注、太平御覽治道部引作「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詔書」,文略同,唯無「河隄謁者」以下一段。

三公府有長史一人。後漢書梁冀傳注

將軍,周官也。趙王以李牧為將軍破秦,〔四一〕始受大名。王翦、灌嬰並為之。北堂書鈔設官部

將軍,周官也。漢興,置大將軍,位丞相上。北堂書鈔設官部

和帝以竇憲為大將軍,乃冠三公。太平御覽職官部

梁冀為大將軍,以三世姻媾援立之功,公卿希旨,上比周、霍,舉高第茂才官屬,皆倍餘府。太平御覽職官部

鼓吹二十人,非常員。舍人十人。續漢志補注、通典職官

鼓吹為國盤娛,禦每爪牙。〔四二〕北堂書鈔儀飾部

漢興,置驃騎將軍,位次丞相。是以漢百官志云驃騎將軍秩與大將軍同。〔四三〕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章帝以元舅馬防為車騎將軍,服銀印青綬,位在卿上,絕席。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和帝以竇憲為車騎將軍,賜金印紫綬,位次司空。續漢志補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武帝西征西夷,有前後左右將軍,為國爪牙,所以提示威靈,折衝萬里。北堂書鈔設官部

度遼將軍,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十八年,案:當云「八年以中郎將吳常」,見明帝紀注。〔四四〕行度遼將軍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銀印青綬,秩二千石。長史、司馬六百石。續漢志補注

度遼將軍屯五原曼柏縣。後漢書安帝紀注

將軍掾屬二十九人,中大夫無員,令史四十一人。後漢書東平憲王傳注

太常,古官也。書曰:「伯夷,「典朕三禮」。帝曰:「咨伯,汝作秩宗」。」百官公卿表云:「太常,古官。」云伯夷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常,古官也。書曰「伯夷」。欲令國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稱太常。以列侯為之,重宗廟也。後漢書光武紀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北海周澤為太常,齋有疾,〔四五〕其妻憐其年老被病,〔四六〕窺內問之。澤大怒,以為干齋,掾吏叩頭爭之,不聽,遂收送詔獄,〔四七〕並自劾謝。論者非其激發不實。〔四八〕諺曰:「居世不諧,為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一日不齋醉如泥。〔四九〕既作事,復低迷。」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卿,彰也,明也。言當背邪向正,彰有道德。北堂書鈔設官部

太史令屬太常,案:張衡傳注引有此二字。秩六百石。掌天時星歷,凡歲奏新年歷;凡國祭祀喪娶之事,奏良日;國有瑞應災異,(掌)記之。〔五0〕後漢書張衡傳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太平御覽引作「應劭曰」。

太史令,秩六百石。望郎三十人,掌故三十人。昔在顓頊,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唐虞之際,分命羲和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至于夏后、殷、周,世序其官,皆精研術數,窮神知化。當春秋時,魯有梓慎,晉有卜偃,宋有子韋,鄭有裨灶,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其言屢中,有備無害。漢興,甘石、唐都、司馬父子,抑亦次焉。末塗偷進,苟忝茲階,既闇候望,競飭邪偽,以凶為吉,莫之懲糾。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引「應劭曰」。

張溫字伯慎,穰人也,封玄鄉侯。〔五一〕太史奏言有大臣誅死,董卓取溫笞殺於市而厭之。〔五二〕後漢書竇武傳注

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辨於然否。〔五三〕案: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有「博者」以下十二字。孝武建元五年,案:朱浮傳注引作「武帝」,無年號。初置五經博士,秩六百石。案:太平御覽引有此四字。後增至十四人。太常差次有聰明威重者一人為祭酒,〔五四〕總領綱紀。其舉狀曰:「生事愛敬,喪歿如禮。通易、尚書、孝經、論語,兼綜載籍,窮微闡奧。隱居樂道,不求聞達。身無金痍痼疾,世六屬不與妖惡交通、〔五五〕王侯賞賜。行應四科,經任博士。」下言某官某甲保舉。後漢書朱浮傳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光武中興,恢宏稽古,易有施、孟、梁邱賀、京房,書有歐陽和伯、夏侯勝、建,詩有申公、轅固、韓嬰,春秋有嚴彭祖、顏安樂,禮有戴德、戴勝。凡十四博士。太常差選有聰明威重一人為祭酒,總領綱紀也。〔五六〕後漢書徐防傳注

漢置博士祭酒一人,秩六百石。唐六典二十一

文帝博士七十餘人,為待詔博士。朝服玄端,〔五七〕章甫冠。唐六典二十一

博士入平尚書,出部刺史、諸侯相,次轉諫大夫。北堂書鈔設官部

博士限年五十以上。後漢書楊仁傳注

秘書監一人,秩六百石。〔五八〕後漢書桓帝紀注、唐六典十

大予樂令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明帝紀注

置陵園令、食監各一人,秩皆百石。後漢書皇后紀注

憲陵園丞秩三百石,陽陵令秩六百石。〔五九〕後漢書段熲傳注

丞皆選孝廉郎年少薄伐者,遷補府長史、都官令、候、司馬。續漢志補注

光,明也。祿,爵也。勳,功也。言光(六)〔祿〕典郎、謁、諸虎賁、羽林,〔六0〕舉不安得,〔六一〕賞不失勞,故曰光祿勳。太平御覽職官部

光祿勳有南北廬主事、三署主事。案:後漢書張霸傳注:光祿勳主事,見漢官儀。〔六二〕於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為之,秩四百石。次補尚書郎,出宰百里。唐六典一〔六三〕

光祿有主簿。唐六典十五

光祿舉敦厚、質樸、遜讓、節儉,此為四行。〔六四〕後漢書吳祐傳注、范滂傳注

五官中郎將,秦官也。秩比二千石,三署郎屬焉。太平御覽職官部

五官、左、右中郎將,秦官也。秩比二千石。凡郎官皆主更直,執戟宿衛。北堂書鈔設官部

郎中令,屬官有五官中郎將,左、右中郎將,曰三署。署中各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外)多至千人,〔六五〕主執戟衛宮陛,及諸虎賁、羽林郎皆屬焉。謂之郎中令者,言領諸郎而為之長。初學記職官部案:續漢志無郎中令。〔六六〕

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六七〕各置中郎將以司之。郡國舉孝廉以補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後漢書和帝紀注

建武二十四年,〔六八〕遣中郎將段郴迎單于於五原塞。北堂書鈔設官部

虎賁中郎將,古官也。書稱「武王伐紂,戎車三百兩,虎賁八百人,〔六九〕擒紂於牧之野」。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門。案:順帝紀注引有「孝武」以下十字。北堂書鈔引作「孝武皇帝初置期門」。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賁郎。案:白帖七十五引「更名虎賁中郎將」。〔七0〕古有勇者孟賁,改奔為賁。中郎將冠兩鶡尾。案:太平御覽服章部引「冠」下有「插」字。〔七一〕鶡,鷙鳥中之果勁者也,每所攫撮,應瓜摧碎,鬥不死不止。案:北堂書鈔引有「鬥」下五字。鶡尾,上黨所貢也。後漢書順帝紀注、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服食部、〔七二〕太平御覽職官部、服章部

虎賁中郎將衣紗縠禪衣、虎文錦?,〔七三〕餘郎亦然。漢書江充傳注、北堂書鈔衣冠部兩引、初學記寶器部、太平御覽服章部兩引、布帛部

虎賁千五百人,戴鶡尾,屬虎賁中郎將。後漢書光武紀注

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營騎,後更名羽林。以天有羽林之星,故取名焉。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光武中興,以征伐之士勞苦者為之,故曰羽林士。後漢書順帝紀注

羽林者,言其為國羽翼,如林盛也。皆冠鶡冠。一名為嚴郎,言其禦侮嚴厲。其後簡取五營高才,別為左、右監。〔七四〕羽林父死子繼,與虎賁同。廣韻九麌注、〔七五〕太平御覽職官部

羽林郎出補三百石丞、尉自占。丞、尉小縣(丞、尉)三百石,〔七六〕其次四百石,比秩為真,皆所以優之。後漢書和帝紀注

羽林左、右監,屬光祿。後漢書來歷傳注

羽林左監主羽林八百人,右監主九百人。後漢書安帝紀注

羽林左騎,秩六百石,領羽林,屬光祿勳。後漢書曹褒傳注

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不言屬光祿勳。案:藝文類聚引有此六字。

光祿勳門外特施行馬,以旌別之。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五

成帝時,王延世以校尉領河隄。語曰:案:「語」當作「詔」。「東郡決河,流漂二州,校尉延世隄防立塞。改為河平元年。惟延世長於計策,功費約省。以延世為光祿大夫,秩二千石。」北堂書鈔政術部

天子二十七大夫,職在言議,毗亮九卿,無員,多至數十人。北堂書鈔設官部

登高能作賦,可以為大夫。感物造端,才知深美,可與國事,故舉為列大夫。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時案:「時」當作「詩」。〔七七〕以喻其志,別賢不肖,而觀盛衰焉。北堂書鈔設官部

議郎、郎中,秦官也。議郎秩比六百石,特徵賢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試博士者,拜郎中。北堂書鈔設官部

議郎十二人,秩比六百石,不屬署,不直事。侍御史遷補博士、諸侯王郎中令。北堂書鈔設官部

謁者僕射,秦官也。僕,主也。古者重武事,每官必有主射以督課之。〔七八〕後漢書光武紀注、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明皇帝丁酉詔書曰:「謁者,堯之尊官,所以試舜於四門。」北堂書鈔設官部

明帝詔書:「昔燕太子使荊軻劫始皇,變起兩楹之閒。其後謁者之引客,持匕首劍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版。」北堂書鈔設官部

謁者皆著緗幘大冠、〔七九〕白絹單衣。北堂書鈔衣冠部、太平御覽服章部〔八0〕

謁者三十人,秩四百石,掌報章奏事及喪弔祭享。北堂書鈔設官部

謁者三十五人,以郎中秩滿歲稱給事,未滿歲稱灌謁者。後漢書雷義傳注

舊河隄謁者居之。水經注濟水

公車司馬令,〔八一〕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馬門,夜徼宮中,天下上事及闕下,案:和帝紀注引作「諸上書詣闕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徵召,皆總領之。李郃以公車司馬入為侍中。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後漢書光武紀注、和帝紀注、三輔黃圖二、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北宮衛士令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譙玄傳注

凡居宮中,皆施籍於掖門,案姓名當入者,本官為封棨傳,審印信,然後受之。後漢書竇武傳注

崇賢門內德陽殿。後漢書順帝紀注

未央大廄、〔八二〕長樂、承華等廄令,案:文選東京賦注引「漢有承華廄」。皆秩六百石。後漢書和帝紀注、三輔黃圖六

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西北邊,〔八三〕分養馬三十萬頭。漢書百官公卿表注、後漢書和帝紀注

廷尉責案上御史臺。通典職官

光武時有以疑獄見廷尉曹史張禹,所問輒對,處當詳理。於是冊免廷尉,以禹代之,雖越次而授,亦足以厲其臣節也。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秦置典客,掌諸侯及歸義蠻夷。漢因之。景帝更名大行令,武帝改曰大鴻臚。初學記職官部〔八四〕

鴻臚,景帝置。北堂書鈔設官部

皇帝延諸侯王,賓王諸侯,皆屬大鴻臚。故其薨,奏其跡,賜與謚及哀策誄文。通典職官

昔唐、虞賓于四門,此則禮賓之制。〔與〕鴻臚之任亦同。〔八五〕初學記職官部

宗正卿,秩中二千石。後漢書安帝紀注

長公主傅一人,私府長一人,食官一人,永巷長一人,家令一人,秩皆六百石,各有員吏。而鄉公主傅一人,秩六百石;僕一人,六百石;家丞一人,〔八六〕三百石。後漢書皇后紀注

長公主官屬,傅一人,員吏五人,騶僕射五人,私府〔長〕、食官〔長〕、永巷(長)令、〔八七〕家令各一人。後漢書鄧晨傳注

大司農,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時。高祖受命,懲秦之獘,與民休息。逮至文、景,國家無事,家給人足。京師之錢,累一日巨萬,〔八八〕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腐敗而不可食。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初秦置治粟內史,掌穀貨。漢因之。景帝更名大農令,武帝更名大司農,王莽改日羲和,又改為納言。〔八九〕東漢復曰大司農。初學記職官部、白帖七十五

丞二千石。續漢志補注案:此條引作「應劭漢官秩」。

平準令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靈帝紀注

廩犧令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和帝紀注、董鈞傳注

少府掌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以給私養,自別為藏。少者,小也,故稱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農,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北堂書鈔設官部

少者,小也,小故稱少府。王者以租稅為公用,山澤陂池之稅以供王之私用。古皆作小府。續漢志補注案:引作「漢官」。太平御覽職官部引漢官宰尹下曰:「少府,言別為少藏,故曰少府。」〔九0〕

田租、芻?以給經用,凶年,山澤魚鹽市稅少府以給私用。續漢志補注

太醫令,周官也。兩梁冠,秩千石,丞三百石。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太醫令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安帝紀注

太官令,兩梁冠,秩千石,丞四人。郡孝廉年五十,清修聰明者,光祿上名,迺召拜,比秩四百石。三歲為令,以供養勞苦遷。案:此下當有闕文。左丞有湯官丞,案:當云「有左丞,有湯官丞」。掌諸甘配。案:當云「有甘丞,掌諸甘肥」。皆見續漢書志及補注〔九一〕有?丞,掌?瓜菜茹薪炭。太平御覽職官部

太官令,秩一千石。桓帝延熹元年,使太官令得補二千石,置四丞。唐六典十五

太官,主膳羞也。後漢書皇后紀注案:光武紀注引「口實,膳羞之事也」。

太官〔?〕丞官別在外,〔九二〕掌?瓜菜茹。太平御覽菜茹部

太官右監丞,秩比六百石。後漢書桓帝紀注

守宮令一人,〔九三〕秩六百石。後漢書桓帝紀注

鴻德苑令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桓帝紀注案:「鴻德」二字,從桓帝紀注以小字別之,下凡倣此。

侍中,周官也。案:太平御覽引連下「金蟬」一段。侍中便蕃左右,與帝升降,卒思案:北堂書鈔引作「切問」近對,拾遺補闕,百寮之中,莫密於茲。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一、太平御覽職官部

侍中金蟬左貂。案:藝文類聚引作「有貂」,誤。金取堅剛,百鍊不秏。〔九四〕蟬居高食潔,案:晉書輿服志引作「飲清」。目在腋下。案:續漢志補注引作「口在腋下」。〔九五〕貂內勁悍而溫潤。案:晉書輿服志引「溫潤」作「柔縟」。貂蟬不見傳記者,因物論義。案:「者」上當有「說」字,「論」當作「生」。依續漢志補注引予覽戰國策,乃知趙武靈王胡服也。〔九六〕其後秦始皇破趙,得其冠,以賜侍中。高祖滅秦,亦復如之。孝桓末,案:北堂書鈔引有「孝桓」二字。侍中皇權參乘。問貂蟬何法,〔九七〕不知其說。復問地震,云不為災。還宮,左遷議郎。續漢志補注、晉書輿服志、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器物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服章部

侍中冠武弁大冠,亦曰惠文冠。加金璫,附蟬為文,貂尾為飾,謂之貂蟬。初學記職官部〔九八〕

侍中,左蟬右貂,本秦丞相史,往來殿中,故謂之侍中。分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武帝時,孔安國為侍中,以其儒者,特聽掌御(坐)唾壺,〔九九〕朝廷榮之。至東京時,屬少府,亦無員。駕出,則一人負傳國璽,操斬蛇劍乘。案:「乘」上當有「參」字,見通典。輿中官俱止禁中。案:「輿」當作「與」,見通典。後漢書獻帝紀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侍中秩千石。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唐六典八引作「秩比二千石」。〔一00〕續漢志補注引漢官秩「千石」。

侍中殿下稱制,出則參乘,佩璽抱劍。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恩倖傳論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漢成帝取明經者充為侍中,使辟百官公卿,參議可正止殿,〔一0一〕行則負璽。舊高取一人為僕射,後改為祭酒。北堂書鈔設官部

史丹為侍中。元帝寢疾,丹以親密近臣得侍疾,候上閒獨寢時,丹直入臥內,頓首伏青蒲上。〔一0二〕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桓帝時,侍中迺存案:藝文類聚人部引作「刁存」。〔一0三〕年老口臭,上出雞舌香與含之。〔一0四〕雞舌香頗小,辛螫,不敢咀咽。自嫌有過,得賜毒藥,歸舍辭決,欲就便宜。家人哀注,不知其故。

賴寮友諸賢聞其失,求視其藥,〔一0五〕出在口香,咸嗤笑之,更為吞食,其意遂解。存鄙儒,蔽于此耳。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人部、太平御覽人事部、職官部、香部

侍中,周官。號曰常伯,選於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文選陳太邱碑注

侍中,周成王常伯任侍中。殿中稱制,出即陪乘,佩璽抱劍。文選東京賦注、藉田賦注、安陸王碑注

漢官表曰:凡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也。通典職官

漢因秦置侍中舍人。北堂書鈔設官部

中常侍,秦官也。漢興,或用士人,銀璫左貂。光武以後,專任宦者,右貂金璫。後漢書朱穆傳注、太平御覽服章部

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關通中外。後漢書獻帝紀注

給事黃門侍郎,案:北堂書鈔、文選注引無「黃門」二字,下同。〔一0六〕位次侍中,侍從左右,關通內外,給事於中,故曰給事案:太平御覽引下有「中」字黃門侍郎。獻帝置六員。北堂書鈔設官部、文選恩倖傳論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黃門侍郎,每日暮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後漢書獻帝紀注〔一0七〕

給事中,秦官也。漢因之,無常員,皆為加官。初學記職官部〔一0八〕

漢武元鼎三年,初置散騎,俱掌問應對。世祖省之。案漢初有散騎侍郎,掌侍省,皆為騎郎,貲滿五萬為常侍郎。〔一0九〕張釋之以貲為常侍,蓋此官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秦及前漢置散騎及中常侍各一人。〔一一0〕散騎騎馬並乘輿車,〔一一一〕獻可替否。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三、太平御覽職官部、初學記職官部

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漢因之,兼用士人,無〔常〕員,〔一一二〕多以為加官。初學記職官部

黃門令,秩六百石。後漢書皇后紀注

黃門有畫室署,玉堂署,各有長一人。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黃門冗從僕射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桓帝紀注

黃門鼓吹百四十五人。後漢書安帝紀注

暴室在掖庭內,丞一人,主宮中婦人疾病者。其皇后、貴人有罪,亦就此室也。後漢書皇后紀注

永巷令一人,宦者為之,秩六百石,掌宮婢侍使。後漢書靈帝紀注

濯龍監,六百石。續漢志補注案:此條本引作「應劭漢官秩」。

中黃藏府,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也。後漢書桓帝紀注〔一一三〕案:續漢志「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此衍「黃」字。

內者,署名,令一人,秩六百石,屬少府。後漢書梁商傳注

內者,主帷帳。後漢書皇后紀注

朔平署司馬一人。後漢書桓帝紀注案:朔平署不見於續漢志。

尚書令主贊奏,總典綱紀,〔一一四〕無所不統,秩千石。故公為之〔者〕,〔一一五〕朝會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子所服五時衣賜尚書令。其三公、列卿、〔大夫〕、五營校尉行複道中,遇尚書〔令〕、僕射、左、右丞,〔一一六〕皆迴車豫避。案:初學記職官部又引「尚書官出,百官寮皆迴車避也」。〔一一七〕衛士傳不得紆臺官,〔一一八〕臺官過,乃得去。唐六典一、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令、侍中上東、西寺及侍中寺。初學記職官部

尚書令,秦官,銅印墨綬。案:初學記一引作「漢初並用士人為尚書令,秩二千石」,與此異。又案:「墨」當作「青」,見通典職官,與後漢書輿服志合。每朝會,案:唐六典引有此三字。與司隸校尉、御史大夫中丞,案:唐六典、太平御覽引無「大夫」二字。皆專席坐,京師號曰三獨坐,言其尊重如此。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兩引、藝文類聚禮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漢舊置中書官,領尚書事。北堂書鈔設官部〔一一九〕

僕射秩六百石,公為之,加至二千石。唐六典一

獻帝建安四年,始置左、右僕射,以執金吾營郃為左僕射,〔一二0〕衛臻為右僕射。文選王文憲集序注

尚書,唐、虞官也。書曰:「龍作納言,朕命惟允。」〔一二一〕案:藝文類聚、白帖引俱有此四字。詩曰:「惟仲山甫,王之喉舌。宣王以中興。」秦改稱尚書。漢亦尊此官,典機密也。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十七、太平御覽職官部

漢明帝詔曰:「尚書蓋古之納言,出納朕命。機事不密則害成,可不慎歟!」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四員,武帝置,成帝加一為五。有〔常〕侍曹尚書,〔一二二〕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戶曹尚書,主人庶上書事;主客尚書,主外國四夷事;成帝加三公尚書,主斷獄事。後漢書光武紀注

尚書秩五百石,次補二千石。唐六典二

初秦代少府,遣吏四(一)〔人〕在殿中,〔一二三〕主發書,故號尚書。尚猶主也。漢因秦置之。故尚書為中臺,謁者為外臺,御史為憲臺,謂之三臺。初學記職官部、文選潘正叔贈王元貺詩注、袁紹檄豫州注〔一二四〕

尚書左丞、右丞,秩各四百石,遷刺史。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令、左丞,總領綱紀,無所不統。僕射、右丞,掌?假錢穀。唐六典一

左、右丞久次郎補也。北堂書鈔設官部案:引作「侍臣上注」。

左、右曹受尚書事。前世文士,以中書在右,因謂中書為右曹,又稱西掖。初學記職官部兩引,〔一二五〕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案:「吏民」二字當在此下,見通典。天下戶口土田墾作,一人主錢帛貢獻委輸。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郎,初從三署郎選詣尚書臺試。每一郎缺,則試五人,先試箋奏。初入臺,稱郎中,滿歲稱侍郎。〔一二六〕初學記職官部

尚書郎初上詣臺,稱守尚書郎。滿歲稱尚書郎中。三年稱侍郎。太平御覽職官部

郎以孝廉年未五十,先試牋奏。初上稱郎中,滿歲為侍郎。北堂書鈔設官部

尚書郎,初入臺為郎中,滿歲稱為侍郎,五歲遷太尉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能通蒼頡史篇,案:通典引作「史籍」。〔一二七〕補蘭臺令史。滿歲補尚書令史。滿歲為尚書郎。出亦與郎同,宰百里。郎與令史分職受書。〔一二八〕令史見僕射、尚書,執板拜;見丞、郎,執板揖。唐六典一、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北堂書鈔禮儀部〔一二九〕

丞、郎見令、僕射,執板拜,朝賀對揖。丞、郎見尚書,執板對揖,稱曰明時。案:當云「執板揖」,無「對」字,見通典。郎見左、右丞,對揖呼曰左、右君。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

尚書郎主作文書起草,夜更直五日于建禮門內。〔一三0〕初學記職官部、白帖七十二、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郎給青縑白綾被,以錦被,〔一三一〕帷帳、氈褥、通中枕,太官供食,湯官供?餌五熟果實,下天子一等。給尚書史二人,女侍史二人,案:初學記引作「入直臺廨中,給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從直女侍執香爐燒薰從入臺護衣,〔一三二〕奏事明光殿。省皆胡粉塗畫古賢人烈女。郎握蘭含香,趨走丹墀奏事。黃門郎與對揖。天子五時賜服。案:北堂書鈔引作「賜珥,赤管大筆一雙,分墨一丸」。〔一三三〕若郎處曹二年,賜遷二千石、刺史。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郎奏事明光殿,省中皆胡粉塗壁,其邊以丹漆地,故曰丹墀。尚書郎含雞舌香,伏其下奏事。黃門侍郎對揖跪受。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引作「漢官」。〔一三四〕

尚書令、僕、丞、郎月給赤管大筆一雙,篆題曰「北工作案:太平御覽引作「一宮工作」,無下文十一字。〔一三五〕楷」於頭上,象牙寸半著筆下。藝文類聚雜文部、太平御覽文部

尚書令、僕、丞、郎月賜渝麋大墨一枚,小墨一枚。〔一三六〕初學記文部

曹郎二人,掌天下歲盡集課。有尚書曹郎,有考功郎中一人。〔一三七〕唐六典二

明帝時,〔一三八〕館陶公主為子乞郎,不許,賜錢千萬。上曰:「夫郎上應列宿,出居百里,使非其人,民受其傷。」故時稱明慎之至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漢制:八座丞郎初拜,並集都座交禮,〔一三九〕遷又解交。唐六典一、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周禮有典瑞掌節之士,蓋所以宣命重威,為國信者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御史中丞二人,本御史大夫之丞。其一別在殿中,兼典蘭臺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受公卿章奏,糾察百寮。〔一四0〕後漢書周紆傳注、初學記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周紆傳注引「寮」作「司」。

御史,秦官也。案:周有御史,掌邦國都鄙,及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引皆曰「漢官儀侍臣下曰」,蓋其篇名也。

侍御史,周官也,為柱下史,冠法冠。一曰柱後,〔一四一〕以鐵為柱。〔一四二〕或說古有獬豸獸,觸邪佞,〔一四三〕故執憲者以其角形為冠耳。余覽奏事云:案:「奏」當作「秦」,見通典。〔一四四〕始皇滅楚,以其君冠賜御史。漢興襲秦,因而不改。後漢書何敞傳注、初學記職官部、服食部、〔一四五〕太平御覽職官部、服章部

柱史以鐵為冠。張武曰:「當以柱史惠文冠治之。」〔一四六〕錦繡萬花谷十一

柱後冠,〔一四七〕左傳「南冠而縶」,則楚冠也。秦滅楚,以其冠賜近臣,御史服之,即今獬豸冠也。古有獬薦獸,案:此「豸」、「薦」二字,皆當作「廌」。觸不直者。故執憲以其形用為冠,令觸人也。左氏正義成公

柱下史,老聃為之。秦改為御史。柱下史一名柱後,史謂冠以鐵為柱,言其審案:當有「固」字。不橈也。〔一四八〕北堂書鈔設官部

侍御史出督州郡賦稅,運漕軍糧。侍御史至後漢,復有護漕都尉官,建武七年省。通典職官

老子為周柱下史。張蒼秦時為御史,主柱下方書,侍御史之任也。〔一四九〕初學記職官部

治書侍御史,宣帝嘗幸宣室,齋居而決獄事,令侍御史二人治書。後置,秩六百石,印綬與符璽郎共,平治廷尉奏事。北堂書鈔設官部

蘭臺令史六人,秩百石,掌書劾奏。後漢書班固傳注案:續漢志蘭臺令史秩六百石。

執金吾比二千石,丞六百石。續漢志補注〔一五0〕案:此條引作「漢官秩」。

執金吾典執金革,以禦非常。北堂書鈔設官部

吾,禦也,掌執金革,以禦非常。緹騎二百案:當有「人」字。〔一五一〕五十人,案:當作「五百二十人」,見續漢書志補注、通典。此「五百」者,伍伯也。輿馬導從,充滿于路。〔一五二〕世祖微時歎曰「仕宦當作執金吾」是也。續漢志補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引作「漢官」。太平御覽又作「宰尹下」。

執金吾屬官府武庫令丞,案:「府」當作「有」,見續漢書志補注。從騎二百人,案:後漢書竇憲傳注、張酺傳注引作「緹騎」。持戟五百二十人,輿服導從,光滿道路,群僚之中,斯最壯矣。中興以來,但專徼循,不預國政。北堂書鈔設官部〔一五三〕

執金吾,車駕出,從六百騎,走六千二百人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靜室令、式道候,秦官也。靜宮令,車駕出,在前驅,靜清所徼車逆日,以示重慎也。式道左右凡三,惟車駕出,迎式道持麾王宮,行之乃閉。北堂書鈔設官部案:續漢書志「執金吾」下本注云「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車駕出,掌在前清道,還持麾至宮門,宮門乃開」云云。此所引多訛,當依彼訂。

太子太傅,日就月將,琢磨玉質。言太子有玉之質,琢磨以道也。文選陸士衡侍宴宣猷堂詩注、劉越石勸進表注、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詹事,秦官也。詹,省也,給也。秩二千石。廣韻二十四鹽注、〔一五四〕藝文類聚職官部、白帖七十一、太平御覽職官部

帝祖母為太皇太后,其所居曰長信宮。〔一五五〕文選齊敬皇后哀策文注

帝祖母稱長信宮,帝母稱長樂宮,故有長信少府、長樂少府及職吏,〔一五六〕皆宦者為之。後漢書皇后紀注

永樂太僕,用中人為之。後漢書皇后紀注

太子舍人、王家郎中,案:侯霸傳注引「王家郎中」作「選良家子孫」,與續漢志補注引漢官同。又案:通典云:「比郎中,選良家子孫。」續漢書志云:「更直宿衛,如三署郎中。」此有訛脫。並秩二百石,無員。後漢書靈帝紀注、侯霸傳注

皇太子五日一至臺,因坐東廂,省視膳食,以法制敕大官尚食宰吏。其非朝日,〔一五七〕使僕、中允〔旦旦〕請問,〔一五八〕明不媟黷,所以廣敬也。太子僕一人,秩千石;中允一人,四百石,主門衛徼巡。後漢書班彪傳注

安帝時,太子謁廟,門大夫乘從,兩梁冠。通典職官

門大夫選四府掾屬。通典職官

將作大匠,世祖中興,以謁者領其官。章帝建初元年,乃置真,位次河南尹。永元七年,〔一五九〕案:續漢志補注引漢官作「永元十年」。大匠應慎上言:「百郡計吏,觀國之光,而舍逆旅,崎嶇私館,貢篚之物,朽濕曝露。〔一六0〕昔晉國霸之盟主耳,〔一六一〕舍諸侯于隸人,鄭子產以為大譏。況今四海之大,而可無乎?」和帝嘉納之,即創業焉。續漢志補注、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左校署,屬將作大匠。後漢書皇甫規傳注

洛陽十二門,東面三門。最北〔門〕名上東門,〔一六二〕次南曰中東門。每門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百石。後漢書張湛傳注、張奮傳注

平城門為宮門,不置候,置屯司馬,秩二千石。〔一六三〕續漢志補注案:此條引作「漢官秩」。

十二門皆有亭。後漢書皇后紀注

上西門所以不純白者,漢家?於戌,案:續漢志補注引作「漢家初戌」,故以丹漆鏤之。續漢志補注、太平寰宇記河南道案:續漢志補注引作「故丹鏤之」。

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夜案:續漢志補注引「夜」作「宿昔」。有一柱來止樓上。〔一六四〕琅邪開陽縣上言,縣南城門一柱飛去。光武皇帝使來識視之,良是,案:續漢志補注引「良是」作「悵然」。遂堅縛之,因刻記其年月,〔一六五〕以名門焉。後漢書循吏傳注、續漢志補注、水經注穀水、太平寰宇記河南道兩引、文選懷舊賦注、太平御覽居處部

屯騎、越騎、步兵、射聲各領士七百人。長水領士(七)千三百六十七人。〔一六六〕後漢書安帝紀注

驍騎,漢官也。武帝以李廣為之。後世祖建武九年始改屯騎。北堂書鈔設官部

越騎司馬一人,秩千石。後漢書鄭眾傳注

步兵校尉比二千石,掌宿衛兵,屬北軍中候。後漢書皇后紀注

司隸校尉部河南、內、案:「內」上當有「河」字。〔一六七〕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七郡案:後漢書魯恭傳注引作「董領京師及三輔、三河、弘農」。段熲傳注引作「部河南洛陽,管三輔、三河、弘農七郡」。〔一六八〕於河南洛陽,故謂東京為司隸。後漢書光武紀注

司隸校尉,征和中,陽石子孫敬聲案:「子」當作「公」。〔一六九〕巫蠱之獄,乃依周禮,置司隸校尉,持節都督大姦猾事,復置其司。今董領京師、三輔、三河、弘農者。北堂書鈔設官部

司隸校尉糾皇太子、三公以下,及旁州郡國無不統。陛下見諸卿,〔一七0〕皆獨席。太平御覽職官部

司隸校尉初置,唯(寔領)〔寬饒〕、〔一七一〕王章、鮑宣糾上檢下,嚴刑必斷,貴戚憚之,京師政清。北堂書鈔設官部

司隸都官從事,主洛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後漢書竇武傳注、北堂書鈔設官部案:北堂書鈔引作「掌洛陽中百姓」。

司隸功曹從事,即治中也。後漢書傳燮傳注、太平御覽職官部

別駕秩百石,同諸郡從事。〔一七二〕北堂書鈔設官部

河南尹所治,周地也。洛陽本周城,案:「周城」當作「成周」。〔一七三〕周之衰微,分為西周。案:「西」上當有「東」字。東周洛陽,西周河南。〔一七四〕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案:藝文類聚引「河、雒、伊」作「洛陽、伊」,誤。〔一七五〕漢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興,徙都雒陽,改號為尹。尹,正也。詩曰「赫赫師尹」。藝文類聚地部、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尹,正也。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肇自建武,訖于陽嘉。注其清濁進退,所謂不隱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後人是瞻,足以勸懼,雖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一七六〕不避王公,無以過此,尤著明也。續漢志補注

仁恕掾,主獄,屬河南尹。後漢書魯恭傳注

周監二代曰伯。漢興,海內未定,令刺史舉州事。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武皇帝南平百越,北攘夷狄,置交阯、朔方之州,復徐、梁之地,改雍曰梁,改梁曰益,凡十三州。所以交、朔獨不稱州,明示帝王未必相襲,始開北方,遂交南方,〔一七七〕為子孫基阯也。後漢書光武紀注、太平御覽職官部〔一七八〕

孝武元封四年始,〔一七九〕御史丞相之遷部刺史十三人,乘驛奏事。北堂書鈔設官部

朱博言:「刺史督察郡國,從來故事,居九歲,案:「居」下當有「部」字。為守相。」北堂書鈔設官部

翟方進奏:「刺史位下大夫,而臨二千石,輕重失次,請罷署牧,〔一八0〕案:「署」當作「置」,見通典所載何武與翟方進奏。秩二千石者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元帝時,丞相于定國條州大小,為設吏員,治中、別駕、諸部從事,秩皆百石,同諸郡從事。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秦用李斯議,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一八一〕太山、山陽是也;或以川源,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有金,酒泉泉味如酒,案:初學記州郡部、藝文類聚水部、太平御覽地部引「酒泉城下有金泉,泉味如酒,故曰酒泉」。豫章章樹生庭中,〔一八二〕案:水經注贛水、太平御覽木部俱引此句。鴈門鴈之所育是也;或以號令,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會稽是也。水經注河水、太平御覽州郡部

京兆,絕高曰京。京,大也。十億曰兆,欲令帝都殷盈也。左輔右弼,蕃翊承風也。張掖,始開垂,張臂掖也。太平御覽州郡部案:後漢書明帝紀注引「張國臂掖,故曰張掖」。

馮輔蕃翊,故以為名。太平御覽州郡部

弘,大也,所以廣大農業也。太平御覽州郡部

濟南、樂安、齊國、東萊、平原、北海六郡,青州所管也。青州在齊國臨淄。後漢書史弼傳注

荊州管長沙、零陵、桂陽、南陽、江陵、案:「陵」當作「夏」。武陵、南郡、案:續漢書志荊州郡七,此上是也。下章陵乃南陽縣,中有脫文。〔一八三〕章陵。後漢書劉表傳注

大府秩二千石。丞一人,邊郡稱長史,皆六百石。丞者,丞也。長史,眾史之長。北堂書鈔設官部

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職,秩比二千石。孝景時更名都尉。後漢書彭修傳注

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補盜賊。案:「補」當作「備」,見續漢書志。〔一八四〕景帝更名都尉,建武(十)〔六〕年省,惟邊郡〔往往〕置都尉及屬國都尉。〔一八五〕後漢書桓帝紀注

京兆虎牙、扶風都尉案:耿恭傳注引有「郡比二千石」五字。〔一八六〕以涼州近羌,數犯三輔,將兵衛護園陵。扶風都尉居雍縣,故俗人稱雍營焉。後漢書安帝紀注、耿恭傳注、竇憲傳注、南匈奴傳注

蓋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兵之設尚矣。易稱「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時務農,一時講武」。詩美公劉,「匪居匪康,入耕出戰,乃裹餱糧,干戈戚揚,四方莫當」。自郡國罷材官騎士之後,官無警備,實啟寇心。一方有難,三面救之,發興雷震,煙蒸電激,一切取辨,黔首囂然。不及講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驅之以即強敵,猶鳩鵲捕鷹鸇,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戰常負,王旅不振。張角懷挾妖偽,遐邇搖蕩,八州並發,煙炎絳天,牧守梟裂,流血成川。爾乃遠徵三邊殊俗之兵,非我族類,忿鷙縱橫,多僵良善,以為己功,財貨糞土。哀夫民氓遷流之咎,見出在茲。「不教而戰,是謂棄之」,跡其禍敗,豈虛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國威抑私力也。今雖四海殘壞,王命未洽,〔央〕折衝壓難,〔一八七〕若指於掌,故置右扶風。案:此下當脫文。續漢志補注

世祖中興,海內人民可得而數,裁十二三。邊陲蕭條,靡有孑遺,鄣塞破壞,亭隊絕滅。建武二十一年,始遣中郎將馬援、謁者,分築烽候,堡壁稍興,立郡縣十餘萬戶,案:二字有訛。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上笑曰:「今邊無人而設長吏治之,難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營,屯田殖穀,弛刑謫徒以充實之。續漢志補注

高祖命天下郡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常以立秋後講肄課試,〔一八八〕各有員數。平地用車騎,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後漢書光武紀注

民年二十三為正,一歲以為衛士,一歲為材官騎士,習射御騎馳戰陣。八月,太守、都尉、令、長、相、丞、尉會都試,課殿最。水家為樓船,亦習戰射行船。邊郡太守各將萬騎,行鄣塞烽火追虜。置長史一人,丞一人,〔一八九〕治兵民。當兵行長領。置部尉、千人、司馬、候、農都尉,皆不治民,〔一九0〕不給衛士。材官、樓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為民就田。應合選為亭長。亭長課徼巡。尉、〔游徼、亭長〕皆習設備五兵。〔一九一〕五兵:弓弩,戟,楯,刀劍,甲鎧。鼓吏赤幘行縢,帶劍佩刀,持楯被甲,設矛戟,習射。設十里一亭,亭長、亭候。五里一郵,郵閒相去二里半,司姦盜。亭長持二尺版以劾賊,索繩以收執賊。續漢志補注案:此條亦見漢舊儀。

督郵、功曹,郡之極位。後漢書張酺傳注

孝廉,古之貢士,耆儒甲科之謂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廉年未五十,先試箋奏。初上試之以事,非試之以誦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孝武元封四年詔曰:「上士,貢名,茂才者是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元朔元年,詔二千石舉孝廉,以化風俗。北堂書鈔設官部

元朔元年,詔曰:「深詔執事,興孝廉,成風俗,紹聖緒。」北堂書鈔設官部

和帝詔曰:「大郡口五十萬,舉孝廉二人。」北堂書鈔設官部

前書百官表云:萬戶以上為令,萬戶以下為長。三邊始孝武皇帝所開,縣戶數百而或為令。荊揚江南七郡,惟有臨湘南昌吳三令爾。及南陽穰中,土沃民稠,四五萬戶而為長。桓帝時,以(江)〔汝〕南陽安為女公主邑,〔一九二〕改號為令,主薨復復其故。若此為繫其本。俗說令長以水土為之,及秩高下,皆無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書,斯近其真。續漢志補注

明帝臨觀,見洛陽令車騎,意河南尹,及至而非,尤其太盛,敕去軒綏。時偃師長治有能名,以事詣臺,因取賜之,下縣遂以為故事。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大縣丞、左右尉,所謂命卿三人。小縣一尉、一丞,命卿二人。續漢志補注、通典職官、太平御覽職官部

北邊郡庫,官之兵器所藏,故置令。漢書成帝紀注、河閒獻王傳如淳注〔一九三〕

使匈奴中郎將,擁節,秩比二千石。後漢書光武紀注

使匈奴中郎將屯西河美稷縣。後漢書光武紀注

擁節,屯中步南,設官府掾史。單于歲遣侍子來朝,謁者常送迎焉,得賂弓馬氈罽他物百餘萬。謁者事訖,還具表付帑藏,詔書敕自受。續漢志補注

護烏桓校尉,孝武帝時,烏桓屬漢,始于幽州置之,擁節監領,秩比二千石。太平御覽職官部

烏桓校尉屯上谷〔郡〕(密)〔寧〕縣。〔一九四〕後漢書張奐傳注

擁節。長史一人,司馬二人,皆六百石。并領鮮卑。客賜質子,歲時胡市馬。續漢志補注案:此屬烏桓校尉。

護羌校尉,〔一九五〕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節,以護西羌。王莽亂,遂罷。時班彪議,〔一九六〕宜復其官,以理冤結。帝從之,以牛邯為護羌校尉都,〔一九七〕于隴西令居縣。後漢書光武紀注

擁節。長史、司馬二人,皆六百石。續漢志補注案:此屬護羌校尉。「史」字下亦當有「一人」二字。

戊己,中央,〔一九八〕鎮撫四方。又開渠播種,以為厭勝,故稱戊己焉。後漢書明帝紀注、西域傳注案:戊己校尉不見于續漢志。

西域都護,武皇帝始開通西域三十六國,其後稍分至五十餘國,置使者、校尉以領護之。宣帝神雀三年,改曰都護,秩二千石。平帝時省都護,令戊己(都護)〔校尉〕領之。〔一九九〕太平御覽職官部

馬曰羈,牛曰縻。言制四夷如牛馬之受羈縻也。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索隱、文選難蜀父老注

諸侯功德優盛,朝廷所敬異者,賜位特進,在三公下;其次朝廷,案:「廷」當作「侯」。〔二00〕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國侯,案:續漢書志無此句。似當云「無土關內侯」。以肺腑親公主子孫,奉墳墓于京師,亦隨時朝見,是為隈諸侯。案:「隈」當作「猥」。後漢書和帝紀注、鄧禹傳注

皇后父兄,率為特進侯,朝會位次三公。故章帝啟馬太后曰:「漢典:舅氏之封侯,猶皇子之為王。」其功臣四姓為朝侯、侍祠侯,皆在卿校下。通典職官

天子建侯,上法四七。後漢書劉瑜傳注

伯使,主為諸侯官驅,使避路于道陌中,故言伯使。通典職官引云「漢官中有伯使」云云。

太保,俸月三百五十斛。唐六典一

中二千石,俸月百八十斛。史記外戚世家索隱

二千石,〔二0一〕其俸月百二十斛。史記外戚世家索隱

斗食月俸十一斛,〔二0二〕佐史月俸八斛。漢書百官公卿表注、通典職官案:引皆作「漢官名秩簿」。

張敞、蕭望之言曰:「夫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潔身為廉,其勢不能。請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通典職官

范遷字子閭,〔二0三〕沛人也。後漢書明帝紀注、牟融傳注案:凡引人名,皆舉其官,今不能知者,總附于此。

王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後漢書明帝紀注

尹睦字伯師,河南鞏(州)人也。〔二0四〕後漢書和帝紀注、張酺傳注

梁鮪字伯元,河東平陽人也。後漢書殤帝紀注、魯恭傳注

周章字次叔,荊州隨縣人也。後漢書安帝紀注

李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後漢書安帝紀注、虞詡傳注、李膺傳注

劉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後漢書安帝紀注、楊震傳注

呂?字君上,范陵人。〔二0五〕後漢書魯恭傳注

許訓字季師,平輿人。後漢書劉寬傳注

宋俱字伯儷。後漢書宋均傳注

陶敦字文理,京兆人也。〔二0六〕後漢書虞詡傳注

劉矩字叔方。後漢書皇甫規傳注

尹訟字公孫,〔二0七〕鞏人也。後漢書段熲傳注

樊陵字德雲。後漢書李膺傳注

劉弘字子高,安眾人。後漢書董卓傳注

校勘記〔一〕類聚卷四六「密令」下引有「南陽」二字。

〔二〕孔本書鈔卷五二引無「前密令卓茂」五字,又「純固」下有「斷斷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十字。

〔三〕孔本書鈔卷五二有「夫士」二字。又「名冠」上有「則」字,「重賞」作「之大賞」。

〔四〕後漢書卓茂傳作「褒德侯」,袁紀亦同。而此引則與東觀漢記、續漢書同。

〔五〕後漢書作中元二年夏四月丙辰詔。

〔六〕孔本書鈔卷五二引作漢官儀。孫案乃沿陳本之訛。

〔七〕後漢書作章和二年三月庚戌竇太后詔。

〔八〕書鈔卷五二、初學記卷一一、御覽卷二0六「其」均作「今」;而書鈔卷五九、類聚卷四八、御覽卷二一0則作「其」,後漢書亦同。孫輯作「其」,當是。又孔本書鈔卷五二、初學記卷一一均作「太傅」,唯類聚卷四八作「太尉」,孫案非。

〔九〕孔本書鈔卷五二「庶得」上有「朕」字,後漢書亦然。

〔一0〕孔本書鈔卷五二「策」下有「書」字。

〔一一〕孔本書鈔卷五九「張禹」上有「太尉」二字。又卷五二引作「太傅」,則非。

〔一二〕袁紀卷一九作建康元年秋八月庚午詔,疑書鈔引誤。

〔一三〕御覽卷二0七引作「趙峻貳掌樞衡」;類聚卷四六作「二世掌典機衡」,又卷四八引「掌」作「常」,餘同;初學記卷一一作「二世掌樞衡」。諸引雖有異,然作二世典掌樞衡則同。按後漢書順、沖帝紀,趙峻於順帝漢安元年十一月壬午任太尉,沖帝即位,仍任太尉,此詔下始轉任太傅,則二世典掌樞衡明矣。嚴可均初稿此引從御覽卷二0七而錄,見全後漢文,甚是。孫氏改從書鈔卷五九作「三世」,失考。

〔一四〕孔本書鈔卷五九「之心」作「其心」,類聚卷四八亦同。又書鈔卷五一此句引作「有若匪石不可轉其心也」。

〔一五〕孔本書鈔卷五九引作「忠真」,類聚卷四八作「忠貞」,而初學記卷一一、御覽卷二0七則均作「忠正不撓」。

〔一六〕此引乃徐堅綜合前引「太傅,古官也」,及下引「太師,古官也」,「太保,古官也」三句而成,已非漢官儀之

卷八 漢官儀佚文一卷

漢官儀佚文漢應劭撰清王仁俊輯里諺曰:「仕宦不止車生耳。」詩紀補俊按:漢官儀有孫氏星衍輯本。杜氏古謠諺三十二錄之,復據詩紀補採出此條,以補孫氏所未及。今祗據杜氏本錄之,凡孫氏已採者不錄。

卷九 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一卷

孫星衍敘錄隋志: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二卷,漢衛尉蔡質撰。唐志蔡質漢官典儀一卷。諸書所引;又有作蔡質漢官典職、漢官典職儀者,皆後人省文也。陳氏書錄解題:漢官典儀一卷,漢衛尉蔡質撰,雜記官制及上書謁見禮式。李埴續補一卷。俱不傳。今錄成一卷,名從隋志。質字子文,蔡邕叔父。見後漢書蔡邕傳、晉書蔡豹傳。

漢官典職儀式選用一卷清衛尉蔡質撰清孫星衍校集太尉,孝文三年置,七年省。武帝建元二年置,五年復省,更名大司馬。建武二十七年復置太尉。太平御覽職官部府開闕,王莽初起大司馬,後篡盜神器,〔一〕故遂貶去其闕。續漢志補注

司徒本丞相官,哀帝改為大司徒,主司徒眾,馴五品。府與蒼龍闕對,厭于尊者,不敢稱府也。續漢志補注、太平御覽職官部案:續漢志補注引「稱」字作「號」。

漢興,置大將軍、驃騎,位次丞相;車騎、衛將軍、左、右、前、後,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師兵衛,〔四夷〕屯警。〔二〕續漢志補注

惠帝改太常為奉常,景帝復為太常,蓋周官宗伯也。藝文類聚職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五官中郎解,其府對太學。續漢志補注

左中郎解,其府府次五官。續漢志補注案:當作「次五官府」,誤倒。

三署郎見光祿勳,執板拜;見五官、左、右將,執板不拜。於三公諸卿無敬。續漢志補注

虎賁中郎將主虎賁千五百人,無常員,多至千人。案:太平御覽引「多」上有「郎」字。戴鶡冠,次右將府。又虎賁舊作「虎奔」,〔三〕言如虎之奔也。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賁,故名焉。續漢志補注、後漢書孔融傳注、北堂書鈔設官部、太平御覽職官部

羽林郎百二十八人,無常員,府次虎賁府。續漢志補注

謁者僕射見尚書令,對揖無敬。謁者見,執板拜之。續漢志補注

謁者案:續漢志補注引無此二字。〔四〕出府丞、長史、陵令,案:光武紀注引無此七字。皆選儀容端正,任奉使者。後漢書光武紀注、續漢志補注

南宮至北宮,中央作大屋,複道,三道行,天子從中道,從官夾左右,案:太平御覽居處部引作「複道三行,天子按行中央,臺官從左右」。十步一衛。兩宮相去七里。後漢書光武紀注案:文選古詩十九首注引「南宮、北宮,相去七里」。

宮中諸有劾奏罪,左都候執戟戲車縛送付詔獄,在官大小各付所屬。以馬被覆。見尚書令、尚書僕射、尚書,皆執板拜;見丞、郎皆揖。續漢志補注

正月旦,百官朝賀,光祿勳劉嘉、廷尉趙世各辭不能朝,高賜舉奏:「皆以被病篤困,空文武之位,闕上卿之贊,既無忠信斷金之用,而有敗禮傷化之尤,不謹不敬!請廷尉治嘉罪,河南尹治世罪。」議以世掌廷尉,故轉屬他官。續漢志補注

少府符著出見都官從事,〔五〕持板。都官從事入少府見符著,持板。續漢志補注

侍中,常伯,選舊儒高德,博學淵懿。案:太平御覽引作「博學洞達」。仰占俯視,切問近對,喻旨公卿,上殿稱制,參乘佩璽秉劍。員本八人,陪見舊在尚書令、僕射下,尚書上;今官出入禁中,更在尚書下。司隸校尉見侍中,執板揖,河南尹亦如之。又侍中舊與中官俱止禁中。案:唐六典引下有「宿直廬在石渠門外」八字。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案:唐六典引作「馬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畢即出。王莽秉政,侍中復入,與中官共止。案:唐六典引作「復止禁中」。章帝元和中,侍中郭舉與後宮通,拔佩刀驚上,舉伏誅,由是侍中復出外。〔六〕續漢志補注、唐六典六、〔七〕太平御覽職官部

尚書令主贊奏,總典綱紀,無所不統,〔八〕秩千石,案:藝文類聚引作「秩二千石」。銅印墨綬。北堂書鈔設官部、藝文類聚職官部

故公為之者,朝會(不)〔下〕陛奏事,〔九〕增秩二千石,故自佩銅印墨綬。續漢志補注

尚書奏事於明光殿,省中畫古烈士,重行書讚。初學記職官部

省中皆以胡粉塗壁,紫素界之,畫古烈士。初學記居處部〔一0〕

尚書僕射主開封,掌授廩給錢穀也。北堂書鈔設官部

僕射主封門,掌授廩假錢穀。凡三公、列卿、將、大夫、五營校尉行復道中,遇尚書僕射、左右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車豫相迴避。衛士傳不得迕臺官,〔臺官〕過後乃得去。〔一一〕續漢志補注

尚書典天下歲盡集課事。三公尚書二人,典三公文書。吏曹尚書典選舉齋祀,屬三公曹。靈帝末,梁鵠為選部尚書。〔一二〕續漢志補注

常侍曹主常侍、黃門、御史事,世祖改曰吏曹。續漢志補注

二千石曹掌中郎官水火、〔一三〕盜賊、辭訟、罪眚。續漢志補注

民曹典繕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續漢志補注

客曹天子出獵,駕,御府曹郎屬之。續漢志補注

尚書左、右丞典臺事,繩糾無所不?。太平御覽職官部

左、右丞對揖,稱左、右君也。〔一四〕北堂書鈔設官部

尚書左丞總典臺中綱紀,無所不統。續漢志補注、初學記職官部

右丞與僕射對掌授廩假錢穀,〔一五〕與左丞無所不統。凡中宮漏夜盡,鼓鳴則起,鐘鳴則息。衛士甲乙徼相傳,甲夜畢,傳乙夜,相傳盡五更。衛士傳言五更,未明三刻後,雞鳴,衛士踵丞郎趨嚴上臺,不畜宮中雞。汝南出雞鳴,衛士候朱雀門外,專傳雞鳴於宮中。續漢志補注

尚書郎初從三署詣臺試,初上臺稱守尚書郎,中歲滿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一六〕案: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引下有「凡三十四人,選吏能者為之」。客曹郎主治羌胡事,劇遷二千石或刺史,其公遷為縣令,秩滿自占縣去,詔書賜錢三萬與三臺祖餞,餘官則否。治嚴一月,準謁公卿陵廟乃發。御史中丞遇尚書丞、郎,避車執板住揖,丞、郎坐車舉手禮之,車過遠乃去。尚書言左、右丞,敢告知如詔書律令。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稱曰左、右君。丞、郎見尚書,執板對揖,案:此「對」字當衍,後同。稱曰明時。見令、僕射,執板拜,朝賀對揖。續漢志補注

尚書郎晝夜更直于建禮門內。北堂書鈔設官部、初學記職官部、文選沈休文和謝宣城詩注案:「晝夜更直」北堂書鈔、初學記引作「夜直五日」。〔一七〕

省閣下大屏稱曰丹屏,尚書郎含雞舌香,伏其下奏事。太平御覽居處部

尚書郎入直臺中,官供新青縑白綾被,〔一八〕或錦被,晝夜更宿,帷帳畫,通中枕,臥旃蓐,冬夏隨時改易。太官供食,五日一美食。〔一九〕後漢書鍾離意傳注、北堂書鈔設官部、酒食部、初學記職官部、藝文類聚布帛部、太平御覽服用部、布帛部〔二0〕

尚書郎直,太官供餅餌五熟。太平御覽飲食部

尚書郎伯使二人,〔二一〕女侍史二人,皆選端正者。伯使從至止車門還,女侍史絜被服,〔二二〕案:北堂書鈔、太平御覽引作「潔衣服」。執香爐燒熏,從入臺中,給使護衣服也。後漢書鍾離意傳注、廣韻十一模注、北堂書鈔儀飾部、太平御覽服章部〔二三〕

尚書郎懷香握蘭,趨走丹墀。太平御覽香部

以丹(赤)〔漆〕地,〔二四〕故稱丹墀。廣韻六脂注、文選西京賦注、魏都賦注、廣絕交論注、太平御覽居處部

尚書丞,郎見尚書,執板對揖,稱曰明公。案:「公」續漢志補注引作「時」,見前。尚書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稱曰左、右君。太平御覽禮儀部

尚書令、僕射,〔二五〕給赤管大筆兩枝。〔二六〕北堂書鈔藝文部

尚書令、僕、丞、郎,月賜隃糜大墨一枚,小墨二枚。〔二七〕北堂書鈔藝文部、初學記文部、太平御覽文部

楊喬糾羊柔曰:「柔知丞、郎鴈行,威儀有序。」文選責躬詩注、與陳伯之書注〔二八〕

尚書令史皆選蘭臺、符節上稱?精練吏有能為之。〔二九〕續漢志補注

御史中丞遇尚書郎,避車執板住揖,車過乃去之。〔三0〕北堂書鈔設官部、白帖七十四

中丞掌蘭臺。北堂書鈔設官部

丞,故二千石為之,或遷侍御史高第,執憲中司,朝會獨坐,內掌蘭臺,督諸州刺史,糾察百寮,〔三一〕出為二千石。續漢志補注

治書侍御史二人,治廷尉奏事,罪當輕重。〔三二〕北堂書鈔設官部選御史高第補之。續漢志補注

侍御史,秦官。周有御史,掌郡案:當作「邦」。國都邑,案:當作「鄙」萬民之治,案:當作「及萬民之治令」。〔三三〕以贊冢宰。北堂書鈔設官部

其二人者更直。執法省中者,皆糾察百官,督州郡。公法府掾屬高第補之,初稱守,漢歲拜真,出治劇為刺史、二千石,平遷補令。見中丞,執板揖。續漢志補注

將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謁者領之。章帝建初元年復置。〔三四〕續漢志補注

門候見校尉,執板下拜。續漢志補注案:「下」當作「不」。〔三五〕

五營司馬見校尉,執板不拜。續漢志補注

越騎校尉掌越騎。續漢志補注

長水校尉主長水、宣曲胡騎。續漢志補注

射聲校尉掌待詔射聲事。〔三六〕續漢志補注

司隸校尉職在典京師,外部諸郡,無所不糾。封侯、外戚、三公以下,無尊卑。入宮,開中道稱使者。每會,後到先去。續漢志補注

司隸詣臺廷議,處九卿上,朝賀處公卿下,陪案:當有「位」字。卿上。初除,謁大將軍、三公,通謁持板揖。公議、〔三七〕朝賀無敬。臺召入宮對見尚書,持板,朝賀揖。續漢志補注

延熹中,京師游俠有盜發順帝陵,賣御物于市,市長追捕不得。周景以尺一詔召司隸校尉左雄詣臺對詰,雄伏于庭荅對,景使虎賁左駿頓頭,血出覆面,與三日期,賊便擒。後漢書周景傳注

都官主雒陽百官,朝會與三府掾同。續漢志補注

河南尹出考案,與從事同。續漢志補注

詔書舊典,案:續漢志補注引有此四字。刺史班宣,周行郡國,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治冤獄,案:後漢書光武紀注引此四句,「治狀」作「政教」。以六條問事,非條所問,即不省。一條,強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強陵弱,以眾暴寡。二條,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斂為姦。三條,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擾苛暴,剝戮黎元,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訛言。四條,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五條,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託所監。六條,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也。漢書百官公卿表注、續漢志補注

諸州刺史初除,比諸案:此當有脫。持板揖,不拜。續漢志補注

諸州刺史上郡並列卿府,言「敢言之」。後漢書朱雋傳注

立宋皇后儀尚書令臣囂、僕射臣鼎、尚書臣旭、臣乘、臣滂、臣謨、臣詣稽首言:「伏惟陛下履乾則坤,動合陰陽。群臣大小咸以長秋宮未定,遵舊依典,章表仍聞,?時乃聽。令月吉日,以宋貴人為皇后,應期正位,群生兆庶莫不式舞。易稱「受茲介祉」,詩云「干祿百福,子孫千億」,萬方幸甚。今吉日以定,臣請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太常條列禮儀正處上,群臣妾無得上壽,如故事。臣囂、臣鼎、臣旭、臣乘、臣滂、臣謨、臣詣愚闇不達大義,誠惶誠恐,頓首死罪,稽首再拜以聞。」制曰:「可。」維建寧四年七月乙未,制詔:「皇后之尊,與帝齊體,供奉天地,祇承宗廟,母臨天下。故有莘興殷,姜任母周,二代之隆,蓋有內德。長秋宮闕,中宮曠位,宋貴人秉淑媛之懿,體山河之儀,威容照耀,德冠後庭。群寮所咨,僉曰宜哉。卜之蓍龜,卦得承乾。有司奏議,宜稱紱組,以臨兆民。今使太尉襲使持節奉璽綬,宗正祖為副,立貴人為皇后。其往踐爾位,〔三八〕敬宗禮典,肅慎中饋,無替朕命,永終天祿。」皇后初即位章德殿,太尉使持節奉爾綬,天子臨軒,百官陪位。皇后北面,太尉住蓋下,東向,宗正、大長秋西向。宗正讀策文畢,皇后拜,稱臣妾,畢,住位。太尉襲授璽綬,中常侍長樂太僕高鄉侯覽長跪受璽綬,〔三九〕奏於殿前,女史授婕妤,婕妤長跪受,以授昭儀,昭儀受,長跪以帶皇后。皇后伏,起拜,稱臣妾。訖,黃門鼓吹三通。鳴鼓畢,群臣以次出。后即出,大赦天下。皇后秩比國王,即位威儀,赤紱玉璽。續漢志補注

正月旦,天子幸德陽殿,臨軒。公、卿、將、大夫、百官各陪朝賀。〔四0〕蠻、貊、胡、羌朝貢畢,見屬郡計吏,皆陛覲,庭燎。宗室諸劉雜會,〔四一〕萬人以上,立西面。位定,公納薦,太官賜食酒,西入東出。既定,上壽。計吏中庭北面立,太官上食,賜群臣酒食。貢事御史四人執法殿下,虎賁、羽林弧弓撮矢,案:通典引作「挾矢」。陛戟左右,戎頭偪脛啟前向後,〔四二〕左、右中郎將住東西,案:通典引作「位東南」。羽林、虎賁將住東北,五官將住中央,悉坐就賜。作九賓徹樂。案:安帝紀注引無「徹」字。通典引作「散」。舍利案:安帝紀注引下有「之獸」二字。從西方來,戲於庭極,乃畢入殿前,激水化為比目魚,跳躍就水,作霧案:安帝紀注、文選西京賦注引「就」作「激」。〔四三〕障日。畢,化成黃龍,長八丈,出水游戲於庭,案:通典引作「遨遊」。〔四四〕炫燿日光。以兩大絲繩繫兩柱中頭閒,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行於繩上,對面道逢,切肩不傾,又蹋局出身,案:藝文類聚、太平御覽引作「屈身」。藏形於斗中。鍾磬並作,樂畢,〔四五〕作魚龍曼延。小黃門吹三通,案:太平御覽引「吹」上有「鼓」字。謁者引公卿群臣以次拜,微行出,罷。卑官在前,尊官在後。德陽殿周旋容萬人。陛高二丈,〔四六〕皆文石作壇。激沼水於殿下。案:藝文類聚引作「洛水」。〔四七〕畫屋朱梁,玉階金柱,刻鏤作宮掖之好,案:太平御覽引下有「奇禽萬巧」四字。?以青翡翠,案:太平御覽引「青」上有「丹」字。又下有「竟柱搆以水精」六字。一柱三帶,韜以赤緹。天子正旦節,會朝百官于此。自到偃師,去宮四十三里,望朱雀五闕,德陽,其上鬱律與天連。後漢書安帝紀注、續漢志補注、水經注穀水、通典禮、北堂書鈔樂部兩引,藝文類聚居處部、〔四八〕太平御覽樂部、居處部三引

陰太后崩,前有方相及鳳皇車。北堂書鈔禮儀部、太平御覽禮儀部

十二陵今見在,河南尹無敬也。續漢志補注案:「今」當作「令」,「在」字當衍。陵令者,太常屬官也。〔四九〕

四姓侍祠侯。〔五0〕文選讓吏部封侯表注

宮中苑,〔五一〕聚土為山,十里九阪,種奇樹,案:文選古詩十九首注引「宮中種嘉禾奇樹」。〔五二〕育麋鹿麑麂,鳥獸百種,激上河水,銅龍吐水,銅仙人啣盃,受水下注,天子乘輦遊獵苑中。太平御覽居處部宮北朱雀門至止車門,內崇賢門,內建禮門。太平御覽居處部

洛陽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門,門一亭。續漢志補注、太平御覽居處部兩引

校勘記〔一〕「篡盜」原誤作「篡漢」,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篡盜」,故據正。

〔二〕據諸本續漢石官志補注「四夷」二字。

〔三〕「又虎賁」以下乃劉昭之語,孫輯引誤。

〔四〕後漢書光武帝紀注亦無「謁者」二字,當依孫氏輯例作小字,以別於正文。

〔五〕「符著」原作「符署」,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符著」,故據改。下同。

〔六〕「由是」原作「自是」,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由是」,故改。又此句下唐六典尚引「靈帝時,侍中舍有八區,論者因言員有八人,未詳也」二十字。通典卷二一亦引蔡質漢儀曰「員本八人」。孫輯脫引。

〔七〕「唐六典六」係「唐六典八」之訛。

〔八〕「鋼紀」二字原誤倒,據書鈔卷五九、類聚卷四八引改。又孔本書鈔卷五九引「奏」作「事」,「統」作「綜」。

〔九〕惠棟後漢書補注卷二四曰:「以漢官儀、漢官典職校之,乃「下陛奏事」,「下」訛「不」。」點校本從其說而改,今亦據以正之。

〔一0〕此條初學記居處部有兩引,孫輯脫注。

〔一一〕諸本續漢百官志補注「過後」上均復有「臺官」二字,孫輯脫,故補之。

〔一二〕「梁鵠」原誤作「梁鴻」。鴻,明章時名逸士,豈能於靈帝時出仕!今據諸本引改。

〔一三〕通典卷二一「中郎官」作「中都官」,是。

〔一四〕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尚書郎見左右丞,對揖無敬,稱左右君」。

〔一五〕按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左丞與僕射掌廩錢穀」,與續漢志補注異。然初學記卷一一作「右丞與僕射掌稟假錢穀諸財用」,文辭略增,而作「右丞」則與續漢志補注同。疑孔本作「左丞」,非。

〔一六〕初學記卷一一「中歲滿」作「中滿歲」,「中」字屬上讀。

〔一七〕初學記卷一一作「夜更直五日」。孔本書鈔卷六0則作「晝夜更直五日」,與孫案均異。

〔一八〕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青縑白綾牒布被」,類聚卷八五作「青綾白綾被」,御覽卷七0七則作「青練白綾被」,諸載各異。

〔一九〕後漢書書鍾離意傳注末有「下天子一等」五字,孔本書鈔卷一四三引亦然。

〔二0〕此條御覽服用部有兩引,俱見卷七0七;布帛部亦兩引,一見卷八一六,一見卷八一八,孫注未詳。

〔二一〕諸引中唯後漢書鍾離意傳注引作「伯使一人」。

〔二二〕廣韻卷一上平聲十一模注作「給女史二人,著潔衣服」。

〔二三〕「書鈔儀飾部」係「書鈔服飾部」之訛。又「御覽服章部」係「御覽服用部」之訛。

〔二四〕諸引「赤」俱引作「漆」,故改。又孫注第一出處當作廣韻卷一上平聲六脂注。

〔二五〕孔本書鈔卷一0四引無「令」字。

〔二六〕孔本書鈔卷一0四「兩枝」引作「一雙」。

〔二七〕初學記卷二一、御覽卷六0五均引作「小墨一枚」。又孔本書鈔卷六0引作「分墨一丸」,且列於上條之末,與他引皆異。

〔二八〕文選注兩引俱作「應劭漢官典職」。

〔二九〕點校本、殿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均作「有吏能為之」。

〔三0〕孔本書鈔卷六二末句作「丞、郎下車,舉手禮平施也」。

〔三一〕「督諸州」以下九字,又見書鈔卷六二,孫輯脫注。

〔三二〕孔本書鈔卷六二「罪當」作「平罪」。

〔三三〕孔本書鈔卷六二引有「及」字,無「令」字。御覽卷二二七「令」作「今」,屬下讀,是。又此兩引引書均作「漢官儀侍臣下」,孫氏從陳本書鈔人漢官典職,亦非。

〔三四〕「元年」原誤作「二年」,諸本續百官志補注均作「元年」,故據以正。

〔三五〕點校本、殿本續漢志補注即作「不」。

〔三六〕點校本續漢百官志補注「事」作「士」。

〔三七〕點校本、殿本續漢志補注「公議」均作「公儀」,此從汲本。

〔三八〕點校本續漢志補注「其」上復有一「后」字。

〔三九〕通典卷五八作「長秋太僕」。然後漢書宦者傳、靈帝紀均作「長樂太僕」,通典引恐誤。

〔四0〕通典卷七0「陪」下有「位」字,疑此脫。

〔四一〕通典卷七0「雜會」作「親會」當是。

〔四二〕通典卷七0「啟前」作「陪前」。

〔四三〕按續漢志補注、後漢書安帝紀注「就水」均作「嗽水」,文選西京賦注、通典卷七0、御覽卷五六九則作「漱水」。嗽、漱于此皆作盪口解。孫案非。

〔四四〕後漢書安帝紀注作「遨戲」,御覽卷五六九亦同。

〔四五〕通典卷七0「樂」上有「娼」字,御覽卷五六九作「唱」。點校本後漢書補作「倡」,甚是。

〔四六〕通典卷七0作「陛高一丈」。

〔四七〕御覽卷一七五亦引作「洛水」。

〔四八〕此條類聚卷六二有兩引,孫氏脫注。

〔四九〕點校本續漢百官志補注即作「十二陵令見河南尹,無敬也」。

〔五0〕據文選讓吏部封侯表注補「侯」字。

〔五一〕影宋本御覽卷一九六「中」引作「內」。

〔五二〕胡克家本文選古詩十九首注「嘉禾」作「嘉木」,是。

卷十 漢儀一卷

孫星衍敘錄丁孚漢儀,隋志不載。唐志:丁孚漢官儀式選用一卷。與蔡質書同名,不知實本一書,或後人誤合為一。今錄成一卷,題曰「吳太史令」者,見三國志薛綜傳。

漢儀一卷吳太史令丁孚撰清孫星衍校集太僕丞,六百石。續漢志補注內謁者令,秩千石。漢書宣帝紀注

中宮藏府令,秩千石,儀比御府令。續漢志補注

給事中宮侍郎六人,比尚書郎,宦者為之。給事黃門四人,比黃門侍郎。給事羽林郎一人,比羽林將虎賁官騎下。續漢志補注

太僕、太中大夫襄言:「乘輿綬,黃地冒白羽,青絳綠五采,四百首,長二丈三尺。詔所下王綬,冒亦五采,上下無差。諸王綬四采,絳地冒白羽,青黃去綠,〔一〕二百六十首,長二丈二尺。〔二〕公主綬如王。侯,絳地,紺縹三采,百二十首,長丈八尺。二十石綬,羽青地,桃華縹三采,百二十首,長丈八尺。黑綬,羽青地,絳二采,八十首,長一丈七尺。黃綬一采,八十首,長丈七尺。以為常式。民織綬不如式,沒入官,犯者為不敬。二千石綬以上,禁民無得織以粉組。」皇太后詔可,王綬如所下。續漢志補注、通典職官〔三〕

拜諸侯王公儀太常住?下,東向讀文。續漢志補注、通典禮

夏勤策文曰:「維元初六年三月甲子,制詔以大鴻臚勤為司徒。曰:「朕承天序惟稽古,建爾于位為漢輔。往率舊職,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左右朕躬,宣力四表,保乂皇家,於戲!實惟秉國之均,旁祇厥緒,時亮天工,可不慎與!勤而案:通典引作「其」。戒之!」」續漢志補注、通典禮

酎金律,文帝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合案:通典引作「令」。諸侯助祭貢金。續漢志補注、通典禮

九真、交阯、日南者用犀角二,長九寸,若毒瑁甲一;鬱林用象牙一,長三尺以上,若翠羽各二十,準以當金。後漢書章帝紀注

皇后出,乘鸞輅,青羽?,駕駟馬,龍旂九旒,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前鸞旂車,皮軒闒戟,雒陽令奉引,亦千乘萬騎。車府令設鹵簿駕,公、卿、五營校尉、司隸校尉、河南尹妻皆乘其官車,帶夫本官綬,從其官屬導從皇后。置虎賁、羽林騎、戎頭、黃門鼓吹,五帝車,女騎夾轂,執法御史在前後,亦有金鉦黃鉞,五將導。桑于蠶宮,手三盆于繭館,畢,還宮。續漢志補注

永平七年,陰太后崩,晏駕詔曰:「柩將發于殿,群臣百官陪位,黃門鼓吹三通,鳴鍾鼓,天子舉哀。女侍史官三百人皆著素,參以白素,引棺挽歌,下殿就車,黃門宦者引以出宮省。太后魂車,鸞路,青羽?,駟馬,龍旂九旒,前有方相,鳳皇車,大將軍妻參乘,太僕妻御,悉道。公卿百官如天子郊鹵簿〔儀〕。」〔四〕後和?鄧后葬,案以為儀,自此皆降損于前事。續漢志補注

孝靈帝葬馬貴人,贈步搖、赤紱葬,案:初學記引作「赤綴」,無「葬」字。青羽?,駟馬。柩下殿,女侍史一百人著素衣挽歌,〔五〕引木下就車,黃門宦者引出宮門。續漢志補注、初學記禮部

桓帝祠恭懷皇后祝文曰:「孝曾孫皇帝志,使有司臣太常撫,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墮其身,一不寧。敢用絜牲一元大武,柔毛剛鬣,商祭明視,薌萁嘉薦,普淖鹹鹺,豐本明粢,醪用(用)薦酎,〔六〕事於恭懷皇后。尚饗。」嘏辭賜皇帝福:「恭懷皇后命工祝承致多福無疆于爾孝(孫)曾孫皇帝,〔七〕使爾受祿于天,宜稼于田,眉壽萬年。介爾景福,俾守爾民,勿替引之。」太常再拜,太牢左辨以致皇帝。續漢志補注

校勘記〔一〕點校本續漢輿服志補注據殿本改「綠」作「緣」。又通典卷六三仍作「綠」。

〔二〕點校本續漢輿服志補注作「二丈一尺」,通典卷六三亦同。孫輯從汲本。

〔三〕此引見通典禮部,非職官部。

〔四〕諸本續漢禮儀志補注均作「天子郊鹵簿儀」,故據補「儀」字。

〔五〕點校本續漢禮儀志補注引作「女侍史二百人」。

〔六〕據續漢志補注原引刪。

〔七〕同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