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范口义 · 服饰原文提取
说明
本书为北宋胡瑗(安定先生)讲授《洪范》的口义记录,仅解《洪范》一篇,不涉及《益稷》《顾命》等含核心服饰制度的篇目。全书服饰内容极为稀少,仅提取10处相关条目。
一、佩饰制度
1. 佩玉之声(L72)
出处:五事·貌曰恭
原文:
此一节言王者必湏持谨五事,夫君之貎为人所观仰,则必端严恭庄而后民望而畏之,故行歩有佩玉之声,登车有和鸾之节,错衡养目,兰茝养鼻,在田猎而有三驱之制,在饮食而有飨献之礼,出入有节,动静有时,凡举一事未有不由礼而行之,如是则貎曰恭矣。
释义:胡瑗以王者步行佩玉之鸣声为君容恭肃之表征,佩玉为天子仪仗佩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冕服配件
2. 黈纩之塞(L78)
出处:五事·听曰聪
原文:
夫十室之邑有邪有正,况四海之内有佞有贤,访刍荛有廊庙之语,面恭有欺天之言,苟非人君廓黈纩之塞,举未进之贤,可谓耳之不聪也。
释义:黈纩为冕冠两侧黄绵塞耳之物,帝王戴冕时以黄绵塞耳,象征不听谗言。胡瑗以"廓黈纩之塞"比喻君王去除蔽聪、举用贤才,此处黈纩用为比喻,但源自冕服制度。
三、衣服生产
3. 蚕桑以有衣(L15)
出处:洪范总论·天阴骘下民
原文:
然则既有短长之命,又定其贵贱之材,而且助合其居使有恒产,则如懋稼穑以足食,勤蚕桑以有衣,使乐嵗上可以供给父母,下可以畜妻子,凶年免于死亡,莫匪天之佑而使然也。
释义:胡瑗释"天阴骘下民"之义,以蚕桑制衣为天助民生之证,衣服与粮食并列为基本生资。
4. 布帛可衣(L94)
出处:八政·二曰货
原文:
货者即布帛可衣之类也。夫古之圣王治天下,既不欲一民之馁,又不欲一人之寒,于是环庐树桑、劝蚕茧、力组紃、勤织,使女无弃业,室无停机,如此则通货之道也。
释义:胡瑗释"货"为"布帛可衣之类",详述制衣工艺链——环庐树桑→劝蚕茧→力组紃→勤织,为全书最详尽的衣服生产论述。组紃指编织丝带,勤织指勤于织布。
5. 民不能自衣(L171)
出处:皇极·终论
原文:
夫天生蒸民有欲无主乃乱,于是命其君而司牧之,民不能自衣,君为劝其蚕而使衣,民不能自食,君为劝其耕而使食,民不自安,君为营栋宇以居之,民不知仁义,君为设庠序以教之。
释义:胡瑗以"劝蚕使衣"为天子牧民四事之一(劝蚕使衣、劝耕使食、营居、设教),衣服生产为天子职责。
四、民生泛指
6. 衣食足(L92)
出处:八政·一曰食
原文:
所谓仓廪实然后语荣辱之分,衣食足然后议亷耻之分。
释义:化用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衣服与粮食并列为民生基础。
7. 有食必有衣(L106)
出处:八政·八曰师(总结八政次序)
原文:
食者万民之命也,一日而不可阙,故居于首焉,有食必有衣,故货居二焉。
释义:释八政以食为首、货(衣)居其次之理。
8. 勤农桑(L271)
出处:五福·富
原文:
民乐业而勤农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嵗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富之道也。
释义:农桑并列为"富"之道,桑指蚕桑制衣之业。
五、服饰动作
9. 奋衣而去(L154)
出处:皇极·用咎
原文:
若其人之在位,推诚不甚専,待之不甚厚,礼遇踈薄,恩义衰微,言未必行,计未必用,如此则皆将奋衣而去,安能久处于朝廷哉。
释义:奋衣即拂袖,比喻正直之士因待之不厚而离去,非服饰制度描述。
六、冠礼礼仪
10. 祭祀婚冠(L219)
出处:稽疑·作内吉
原文:
作内吉,作外凶,鬼神之心犹相违,君民之心亦未合,惟可小事不可大事,祭祀婚冠可也,出师征伐不可也。
释义:婚冠指婚礼与冠礼,冠礼为男子成年加冠之礼,间接涉及冠服制度。此处仅列举可行之小事,非服饰论述。
小结
全书10处服饰相关条目中,仅3处为核心服饰义(佩玉之声、黈纩之塞、布帛制衣),其余均为民生泛指或间接涉及。本书对服饰研究价值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