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殆知阁《易藏·易经·周易集解》[唐]李鼎祚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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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冕旒之日(乾卦·文言传·何妥注)
何妥曰:此当尧、舜冕旒之日,以圣德而居高位,在上而治民也。
(行号:278)
二、黄裳元吉(坤卦六五·干宝注)
六五:黄裳,元吉。
干宝曰:阴气在五,九月之时,自剥来也。剥者,反常道也。黄,中之色。裳,下之饰。元,善之长也。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阴登于五,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已,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僣疑,周公其犹病诸。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也。故曰"黄裳,元吉"也。
王肃曰:坤为文,五在中,故曰"文在中也"。
干宝曰:当总已之任,处疑僣之间,而能终元吉之福者,由文德在中也。
(行号:526-531)
三、鞶带大带(讼卦上九·虞翻/荀爽/侯果注)
上九:或锡之鞶带,
虞翻曰:锡谓王之锡命。鞶带,大带。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为腰带,故"鞶带"。
侯果曰:褫(拕),解也。乾为衣、为言,故以讼受服。
荀爽曰:……鞶带,宗庙之服。三应于上,上为宗庙。故曰"鞶带"也。
虞翻曰:服谓鞶带。终朝见褫(拕),乾象毁坏。故"不足敬"。
《九家易》曰:初、二、三、四皆不正,以不正相讼,而得其服,故"不足敬"也。
(行号:989-999)
四、束帛戋戋(贲卦六五·虞翻注)
六五:贲于邱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虞翻曰:艮为山。五半山,故称邱;木果曰园,故"贲于邱园"也。六五失正,动之成巽。巽为帛、为绳。艮手持,故"束帛"。以艮断巽,故"戋戋"。失位无应,故"吝"。变而得正,故"终吉"矣。
荀爽曰:……故曰"贲于邱园,束帛戋戋"。君臣失正,故"吝"。能以中和饰上成功,故"终吉"而"有喜也"。
虞翻曰:五变之阳,故有喜。凡言喜庆,皆阳爻。束帛戋戋,委积之貌。
案:六五离爻,离为中女。午为蚕丝,束帛之象。
(行号:2186-2192)
五、朱绂方来(困卦九二)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
案:二本阴位,中馈之职。坎为酒食,上为宗庙,今二阴升上,则酒食入庙。故"困于酒食"也。上九降二,故朱绂方来。朱绂,宗庙之服。乾为大赤,朱绂之象也。
(行号:4121-4122)
六、赤绂——天子祭服(困卦九五)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
虞翻曰:……赤绂谓二。否乾为朱,故"赤"。坤为绂,二未变应五,故"困于赤绂"也。
崔觐曰:……赤绂,天子祭服之饰。所以称困者,被夺其政,唯得祭祀。若《春秋传》曰:政由甯氏,祭则寡人。故曰"困于赤绂"。
案:五应在二,二互体离。离为文明,赤绂之象也。
陆绩曰:……二言朱绂,此言赤绂。二言享祀,此言祭祀。传互言耳,无他义也。
(行号:4151-4163)
七、袂——衣袖之饰(归妹六五·虞翻注)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虞翻曰:三四已正。震为帝,坤为乙,故曰"帝乙"。泰乾为良,为君。乾在下,为小君,则妹也。袂,口袂之饰也。兑为口,乾为衣,故称"袂"。谓三失位无应。娣袂,谓二得中应五,三动成乾,为良,故"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故《象》曰:"以贵行也"矣。
(行号:4738-4739)
八、繻与袽(既济六四·虞翻/卢氏注)
虞翻曰:乾为衣,故称"繻"。袽,败衣也。乾二之五,衣象裂坏,故"繻有衣袽"。离为日,坎为盗,在两坎间,故"终日戒"。谓伐鬼方三年乃克。旅人勤劳,衣服皆败,鬼方之民,犹或寇窃,故"终日戒"也。
卢氏曰:繻者,布帛端末之识也。袽者,残币帛,可拂拭器物也。繻有为衣袽之道也。四处明暗之际,贵贱无恒,犹或为衣或为袽也。履多惧之地,上承帝主,故终日戒慎,有所疑惧也。
(行号:5422-5425)
九、垂衣裳而天下治(系辞下·九家易/虞翻注)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九家易》曰:黄帝以上,羽皮革木,以御寒暑。至乎黄帝,始制衣裳,垂示天下。衣取象乾,居上覆物。裳取象坤,在下含物也。
虞翻曰:乾为治,在上为衣。坤下为裳。乾坤万物之缊,故以象衣裳。乾为明君,坤为顺臣,百官以治,万民以察,故"天下治"。盖取诸此也。
(行号:6479-6480)
十、厚衣以薪与丧服(系辞下·虞翻注)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虞翻曰:……巽为薪,艮为厚,乾为衣,为野,乾象在中,故"厚衣之以薪"。……坤为丧期,谓从斩衰至緦麻。日月之期数,无坎离日月坤象,故"丧期无数"。
(行号:6499-6500)
十一、易服色(革卦·郑玄注)
郑玄曰: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犹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谓之革也。
(行号:4289)
十二、服周之冕(杂卦·干宝注引)
干宝曰:……颜回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弟子问政者数矣,而夫子不与言古代损益,以非其任也。
(行号:8014)
十三、丝系于柅(姤卦初六·九家易注)
《九家易》曰:丝系于柅,犹女系男,故以喻初宜系二也。
(行号:3877)
十四、簪菾固括(豫卦九四·侯果注)
侯果曰:为豫之主,众阴所宗,莫不由之以得其豫。体刚心直,志不怀疑,故得群物依归,朋从大合,若以簪菾之固括也。
(行号:1760)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