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 服饰原文提取
一、品色章服制度
1. 赐章服(崇宁三年,1104)
L2930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云:十一月,幸太学及辟雍。案:《十朝纲要》、《宋史·本纪》并系於十一月甲戌……《玉海》卷一百十三云:崇宁三年十一月四日甲戌,幸太学、辟雍,书手诏,赐司业吴絪等学官迁秩,赐章服;两学授官免举,赐帛。宋史云:赐吴絪、蒋静四品服。
2. 赐五品服(崇宁四年,1105)
L3009 甲辰,制造大乐局铸帝鼐、八鼎成,宣德郎、大司乐刘炳转一官,赐五品服,冲显处士、大乐府师、授大乐局制造官魏汉津为冲显宝应先生。
3. 住罢紫衣师号(崇宁二年,1103)
L3011 甲寅,御批:"元祐奸恶即今皆有坟寺,岁度僧行及紫衣师号等尚如故,未曾降指挥訩改,可令从今并住罢,更不施行,以戒为臣之不忠者。"礼部勘会吕大防、韩维、司马光、韩忠彦……十九人所管坟寺,诏本身所乞寺额特免毁拆,不得充本家功德院,并改赐敕额为寿宁禅院,别召僧住持。
4. 废后赐紫(绍圣三年,1096)
L1537 诏曰:"皇后孟氏……可上皇后宝册,废居瑶华宫,赐号华阳教主、玉清妙静仙师,赐紫,法名冲真。其居处、供帐、服用、廪给之类,务从优厚。"
5. 鬻度牒与紫衣(熙宁元年,1068)
L388 戊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十六注云:李焘《长编》熙宁元年七月戊戌注:前此未尝书卖度牒,因钱公辅言,表而出之。鬻度牒盖始此年。
二、佩鱼与腰带制度
6. 佩金鱼制度(元丰五年,1082)
L1243 《长编》卷三百二十五:元丰五年四月戊寅,诏六曹尚书依翰林学士例,侍郎依直学,并赐佩金鱼。
7. 佩系金鱼制度沿革
L2953 《长编》卷三百二十二,卷三百二十五,卷四百五十,详载元丰五年四月辛亥、四月戊寅、元祐五年十一月壬申诏定佩系金鱼制度。原注均云崇宁四年二月十二日可考。案:原文已佚。元丰五年四月、元祐元年十一月俱足参。原注又云绍圣元年十一月十二日,又崇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大观二年五月十七日可考。
8. 红鞓犀带更不佩鱼(大观二年,1108)
L3430 案:岳珂《愧郯录》卷十二云:大观二年五月十七日,诏中书舍人、谏议大夫、待制、殿中、少监许系红鞓犀带,更不佩鱼。蔡绦《铁围山丛谈》卷二:大观初,鲁公进师臣,及后又弟边功赏,无官可迁。时当宁意蔊有鱼水之欢,遂以玉带赐之,其锡乃排方玉也。排方玉带,近乘舆所御,于是鲁公惶惧,力辞不能得,因诵韩退之诗:"不知官高卑,玉带县金鱼。"谓唐人有此,遂请改制,为方围带而……
9. 赐蔡京玉带金鱼(大观二年,1108)
L3438 赐蔡京玉带、金鱼。朱胜非云:"唐裴晋公平淮西,宪宗赐以玉带。公进表云,御府之珍,先朝所赐,既不合将归地下,又不合留在人间。先朝熙宁中,取熙、河、兰、湟、会、洮、岷数郡,神宗用唐故事,以玉带赐王安石,只系三日。附表云,赐更厚於解衣,报敢忘於结草。大观中,蔡京赐玉带,遂为常服。其后,童贯、宗正仲忽、宣元后父郑绅皆赐;既得燕地,王黼亦赐,并为常服。"
10. 蔡京复官许服玉带佩金鱼(政和二年,1112)
L3711 诏:"太师致仕蔡京到阙……许依旧服玉带、佩金鱼,赐对见例物,遇六参日趋赴起居,在大班退,亲王后入。"
11. 赐绯衣银鱼(熙宁元年,1068)
L338 案:范忠宣撰《富公行状》:以公足疾……恩礼优重,并臣莫及,赐其子绯衣银鱼,召坐。
12. 赐紫金鱼袋(治平四年,1067)
L266 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司马光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朝散大夫、权御史中丞、充点检使、上护军、河南郡开国侯、食邑一千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司马光……
三、祭服与衮冕制度
13. 孔子像衮冕改制(崇宁四年,1105)
L3559 议礼局奏:"文宣王自开元追谥之初,则内出王者衮冕之服以衣之,乐用宫架,其礼制盖尝增崇矣。国朝《会要》,国子监神像旧用冕九旒,服九章,而不载其更易之端。崇宁四年八月,诏从国子司业蒋静之请,改用冕十二旒,服九章,而又图绘,颁之天下郡邑,其执圭立戟,乞并从王者制度。"
14. 祭服制度专卷(大观三年,1109)
L3626 诏:"议礼局进礼书。"案:《宋史·礼志》:大观初,置议礼局於尚书省……三年书成,为《吉礼》二百三十一卷、《祭服制度》十六卷,颁焉。
15. 公桑蚕室供祭服(政和元年,1111)
L3640 议礼局奏:"有诏就先蚕坛之侧,度地筑公桑蚕室,岁养蚕以供祭服,令具制度以闻。合置公桑蚕室,按古者,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后齐之制,为蚕宫方十步,墙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蚕室二十七。今乞倣后齐之制……合置织室,按《汉旧仪》,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故有东、西织室。"
16. 皇后受册服制(政和元年,1111)
L3603 议礼局言:"皇后受册用《开元》开宝礼,参以近仪修定。是日,有司陈黄麾细仗,设宫架。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临轩,命使群臣皆朝服,皇后服袆衣,受册於穆清殿。"
四、冠服与车服制度
17. 礼制局讨论车服冠冕(政和三年,1113)
L3794 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诏议礼局访求古礼器。又诏言礼当追述三代之意……至是书成,乃颁《五礼新仪》於天下。又置礼制局,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冠冕之度,冠昏、丧祭之则。
18. 车服冠冕制度之厘定(政和三年,1113)
L3836 诏:"礼以辨上下,定民志。自秦、汉以来,礼坏不制,富人墙壁被文绣,倡优僣后饰,当世贤者,至於太息……比裒集三代鼎、彝、簠、簋、盘、匜、爵、豆之类凡五百馀器,载之於图,考其制而尚其象……若宫室、车服、冠冕之度,昏冠、丧葬之节,多寡之数,等衰之别,虽尝考定,未能如古,秦、汉之弊未革也。"
19. 车服不系其夫(元祐中)
L917 案:《编年备要》:吏部侍郎彭汝砺言:"周之王姬下嫁诸侯,车服不系,其夫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今嘉彦以不能下长公主而废,是以妇得以胜其夫。"
20. 皇太子冠礼与冠服(政和四年,1114)
L3903 蔡京奏礼制局所定皇长子冠于福宁殿仪,御笔依奏,二月中旬选日行之。案:《宋史·礼志》十八云:皇太子冠仪尝行於大中祥符之八年。徽宗亲制《冠礼沿革》十一卷,命议礼局倣以编次。
21. 皇太子册拜冠服(政和五年,1115)
L3969 案:蔡绦《铁围山丛谈》:皇太子始册拜,将庙见,其礼仪甚盛,礼应乘金辂、建大旆,而议者从中,大不然。于是中宫遽辞而止,独前一夕设卤簿於庭掖门外。翌日,质明,但常服御马入太庙,更礼衣冠远游,执九寸圭而款祖宗焉。
五、幞头
22. 崇恩太后幞头之语
L3800 崇恩太后刘氏暴崩。后负其才,每曰:"章宪明肃大误矣,何不裹起幞头,出临百官。"
六、卤簿仪仗
23. 卤簿等级(政和二年,1112)
L3715 议礼局言:"北齐、隋耕藉皆备法驾。唐开元及本朝端拱、明道皆备大驾卤簿。今不亲享先农,止行耕藉之礼……乞止用法驾。"案:《宋史·仪卫志》:卤簿之等有四:一曰大驾,郊祀大飨用之,二曰法驾,方泽、明堂、宗庙、籍田用之。
24. 卤簿仪仗厘正(政和五年,1115)
L3935 礼制局言:"卤薄六引仪仗,信幡承以双龙,大角黑漆画龙,紫搢龙袋……按《乐令》,三品以上,绯常画豹。盖惟乘舆器用,并饰以龙。今六引内系群臣卤薄,而旂物通画交龙,非便,合釐正。"
七、其他服饰记录
25. 黄衣被体(治平四年,1067)
L221 高居简亟出,召二府……又於怀中探黄衣以被上体。此上所谓有功者也。
26. 圆坛地衣(熙宁元年,1068)
L419 王荀龙请织造圆坛地衣。案:《长编》卷二百二十,熙宁四年二月甲戌,李肃之言,检典礼并南郊仪,无地衣制度。诏罢之。
27. 冠带鞾袍授蛮酋(政和五年,1115)
L4025 赵遹招谕罗始党贼首领失胃归顺,授以承信郎,冠带鞾袍,供给请受,券历并旂号及捕捉晏贼赏格。
28. 徽宗亲制冠礼沿革(大观四年,1110)
L3361 御笔:"议礼局礼当追述三代之意,适今之宜,《开元礼》不足为法。今亲制《冠礼沿革》十一卷,付议礼局,馀五礼令视此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