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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会要

研究总结 日志记录 原文

明会要·服饰内容总结

元信息


一、天子冠服

1. 衮冕服

天子衮冕服:冕前后各十二旒,旒五采。衮,玄衣黄裳,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织于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织于裳。凡祭天、地、宗庙、社稷、朱农及正旦、冬至、圣节、册拜,皆服之。

项目 规制
前后各十二旒,旒五采
玄衣,织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
黄裳,织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
适用场合 祭天地、宗庙、社稷、正旦、冬至、圣节、册拜

洪武元年,学士陶安等请制五冕,帝以其礼太繁,命祭天、地、宗庙服衮冕,余皆不用。

嘉靖八年,世宗与张璁讨论衮冕制度,考证革带、蔽膝、佩绶等细节,纠正衣裳章数讹误(原衣八章裳四章,复为衣六章裳六章)。

2. 通天冠服

天子通天冠服:郊庙省牲。皇太子、诸王冠、婚、醮戒,则服通天冠、绛纱袍。

3. 皮弁服

天子皮弁服:用乌纱冒之。凡朔望视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外国朝觐、策士传胪,皆服之。嘉靖以后,祭太岁、山川诸神,亦服之。

4. 常服

天子常服:乌纱折角向上巾,盘领窄袖袍,束带间用金、琥珀、透犀。

永乐三年更定:冠以乌纱冒之,折角向上,其后名翼善冠。袍黄,盘领窄袖,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带用玉。靴以皮为之。

5. 燕弁服(嘉靖七年更定)

嘉靖七年二月,更定燕弁服。初,帝以燕居冠服尚沿习俗,谕张璁考古帝王燕居法服之制。璁乃采《礼书》"玄端深衣"之文,图注以进。

古玄端上下通用,嘉靖帝以燕居宜辨等威,更名"燕弁",寓"深宫独处,以燕安为戒"之意。

6. 武弁服

《会典》载亲征类、禡祭之祭,皆具武弁服。武弁当如皮弁,但皮弁以黑纱冒之,武弁当以绛纱冒之。

7. 纲巾

二十四年,帝微行至神乐观,见有结纲巾者。次日,取之,颁示天下,人无贵贱,皆裹纲巾。于是天子亦常服纲巾。


二、诸王冠服

诸王助祭、谒庙、正旦、冬至等朝贺,服衮冕。冕、五采、九旒;衣五章,裳四章。朔望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朝觐服皮弁服。

项目 诸王规制 天子规制
冕旒 五采、九旒 五采、十二旒
衣章 五章 六章
裳章 四章 六章

亲王嫡长子立为王世子,冠服视一品;郡王嫡长子为世子,冠服视二品

嘉靖七年制保和冠服,赐宗室诸王,自郡王长子以上用之。镇国将军以下至奉国中尉用忠静冠服


三、百官冠服

1. 朝服

凡朝服:赤罗衣,白纱中单,俱用青饰领缘;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膝,革带,大带,佩绶,白袜,黑履。俱用梁冠。一品至九品,俱以冠上梁数为差。

品级 冠梁数
八梁
侯、伯 七梁
驸马 同侯
一品 七梁
二品 六梁
三品 五梁
四品 四梁
六品 二梁
八品、九品 一梁

2. 公服

凡公服:用盘领右衽袍,或苎丝、纱、罗、绢,从宜制造。袖宽三尺。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缘袍。

品级 服色 花样
一品 大独科花,径五寸
二品 小独科花,径三寸
三品 散搭花,径二寸
四品 小杂花纹,径一寸五分
五品 小杂花纹,径一寸五分
六品 小杂花纹,径一寸
七品 小杂花纹,径一寸
八品 绿 无纹
九品 绿 无纹

3. 常服

凡文武官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

品级
一品
二品 花犀
三品 金钑花
四品 素金
五品 银钑花
六品、七品 素银
八品、九品 乌角

4. 祭服

凡陪祭服:一品至九品,青罗衣,白纱中单,俱用皂领缘;赤罗裳、皂缘;赤罗蔽膝;方心曲领。其冠、带、佩、绶等第,并同朝服。

5. 衣服尺寸(洪武二十三年定)

文官,衣自领至裔,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至肘。公、侯、驸马与文官同。武官,去地五寸,袖长过手七寸。

6. 忠静冠服(嘉靖七年制)

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静'。庶几乎,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焉。在京许七品以上官,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在外许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县正堂、儒学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

崇祯十三年,令百官燕居皆用忠静冠服。


四、赐服制度

明代赐服为殊荣,赐服种类与等级:

时间 赐服事例
景泰四年 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服
正德十三年 赐群臣大红苎丝罗纱,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四品麒麟、五六七品虎彪
天启元年 赐熊廷弼麒麟服一、彩币四
万历初 赐张居正绣蟒斗牛服

赐服禁令


五、士庶冠服

1. 庶民服饰限制

庶民男女衣服,不得僭用金绣、锦绮、苎丝、绫罗,止许䌷、绢、素、纱。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绵妆饰。首饰、钗、镯不许用金、玉、珠、翠,止用银。

时间 禁令内容
洪武三年 士庶改戴四方平定巾,杂色盘领衣,不许用黄
洪武六年 庶民巾环不许用金、玉、玛瑙、珊瑚、琥珀
洪武十四年 农民许衣䌷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
洪武二十五年 庶人不许穿靴,止许穿皮札䩺
正德元年 禁商贩、仆役、倡优不许服用貂裘

2. 生员巾服

二十四年十月丁巳,定生员巾服之制。命用玉色绢为之,宽袖,皂缘、帛绦、软巾、垂带,命曰"襕衫"。

洪熙中改青圆领。

3. 服饰僭越禁令


六、冠礼

皇太子冠礼

太子、皇孙年十二或十五始冠。天子自为主,择三公、太常为宾赞。凡三加冠、一祝醴。

时期 初加 再加 三加
洪武元年 折上巾 远游冠 九旒冕
成化十四年 翼善冠 皮弁 冕旒

品官冠礼

始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三加爵弁。


七、丧服

1. 官民丧服(洪武元年定)

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诏定官民丧服之制。

2. 斩衰三年(洪武七年定制)

子为父母,庶子为其母,皆斩衰三年。适子、众子为庶母,皆齐衰杖期。

3. 帝后丧服

4. 丧服颜色

文武百官各服浅淡服、黑色带,于奉天门朝参。


八、服色禁令

明代对服色有严格等级限制:

时间 禁令
洪武元年 帝王治天下必定制辨贵贱,禁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
洪武三年 申禁官民器服僭用
洪武十八年 庶民之家不许衣锦绣
成化二年 官民人等不许僭用服色花样
正德元年 衣服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
正德十四年 禁冠服非制
嘉靖六年 禁中外官不许滥服五采妆花织造、违禁颜色
嘉靖九年 禁官民服舍器用逾制

九、特殊场合服制

1. 忌辰服制

凡遇忌辰,文武百官俱浅淡服色、乌纱帽、黑角带,不许用公服。

忌辰遇祭祀:服青绿花样;遇节令:服红。

2. 祈雨服制

嘉靖八年,冠服浅色,群臣同。

3. 大阅戎服

隆庆三年九月,大阅武于教场。上戎服登坛。

4. 释奠礼服

洪武十五年,帝服皮弁执圭,诣先师位前。


十、织造与布帛

1. 织造

浙江及苏、松诸府方罹水灾,而织造锦绮至数万匹。

内织染局请开苏、杭诸府织造,上供锦绮,为数二万四千有奇。

2. 布帛赐予

洪武四年正月,以府库所储布帛制棉衣,运赴蔚、朔、宁夏等处,以给将士。


核心特征总结

  1. 等级森严:明代服饰制度以品级为核心,从冠梁数、服色、花样到带饰,均有严格等差,体现了"辨贵贱、明等威"的治国理念。

  2. 尚俭抑奢:太祖以身作则,乘舆服御应用金者命皆以铜,庶民服饰严格限制锦绣绫罗,商贾更受限止衣绢布。

  3. 赐服殊荣:蟒衣、飞鱼、斗牛、麒麟等赐服成为勋贵重臣的特殊荣誉,但屡有僭越,弘治、正德、嘉靖三朝多次严禁。

  4. 复古改制:嘉靖帝热衷考证古制,先后改制燕弁服、忠静冠服、保和冠服,纠正衮冕章数讹误,复衣六章裳六章之制。

  5. 冠礼三加:皇太子冠礼行三加之制,初加翼善冠、再加皮弁、三加冕旒,品官则初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三加爵弁。

  6. 服色禁忌:玄、黄、紫为皇家专用色,民间禁用;五采妆花织造亦在禁止之列。

  7. 丧服从简:虽定斩衰三年之制,实际多以日易月,二十七日释服,但忌辰仍需浅淡服色。

  8. 巾服定制:从四方平定巾到忠静冠服,从生员襕衫到凌云巾禁令,士庶冠服经历了反复的定制与禁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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