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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会要

研究总结 日志记录 原文

明会要·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元信息


一、天子冠服

天子衮冕服前后各十二五采。玄衣黄裳,十二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织于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织于。凡祭天、地、宗庙、社稷、朱农及正旦、冬至、圣节、册拜,皆服之。

天子通天冠服:郊庙省牲。皇太子、诸王、婚、醮戒,则服通天冠绛纱袍

天子皮弁服:用乌纱冒之。凡朔望视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外国朝觐、策士传胪,皆服之。嘉靖以后,祭太岁、山川诸神,亦服之。

天子常服:乌纱折角向上巾盘领窄袖袍束带间用金、琥珀、透犀。

永乐三年更定:乌纱冒之,折角向上,其后名翼善冠袍黄盘领窄袖,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以皮为之。

洪武元年二月己未,学士陶安等请制五冕。帝以其礼太繁,命祭天、地、宗庙服衮冕,余皆不用。

二年五月,上亲祀外王父杨王庙。礼官请御通天冠绛纱袍。祭毕,召大臣问曰:"朕祭外王父,卿等以为不当服衮冕,何也?"宋濂对曰:"衮冕唯天、地、宗庙用之,余皆隆礼也。

二十四年,帝微行至神乐观,见有结纲巾者。次日,取之,颁示天下,人无贵贱,皆裹纲巾。于是天子亦常服纲巾。马后平居,服大练浣濯之衣,虽敝不忍易。

嘉靖七年二月,更定燕弁服。初,帝以燕居冠服尚沿习俗,谕张璁考古帝王燕居法服之制。璁乃采《礼书》"玄端深衣"之文,图注以进。帝为参定其制。因谕礼部曰:"古玄端上下通用,今非古人比,虽燕居宜辨等威。"因酌古制,更名曰"燕弁",寓"深宫独处,以燕安为戒"之意。

八年,谕阁臣张璁:"衮冕革带,今何不用?"璁对曰:"按陈祥道《礼书》:古革带大带皆谓之ひ。革带以系,然后加以大带,而搢于二带之间。夫革带前系,后系,左右系,自古恒用之。"

帝曰:"冕服,祀天地、享祖宗。若阙革带,非'齐明盛服'之意。观《会典》载:蔽膝,上织火、山、龙三章,并大带缘用。皆与今所服不合。"

又云:"衣裳分上下服,而今恒掩制如帷,而今两幅。朕意:但当与要下齐,而露之六章,何如?"


二、诸王冠服

诸王助祭、谒庙、正旦、冬至等朝贺,服衮冕、五采、九。朔望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朝觐服皮弁服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棣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

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

嘉靖七年,谕礼部:"朕仿古玄端,自为燕弁冠服,更制忠静冠服,锡于有位。而宗室诸王,制犹未备。今酌燕弁忠静冠之制,复为式具图,命曰'保和冠服'。自郡王长子以上,其式已明。镇国将军以下,至奉国中尉,及长史、审理、纪善、教授、伴读,俱用忠静冠服,依其品服之。"


三、百官冠服

朝服

朝服赤罗衣白纱中单,俱用青饰领缘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膝革带大带佩绶白袜黑履。凡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降、开读诏、赦、进表、传制,则服之;俱用梁冠。一品至九品,俱以梁数为差:公,侯、伯七,驸马与侯同,一品七,二品六,三品五,四品四,六品二,八品、九品一

公服

公服:用盘领右衽袍,或苎丝,从宜制造。宽三尺。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未入流杂职官,与八品以下同。

公服花样:一品,大独科花,经五寸;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搭花,无枝叶,径二寸;四品、五品,小杂花纹,径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杂花纹,径一寸;八品以下,无纹。

常服

凡文武官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其:一品,;二品,花犀;三品,金钑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钑花;六品、七品,素银;八品、九品,乌角

祭服

陪祭服:一品至九品,青罗衣白纱中单,俱用皂领缘赤罗裳皂缘赤罗蔽膝方心曲领。其等第,并同朝服

衣服尺寸

洪武二十三年三月,定朝臣衣服之制。文官,自领至裔,去地一寸;长过手,复回至肘。公、侯、驸马与文官同。武官,去地五寸,长过手七寸。

忠静冠服

嘉靖七年,制《忠静冠服图》颁礼部,敕谕之曰:"祖宗稽古定制,品官朝祭之服,各有等差。第常人之情,多谨于明显,怠于幽独。古圣王慎之,制玄端以为燕居之服。比来衣服诡异,上下无辨,民志何由定?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静'。庶几乎,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焉。"


四、赐服

景泰四年,令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服

正德十三年正月,帝至自宣府。传旨用曳礼节衤散大帽、鸾带。且赐群臣大红苎丝各一。其彩绣: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品,;四品,麒麟;五、六、七品,虎彪

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文、武大臣及镇守、守备,违例奏请蟒衣飞鱼衣服者,科道纠劾,治以重罪。

十六年,世宗登极。诏云:近来冒滥玉带蟒龙飞鱼斗牛服色,皆庶官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今俱不许。武职卑官僭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绝之。

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帝怒,谕阁臣夏言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言对曰:"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耳!"帝曰:"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

天启元年六月,起熊廷弼经略辽东。七月,廷弼陛辞,特赐麒麟服一、彩币四。

万历初。帝御平台,召张居正,奖谕之,赐金币及绣蟒斗牛服


五、士庶冠服

洪武三年,士庶戴四带巾,改四方平定巾,杂色盘领衣,不许用黄。

又令:"庶民男女衣服,不得僭用金绣锦绮苎丝绫罗,止许。其不得裁制花样,金绵妆饰。首饰不许用,止用。"

六年,令:"庶民巾环不得用玛瑙珊瑚琥珀,未入流品者同。庶民不得用顶帽珠,止许水晶香木。"

十四年,令:"农民许衣商贾止衣。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

二十四年十月丁巳,定生员巾服之制。帝以学校为国储材,而士子巾服无异吏胥,宜更易之。命秦逵制式以进。凡三易,其制始定。命用玉色绢为之,宽袖,皂缘帛绦软巾垂带,命曰"襕衫"。上又亲服试之,始颁行天下。

二十五年,禁庶人不许穿,止许穿皮札䩺。惟北地苦寒,许用半皮直缝

正德元年,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

嘉靖二十二年,礼部言:"近日士民冠服诡异,制为凌云。僭拟多端,有乖礼制。"诏所司禁之。

万历二年,禁举人、监生、生儒僭用忠静冠巾锦绮镶履、及张伞盖、戴暖耳。


六、服色禁令

洪武元年十二月,谕中书省臣曰:"帝王之治天下,必定礼制,以辨贵贱,明等威。是以汉高初兴,即有衣锦绣绮縠、操兵、乘马之禁。历代皆然。近代风俗相沿,流于奢侈。闾里之民,服食居处,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也。"

三年八月己卯,申禁官民器服僭用。

十八年九月庚午,谕户部曰:"足食在于禁末作,足衣在于禁华靡。宜申明天下:四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庶民之家,不许衣锦绣。"

正德元年六月辛酉,禁吏民奢靡。敕:官员及军民人等,衣服帐幔,不许用三色。其朝见人员,四时并用颜色衣服,不许纯素。

嘉靖六年,禁中外官不许滥服五采妆花织造、违禁颜色。

嘉靖九年二月丁丑,禁官民服舍器用逾制。


七、冠礼

太子、皇孙年十二或十五始。天子自为主,择三公、太常为宾赞。凡三加冠、一祝醴。

洪武元年,定皇太子礼。始加折上巾,再加远游冠,三加九旒冕

成化十四年三月,续定皇太子礼:初加翼善冠,再加皮弁,三加冕旒

品官礼:始加缁布冠,再加进贤冠,三加爵弁


八、丧服

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诏定官民丧服之制。

七年,敕礼官定诸王服制。帝曰:"父母之恩,一也。低昂若是,不情甚矣。"命儒臣考定。宋濂等考古人论服母丧者四十二人,愿服三年者二十八人,服期者十四人。帝曰:"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人情所安,即天理所在。"乃定制:子为父母,庶子为其母,皆斩衰三年。适子、众子为庶母,皆齐衰杖期

天顺八年,宪宗即位。李贤上言:"天时未和,由阴气太盛。自宣德至天顺间,选取宫人太多。浣衣局没官妇女,愁怨尤甚。宜皆放还。"

文武百官各服浅淡服黑色带,于奉天门朝参。


九、乐舞服饰

文舞服皮弁,左执,右秉。武舞服韦弁,左执,右执

其乐女皆黑冠服

增鼓吹数番,教舞童百人,青衣执扇,绕坛,歌《云门之曲》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