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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总结

南平县志

南平县志 服饰内容总结

一、概述

《南平县志》修于民国六年至九年(1917–1920),由蔡笃斋总纂,记载南平县自宋至民国初年之事。全志服饰内容散见于礼俗、物产、赋役、选举、祀典、实业等门类,未设专篇。整体呈现南平山区"衣尚布、色惟青碧"的简朴风尚,至清末民初渐趋华丽。

二、服饰风尚

日常衣着

  • 质料:以布为主,极少用帛(丝绸)。
  • 颜色:崇尚青色、碧色。
  • 夏装:以葛布制作。
  • 鞋袜:多为自制。
  • 面衣:用禅(单层)。
  • 裘袍:穿用较少("鲜")。
  • 变化:清末民初"近服渐美",有穿丝履、曳白绢者,年轻人备有夹袍,甚至出现重裘。

婚姻服饰

  • 男家以手钏或金器投女家("插髻")。
  • 女家报币备帽靴、金珠、衣裙。
  • 妆奁丰俭随家境。

冠礼

  • 明以后冠礼久废。
  • 清代文武入学者仍择吉"冠带谒祖",保留冠礼遗意。

节庆服饰

  • 端午:储香药于"绣囊",以锦结"长命缕"令小儿佩戴。
  • 中元:焚"楮纸衣冠"祭先。
  • 寿礼贺仪:拜寿须"具衣冠"。

三、祭祀与官方服制

  • 先农坛耕籍礼:官员换"蟒服"、"补褂"行耕籍礼。
  • 文庙释奠:孔子像冕用十二旒、衮服九章;明代定释奠用"皮弁";清代赐衍圣公"麟袍玉带"。
  • 祭器:有"白绫舞旌"等丝织祭品。
  • 科举赐服:宋大中祥符间"始赐袍笏",咸平间小录用"绫"(金花)。
  • 灾异禳仪:知府以"帽靴"加匾额投入河中禳水灾。

四、纺织与物产

布帛类

  • 苎布:各乡多产,峡阳所产"铜板"苎布细密精致,远销四方。
  • 木棉布:西乡间有,多织成麻布形制。
  • 草席:较福州为佳。

丝织原料

  • 蚕桑:清末民初始从浙、粤引入桑秧和蚕子,梁淇祥在署内试养,"岁得丝百余两,鲜白细软"。民国三年蔡凤设纺织局,织成"爱国布绸"及洋毛巾。
  • 桑树:有白桑、鸡桑、山桑三种。
  • :记载为"吐丝为帛之虫"。

染料植物

  • 薯蓝:根可染布。
  • 姜黄:用以染色。
  • 杨梅皮:染皂。
  • 茜草:染茜,亦入药。
  • 洋靛:清末"近始盛行","山陬弥望皆是",为新兴染料。
  • 五倍子:可染黑色。

五、赋役中的纺织品

  • 唐代租庸调制下,每丁"岁纳绢绫共二丈,绵三两",或"输布者麻三斤"。
  • 明清赋役中涉及"课铁、翎、鳔"及"盔甲、刀胖袄"等军需物资的加征。
  • 清代设"织染局",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六、实业近代化

  • 宣统初元设"工艺所",令囚犯"习织带诸艺"。
  • 民国三年设第一、第二工艺传习所,授藤竹、木、油漆等科。
  • 民国五年设"纺织局"于天官岭,织成爱国布绸等新品。
  • 蚕桑业从无到有,"可见吾土之非不宜蚕桑也"。

七、总体评价

南平地处闽北山区,服饰长期保持朴素风格,以土布、苎布为主,丝绸罕见。清末民初受欧风影响,服色渐趋华丽。纺织业在官方推动下有所发展,蚕桑、洋靛等新兴品种引入,但总体规模有限。县志中服饰内容分散,反映出该地服饰文化并非社会关注焦点,但也折射出从传统向近代过渡的历史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