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食货志》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陶元珍《三国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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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饰与奢俭

1.1 袁术后宫之奢(行29)

魏志袁术传:「术……遂僭号,……荒侈滋甚,後宫数百,皆服绮縠,馀梁肉,而士卒冻馁,江准间空尽,人民相食。」

1.2 仲长统论豪强服饰僭越(行185)

後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损益篇:「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於州郡,田亩连於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於封君,势力侔於守令,财赂自营,犯法不坐,刺客死士,为之投命,至使弱力少智之子,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

1.3 蒋钦家之清贫(行957)

吴志蒋钦传:「权尝入其堂内,母疏帐缥被,妻妾布裙,权叹其在贵守约,却敕御府为母作锦被,改易帷帐,妻妾衣服悉皆锦绣。」

1.4 吉茂清介(行959)

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清介传谓吉茂「好书,不耻恶衣恶食,……冬则被,夏则短褐,行则步涉,食则茨藿,臣役妻子,室如悬磐。」

1.5 吴地奢靡之风(行985)

吴志华窍传窍疏有云:「今事多而役繁,民贫而俗奢,百工作无用之器,妇人为绮靡之饰,不动麻枲,并绣文黼黻,转相仿效,耻独无有。兵民之家,犹复逐俗,内无担石之储,而出有绫绮之服,商贩之家,重以金银,奢恣尤甚。」

1.6 蜀地奢侈(行986)

蜀志董和传:「益州牧刘璋以为牛鞞、江原长、成都令。蜀土富实,时俗奢侈,货殖之家,侯服玉食,婚姻葬送,倾家竭产。和躬率以俭,恶衣蔬食,防遏逾僭,为之轨制,所在皆移风变善,畏而不犯。」

1.7 曹操后宫节俭(行1082)

魏志卫觊传:「……武皇帝之时,後宫食不过一肉,衣不用锦绣,茵褥不致饰,器物无丹漆,用能平定天下,遗福子孙。」

1.8 诸葛亮妾无副服(行1081)

全三国文卷五十九载诸葛亮答李严书:「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馀,妾无副服。」


二、绢与货币

2.1 绢作为货币(行550-552)

三国时金属货币似不甚通行,而非金属货币则反甚通用。非金属货币如丝织物、谷物、食盐之类,皆其甚著者也。

魏志曹洪传注引魏略:「文帝在东宫,当从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

案:贷绢百匹,非欲悉以制衣,盖欲以绢市易他物耳。

2.2 以绢饷遗(行553-554)

魏志田豫传注引魏略:「豫罢官归居魏县,……汝南为具资数千匹,遣人饷豫,豫一不受。」

案:汝南人以绢数千匹遗田豫,与馈以金钱固无殊也。

2.3 胡质赐绢(行557-558)

魏志胡质传注引晋阳秋:「质之为荆州也,威自京都省之,……告归,临辞,质赐其绢一匹为道路粮。」

案:绢安足为道路粮,质锡威组一匹,盖备其割截以易日食耳。

2.4 毋丘俭致绢(行559)

全三国文卷四十载毋丘俭报弟书:「今别致绢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2.5 人口价以绢计(行565-566)

丝织物中之绢,盖几取钱之地位而代之。故如人口价之变动,橘树之收益,均以绢匹计。

2.6 橘树收益(行474)

吴志孙休传注引襄阳记谓李衡「……种甘橘千株。……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

2.7 户调征绢绵(行994-996)

魏志武帝纪建安九年注:「魏书载公令曰,……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緜二斤而已。」

魏志何夔传:「是时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緜绢。」

案:户徵緜绢之制,实曹操所创,操久行此制,既破袁氏,乃推行之於河北诸地耳。

2.8 麻折绢(行582)

全晋文卷一百四十五载晋令日:「其上党及平阳,输上二十二斤,下麻三十六斤,当绢一疋。」

2.9 赵俨论緜绢(行993)

魏志赵俨传:「时袁绍举兵南侵,遗使招诱豫州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通急录户调。俨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复收其緜绢,小人乐乱,能无遗恨?……」


三、丧葬服饰

3.1 司马朗遗命(行35)

魏志司马朗传:「建安二十二年,与夏侯惇臧霸等征吴,到居巢,军土大疫,朗躬巡视,致医药,遇疾卒牢,时年四十七。遗命布衣幅巾,敛以时服。」

3.2 曹操遗令(行969-970)

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注引魏书谓太祖「常以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放预自制终亡衣服,四篋而已。」

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王崩於洛阳,年六十六。遗令曰,……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

3.3 曹操嫁女之俭(行966)

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注引傅子:「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适人,皆以皁帐,从婢不过十人。」

3.4 文帝终制(行972)

魏志文帝纪黄初三年:「冬十月甲子,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曰,……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

3.5 徐宣遗令(行976)

魏志徐宣传:「青龙四年薨,遗令布衣、疏巾、敛以时服。」

3.6 郝昭遗令(行978)

魏志明帝纪太和二年注引魏略谓郝昭「遗令戒其子邓曰,……汝必敛以时服。且人生有处所耳,死复何在耶?」

3.7 诸葛亮遗命(行981)

蜀志诸葛亮传:「亮遗命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

3.8 张昭遗令(行982)

吴志张昭传:「嘉禾五年中,边令幅巾素棺,敛以时服。」

3.9 宋书礼志论婚嫁服饰(行967)

宋书礼志载程咸议曰:「案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礼,天子诸侯以皮马为庭实……魏聘后、王娶妃、公主嫁之礼,用绢百九十匹。晋兴,故事用绢三百匹。」

3.10 文帝论郭太后薄葬(行975)

魏志后妃传文德郭皇后:「及孟武母卒,欲厚葬起祠堂,太后止之曰,自丧乱以来,坟墓无不发掘,皆由厚葬也,首阳陵可以为法。」


四、对外赐服与贡物

4.1 吴赐高句丽衣服珍宝(行642/798)

吴志孙权传嘉禾二年注引吴书:「……宫遗皁衣二十五人送旦等还,举表称臣,贡貂皮千枚,鹖鸡皮十具,旦等见权,悲喜不能自胜。权义之,皆拜校尉。间一年,遗使者……拜宫为单于,加赐衣服珍宝。」

4.2 魏赐倭国锦罽(行659/815)

魏志东夷传倭人:「正始元年,……并赉诏赐金、帛、锦、罽、刀、镜、采物。」

4.3 倭国贡物(行659/815)

魏志东夷传倭人:「其四年(正始四年),倭王复遗使……上献生口、倭锦、绛、青缣、緜、衣、帛、布、丹木、短弓矢。」

「……贡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四。」

4.4 公孙渊献貂(行639/795)

吴志孙权传嘉禾元年:「冬十月,魏辽东太守公孙渊……称藩於权,并献貂马。权大悦。」


五、赋都文献中的服饰描写

5.1 蜀都赋(行681/837)

文选左思蜀都赋:「……都人士女,袨服靓妆,……布有橦华……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籝金所过。」

5.2 吴都赋(行738/894)

文选左思吴都赋:「……士女伫眙,商贾骈坒,紵衣絺服,杂荟萃……蕉葛升越,弱於罗纨……珠服玉馔。」

5.3 魏都赋(行721/877)

文选左思魏都赋:「……习习冠盖,莘莘蒸徒……袖幕纷半,壹八方而混同,极风采之异观。」


六、被服材料总论

6.1 丝麻葛裘(行956)

三国时之被服材料,为丝、麻、葛诸种织物,以及绵裘之困。裘之劣者,反不若绵之珍贵。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