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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节”“新年”之辨

——新年名称及日期的流变


  新年岁首之日有各种不同的称法,如元日、元旦,元正等。新年是一年的起点,《尚书大传》云:“正月一日为岁之朝,月之朝,日之朝,故曰:‘三朝’,亦曰:‘三始’” 。“朝”字,从日在草中,从月。会意太阳已出草中而月亮尚未隐没的样子,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正月一日,岁时中称为“新正”、“元旦”、“正旦”、“元日”、“上日”,它是一年的开端,一月的开端,一日的开端。旧时新年,最多还是称为元旦,这种称法最早见于南朝梁人《雅乐歌》:“四气新元旦,万寿初今朝”。

  由于历代历法的差异,岁首日多有变动。根据《史记·历书》记载:“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就是说,夏代的元日在正月初一(这个标准是汉武帝时重订的太初历,它的岁首在夏历的正月);商代的元正为十二月初一,不过,根据现代对甲骨文的研究,至少到了殷末,新年日在夏至。或许殷商的历法经历了大的变动;周历的新年在冬至之日,也就是夏历的十一月;秦代适用颛顼历,岁首为十月初一;汉武帝定“太初历”,元旦日又恢复在正月,这一习惯自此延续了两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后,改历法为西历,将国际通用西历的1月1日称为新年。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通过使用“公元纪年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公历(也就是西历)的1月1日定为元旦,但又基于传统的习惯,确定阴历的正月初一为春节。从此,元旦和新年才由同一件事一分为二。

  如今在我们的印象中,“新年”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春节”,叫得十分自然,就说我们近十来年每年大年三十央视的晚会吧,年年也都冠以春节之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但较真地顾名思义一下——春节,就是春天的节序,和新年的涵义并不完全吻合。那么,为什么“新年=春节”呢?难道这种称法来自于古代的传统习惯么?

  仔细翻看历代的礼俗典籍,几乎看不到将新年称为春节的例子。这大概是因为华夏民族对节气四时的易转有着天生的敏锐,与世界各国、各民族相比,中国汉民族节日系统中的岁时节日远远多于人文纪念日。岁时流转中每一个微妙的阶段性变化都不会逃过我们的感官,一年四季在如此精细的划分下,就不会特别去单独强调每个季节的到来,因此,“春节”“夏节”“秋节”“冬节”的说法在漫长的历史中是少见而短暂的。比如,历史上偶用“春节”指代节气之首的立春。某些地区,“冬节”成为“冬至节”一个不算正规的别称。而作为一年之初的、历来重头戏的岁首,长期的叫法主要为“元旦”“元日”或“新年”,很少直呼为春节的。

  这就奇怪了,我们习以为常地将新年称为“春节”的说法到底从何而来呢?说起来,这倒是一个不及百年、并不久远的故事。

  辛亥一役,孙中山实现了驱除靼虏恢复中华的夙愿,武昌城头的炮火渐熄,临时大总统成为新政权的主人。改正朔、易服色——历来是新政权开国的第一个故事。在大总统的羽毛笔下,在嘀嘀哒哒的电波中,这故事一如往常地开始讲述。

  1912年1月2日,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改历改元通电》:

  “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经由各省代表团议决,由本总统颁行。订定于阳历正月十五日,补祝新年。请布告。孙文。

  时隔不久,孙中山发布临时大总统令,《命内务部编印历书令》:

  “兹经本院开会议决如下:一、由政府于阴历十二月前制定历书,颁发各省。二、新旧二历并存。三、新历下附星期,旧历下附节气。四、旧时习惯可存者,择要附录,吉凶神宿一律删除。

  至此,正朔已改,延续几千年的民族历法——夏历,从此退居次席。

  不过,孙中山并没有把自己倡导的历法改制当成一件简单的、心安理得的事,这从后来滇省要员李伯东转述孙先生的一番话中可以看出。李伯东在创造新历的历改呈文中说:“先总理谓:我国阴历自轩辕时代创行至今,沿用数千年之久,中经五十余次更改。其法原较阳历为善,惟闰月一层,不便国家预算。光复之初,议改阳历,乃应付环境一时权宜之办法,并非永久固定不能改变之事。以后我国仍应精研历法,另行改良,以求适宜于国计民情,使世界各国一律改用我国之历,达于大同之域,庶为我国之光荣”。

  可惜风云突变,“我国之光荣”还没有来得及被精研改良,袁世凯便登上历史舞台。内务总长、登极大典筹备处长朱启钤于1914年1月21日在《定四时节假呈》中颇有浪漫地提出:“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 袁氏旋即批准。不能不说这个构想挺有创意,但从此,我们几千年的旧历岁首“元旦”被降格为一个季节性节日“春节”,而与中国文化毫无关系的西历岁首则被称为“元旦”甚至“新年”,而且是官方倡导的法定新年。

  然而,民间信仰和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无论官方如何倡导新历新年,百姓并不买帐,民间仍然把夏历元旦当成最隆重盛大的新年来过。洋派的当权者终于按捺不住,一场“废除春节”的闹剧在1930年上演。

  1930年底,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废除春节”令:

   “民国元年(1912)已颁令废除旧历,以公历为国历。为认真推行国历,今起废除春节。法令规定公历1月1日至4日为新年假,凡传统于春节期间歇业超过4天的行业、企事业可以移延,但严禁在春节中休业。传统的年节活动相应前移:12月15日为年前扫除日;12月31日为除夕,举年夜宴;1月1日为新年正口,举行春宴;1月15日为元宵节,是日‘打年锣鼓,游市上灯’”。

  崇拜西方文化的洋派政客们企图通过这种生硬的移植强行消灭中国的历法。为确保“令行禁止”,南京政府可谓不遗余力,他们规定:各报需大力宣传,各机关、学校需传达贯彻;禁止印刷、出版和销售旧历历书历本,禁止报刊附印旧历;学校调整寒假时间;邮局自1月15日起停止收受投发贺年片、贺年电;工厂对旧历春节期间上班者支付双薪;还提出了“过一个革命化新年”的口号,强调“党政军各机关工作人员,更要以身作则,为全民倡”,如有违犯将予处罚。当年12月28日,国民政府举行了“推行国历演讲大会”,连革命元老、学界领袖蔡元培也被请出,发表了“国历远胜阴历,各界应切实奉行”的演讲。

  文化的传统再一次表现出强大的延续力量。虽然政客煞有介事地组织了各种“国历新年”的活动,但官员多敷衍行事,民间也是消极抵制。相反,到了夏历新年时,民众仍然偷偷过年。几年后,“国历新年”的活动逐渐销声匿迹,国人如常地过着除夕、元旦,“废除春节”的闹剧无疾而终。

  一代代的政客已成尘土,但是“春节”的概念却在不知不觉中在民众的心中植根,近百年来成为新的“传统”。我们至今守着的,欢度的竟是袁世凯造出的概念。名已不正,言已不顺,但中国人还是在漫天飞雪中过“春天的节日”已经快有一百年;来自异域文化的一年之首,则成为现代的“元旦”。这多少有点无痕的讽刺。

  “春节”这个概念恐怕不能够囊括华夏民族最盛大的节日,我们的新年则是世界上最丰富的节日系统,“祭灶”“除夕”“元旦”“元宵”等一串璀灿的美丽小节串烧起这段盛大、隆重的日子——华夏传统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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