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史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2

故烧人屋舍蚕箔五谷积聚者首处死从者脊杖二十。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3

以博戱赌钱物者各杖一百其停止主人及出凡和合令戱者亦杖一百赌飮食弓射习武艺者虽赌钱物无罪。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4

禁乡部曲津驿两界州鎭编户人为僧。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5

禁京外豪富劫占负债贫人仍为奴婢使唤者。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6

禁僧人寓宿闾阎。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7

宰牛人良贱勿论钑面刑决远陆州县充入。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8

越县城杖九十州鎭徒一年未越者 一等从沟渎出入与越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9

景宗元年二月定文武两班墓地: 一品方九十步。 二品八十步坟高 一丈六尺。 三品七十步高一丈。 四品六十步。 五品五十步。 六品以下 三十步高不过八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0

成宗元年四月令男子十岁以上着帽。 六月正匡崔承老上书曰: "新罗之时公卿百僚庶人衣服鞋袜各有品色公卿百僚朝会则着公 具穿执退朝则逐便服之庶人百姓不得服文彩所谓别贵贱辨尊卑也。 由是公 虽非土产百姓自足用之。 我朝自太祖以来勿论贵贱任意服着官虽高而家贫则不能备公 虽无职而家富则用绫罗锦绣。 我国土宜好物少而 物多。 文彩之物皆非土产而人人得服则恐于他国使臣迎接之时百官礼服不得如法以取耻焉乞令百僚朝会一依中国及新罗之制其公 穿执奏事之时着 靴丝鞋革履庶人不得着文彩纱 但用紬绢。 僧人往来郡县止宿馆驿鞭挞吏民责其迎候供亿之缓吏民疑其衔命畏不敢言弊莫大焉。 自今禁僧徒止宿馆驿以除其弊。 世俗以种善为名各随所愿营造佛宇其数甚多又有中外僧徒竞行营造普劝州郡长吏征民役使急于公役民甚苦之。 愿严加禁断令远而安南安东近而御事都省 劾罪其长吏以除百姓劳役。 礼云: '天子堂九尺诸侯堂七尺。' 自有定制近来人无尊卑苟有财力则皆以营室为先。 由是诸州郡县及亭驿津渡豪右竞构大屋踰越制度非但尽一家之力实劳百姓其弊甚多。 伏望命礼官酌定尊卑家舍制度令中外遵守其已营造踰制者亦令毁撤以戒后来。 新罗之季经像皆用金银奢侈过度终底灭亡使商贾窃毁佛像转相卖买以营生产近代余风未殄愿严加禁断以革其弊!" 三年始定军人服色。 六年正月敎: "自二月至十月万物生成之时禁放火山野违者罪之着为例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1

显宗元年禁僧人奴婢相争又禁僧尼酿酒。 三年禁市卖绫绢扇。 敎曰: "比见沙门衣服渐盛奢僭与俗无异令有司定其服式!" 四年三月敎曰: "礼云: '伐一树不以时非孝也。' 史云: '松栢百木长也。' 近闻百姓斫伐松栢多不以时自今除公家所用外违时伐松者一切禁断!" 五年禁民佩匕首。 八年正月令中外官吏捕故烧人家窃取财物者复禁人舍家为寺妇女为尼。 十二年六月司宪台奏禁诸寺僧飮酒作乐。 七*年{月}复禁寺院酿酒。 九月禁黄州世长池及龙林麓渔樵。 十四年五月司宪台奏: "百官于朝会 膝私语或单拜起居 * 班行殊失朝仪请加严禁!" 从之。 十六年四月礼部奏: "准御史台格: '两班员吏于朝门街衢公处以私礼拜伏者随卽 罪。' 谨按礼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 又云: '修其敎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非礼无以辨上下长幼之序。 如御史台新格卑幼之于尊长何以致敬何以辨位 请于朝庙礼会班行切禁私礼拜伏外任便为宜。" 从之。 九月御史台请禁中外民庶衣服器物龙凤纹样从之。 十八年八月禁僧服白衫* 头袴绫罗勒帛旋 衫皮鞋彩冒笠子冠缨。 十九年二月敎曰: "僧尼 诱愚民鸠聚财物输以驿马害莫大焉令官司严加禁断!" 二十二年判: "立春后禁伐木。"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2

靖宗九年四月禁中外男女锦绣销金龙凤纹绫罗衣服。 十一年复禁人佩匕首。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3

文宗八年以将作监商人故烧官炭库判决脊杖二十钑面配岛。 三十一年判: "三伏内禁工作。" 三十二年十月中书门下省请依宋制禁臣民着栀黄淡黄色衣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4

肃宗六年六月诏曰: "金银天地之精国家之宝也奸民和铜盗铸自今用银甁皆标印违者重论!" 禁男女僧尼群聚万佛会及舍家为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5

十年十一月睿宗卽位诏曰: "朕闻民*闲买卖所用米谷及银品甚恶故前代以来以严法禁之而至今未见其惩戒者。 盖奸猾之类不畏法禁惟利是求乃以沙土和米铜铁交银以眩惑愚民甚非天地神明之意民之贫困实由于此可惩之以法。 然尧舜 衣冠民不犯法刑措不用比屋可封朕甚慕焉。 庶几内外军民工商杂类改心革虑迁善远罪则自然刑罚淸而德敎洽矣富寿之业*大平之风岂难致哉 如有不识此意故有违犯者必罚无赦。"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6

仁宗九年五月停内外锦绣工作限十年禁庶人罗衣绢袴骑马都中及奴隶革带。 六月阴阳会议所奏: "近来僧俗杂类聚集成群号万佛香徒或念佛读经作为诡诞或内外寺社僧徒卖酒  或持兵作恶 跃游戱乱常败俗请令御史台金吾卫巡 禁止!" 诏可。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7

毅宗元年御史台奏: "当两界军资输运时诸宫院权势赍品恶匹* {段}布货及丝银就两界依付当道别常高价纳之收价于西南西南两界之民俱受其弊。 今后两界兵马使及台监按察使推考执送别常不能禁者及指挥者 科罪!" 二十二年三月敎曰: "昔周王卑服卽康功汉帝器不雕镂朕切慕焉。 近见内外公私奢侈成风衣服必用锦绣器皿必用金玉甚乖寡人节俭之意。 自今内外所司痛行禁断!"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8

明宗三年四月执奏李义方置平斗量都监斗升皆用 犯者 配于岛未踰年复如初。 十一年七月宰枢重房台谏会奉恩寺定市价平斗斛犯者配海岛。 十八年三月制曰: "京人于乡邑盛排农场作弊者破取农场以法还京。 道门僧人诸处农舍冒认贡户良人以使之又以 恶纸布强与贫民以取其利悉皆禁止。 凡供御物膳各因土宜随卽进献其余玩好熊虎豹皮无以劳民征取密进又无以驿路赠送私门!" 二十二年五月制曰: "古先哲王之化天下崇节俭斥奢靡所以厚风俗也。 今俗尙浮华凡公私设宴竞尙夸胜用谷粟如泥沙视油蜜如渖滓徒为观美 费不 。 自今禁用油蜜果代以木实小不过三器中不过五器大不过九器馔亦不过三品。 若不得已而加之则脯 交进以为定式! 有不如令有司劾罪。" 二十三年三月御史台禁用和租杂米。 二十四年四月御史台奏: "近来主试者例请两府及宾僚宴于其家竞事奢侈 费甚广请禁之!" 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9

神宗二年二月禁工匠着 头。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0

高宗十九年五月禁衣食器皿华侈。 三十三年五月禁端午 千鼓吹之戱。 十一月始禁棺椁饰金箔。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1

元宗元年二月御史台榜曰: " 上员衣冠不称者僧人笠子不中者及贱隶骑马朝路者一依前判禁之不从令者收付所司。" 二年五月京市署奏: "今市肆物价 贵不可不禁今宜折定物价违者按律科罪。" 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2

忠烈王元年六月大司局言: "东方木位色当尙靑而白者金之色也。 国人自着戎服多 以白纻衣木制于金之象也请禁白色服!" 从之。 非父母忌斋禁往寺社。 四年二月令境内皆服上国衣冠。 三月都兵马使据判出牒云: "大朝令诸路断酒国家亦宜行之。 圣节日上朝使臣迎接内宴燃灯八关不可无酒令良 署供进国行祭享醮酒良 署亦别建造酿都祭库烧钱色传请供设此外公私一皆禁断。 如有违者有职者罢黜无职者论罪闾里有私酿飮之属部官比长等知而不告者论罪。 已酿之酒限今月二十一日尽用已造之曲限今月皆纳右仓仓给其直外方亦令按廉安集使限日禁断曲亦纳官官给其直输于右仓。" 十一月王下旨: "红大烛阙内所用凡婚姻丧制一皆禁断!" 八年九月王 于忠淸道行从都监禁油蜜果及远道守令来谒。 九年正月监察司张榜曰: "两班* {谄}媚权贵非族长而皆拜于下自后拜与受者皆罪之。 又禁扈从群臣相顾笑语及以朝服徒行。 庶人乘马见大官不下者取其马送典牧司。" 五月禁州郡吏民征铜监察司禁 千戱。 十一年三月下旨: "外方人吏等以所耕田赂诸权势干请别常谋避其役者有之今后穷推还定又公私处久远接居人内人吏之避役者勿论久近皆还本役。" 十二年三月下旨: "今诸院寺社忽只鹰坊巡马及两班等以有职人员殿前上守分遣田庄招集齐民引诱猾吏抗拒守令以至 摄差人作恶万端下界别衔不能惩禁。 且东西两班及有官守散官等依附别常外方下去侵害残民今后穷推执送于京推征宿债与者贷者俱存方许听理农时则一禁与者贷者俱没执传传文契征督族类者官收文契勿令征给!" 十三年四月禁市中合铸银铜。 十四年四月监察司榜曰: "国家连因旱干禾谷不登无识之徒因祭松岳群飮山谷因缘失行者有之故法司已曾论请受判。 然禁防稍弛今复盛行。 且露衣 笠两班妻郊外之服今啬夫奴隶之妻亦皆着之尊卑无别。 自今一皆禁断违者犯物没官重论其罪。 僧徒及奴仆杂类骑马公行朝路无所畏忌或走马踏杀行人。 自今攸司捕捉监禁犯人论罪送马于典牧。 若本主不能敎令奴隶犯禁者 与其主论罪。" 又榜: "差遣外官稽留不发迎来驺从到京久留其弊不 不卽发行者论罪申闻。" 十月禁六品以上徒行品官拜阶下者。 二十一年十二月禁闾巷傩。 二十二年正月监察司言: "无赖之徒擅杀牛马非时放火山野烧杀物命有违好生之德请禁之。" 从之。 二十五年九月复禁白衣笠。 三十三年禁僧同雪笠大禅师大德已上着八面八顶笠圆顶笠违者罪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3

忠宣王二年传旨: "迎驾山台已有禁令毋复为之。 公私宴油蜜果丝花 皆禁之违者痛治。" 三年四月禁祭绀岳山。 时尙鬼公卿士庶皆亲祭绀岳或有过长湍溺死者宪司上* 禁之。 四年六月禁人不用子母法追征私债。 九月置僧人推考都监禁诸寺劝化僧来集京师聚钱财肆为秽行者。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4

忠肃王元年五月禁击球 千。 三年三月禁有职人及僧人商贩。 十二年二月敎曰: "近者纪纲不振恶小成群夺人财物* {淫}人妇女攘宰牛马人甚怨 仰司宪巡军体察究理! 山林川泽与民共利近来权势之家自占为私擅禁樵牧以为民害仰宪司禁约违者治罪。 不畜 豚宰杀牛马甚为不仁自今畜养 豚鹅鸭以备宾祭之用宰杀牛马者科罪! 州县吏有三子者毋得剃度为僧虽多子* {须}告官得度牒许剃一子违者子及父母俱治其罪!" 后八年五月监察司 示禁令: "一今国有大丧理宜禁酒若有群飮歌舞者有职征布七十匹白身决杖七十七四邻知而不告征布五十匹。 一各司新旧之礼侈靡日增以至司外供设招引杂客歌舞喧哗今后一禁凡所用金银酒器屛簇褥席等物亦令禁之犯者痛治。 一巫觋之辈妖言惑众士大夫家歌舞祀神 染莫甚旧制巫觋不得居城内仰各部尽行推刷黜诸城外。 一各户奴婢役之甚苦在所矜恤或有病不肯医治 诸道路死又不埋转相曳 肉 群狗诚为可怜今后以重法论。 一近年禅敎寺院住持利其土生专事争夺以致 坏寺宇甚者犯奸作秽曾莫之耻今后禁理。 一城中妇女无尊卑老少结为香徒设斋点灯群往山寺私于僧人者*闲或有之其齐民罪坐其子两班之家罪坐其夫。 一公私贱口 不许城中乘马。 一僧人不许杂居闾里及赍愿文乱行劝化。 一古者葬先远日所以礼葬今士大夫例用三日葬殊非礼典。 又有不躬庐墓以奴代之焉得为孝 宜禁之。 犯者科罪。"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5

忠穆王元年五月禁端午掷石戱。 整理都监状: "宦官族属及权势之家于田地沃饶处争设农庄奸吏因缘用事夺占人田劫取牛马今后推考痛惩。 又招引流移人吏及官寺奴婢驿子群聚作党长利称名借贷平民倒换文契利中生利今后将所纳物色还其本主收文契依例决罪。 又凭依宿债怯良人为奴婢使唤者依前判贱口役价一年五升布三十二匹半例计征还偿悉皆免役。 行省三所忽只巡军波吾赤投属成党横行者推考收取差帖还本定役。 各衙门公 田收取人等非处横行作弊者收马匹各驿定属。 国制内乘鹰坊投属人 皆革罢令各县别抄及贡户定役。 今忽只等冒受赐牌遣无赖人将在逃人陈荒田计年征之其弊莫甚今后禁之。 田地收租人等每年一田四五度征* {敛}使百姓失业流移者颇多今后穷推械送于京。"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6

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敎: "乡驿吏及公私奴隶规逃赋役擅自为僧户口日蹙自今非受度牒者毋得私剃!" 十二月禁中外渔猎。 七年四月都评议使上言: "比来按廉守令纪纲不立诸道乡吏纵逞其欲。 点兵则不及富户收租则私作大斗匿京丁为其田聚良人为其隶诛求于民靡有纪极。 宜令御史台及诸道按廉使究其元恶者车裂轻者杖流。" 从之。 八年四月重房言: "自古缁流不得入阙门今崇信佛法出入无防请禁之。" 从之。 十二月禁人擅为僧尼。 十年御史台禁僧入市街。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无故宰杀明有禁令市井无赖之徒州郡公* {须}伎会之家必用屠宰有乖礼典所在官司比附前例痛行禁断!" 二十一年十一月禁圆丘及诸祭坛山陵鎭山裨补田猎又禁养鹰。 二十三年五月禁效胡剃额。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7

辛禑元年二月敎曰: "人不知俭侈用伤财今后如烧酒锦绣* {段}匹金玉器皿等物一皆禁断虽婚姻之家止用紬纻务从俭约以成风俗。 闲散之人托名各爱马称为通粮规避 役致使齐民劳逸不均。 今后司宪府巡问按廉所在官司尽行推刷以当差役。" 三年二月立防于各道要冲以 流移户口。 五年正月门下府郞舍上* 曰: "东西北面境连异土尤宜 弊存恤。 近者守令受京都相识所属布帛分诸民户征收米谷或换军* {须}传次输运民不忍苦流徙异土。 愿自今一皆禁断违者送布人及守令宪司申闻科罪米布属军* {须}。 且元帅所统军官常骑马陪行马不休息因而困毙。 愿自今城内毋率骑从又禁两府门外迎饯!" 十二年八月禁僧乘马王国师乃许乘驴。 十四年三月司宪府禁编发胡笠。 六月敎曰: "近来权奸用事招纳贿赂奔竞成风女谒盛行廉耻道丧仰司宪府痛行禁断。" 八月宪司上* : "一各司各成众爱马求请及外官员馈谢一皆禁止如有违者与者受者以不廉论。 一权势之家反同称名竞为互市凡珍异之物无不征* {敛}民甚苦之自今一切禁止违者痛绳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