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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史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56
求每日夜半漏定数。
○置每日黄道屈申差数以五乘之二十四除之所得得其日夜半漏定数。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57
求昏明小余。
○以刻法通夜半定漏各以大小分从之卽所求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58
求每日昼夜漏刻及日出入辰刻。
○倍夜半定漏加五刻为夜刻。 以 百刻为昼刻。 以明刻加夜半定漏命日半 外卽日出辰刻。 以昼刻加之。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59
求每日更筹辰刻。
○倍夜半定漏以二十五除之为每筹差刻。 五乘之为每更差刻。 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卽甲夜辰刻也。 但以更筹差刻累加之满辰刻去之卽各五夜辰刻及分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0
推每日黄道去极度数。
○二十一乘屈申定数以二十五除之为黄道屈申差。 屈 申加其气初定数满刻法从度各为每日去极之度数。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1
求每日距中度定数。
○以万二千三百八十六乘黄道屈申差满刻法为度不满为分。 各以屈加申 其气初日距中度各得每日距中度定数。 倍距中度以 周天度余五而一为每更差度。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2
求每日昏明及每更中宿度。
○所临置其日加时赤道宿度以距中度加之命以宿次卽各其日昏中所临宿度。 以每更差度加之命如前卽其夜二更初中所临。 以次累之各五更及所临宿度及分。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3
求九服所在每初日中晷常数。
○以所求气去极度数为后气去极度数相 各为其气屈申定数冬至后屈夏至后申。 因测所在冬夏至日晷长短。 但测一至已得不必要复冬夏。 于其戴日之北每度及分晷数校取长短同者便伪所在戴日之北度数及分每气。 各以屈申定数加 之因冬至后者每气以 因夏至后者每气加之各得每气戴日北度数及分也。 因其气所直度分之晷数长短卽各为所在每定初日中晷常数。 其测晷有在表南者亦据其晷尺寸长短与戴日之北每度晷数同者。 因取其所直之度距戴日度反之为出戴日南度然后以屈申定数加 之。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4
求九服所在昼夜漏刻。
○冬夏至各于所在下水漏以定当处昼夜刻数。 及相 为冬夏差刻。 半之以加 二至昼夜数夏至以加冬至以 为春秋分定日昼夜刻数。 乃置每气屈申漏差以当处二至差刻乘之加二至去极差度四十七及八十而一所得依分前后加 二分初日昼夜漏刻。 春分前秋分后加夜 昼春分后秋分前加昼 夜各得所在定气初日昼夜漏刻数。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5
求次日者。
○置每日屈申差亦以刻乘之差度而一所得以屈 申加其气初漏刻各得所求。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6
求距中度及昏明中宿日出所在。
○皆依阳城法仍以差度而今有之卽得。 又术置所在春分定日中晷常数与阳城每日晷数校取同者因其日夜半漏卽为所在定春分初日夜半漏。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7
求余气日。
○每以屈申漏差依分前后加 刻分。 春分前秋分后以加秋分前春分后以 漏刻法为刻不满为分各为所在定气初日夜半定漏。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8
求次日。
○以屈申漏差依阳城法求之卽得。 此术究理大体合通。 但高山平川视日不筹校日晷长短乃同。 考其水漏多少悬刻以兹 课前为审览校。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69
步交会术第六。
后准日一[余一千三百三十七秒一千七百四十四]。
终率二十二万八千五百八十二[秒六千五百一十二]。
终日二十七[余一千七百八十二秒六千五百一十二]。
中日十三[余五千九十一秒三千二百五十六]。
交朔日二[余二千六百七十四秒三千四百八十八]。
交望日十四[余六千四百二十八秒五千]。
前准十二[余四千五百五十四秒一千五百一十二唐余三千七百五十四秒一千七百四十四。]
阴历蚀限六千六十。
阳历蚀限二千六百四十。
阴历定法四百四。
阳历定法一百七十六。
交率二百二。
交数二千五百七十三秒法一万。
半交中六百[余六千七百四十五秒六千六百二十八]。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0
求天正经朔入交。
○置通积分以天正闰余 之盈终率及秒去之不盈者满宣明统法为日不满为余秒。 命日 外则所求年天正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秒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1
求次朔入交。
○因天正所入加交朔日及余秒。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2
求望。
○以交望日及余秒加之满终日及分秒皆去之数命如前各得次月及望加时所入。 若以经朔望小余 之卽各其日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3
求定朔望夜半入交。
○视其经朔望夜半所入若定朔望大余有进退与经朔日辰不同者亦进退交日。 否则因经为定各得所求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4
求次定朔夜半入交。
○因前定朔夜半入交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六千六百十七秒三千四百八十八。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5
求次日
○每日累加一策满终日及余秒去之命如前法各得其日夜半入交泛日及余秒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6
求朔望入交常日。
○各以其日入气 定数 加入交泛日余满。 若不足进退其日卽入交常日及余秒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7
求朔望入交定日。
○置其日入历 定数以交率乘之如交数而一所得以 加常日余数除如前卽入交定日及余秒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8
求月行入阴阳历
○其朔望入交定日及余秒如中日及余秒已下者为入阳历已上者去中日及余秒今为月入阴历。
阴阳历[爻目] 加 率 [阴阳积 月去黄道度]
[小阳] 初 加一百[八七] [阳阴初 空]
[小*阳{阴}]
小阳 二 加一百[七一] [阳阴一百八十七 一度六十七分]
小阴
小阳 三 加四百[四七] [阳阴三百五十八 二度百十八分]
小阴
小阳 四 加一百[十五] [阳阴五百五 四度二十五分]
小阴
小阳 五 加七十五 [阳阴六百二十 五度二十分]
小阴
小阳 上 加二十七 [阳阴六百九十五 五度九十五分]
小阴
爻目 率 [阴阳积 月去黄道度]
老阳 初 二十七 [阳阴七百二十二 六度二分]
老阴
老阳 二 七十五 [阳阴六百九十五 五度二十九分]
老阴
老阳 三 一百[十五][阳阴五百五 五度二十五分]
老阴
老阳 四 一百[四七][阳阴五百五 四度二十五分]
老阴
老阳 五 一百[七一][阳阴三百五十八 二度一百十八分]
老阴
老阳 上 一百[八七][阳阴一百八十七 一度六十七分]
老阴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79
求四象六爻每度加 分及月去黄道定数。
○以其爻加 率与后爻加 率相 为前差。 又以后爻率与次后爻率相 为后差。 二差相 为中差。 置所在爻幷后爻加 率半中差以加而半之十五而一为爻末率因为后爻初率每以本爻初末率相 为爻差十五而一为度差。 半之以加 初率小象 之老象加之为定初率。 每以度差累加 之小象以差 老象以差加各得每度加 定分。 修积其分满百二十为度各为每度月去黄道数及分。 其四象初数无初率上爻无末率皆倍本爻加 率十五而一所得各以初末率 之皆牙得其率余依术 各得所求。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0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阴阳历变数。
○各置其日夜半入历日及余秒以其日夜半入交定日及余秒 之。 其秒不等当修变相通然 之如不足加终日及余秒然后 之。 余为定交初日夜半入历及余秒。 而一以定交初日夜半入余各乘其日历定分如宣明统法而一所得满刻法为度不满为分各以加其日入历积度分及 相 其卽为其夜半月入阴阳度数及分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1
求次日。
○但以其日历定分加之满法为度卽得。 交度三百六十三余六十六母八十四。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2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四象度数。
○置其日夜半入阴阳历度数及分以一象之度九十除之。 若以小象除之则兼除差度。 一度分一百六大分十三小分十四讫。 然以次象十四除之所得。
自大衍历有此度差合半之为四象度差。 今空除小象二半以小阳小阴为次命之。 起小阳每象度分一百一十三大七小分一。 小度差者小分就其全数 外卽其日夜半所入象数及分也。 先以三十分阴阳度分十九而一为度。 不尽以十五乘十九除为大分。 又不尽者又乘阴为小分然以象度及分除之先以乘阴阳度分七而一为度。 不尽以十五乘七除为大分又不尽者又乘又除为小分。 不尽半已下弃。 然以象度除之。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3
求朔望夜半月行入六爻度数。
○置其日夜半所入象度数及分以一爻之度十五除之所得命起其象初爻 外卽其日夜半所入爻度数及分也。 其月行入小象初爻之内皆沾近黄道当朔望卽有亏。 宜去其月行入去象黄道初爻之内及差象上爻之内皆为沾近黄道。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4
求入蚀限。
○其入交定日及余秒如前限已上后限已下者入蚀限。 望入蚀限则月蚀朔入蚀限则日蚀也。 月在阴历则日入蚀限如后准已下为交后前准已上者以 中日及余秒余为交前。 限满全者皆退之从余为去交前后分。 此蚀限术举其常率。 若* {须}审定在蚀分术之中当可求其置交前后定分十一乘之如七千三百三除之为去交定也。 在蚀分术之中当可求其定也。 度数不尽以统法乘之复除为余。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5
求日月蚀甚所在辰刻。
○以日入辰刻距午正刻数约半法余为初率。 如半法已上者以半法 之余为末率。 乃以时差乘初末如刻法而一。 初率以 末刻倍之以加之朔小余各为蚀定小余。 其月蚀但以定望小余为蚀小余置之如求发* {敛}加时术。 入之卽日月蚀甚加时所在辰刻及分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6
求日蚀气差。
○春分初日无气差。 自后每日益差二十六分至夏至初日气差二千三百五十。 自后每日损差二十六分至秋分初日其差损尽。 自后每日益差二十六分至冬至初日气差二千三百五十自后每日损差二十六分终惊蛰。 损益所得命为气差。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7
求气差加 定数。
○以日出没辰刻距午正刻数约其日气差所得以乘蚀甚加时距午正数以 气差余为定数。 春分后阴历加之阳历 之。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8
求日蚀刻差。
○冬至初日无刻差。 自后每日益差二分小分十起立春至立夏初日九十四小分五十为刻差。 每日损差二分小分十至夏至初日损尽其差。 自后每日益二分小分十起立秋初日至立冬初日皆以九十四小分五十为刻差。 自后每日损差二分小分十终大雪卽得所求。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89
求刻差数。
○距午正前后累计至蚀甚辰刻数以乘其日刻差为定差。 冬至后以刻定差蚀甚在午正已东阴历以 阳历以加蚀甚在午正已西阴历以加阳历以 。 夏至后以刻定差蚀甚在午正已东阴历以加阳历以 蚀甚在午正已西阴历以 阳历以加。 立冬初日后每气益所求十七至冬至初日加五十一自后每日损所加十七终于大雪。 蚀甚在午正已西卽每刻累益其差阴历以加阳历以 。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0
求日蚀入阴阳历去交定分。
○应加 差同名相从异名相消各为蚀差。 置阴历去交前后分以蚀差应加 者依其加 所得为去交前后定分。 月在阴历去交前后不足 者卽反 蚀差交前 之余者为阳历交前定分 不入蚀限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1
求日蚀分。
○其去交定分如阳历蚀限已上者为阴历蚀 去阳历蚀限如阴历定法而一以 十五余为食之大小分。 去交定分如阳历食限已下者为阳历食以阳历定法约去交定分所得为食之大分不尽为小余。 半已上为半强半弱命大分以十五为限卽得所求。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2
求日食所起。
○月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 月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 食十二分已上者初起正西复于正东。 此术据古经所载以究大体。 求其密验审黄道邪正月行所向起亏复满当可见矣。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3
求日食用刻。
○置所食之分十八乘之十五而一所得为泛用刻率。 不尽者以刻法乘之十五除之为分。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4
求月食分。
○其去交前后二千一百四十七已下者皆食旣。 已上者以去交分 后准余以五百六约之为大分不尽半已上为半强半已下者为半弱命大分以十五为限得月食之分数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5
求月食所起。
○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 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 食十二分已上者初起正东复于正西。 若验取亲密如日食随月行所向求其起亏复满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6
求月食用刻。
○置所食之分二十乘之十五而一。 其去交分如一千四百三十五已下者因增半刻如七百一十二已下者又增半刻各为泛用刻率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097
求亏初复末。
○置日月食泛用刻率副之以其日入历损益率乘之如宣明统法而一所得应 者依其损益应 者损加益 其副为定用刻数。 半之以 食甚辰刻为亏初以加食甚辰刻为复末。 夜半是三更三点半时用四更二点其入更点夜半前后者准此取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