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史藏
- 载记
- 华阳国志
华阳国志
文寺代君。 李磬,字文寺,严道人也。为长谓严道长。章表主簿。旄牛夷叛,入攻县,表仓卒走。锋刃交至,磬倾身捍表。谓虏曰:「乞煞钱、刘、李、《函》本作杀。下同。我,活我君。」虏乃煞之。表得免。太守嘉之,图象府庭。此下「在三义敦」赞二句与注当连。宋椠提行,兹仍其式。
在三张本此赞未移。而脱「在三」二字。义接庭字。存注。又径接下文「自高祖」句。义敦,终始可称。合赞朱普李磬。 人生于三,事〔之〕依《汉晋春秋?霍弋传》文补。若一,君、父、师也。言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普、磬可谓能终始也。
炎光中微,巨、述僭乱。 炎,火光也。汉以火德王,张本移赞,并删上九字注文。自高祖至平帝十二世,国嗣三绝。平帝早崩。安汉公王莽字巨君,遂篡天子位,称新室皇帝。而茂陵公孙述,字子阳,为莽导江卒正,遂僭号于蜀。
章、王刎首。 章明,字公孺,【新】繁人也。王皓,字子离,江原人也。明为太中大夫。莽篡位,叹曰:「不以一身事二主。」遂自煞。皓为美阳令,去莽归蜀。公孙顾观光本此下有述字。并注云:「依《御览》四百三十八补。」僭号,《太平御览》引此有「高之」二字。使使聘之。皓乃自刎,以头付使者。以上省遗命字。述惭钱写作惭。怒,诛其妻子。
侯刚哭汉。 刚字直孟,【新】繁人也。为郎。见莽篡位,佯狂,负木斗,刘、李本作升。守刘、李本无守字。阙号哭。莽使人问之。对曰:「汉祚无穷,吾宁死之,不忍事非主也。」莽追煞钱、刘、李、《函》作杀。之。
公卿绝脰,亦蹈节贯。 王嘉,字公卿,江原人也。为郎。去莽还,留张本无留字。廖本注云「当衍」。今按:非衍。谓当还江原,暂留成都也。蜀。公孙述先闭其妻子,使人征之。嘉闻王皓死,叹曰:「吾后之哉。」亦自煞。钱、刘、李、《函》作杀。述惭,贳张本作诛。其妻子。
罗生美至,思济艰难。述方遂非,残彼贞干。 罗衍,字伯纪,成都人也。为述郎,说尚书解文卿、郑文伯,使谏述降汉,为子孙福。解、郑从之。述怒,闭二子于薄室六年。二子守志不回,遂幽死。衍卒钱、刘、李、《函》本二字误倒。察孝廉,征博士。
刘主割据,资我英俊。鸿胪渊通,与道推运。 何宗,字彦若,钱、刘、李、《函》本作彦英。郫县人也。通经纬、天官、推步、图谶。知刘备应汉九世之运,赞立先主。为大鸿胪。方授公辅,会卒。
君肃矫矫,颖类倬群。 何祇,字君肃,宗族人也。初,犍为杨洪为太守李严功曹,去郡数年,以《三国志?杨洪传》作已。字通。为蜀郡,严犹在官。祇为洪门下书佐,去郡数年,以为广汉,省太守字。洪犹在官。是以西土咸服诸葛亮之能揽拔秀异也。祇徙犍为太守,卒。
辅汉朗钱写作郎。捷,刘本作●。服时之懃。刘、李本作勤。 张裔,字君嗣,成都人也。汝南许张本脱许字。文休称其才:「锺元常辈也。」为辅汉将军,丞相长史。丞相北征,居府统事,足食足兵。
太常清密,邃远钩深。 杜琼,字伯瑜,成都人也。师事任定祖,钱、刘、李、《函》本作「任安,粗」,粗字下属。兹依廖本。浙本同。通经纬术艺。为太常。沈默慎李本作●。密,称诸生之淳。
休休众彦,殊涂钱、《函》本作途。同臻。金声玉振,蜀之球刘本作璆。琳。 休休,美也。众彦,言此四十三人也。《易》曰:「
殊涂同归。」百行齐致,贵于流光显称,扬名垂世。此四十三人者,虽立行不同,俱以垂美,如金玉之音器,为世名宝。
述蜀郡人士。五字,钱、廖、浙与顾观光校勘记补本顶格。刘、李、《函海》本低二格。俱单行。
三
敬司穆穆,畅始玄终。 敬司,〔司〕依《目录》补司字。马氏女,五更张〔霸〕伯饶妻也。霸前妻有三男一女。敬司产一男。抚教五子,恩爱若一。霸卒,葬河南。敬司与诸子还蜀。疾病,遗令告诸子曰:「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汝父在梁,吾自在蜀,亦各其志。张本作至。勿违吾钱写本脱吾字。?旧各本作敕。字通。也。」遂葬蜀。子光超,禀钱写本作乐。母教,为聘士也。
叔纪婉娩,【十】〔士〕按注文当作士。媛仰风。 叔纪,霸承上文,当作伯饶。女孙也。适广汉王遵,旧各本作尊。廖本依《目录》改作遵。至有贤训,事张本脱事字。姑以礼。生子商,钱写作●。海内名士。广汉周干、古朴、彭勰、汉中祝龟为作颂曰:「少张本作小。则为【家】〔室〕家当作室,说在注释。之孝女。长则为家之贤妇。老则为子之慈亲。终钱本此下有空位。温且惠。秉心塞渊。宜谥曰孝钱、刘、李、《函》各旧本作化。廖本作孝。明惠母。」
公乘锺本误秉。氏张,张本倒作张氏。两髦义崇。 公乘会妻,广都张氏女也。夫早亡,无子。姑及兄弟欲改嫁之。张誓不许,而言之不止,乃断发割耳。养会族子,事姑张本脱姑字。终身。
助陈抚孩,节笃分充。 助陈,临邛陈氏女,犍为杨凤珪妻也。凤珪亡,养遗生子守节。兄弟必欲改嫁,乃引刀割咽,宗族骇之,几死,遂全其义。
二常茕茕,颓构《函海》本有讳笔。再隆。 元常、靡常,江原人也。张本无也字。元常,广都令常良女,适广汉便【敬】此字有误,当阙之,说在注释。□宾,早亡。元常无子,养宾族子。父母欲嫁,乃祝刀誓志,此下当有脱文。而死。靡常,仲山女,适成都殷仲孙。家遭疫气死亡,惟靡常在。〔年〕十八。廖本注云:「此二字当在死亡下。读死亡十八,四字为一句。」今按:此说非也。「惟靡常在」,则非死亡十八。但脱「年」字耳。靡常时年十八,遭此而不改嫁也。收葬诸丧,养遗生子,立【美】〔义〕旧各本作美。兹改作义。说在注释。成家。
纪常哀哀,精感昭融。 纪常,常侍【常】洽女,赵侯〔谦〕当补此字,以别谦、温与典。夫人也。父遇害〔在〕廖本无在,据他本补。长安,其【二】〔一〕廖本原作二,他本作一,审文意作一是。兄【皆】先没。钱写作殁。遣父门生翟旧各本作瞿。廖本作翟。登、张顺迎丧。时寇贼蜂起,昼夜悲哀。顺、登得将丧无恙还,时人皆以纪常精诚所感。
贡罗誓志。 贡罗,郫罗倩女,景奇《函海》注云:「李本无奇字。惠校加之。」妻也。奇早亡,无子。父愍其年壮,以许同郡何诗。贡罗白书钱写本与《函海》作昼。张、刘、李、廖、浙本作书。誓父,不还家。父使诗【乃】因下乃字衍。白州。州告县,逼遣之。罗乃诉州。刺史高而许之。
玹何忘生。 玹何,郫何氏女,成都赵宪妻也。宪早亡,无子。父母欲改嫁。何恚愤自幽,【乃】字当衍。不食,旬日而死。郡县为立石表。
昭仪殉身。 昭仪,【新】当衍。说在前注。繁张氏女,广汉朱叔贤妻也。贤为郡督邮。建安十九年,刘主围刘璋于成都,贤坐谋外降。璋以昭仪配兵。将见逼,昭仪自杀。三军莫不哀叹。
二钱写本作三。姚见灵。 广柔长郫姚超二女,姚妣、饶,未许嫁,随父在官。值九种夷反,杀超。获二女,欲使张本脱使字。牧羊,二女誓不辱,乃以衣连腰,自沈水中死。见梦告兄慰曰:「姊妹之丧,当钱写脱「当」字。以某日至溉下。」慰寤哀愕。如梦日得丧。郡县图象府庭。
峨峨淑媛,表图铭旌。 淑,善。媛,婉娩也。言此十二女,皆图象列传。述蜀郡列女。五字各本行款同前。
右《蜀郡士女赞》第一志古堂影刻题襟馆本讹作第十。他各本皆作第一。又此下,各本皆只空格。题襟馆本独另行低五格。兹仍旧本式。
凡五十五人。此下九字,各本皆有,作双行小字。浙本补刻全作大字。当作大字。(四十三人士,十二人女)。
四
【巴郡士女】旧各本全阙《巴郡士女赞》注。廖本补此四字,作阴文。并注一百六十九字云:「旧本自此脱去,乃阙赞之第二也。今仅能知其标题,而无从补其文矣。近人见旧本较张佳胤以来所刻(按,此指吴本及何、王等《汉魏丛书》本)多第十之上、中两卷,谓为完书,其实不然。又案,卷末云:『二州人士二百四十八人。』今存蜀、广汉、犍为、汉中、梓潼共一百九十四人。所阙,巴郡士女凡五十四人也。『士一百九十七。』所存者一百五十。所阙,巴郡四十七人士也。『女五十一人。』今存四十四。所阙,巴郡七人女也。姓名必具在《目录》;而无赞者亦并列,故不可推知。今但考得其凡如此。」顾观光校勘记亦补有此标目四字,作阳文。并注二十四字云:「
此下,宋本亦脱。今依《目录》补此标题,而以诸书所引逸文附之。」(所附辑逸文七条。见下文。)
附 巴郡士女赞注残文辑佚
凡各类书所引,皆非全文。大抵各依所为部类,摘录一事。凡与该部类无关之部,即节删之,但存姓名、籍贯备查勘而已。例如《太平御览》卷四百二十六「清廉」,八百二十四「园」,九百三「
豕」,九百七十五「芋」,皆引《华阳国志》何随事。皆取于本书《
后贤?何随传》之一段。又卷四百三「阴德」,卷四百六十五「歌」,七百七「被」,八百十一「金」皆引《益部耆旧》。合之,几可得其全传,甚至有所重复。分条则各述一事,且多节录,非原文。兹故称为「残文」,足被参考而已。惟仍作大字正文,按前各篇校注例校订夹注,以通其意。凡两书同引者,取文字较多一种为正文。
〔范目〕事载《巴志》,此篇当有赞注。原佚,今无可补。但存其名。下仅存名各条同。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一〕。
〔洛下闳〕同上注。参看《目录》2章之注〔二〕。
任文孙此条据《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二(《人事部》七十三,「智」)原只记述「任文公智无双」一谣,不干其父任文孙事,而必引作「任文孙子」云者,足知原文系其父子合赞之注语。【字文公】三字当移后。字作子。阆中人……《后汉书》卷一百十二《方术上?任文公传》云:「父文孙,明晓天官风星秘要,文公少修父术。」以前汉人,故略之。《益部耆旧》记任文公事(《御览》卷五十一、二百六十五、七百五十七并引)皆在前汉。《常志》当是合赞。〔子文公〕《常志?目录》子作弟,《范史》本传作子。而《御览》刻作字。显系子字之讹。说详《目录》2章注〔四〕。……此下当有任文公事迹甚多。《御览》引文仅其末段耳。初,《蜀志》作「公孙述时」。武担山石折,文公曰:「噫!西方智士死,吾其应之。」遂卒。《
蜀志》作「岁中卒」。益部为之谚《艺文类聚》卷二十一同引,谚作谣。《蜀志》无谚。曰:「任文公,智无双。」
徐诵,字子产。此条据《北堂书钞》卷九十八,《御览》卷六百十六(《学部》十。读诵)引《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中。……当脱有「阆中人」等字句。少读书,日不过五十字,诵千遍乃得,终成儒学。……脱官历行事。
谯隆,此条据《艺文类聚》卷四十八,《御览》卷二百十九引《
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为上林令。《类聚》令上有苑字。武帝欲广上林。《类聚》有苑字。隆言:「尧舜至治,广德,不务林苑。」帝后思其言,征为侍中。……当更有后文。今无考矣。
〔谯玄。〕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原阙之。行事详《士女目录》2章之注〔八〕。
〔赵珜。〕同上。参《目录》2章之注〔十〕。
〔赵宏。〕赵温柔,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其行事。原阙。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三〕。
〔严遵。〕严王思见咏《巴志》。当有赞注。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四〕。
玄贺,此条据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百六十二《潼川府路?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常志?巴郡总序》着「玄文和」,《
宕渠郡》着「大司农玄贺」,别无此文。故知为所阙赞注文也。字文若,《巴志》与《目录》作文和。《东观汉记》作文宏。宕渠人也。第五伦命为主簿,《后汉书?伦传》云:「为宕渠令。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洁称。所在化行。终于大司农。」袁安辟掾。袁安,《后汉书》卷七十五有传。永平末为河南尹。后代第五伦为司空。章和元年为司徒。其辟玄贺为掾,惟见于此。历九江、沛郡太守,所在着德,吏民皆涕泣送之。《东观汉记?贺传》残文云:「迁邺令,政化大行。为九江太守,行县,赍持干糒,但就温汤而已。临去日,百姓扶车叩马,涕泣随之。」迁大司农,为时名卿。按:此条引文首尾全。惟不能视为《常志》原文如此。查王象之时,行世之《华阳国志》已脱此篇,故元丰、嘉泰两刻以及旧校均阙之。《
舆地纪胜》他州收列人物,亦更无引及《华阳国志》者。此条与此下所引冯绲等宕渠人物各条,盖皆宋初已有之《渠州图经》所引。王氏转引之耳。转引至再,颇有删削。如「第五伦命为主簿」句上,必有「县令」或「蜀郡太守」字。「袁安辟掾」句上,亦必有「司空」或「司徒」字。「吏民皆涕泣送之」句上,亦必有「临去」或「每当迁转」字,始成文理。然以其删省不大,无害于义。故仅以注文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