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

夹氵祭郑氏曰:“仲尼既没,先儒驾以妖妄之说而欺後世,後世相承,罔敢失坠者。有两种学,一种妄学,务以欺人,一种妖学,务以欺天。凡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於一字之,以阴中时人,使人不可晓解。三传唱之於前,诸儒从之於後,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说《洪范》者,皆谓箕子本《河图》、《洛书》,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於前,诸史因之而为志於後,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於金、木、水、火、土之域,乃以时事之吉凶,而曲为之配,此之谓欺天之学。夫《春秋》者,成周之典也;《洪范》者,皇极之书也。臣旧作《春秋传》,专以明王道,削去三家褒贬之说,所以杜其妄,今作《灾祥略》,专以记实迹,削去五行相应之说,所以绝其妖。且万物之理,不离五行,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离》固为火矣,而《离》中有水,《坎》固为水矣,而《坎》中有火,安得直以秋大水为水行之应?成周宣榭火,为火行之应乎?况周得木德,而有赤乌之祥,汉得火德,而有黄龙之瑞,此理又如何邪?岂其晋厉公一视之远,周单公一言之徐,而能关於五行之乎?岂其晋申生一衣之偏,郑子臧一冠之异,而能关於五行之乎?如是则五行之绳人甚於三尺矣。臣窃观汉儒之说,以乱世无如春秋之深,灾异无如春秋之众者,是不考其实也。臣每谓春秋,虽三王之乱世,犹治於汉、唐之盛时,何哉?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而日食三十六,唐三百年,而日食过百。举春秋地震五,汉和平中,积二十一日,而地百二十四动。举春秋山倾者二,汉文帝时,一年之,齐、楚山二十九所同日圯。举春秋大水者八,後汉延平中,一月之,郡国三十六大水。其他小小灾异,则二百四十年之事,不及後世一年也。如李梅冬实、鸲鹆来巢之类,在後世不胜书,使春秋之人而亲见後世事,岂但恸哭流涕而巳哉!以春秋视後世,不为乱世也,何哉?後世之法度不及春秋之法度,後世之人才不及春秋之人才,其所以感和气而弥灾异者,又安可望春秋乎?呜呼,天地之,灾祥万种,人祸福,冥不可知,奈何以一虫之妖,一气之戾,而一一质之为祸福之应,其愚甚矣。况凶吉有不由於灾祥者,宋之五石六,可以为异矣,而内史叔兴以为此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魏安平太守王基筮於管辂,辂曰:‘君家有三怪,一则生男女堕地,走入灶死;二则大蛇床上衔笔;三则乌来入室与燕斗。儿入灶者,宋无忌之妖;蛇衔笔者,老书佐之妖乌与燕斗者,老钤下之妖。此三者足以为异,而无凶兆,无所忧也。’王基之家,卒以无患。观叔兴之言,则国不可以灾祥论兴衰;观管辂之言,则家不可以变怪论休咎;惟有和气致祥,乖气致异者,可以为通论。”
按:古今言灾异者,始於《五行传》,而历代史氏所述灾异因之,然必曰某事召某灾,证合某应,如医师之脉诀,占书之繇辞,则其说大牵强而拘泥。老泉之论,足以正其牵强之失;夹氵祭之论,足以破其拘泥之见。然郑论一归之妖妄,而以为本无其事应,则矫枉而至於过正矣,是谓天变不足畏也,不如苏论之正大云。
《礼记 礼运》:“故圣王所以顺,山者不使居川,不使渚者居中原,而弗敝也(使各安其居,不劳敝之也)。用水、火、金、木,饮食必时(用水谓渔人以时渔为梁,春献鳖蜃,秋献龟鱼也。用火,谓司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及季春出火,季秋纳火是也。用金,谓人以时取金玉锡石也。用木,谓山虞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饮食,谓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合男女,颁爵位,必当年德(谓媒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司士稽士任进退其爵禄),用民必顺(不夺农时)。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言嘉瑞出,人情至也)。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凰麒麟,皆在郊取,龟龙在宫沼。其馀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窥也(器,谓若银瓮丹甑也。取,聚草也。疏:”按《礼纬 斗威仪》云:“其政太平,山车垂钩。”注云:“山车,自然之车。垂钩,不揉治而自圆曲也。银瓮丹甑,《援神契》云。”)。则是无故(非有他事使之然也),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
欧阳氏《五代史 王建世家》论曰:“呜呼,自秦、汉以来,学者多言祥瑞,虽有善辩之士,不能祛其惑也!予读《蜀书》,至於龟、龙、麟、凤、驺虞之类也,世所谓王者之嘉瑞,莫不毕出於其国,异哉!然考王氏之所以兴亡成败者,可以知之矣。或以为一王氏不足以当之,则视当时天下治乱,可以知之矣。龙之为物也,以不见为神,以升行天为得志。今偃然暴露其形,是不神也;不上於天而下见於水中,是失职也。然其一何多欤,可以为妖矣!凤凰,鸟之远人者也。昔舜治天下,政成而民悦,命夔作乐,乐声和,鸟兽闻之皆鼓舞。当是之时,凤凰至,舜之史因并记以为美,後世因以凤来为有道之应。其後凤凰数至,或出於庸君缪政之时,或出於危亡大乱之际,是果为瑞哉?麟,兽之远人者也。昔鲁哀公出猎,得之而不识,盖索而获之,非其自出也。故孔子书於《春秋》曰‘西狩获麟’者,讥之也。‘西狩’,非其远也;‘获麟’,恶其尽取也。狩必书地,而哀公驰骋所涉地多,不可遍以名举,故书‘西’以包众地,谓其举国之西皆至也。麟,人罕识之兽也,以见公之穷山竭泽而尽取,至於不识之兽,皆搜索而获之,故曰‘讥之也’。圣人巳没,而异端之说兴,乃以麟为王者之瑞,而附以符命、谶纬诡怪之言。凤尝出於舜,以为瑞,犹有说也,及其後出於乱世,则可以知其非瑞矣。若麟者,前有治世如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之世,未尝一出其一出,而当乱世,然则孰知其为瑞哉?龟,元物也,污泥川泽,不可胜数,其死而贵於卜官者,用有宜尔。而《戴氏礼》以其在宫沼为王者难致之瑞,《戴礼》杂出於诸家,其失亦巳多矣!驺虞,吾不知其何物也。《诗》曰:‘吁嗟乎驺虞!’贾谊以为驺者,文王之囿;虞,虞官也。当谊之时,其说如此,然则以之为兽者,其出於近世之说乎?夫破人之惑者,难与争於笃信之时,待其有所疑焉,然後从而攻之可也。麟、凤、龟、龙,王者之瑞,而出於五代之际,又皆萃於蜀,此虽好为祥瑞之说者亦可疑也。因其可疑者而攻之,庶几惑者有以思焉。”
致堂胡氏曰:“草木之秀异,禽兽之珍奇,物之变动,无时无之,系时好与不好耳。以为祥瑞,注意於多有,虽元狩之麟,神爵之凤,尚可力致。盖尝有好芝草者,一日官吏入深山穷谷,覆地皆芝也。盖数千万木,遂择其尤者,少取以复命。又况智巧之徒能伪造乎?花卉可以染植增其态,毛羽可以饣畏饲变其色,虽石脉木理,犹且假幻使成文字。惟上之人泊然无欲於此也,苟欲之则四面而至矣。汉章帝时,以瑞物仍集,改元章和,而何敞谓宋由、袁安曰:‘夫瑞应依德而至,灾异缘政而生,今异鸟翔於殿屋,怪草生於庭际,不可不察。’由、安惧不敢答。夫二人位冠群臣,乃为谄媚之习、蒙蔽之行,以侈逸上心,使忽忘警戒,不亦昧於责难正扌求之道乎?”
按:古今言祥瑞者,祥於《礼运》,而历代史氏所述祥瑞因之,然有无其证而有其应者,又有反当为妖而谬以为祥者,欧阳公、胡氏致堂之论,谊正词伟,足以祛千古之惑,破谄子之谬,故备著之。
●卷二百九十六 物异考二
○水灾
《春秋》桓公元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十三年复大水。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阴气盛,桓不悟,卒见杀。庄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向以为庄公母与兄通,共弑桓公,庄释父仇,复取齐女,臣下贱之之应。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邱、晋阝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明年,宋万弑闵公。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谓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北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三家专兵,阴胜阳。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刘向以为襄慢邻国,邾、齐、莒交伐之,鲁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
汉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馀家。 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馀家,汝水流八百馀家。 八年夏,汉中、南郡水复出,流六千馀家。南阳沔水流万馀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十二年十一月,河决东郡。後三年秋,大水,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馀家,氵坏民室八千馀所,杀三百馀人。时新垣平得幸,立渭阳五帝庙,郊见上帝。後岁馀,谋为逆,诛,夷人三族。匈奴数犯北边,杀略甚众,汉连岁征讨。 武帝建元二年春,河水溢於平原。元光三年春,河水徙,从顿邱东南流入渤海。五月,河决濮阳,汜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元鼎二年夏,大水,关东饿死以千数。 元帝初元元年,关中十一郡大水。 二年,北海水溢,流杀人民。 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於惠帝寝庙,皆无复修。刑臣石显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馀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馀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馀所。 四年,河决东郡金是。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
王莽始建国二年,河决魏郡,泛清河以东数郡。
後汉光武建武六年,东郡以北伤水。 七年六月戊辰,雒水溢至津城门,弘农都尉治为水所漂杀,民人,伤稼及庐舍。 八年秋,大水。 三十一年五月,大水。明帝永平三年,京师及郡国七大水。 七年秋,郡国十四大水。 和帝永元元年七月,郡国九大水,伤稼(《梁传》曰:“高下有水灾曰大水。”)。京房《易传》曰:“颛事私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春秋考异邮》曰:“阴盛臣逆,民悲情发,则水出河决也。”)。”是时和帝幼,窦太后摄政,其兄窦宪事,及宪诸弟皆贵显,并作威虐,常所怨恨,辄任客杀人。其後窦氏诛灭。 十年五月丁巳,京师大雨,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 十二年六月,颍川大水,伤稼。时和帝幸邓贵人,废阴后。 殇帝延平元年五月,郡国三十七大水,伤稼。董仲舒曰:“水者,阴气盛也。”是时帝在襁抱,邓太后专政(臣昭按:本纪是年九月,六州大水。《袁山松书》曰:“六州河、济、渭、雒、洧水盛长泛溢,伤秋稼。”)。 安帝永初元年冬十月辛酉,河南新城山水出,突坏民田,坏处泉水出,深三丈。是时司空周章等以邓太后不立皇太子胜而立清河王子,故谋欲废置。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是年郡国四十一水出,漂没人民(《谢沈书》曰:“死者以千数。”)。《谶》曰:“水者,纯阴之精也。阴气盛洋溢者,小人专制擅权,治疾贤者,依公结私,侵乘君子,小人席胜,失怀得志,故涌水为灾。 二年,大水(臣昭按: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有水。《周嘉传》:是夏旱,嘉收葬客死骸骨,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则水不为灾也。”)。三年,大水(臣昭按: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一雨水)。四年,大水(臣昭按:本纪云三郡)。五年,大水(臣昭按:本纪郡国八)。 六年,河东池水变色,皆赤如血(水变。占曰:“水化为血者,好任残贼,杀戮不辜,延及亲戚,水当为血。”)。是时邓太后犹专政(《古今注》曰:“元初二年,颍川襄城临水化为血,《京房占》曰:“流水化为血,兵且起,以日辰占与其色。”《博物记》曰:“江河水赤。占曰,泣血道路,涉苏於河以处。”)。 延光三年,大水,流杀人民,伤苗稼。是时安帝信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皇太子(臣昭按:《左雄传》顺帝永建四年,司、冀二州大水,伤稼。《杨厚传》永和元年夏,雒阳暴水,杀千馀人)。 质帝本初元年五月,海水溢乐安、北海,溺杀人物。时帝幼,梁太后专政(《春秋汉含孳》曰:“九卿阿党,挤排正直,骄奢僭害,则江河溃决。”《方储对策》曰:“民悲怨则阴类强,河决海澹,地动土涌。”)。 桓帝建和二年七月,京师大水。去年冬,梁冀枉杀故太尉李固、杜乔。三年八月,京都大水。时梁太后犹专政。 永兴元年秋,河水溢,漂害人物(臣昭按:《朱穆传》云:“漂害数千万户。”《京房占》曰:“江河溢者,天有制度,地有里数,怀容水泽,漫溉万物。今溢者,明在位者不胜任也,三公之祸不能容也。率执法者利刑罚,不用常法。”)。 二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梁冀别传》曰:“冀之专政,天为见异,众灾并凑,蝗虫滋生,河水逆流,五星失次,太白经天,人民疾疫,出入六年,羌戎叛戾,盗贼略平民,皆冀所致。”《敦煌实录》张衡对策曰:“水者,五行之首,滞而逆流者,人君之恩不能下及而致逆也。”《潜潭巴》曰:“水逆者,反命也。宜修德以应之。”)。 永寿元年六月,雒水溢至津阳城门,漂流人物(臣昭按:本纪又南阳大水)。是时梁皇后兄冀秉政,疾害忠直,威权震主。後遂诛灭。延熹八年四月,济北水清。 九年四月,济阴、东郡、济北、平原河水清。襄楷上言:“河者诸侯之象,清者阳明之徵,岂独诸侯有规京都计邪?”其明年,宫车晏驾,徵解犊亭侯为汉嗣,即尊位,是为孝灵皇帝。 永康元年八月,六州大水,渤海海溢,没杀人。是时桓帝奢侈淫祀,十一月崩,无嗣。 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清(《袁山松书》曰:“祷於龙。”)。五月,山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馀家(《袁山松书》曰:“是河东之水暴出也。”)。 熹平二年六月,东莱北海海水溢出,漂流人物。 三年秋,雒水出。四年夏,郡国三水,伤害秋稼。 光和六年秋,金城河溢,东出二十馀里。 中平五年,郡国六水大出(臣昭按:《袁山松书》曰:“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琊”,则是七郡)。 献帝建安二年九月,汉水溢流,害民田庐舍。是时天下大乱(《袁山松书》曰:“曹操专政。十七年七月,大水,洧水溢。”)。 十八年六月,大水(《献帝起居注》曰:“七月,大水,上亲避正殿;八月,以雨不止,且还殿。”)。 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田庐舍(明年禅位於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