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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内香药库
内香药库
内香药库,在横门外南廊,旧止曰「香药库」,在内中,天禧五年,(从)[徙]今库。掌出纳蕃国贡献,市舶香药、宝石,以京朝官、三班二人监。
真宗景德三年六月,诏香药库今后送纳香药,即勒行人比并近月则例,不得亏损。官司估定价钱,上簿立为定额。
四年五月,诏香药库监官、专、副得替,更给一(香)[季]食直钱。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诏香药库用
法物,每半年一赴三司比较。
天禧五年六月,提举库务司请以皇城内东华门里东宫南屋矩度为内香药库,贮细色香药,以备内中须索。从之。
七月,诏修旧裁造院舍屋,置库,盛贮经拣库香药,却以经拣库屋盛贮汴河南库香药。仍从提举司所请,别立条约施行。
仁宗天圣元年四月,诏:「经拣香药库与香药库,止是香药库监官一处管勾。自今令将经拣库文帐并作一道供申,仍于帐内立项开说。」
八年十一月,诏:「内外得香药库(库),其内库在皇城里,外库在城南曹利用故宅,每遇支遣,轮那内库监官一员往彼,或勾当不前,致公文盗窃。特添差监官一员。」
神宗熙宁元年十二月十三日,诏:「内香药库监官、专、副得替,收到出剩,更不理为劳绩,但界内别无少(少)欠及损恶官物、帐籍,凭由齐整,末帐入省,监官与先次指射合入差遣。若有诸色人偷侵官物及点检不得整齐,或帐籍、凭由积滞,并差人交替,候官物、帐籍齐足,监官方得与住程差遣,凭由积滞,并差人交替,候官物、帐籍齐足,监官方得与住程差遣,专、副别与勾当。其监门使臣,两次搜获偷官物,与家便差遣,专、副别与勾当;其监门使臣,三次以上,与先次家便差遣;如两次透漏官物,估价不及十千,差人冲替;若出入官物不画时抄上,及差互透漏,估价十千以上,不以度数,并根勘以闻,与降等远地差遣;如又系两次透漏者,候归班日,委三班院将冲替与降等远地差遣比较,从一重差使。」
景德四年三月,
诏:「杭、明、广州市舶司般犀、牙、佩、玉到京,并纳内藏。拣退者,纳香药库。诸州香药,亦以细色纳内藏,次者纳香药库。如香药库收细色香药供内,每季计度支拨。」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甲库
甲库
吏部甲库。太宗至道三年十二月,诏吏部甲库许置院子一人,月给钱,于祠部钱内支。
七年八月天头原批:「至道无七年,此『七年八月』、『十一月』两条与『职官』门同,而『职官』同列『大中祥符五年』,后俟考。」,诏官告院应中书送门下拟官奏状,并送甲库,依黄甲例收管,准备诸处会问。
十一月,诏:「今后废置司,应收到事故,合废置选人官告文字,并画时当厅批凿,牒送刑部毁抹。」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杂物库
杂物库
【宋会要】
杂物库,在宣义坊,掌受纳外杂输之物,以备支用。以兹瓦器库监官兼领。
真宗景德四年十二月,诏杂物库所支纸,除圣旨取索外,其使臣勾当公事取纸者,须先奏闻得旨,方得供付。
大中祥符七年十月,诏歙州造表纸,委官吏钤辖工匠尽料制造。捣硾熟白,知州职官看验受纳。
神宗熙宁三年三月十四日,诏并在京兹瓦器、药(密)[蜜]两库入杂物库,留药(密)[蜜]库官一员管勾,杂物库官别与合入差遣。杂输之则,归杂物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大军库
大军库
嘉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诏湖广总领所于鄂州大军库取拨铜钱一万贯、银一万两,及于江陵府大军库取拨会子二万贯,各就本库令项桩管。
六年五月十二日,潼川府路运判孟浩言:「本司绍兴五年运判张澈申奏朝廷,以趱积到钱一十万缗桩充备边。蒙降指挥下制置司,令常切点检,不得妄有支破。缘后官丁逢点检得其钱元系桩发籴本窠名,却一时改作备边名目,遂申朝省行下四川总领所改正,拨还籴米桩管。今契勘本路州军如泸、叙、长宁,控扼西南诸夷,若言水旱,则籴本固不可无,傥或缓急,则备边亦非细事。兼本路漕司名为转饷,除每岁四川总领所科拨人户紬绢估钱二十五万余贯合行拘催买发纲运,去岁偶值丰稔应副
诸州岁计外,除已补足前来籴本钱二十万贯尝具申奏外,今又积到一十万缗,亦行置立别库桩管,拟充备边之用。乞下本司,日后非缘边事,不得侵动分文。后官递相交承,如或用过,即行补足。庶几[籴]本、备边二者,不致偏废。」诏令四川制置司常切点检,不得妄有支破,余依已降指挥。
七月二十二日,户部言:「权发遣湖南提刑兼权提举马大同奏:『在法,诸库仓监、专同封闭,并押记锁封,掌钥以长官。』绍兴十八年闰八月四日,从广西提举路彬申请,将州县见管常平司但干钱物,州委知通、县委令丞,同共管干,每十日一次躬亲点检。而今州县长官,例皆推而远之,辄以匙钥付之监官主管,而又不复躬亲点检,遂令各干人恣为奸弊。臣除已遵用前项条旨行下所属州县,将今来已点检到常平籴米本钱的实见在之数别作一库另项桩管,不得与坊场减免役等钱交杂。其本库匙钥,仍从长官依条专自掌管,旬行点检,无容合干人非时以放支别项官钱为名,妄请匙钥,并缘侵盗。更有文历,亦合别行起置。若去后差官点检,则撮其凡目,按以从事。如数一二,晓然易见。庶几临期免致阙 。」从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皮角场库
皮角场库
皮角场库,在显仁坊,掌受天下骨、革、筋、角、脂、硝,给造军器鞍、辔、毡、毯。旧一场三库,景德三年,并三库为一库。先
是雍熙四年,於都亭驛遣內侍部匠造紅 ,後隸北作坊,至是亦併此庫。又有桩水牛皮筋库,别置监官,其年亦省,令此库官兼长,以京朝[官]、三班、内侍二人监,又以三班一人监门。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专副库
专副库
专副库。绍兴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诏:「场务库所管专、副、库、搯,多是将钱物移易、侵欺、盗用,其监临官吏,漫不功省。已降旨,官吏不觉察,徒二年;本犯人,止系杖罪。或不至徒二年之人,其不觉官吏,亦科徒二年之罪。」
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监察御史章复言:「窃见州县凡输纳豹物不实时入库,而有所谓『外支』,故专、库等人,致有侵欺擅用。欲望督责监司守臣觉察,杜绝到廊外支弊。」诏令户部施行。
二十一年十二月三日,臣僚言:「窃见场务府库专、副、库、搯用官物,监临官吏不觉察,徒二年。推原其情,若赃物数多,犯人罪抵极刑或至流配,监临官吏处以徒罪,不为过矣。然其间有犯人罪不至徒,而监临官吏亦处徒刑,则不觉察之罪乃重于自犯。欲望令有司于续降指挥内『官吏不觉察,徒二年』字下添入『若犯人罪轻者,与同罪』。」诏令刑部看详申尚书省。其后,刑部言:「今看详,欲依臣僚奏请。所犯罪轻,刑名不至『徒二年』之人,其觉察官吏,并与所犯人同罪,依条断遣。」从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大蹑库
大蹑库
按:《大蹑库》不是「库杂录」下一门,而
是与「库杂录」并列的库目录子目,下「元丰库」等情况类此。但它们在编着时,都混杂在
「库杂录」诸门之中。下文此种情况不再出校,详见本卷末之「库目次」。
大蹑库。大蹑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中书省、尚书省言:「今具去年九月发运司钱共五十五万九千八百余贯,勘会今来纲运直达,其钱发运司无用。」诏:「并限一月起发上京限一月:原无,据《长编拾补》卷二八补。,赴大蹑库送纳。」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文书库
文书库
按:「文书库」及下「药蜜库」门,而是「库杂录」之一门。下文此种情况多,不再出校,详见本卷末之「库目次」。
真宗景德三年八月,诏金耀门文书库,差三司军大将二人充专、副,月给食钱二千。
四年三月,诏:「三司捉到盗案帐要切文书,不以当职不当职,人吏并决配;吏人杂闲慢文字此句疑有脱字。,亦勒停;监门获盗者,等第给赏。文书库军事人吏,通同盗出货卖,许人陈告,杖配;买人知情,与所犯分首从断决。三司吏如的要文字照会者,本判官押帖,借取置历抄,监官开库检寻,封付本判官处呈验,十日内还库。其文字,并依部分枯阁。每坼轮专知官一人押宿。」
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诏:「文书库分三部,各房枯阁文字逐案异枯,一一交点锁钥,纳三司使处。如非时人吏私检文帐,即行严断。」
天禧二年八月,三司定夺减省文字所言:「乞自今应系已磨勘过诸般未发凭由,一时封送金耀门文书库收管。仍乞截自今据逐旋磨勘在京府界仓场等处界分应帐、凭由、文旁,令逐手分于每卷上批凿库务名目、某年月、凭由道数,写签帖封记印押讫,每令手分供写单状,轮差后行一名取索单状,照证收掠凭由置历,开说合封送库务名目、凭由、年月、道
数,都计几束,般载于金耀门文书库交割枯阁。本库官吏历内批凿收领,着字押历,委一通转都大束数签押,准备结绝界分之时 刷照证,只于结绝检内声说申奏。及今文书库依例置板簿,取三司印押给付,抄上凭由数目,准备诸处非时取索使用。仍今后专、副得替,依例交割,不得辄有损坏散失。其应帐、凭由、文字等,今后更不许于府司并诸库务送纳。」从之。
神宗熙宁二年闰十一月二十三日,三司言:「金耀门文书库,见收盛三司自太平兴国以来诸般帐案。欲乞差官两员往本库,与监官重别编排,置簿拘管枯阁,准备使用。」诏可,仍三司选官奏差。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药蜜库
药蜜库
【宋会要】
在宣义坊,掌糖、蜜、药物供马,以京朝官、二班三人监管二班三人:疑当作「三班二人」。。
太宗淳化五年三月,诏药蜜库:今后诸州交纳到药蜜,其盛贮物,若本处明有公文称是纳人自备者,实时给付。
真宗景德四年八月,诏药蜜库支诸班军啖马药,每马上槽时,将样逐月一次上殿进呈讫散。
大中祥符七年三月,诏:「自今药蜜库只差京、朝官各一员监掌,其监官、专、副,一年一替。候守支满底,别无少欠,即监官发遣归班。」
七月,诏:「自今处、吉州、南安军纳糖,以五万斤为一纲。交装之时,须长吏对拜入笼封记,付管押吏。仍具无夹带稀嫩汁滓状上三司,每笼以百斤为准。如欠数,即令官吏均偿。若管押吏不切点检,损动封记,即于管押吏催理。其药蜜库监官,须折笼秤数,不得儌幸。纳下嫩汁者,如已后亏恶,即于本库剥纳亏官钱。」
神宗熙宁三年三月,诏并入杂物库,仍留本库官一员专管。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二 元丰库
元丰库
【宋会要】
《职官志》:神宗元丰四[年]正月十八日,中书门下言:「司农寺状,元丰库已下手兴修。」诏:「非么官制成就,其司农寺见主钱谷,自当移治户部等处。其上件库屋,可更不消修置。所有诸处起发到钱帛,宜止于内藏或左藏库收寄。其已立木,令修盖了当;未曾支用木植,宜令拨与提举修盖景灵宫诸神御殿。」
五年三月十一日,诏司农寺趣诸路提举司起发常平并坊场积剩钱五百万缗输元丰库并:原作「拜」,据《长编》卷三二四改。。
十月二十五日,诏户部右曹于京东、淮、浙、江、湖、福建十二路发常平钱八百万缗输元丰库。
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户部言:「见缗不多,请发诸路积剩钱百万缗置物货,输元丰库变易见钱,以备支用。」从之。
【宋会要】
五月十一日,诏以元丰北库为司空吕公着廨宇。其封桩钱物并就南库,以『元丰』为名,专主朝廷封桩钱物。
六年九月十二日,诏:「自元佑六年,每岁于内藏库支缗钱五十万,或以紬、绢、金、银相兼支兑,赴元丰库桩管,补助沿边军须等支费。」
《职官志》:绍圣元年十一月十七日,户部言:「诸路欠上供钱帛而朝廷展限者,其数甚多,愿以元丰库钱代支,而督上供之数还元丰库。」上谓宰臣章惇曰:「国家须为长么之策,何宜迫急如此 宜讲求之。」
三年四月四日,诏元丰库监官,自令差承务郎以上亲民
人。
元符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三省言:「按绍圣四年六月十五日指挥,诸路折斛钱,熙宁年并归朝廷。自元佑以来,户部阴有侵用,不复更归朝廷,无虑二百万缗。缘系本部已前侵用过数难责,今日并偿。」诏:「将元佑年折斛钱除户部的实已支过钱数与免拨还外,有其余数目,并绍圣年所起折斛,及提举司兑籴过斛价钱,并仰元丰库拘收封桩,准备朝廷支使。如户部辄敢侵用,并依《擅支使朝廷封桩钱物法》。」
【宋会要】
徽宗崇宁元年十一月二日,诏:「诸路起发年额坊场钱,召人入便,虽省縻费,常有积压,不能尽起。可依元丰库所申,难同榷货务便钱难:疑有误。。」从户部请么。
十二月四日,尚书省言:「诸路见桩管钱、朝廷及省曹诸司金甚多,逐县即无支用。」诏令户部指挥诸路、诸司,将诸县应见管金数,并尽数发赴元丰库送纳。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尚书省白札子:「勘会见今户部改铸得当十钱六十万贯,计折小千钱六百万贯,欲将三百万贯复还户部,即本部比之每年所得之数,尚有增收钱一百六十万九千六百贯文外,将二百万贯赴内藏库送纳,余一百万贯赴元丰库封桩,应副朝廷支用。」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