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谓先朝以金部右曹主行内藏受纳宝货、支借拘催之事,而内藏库受纳又隶于太府,咤请令户部、太府寺于内藏诸库得功检察。祖宗深长之思,于此可见。臣愿谷成周许官之制,考祖宗纲维之法,宣谕大臣参酌施行。已过者姑勿复问,方来者必杜其欺,使奸弊息绝,无蹈前习,则日累月益,虽如祖宗之盛可么。」从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一 左藏库

左藏库
【宋会要】
淳熙元年三月十七日按:「自淳熙元年三月十七日」条至下「嘉定十六年正月四日」条,应放在「隆兴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条之下。,诏差皇城亲事官四人,于左藏南上库外门添置一门,分番别行搜校。其差替、赏罚,并同东、西库见行条例。从起居郎提领南库宋延祖请么。
九月二十四日,诏左藏南上、下库各置监门一员,于文武臣内堂除,任满无遗阙,(典)[与]减二年磨勘。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臣僚言:「户部及州郡支借左藏南库钱六百七十三万余贯,乞令提领所条具立期限拨还,日后不得辄乞支借。遇有陈请,许有司执奏不行。」从之。
六月二十三日,诏提领左藏南库所拘催诸路窠名钱作四季拨还户部,以去岁到左藏库钱为额,据数分拨,至岁终出豁。先是,有诏:「诸路坊场僧道免丁钱,除户部截使支遣大军外,其余数目不得擅行拘截。令[于]提领左藏南库已交纳钱内拨还。」至是户部言:「若候岁终拨还,恐妨支遣,仍乞自是每月于次月上旬径从本部关报南库,据已交纳钱、银、会子正行拘拨。」故有是命。
三十日,诏提领左

藏南库:「自今步军司每岁支借干草本钱,特免执奏。」先是,步帅李川陈乞借支干草本钱,已而本库言:「承准二年正月指挥,日后不得借支。遇有陈请,许行执奏。」故有是命。
九月二十五日,诏:「自今封桩库支降会子付官司支遣,却令左藏南库以金、银、见钱纽计拨还封桩。」
十月六日,诏提领左藏封桩库监官别行差人兼权,其监门就用南上、下库监官兼,机察于逐库各差拨副知、手分、书手、库子各一名,仍不得干预南库职事。先是,诏南上、下库并封桩库各置官提领,其专、副等不曾分认库分,通行掌管,未能革弊。至是,命颜度为提领,条画来上,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一日,太常少卿兼提领左藏封桩库颜度言:「封桩上、下库与左藏南上、下库,金、银、钱、物混同,乞将南上、下库及封桩上、下库并为二库,以『左藏南库』、『左藏封桩库』为名,并不用『上』、『下』二字。」从之。
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诏左藏南库出卖度牒每道减作价钱四百五十贯。每道旧系五百贯,至是,中书门下省检会止有四百余道,咤有是命。
三月二十四日,诏:「封桩库监官并监门官,元系以监左藏南上库并门,今改为封桩库,其理任、请给、酬赏、人从等,并依左藏南上库已得指挥,仍通理历过年月日。公吏亦与通理,及入役、迁补、出职、补授、合支、请给等,并依南上库。」从本所请么。
五月十六日,诏:「自今(在)[左]藏库监官、监门官,不得与专知官、掌管官物使

臣轮宿。」从中书门下省奏么。
七月十一日,诏左藏库将起到绢照应色额省样堪充支遣,即与交纳,更不须以买绢阻遏,辄有退换。仍约束诸路州军,不得将纰 轻薄之数夹带起发,兼不得过数高 价直,令民户折钱输纳。
十六日,提领左藏封桩库所言:「乞于皇城司差拨亲事官二名,轮于库门搜检,半年一替。」从之。
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左藏南库支会子三十三万贯,应副湖广总领所桩积备边。以后年分,依此给降。尚书省言:「湖广总领所淳熙四年岁计内一项,四川合起纲运一百六万余贯,除折阅一半外,实有五十三万贯。已降指挥,令四川总领所拘截五年,桩积备边使用。理合别行科降。」故有是命。
五年二月十三日,执政言:皇后生辰,旧系左藏南库投进金三千两。诏免投进。
五月十六日,左藏库言:「本库元管库子二十一名,今止存二名。缘召募须有抵产五百贯拘留在官方得充应,所以无人就募。昨降指挥,许免拘抵产,权行召募一十名。今见役专、副结罪保明,令乞更许放行。」诏权募一次,增召壮实保一人。其余见阙人数,委提辖官召募有抵产人充。
六年正月四日,太府寺言:「本寺所辖左藏东、西等库,旧例系三衙分差军兵防护火烛。近承指挥不许差拨,窃恐日后无人防护。欲将左藏库等处所管脚甲、杂役,并巡防兵士、作匠等人,籍定姓名结甲,于内选差人部辖。仍于各处料

次头子、市例钱内量行支破,计置防火器具。」从之。
十二月十六日,诏:「自今差左藏库监官,如未曾关升亲民资序,不放行。」
九年三月二日,诏左藏库:「如遇郎官到库看验监交纲运,将见管秤子籍定姓名,旋行点委秤盘。令监官钤束合干人,毋得乞觅作弊。」
五月九日,诏封桩库监官许用户部长贰荐举改官。从吏部请么。
八月一日,诏封桩库提领官,令户部每月添支茶汤钱三十贯。
十年四月八日,户部侍郎曾逮言:「乞将左藏西库掌管官物使臣更不差人,其专知官且从见今左藏东库例,令本库立界;副知权充专知官,却令押司官权充副知,及头名、次名手分权充押司官。以下各带理本名递权,候将来界满日取旨。」从之。
五月九日,臣僚言:「祖宗用人,初无清浊之别,韩琦第二人进士及第,未免监左藏库,后为度支判官,皆号称职。乞明诏大臣,如行在左藏库之类,稍重其选,与免待阙,遇餐学有阙,却于此取之,以广得人之路。」从之。
八月二十八日,诏左藏南库拨隶户部。其提领所应管事务,限五日结局。先是,户部具南库收支项目,上谓辅臣曰:「见在钱三十五万余贯尽拨付户部,其余金、银等物,令陈居仁点检,具数以闻。」上又曰:「欲并南库归左藏,令版曹自理会,朕亦省事,卿等可子细令具南库五年间出入帐亲自点检。」故有是诏。
十一年七月十二日,左藏东、西库言:「诸处纲运到库,有合用书

铺、甲头、脚户般夯搭垛等人,皆是百姓。从来纳纲人于所[在]州军縻费钱内使用顾倩,未曾立定则例,遂致公吏、库级通同过数乞取钱物。窃见内藏库已有定立诸处入纳金银等物般运脚钱则例,今欲将左藏库书铺、甲头、脚户等常例使用,依内藏库见行体例裁酌,各量逐人名色高下立定则例有差。今后如有违戾过数乞取之人,计赃断罪。」从之。
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右正言蒋继周言:「南库拨付户部于今二年,而南库之名尚存,官吏如故。乞令户部将南库(发)[废]并,其官吏并从省罢。」上曰:「若尽废库眼,收支必至殽乱。可存留库眼,以『左藏西上库』为名,收支尽依旧。官吏全无不得,可与裁减。」既而户部条具:「诸州军合起发本库定收泛收窠名钱物,照应递年期限,并起赴西上库送纳。如有谷滞去处,从本部具违慢咤依,申取朝廷指挥。其行移文字,以『户部主管西上库所』称呼,减罢押司官一人、库子二人。」从之。
五月十九日,诏右司郎官何万兼提领杂卖场、寄桩库、左藏、封桩库。先是,右司郎官尤袤分领封桩库,袤辞以封桩、寄桩印记人吏同系一处,难析为二,故就差何万兼领。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左藏东库减库子二人、兵士二人;西库减库级五人、兵士一人;西上库减兵士三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五年二月七日,诏左藏、封桩库减手分一人;巡防军兵,步军司差拨二十人内减四

人,临安府差拨五十人内减一十人,枢密院提辖军兵差一十人内减二人;封桩库门、步军司所差军兵五人内减一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淳熙十六年五月十七日,左藏东、西库言:「淳熙十六年诸州军起到进奉登宝位银、绢,承客省发赴本库交纳,照应绍兴三十二年体例,并入经常衮同应副泛支。今支遣外,见在银一万二千四百五十两、绢四千八百匹。」诏:「将前项见在银、绢,并日下发赴封桩库送纳桩管。」
绍熙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户部言:「行在左藏东库申:本库排办每年金国使人贺正旦及生辰两次到阙,各合用红地细锦一十匹,内翠毛六匹,小盘球锦充;倒仙四匹,以方胜锦充;鹿胎五匹,以杂花锦充。缘本库并无见在,乞下左藏封桩下库依年例数目预行支拨。」从之。
庆元元年七月二日,户部言:「访闻左藏库支给衣绢,惟诸司诸色人各有使用,每匹不下一二百文,例为掯留好绢,却将拣下低次绢先次支与诸军。虽有进呈绢样,止是文具,库官习以为常,更不点检,显属违戾。」诏令户部各照旧例,合请色额,严行措置,务令品搭均平。所隶官司,先期须管就堆垛处逐一抽掣,比对元样,委无不同,保明申所属,方得支给。如本库尚敢仍旧乞受作弊,官吏并行重寘典宪。其诸军衣绢,亦仰依公品搭给散,不得纵容合干人乞受。如违,重作施行。
十一月八日,臣僚言:「左藏东

库每遇支散诸军、百司等春冬衣赐,始缘经常数目不敷,户部遂约所阙数,委官置场收买,以备支遣。然场中所买,多是库中请出之绢,复卖于官,不知经几出纳矣。又况牙侩投卖,往往下色。乞下户部,将每年合支散大军衣赐,及诸司合干兵级等人所(诸)[请]多者,随宜以分数分折支官会,每匹依逐年立定中等时价为率。不特可以革置场买绢之弊,得绢而欲卖,亦以为便么。」户部指定,欲从所乞下所属,将诸军诸司等处合支绢帛,候取见逐处所请数目,随宜措置。自来年春衣为始。合支色额折支施行,更不置场收买。所是宗室等生日支赐,并非泛赏赐绢帛,亦乞候今降指挥下日,依此随宜折支施行。」从之。参酌下项名色,欲行折支,开具:一、年例杂支绢约一万二千八百余匹,欲全行折支;宗室生日六千余匹,圣节生辰御宴乐人支赐五千二百余匹,三年一次大礼合支赏给数内三万一千九百余匹,百官约一万五千余匹,欲于内一半折支本色;诸司局所等约一万六千九百余匹,欲全行折支。一、不测例外非泛进呈玉牒、会要、圣政、册宝并官员赙赠等应干杂支约一万八千余匹,欲全行折支。若许从今来所申,照市价以会子折施行。如约度库管有实阙之数,仍旧置场收买。
嘉泰四年五月十六日,户部言:「左藏库旧来建置围墙二重,防备甚严。比年多有邻近居民、官户侵占墙外空地,

间有檐屋相连。朝廷近来讲求火政,若不预行申奏,( )[忽]有旁近疏虞,利害非轻。乞委官相视有合去拆之所,下临安府措置,应自己楼屋,或赁人屋宇,或平屋,其间有尽行去拆,或除一半,或量行去拆,并与斟酌间枯所直,照应诸处去拆民间屋宇体例,欲乞于本部经常钱内就行支给。」从之。
八月五日,户部言:「左帑宝货豹帛之聚,监临之官责任至重,非得公廉清敏之人为之,安能检柅吏奸,关防蠹病 近年以来,所差之官多以大小使臣及选人为之,或是诸色杂流,其源不清,乌得无弊 乞今后东、西库监官五员内:东库二员,以一员差文臣,一员差武臣;西库三员,以二员差文臣,一员差武臣,立为定阙,各自承替。文臣选改官曾经作县人,武臣选材武曹实历亲民人,仍须公廉详练,庶可倚仗。并以三年为任,候任满无过犯,与内外升擢差遣。」诏见任人且令终满,已差下人,依省罢法。内应选人,仰陈乞改替。其武官,仍差大使臣。
嘉定五年九月按:「嘉定五年九月」条应放在下文「嘉定三年十月」条之下。,中书门下省言:「中书令节文:『诸左藏库监官,武臣差亲民资序,仍不差年六十以上赃私罪人。』照得左藏库职事,即与武臣材武事不相干。」诏除去「材」、「武」二字,余依已降指挥。
开禧二年七月三十日,臣僚言:「选人监左藏及封桩库,既本职各有专立赏格,不许攀援监、专二年为界格法,须管依条三年满替无遗阙,方许陈乞任满转官酬赏。」从之。
嘉定三年十月

二十三日,诏:「(令)[今]后左藏东、西库官,并候见阙堂除。曾作县有政绩人,仍依旧法,并以二年为任。见任武臣,令候二年解罢,已差下人依省罢法。」
六年三月六日,监行在左藏西库汪纲言:「左藏东、西库有专法一册,系绍兴二年敕令所画旨颁降,今已八十余年。纲到任之初,根索数目,吏辈方始将出,纸已破损,漏失两叶,其间法意周密,关防详尽。今上下玩习,十已不能遵守二三,是致弊端日深。照得本库法册既损失不全,其在京库务通用条令亦不曾该载,自绍兴以后,岂无申明起请 今乞行下敕令所,将上项条法重行颁降,付库缮写收掌,庶使官吏上下得以恪意遵守。又照东、西库自绍兴癸酉创置火禁,并同皇城法,文书簿历,宜若全备。纲尝欲谷考数年出入之数,根索踰月,互相推托,片文只字,尽藏吏人之家。吏辈更易文书,随以迁徙,么而散失,不可复寻。在法,漏泄库务所管钱数者,徒三年,配二千里。今则散漫民间,何止泄漏!正缘库无枯阁专管之官,么则奸生。今咤两库修造之际,乞于库之中门踏逐隙地,各创造枯阁库三间,西库专委都门官、东库专委中门官掌治,日下监勒根索五年内应收支文书簿历,置簿拘收入库。仍于岁终吏人交替之际,应干文历不许一件漏落。如界满,吏人簿历不足者,不得递补出役。簿籍从省部印押发下,次第接续。庶几帑藏干照稍稍整齐。」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