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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二月,户部言:「东西窑务阙柴薪,乞置场收市。」帝曰:「自中春后来,雨雪稍频,薪刍方贵,窑务所阙,盖是省司失于经度。况不是急务,若官更取市,则都人益是不易。可令省司别作计度。」
五月,诏:「在京库务物有备二年以上者,权停收市,俟阙少奏裁。」先是,库务充盈,而所司利于输送,岁有配市,四方转置,颇为劳扰,故命吏部侍郎陈恕裁岁计之数。及是诏下,人颇便之。
七月,罢雄州榷场。时虏数寇边,或言谍者以互市为名,公行侦伺,故废之。
十一日,诏府州:「许唐龙镇民往来市易,常功存抚。」时本镇有往府州互市者,州之蕃汉邀杀之,夺其赀畜,镇主遣人诣阙上诉,故有是诏。
十一月五日,帝谓宰臣曰:「江南、淮南、两浙州军配市纳绢,如闻其价翔贵,恐损于民,并令蠲免。」
二十三日,罢河南孳生羊务原书天头注云:「南一作东。」。先是,转运司奏置,而羊市于民,其死者令民偿之。帝闻其劳扰,故罢焉。
景德二年正月,诏雄州:「如北界商人赍物货求互市者,且与交易,谕以自今宜令北界官司移牒,俟奏闻,遣人就山和市,无得抑配。」
二月,有司言每岁诸道市紬绢百余万匹上供,诏蠲三分之一。
十月十三日,诏:「东京畿内和买刍,比市价已令优给,宜更增其直。」
十八日,命太常博士皇甫选、太常丞晁正谅殿中丞严颖、李道、太子中允卢干分诣府界诸县和买秆草,从三司之请么。时经夏么雨,京畿税例多蠲复,至是令谕旨于民而和市之,选等人赐钱三万以遣马。
四年十月,诏滑、曹、许、郑等州所纳刍,并输本州岛,不须至京。先是,近辅诸州岁以刍输京师,至是年谷屡稔,辇下物价甚贱,畿内和市已及七百万围,故有是命。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免濮州和市茜草,仍诏三司市物非土地所宜者悉罢。
二年九月,帝曰:「杂买务累曾制置,贵在不扰于人,尚闻有篲 微物,有司以茶准折其价,可令丁谓规画,以钱给之。」
三年闰二月,河北转运
使李士衡言:「本路岁给诸军帛七十万,民间罕有缗钱,常预假于豪民,出倍称之息。及期,则输赋之外,先偿逋负,以是工机之利愈薄。请令官司预给帛钱,俾及时输送,则民获利,而官亦足用。」从之,仍令优给其直。
三月,监察御史寇王亥言:「在京市肆所卖银器之属,多杂以铜,盖自来失于条约,致厩巡得以通容。欲乞特降敕命下开封府,令诸厩界严切觉察断绝,许诸色人告捉入官,勒行人看验,诣寔分数比纽亏价赃钱,本犯人乞依律计利,准盗论科断。其行滥之物没官,估计价钱支一半与告捉事人充赏。内有工匠受雇与人造作铸泻添和,偷取好银,据验到入铜两数,并乞依犯科断。仍许银主告捉。如偷取赃重,自从窃盗法区分。所有行铺自前打造下次银物色,与限一月内烹炼好银,限满不改变者,并许告捉施行。」从之。
七月,诏三司市木以茶酬直者,自今悉给缗钱。
八月,(诏)皇城司言:察知京城市肆以诸军赐冬服绵帛,其用钱贸易,不依宣命条约,每百不盈七十四五,有虽称省陌由贯,除钱三十。帝曰:「此可谕周起,令府司申明约束。」又曰:「诸军有营在京城外者,日赴教习,何暇贸易么。可特给假三数日。」
四年六月,知澧州刘仁霸言:「本路汾溪洞出产黄连黄蜡原书天头注云:「路汾一作州沿。」,价贱而易得,省司所要上供数目多不依时预行指挥,致成劳扰,乞行条约。」从之。
十一月,知河南府冯拯言:「官市刍,望
增给其直。」枢密陈尧叟曰:「增价以市,不若徙马佗所。京师马旧留二万,今留七千,自余悉付外监。仍欲于七千之中,更以四千付淳泽监,可省辇下刍秣之费。」帝然之。
五年八(日)[月],诏杂买场市物,并令给钱以便民。先是,收市应用之物尚有折支茶,小民难于分给,故有是命。
九月,诏京东、河北诸州民以大小麦折纳预请和市绢钱,宜免其仓耗及头子钱。
十二月六日,帝谓宰臣王旦等曰:「民间乏炭,其价甚贵,每秤可及二百文。虽开封府不住条约,其如贩夫求利,唯务增长。宜令三司出炭四十万,减半价鬻与贫民。如此,非惟抑其高价,寔且济得人民。」
十一日,帝谓王旦等曰:「官场卖炭,人颇拥并,至有践死者。已令张旻等差军员兵士分往逐场拦约,其践死之家仍支与缗钱,无亲族者官为埋瘗。将来令三司别擘画炭五十七万,如常平仓斛斗封桩,遇炭贵,减价货之,即京帅炭价常贱矣。」
六年正月,三司言:「乞在京置场收买炭货,准备来春减价货卖,以惠贫民。」帝曰:「今岁民间阙炭,朕寻令使臣于新城内外减价,置场货卖四十万秤,颇济贫民。今若自夏秋收买,必恐民间增钱,少人兴贩。宜令三司于年支外别计度五十万秤般载赴京,以备济民。」
八年十月,三司言:「乞差使臣辇匹帛于京西、河东、陕西,令置场出卖。」王旦等曰:「皆民间所要之物,但三司少损其直,则无不售者。」帝曰:「昨日已
之类,皆可随材制作,须有司多作经度。或令诸司职掌工作之人各具所陈,许以奖赏,则大有入用处。《周官》币余之赋,正为如此等物,尤是辇毂之下,靡所不集。丁谓常言在省日,有负贩者预入三百或二百千,争市瑕头油幕之类。诘之,皆有变易,而鬻之有利,但须监官得人,则均而少弊。」帝又谓:「旦等数日前览杂买场奏,专典与坐贩者通同出物,大有隐欺剩利,则知币余无弃物,而小民获利之多么。」 指挥,如支拨,但举大数与之,逐色价直,即委出卖处官吏。」旦曰:「马元方昨日奏,所交匹帛诚如圣旨,果有以段为匹者。」帝谓旦等曰:「然皆官物所相较者,盖内藏库支拨之时,与三司约云成匹者填还,成段者任用,朕必知其点阅未精。盖元方轻许之么。」旦等曰:「国家支用名件至多,物帛短长无不可者。如军装袍
十二月,诏三司以炭十万秤减价出卖,以济贫民,仍命内臣蓝继宗专司其事。自是蓄藏薪炭之家无以邀致厚利,而小民获济焉。
九年八月,诏曰:「近颁诏旨,多是蠲除,或尚轸于疚怀,故无忘于优惠。其今年和买草并全住。」先是,宰臣咤对奏曰:「近者屡降恩诏,中外感悦,或闻和市秆草,已随税分数蠲免,所余无几。」三司亦有准拟。帝曰:「可悉免之。」故有是命。
天禧元年三月,以京十四场籴米,令每场日功至百硕,其勾当使臣有不任职者,令提举司具名以闻。
四月,知濮州侯自
成言:「本州岛富民储畜斛斗不少,近来不住增其价直。乞差使臣与通判点检逐户数目,量留一年支费外,依祥符八年秋时每上收钱十五文省,尽令出籴,以济贫民。」诏只依前后敕旨劝诱出粜。
七月,三司言:「乞依常年例,于开封府界体量取买秆草千余万束。」帝以螟蝗为害,虑烦民力,令中书、枢密院议其可否。向敏中等曰:「国家监牧中马数比先朝倍多,广费刍粟。若令 牧司相度分减,或许出卖,散在民间,缓急取之,犹外耳。」王钦若曰:如(中敏)[敏中]等论,寔为利济,往年已曾如此商议。盖所见各异,妄与沮议,遂寝其事。今既询谋佥同,臣请别具奏条。」帝然之。
二年三月,郓州言:「准敕:收买紬绢,不得抑配人户,如愿预请钱者听。今来春泽沾足,农民种莳,咸愿预请钱收市种粮,以济贫乏。州军无钱,今以籴斛斗钱四千贯给外阙钱万贯万贯:疑误。,望令三司速作般运赴州。」从之。
四月,白波发运司判官王真言:「上供材植及诸埽岸桩橛,欲望来年下陕西州军和市,编排为 ,候春水或霜降水落之际,由三门入汴。」诏送三司详定以闻。
十月,诏河东沿边州军:「自今民有私过北界,只是博籴斛斗,收买皮裘及诸般些小吃用物色,情理轻者,则依法决讫剌面,配五百里外州军本城收管。」先是,上封者言:「河东民有与北界市易者,断讫悉移隶淮南州军。其中有理非切害,望差降其罪。」故有是诏。
三年
十二月,三司言:「望下逐路转运司,依例预支价钱收买紬绢。」从之。
四年二月,诏:「诸州合要黄糯米造酒及红花紫草等,并逐时置场收市。如急须者,止得于中等已上物力户上量行均买,勿得抑配贫民。」
干兴元年五月此处疑脱「仁宗已即位,未改元」八字。,诏:「溪洞下溪州教练使田遂等自京进奉回至辰州,日池镇务点检有金添银装椅子一只,称是本州岛刺史彭儒猛令装造。宜令开封府严行指挥在京行铺商贩人,自今不得与外道进奉人员并溪洞蛮人制造违越制度器用,及买卖禁榷物色,夹带将归本道。许人陈告,并当决配。」
六月,诏:「在京都商税院并南河北市告示客旅等,自今后如将到行货物色,并须只以一色见钱买卖,交相分付。如有大段行货须至赊卖与人者,即买主量行货多少,召有家活物力人户三五人以上递相委保,写立期限文字交还。如违限,别无抵当,只委保人同共填还。若或客旅不切依稞,只令赊买人写立欠钱文字,别无有家业人委保,官中今后更不行理会。若是内有连保人别无家活虚作有物力,与店户、牙人等通同蒙昧客旅,诳赚保买物色,不还价钱,并乞严行决配。」
仁宗天圣二年四月,工部侍郎知池州李虚己、都官员外郎张毕等原书天头注云:「毕一作异。」天下州县每年春初预先支官钱和买紬绢,颇闻烦扰。乞降敕不得更行均配。」帝令三司下诸路转运司,今后预支紬绢价钱,并取人户情愿, 言:「伏
其不出产州、军,不得一例抑配,仍具施行讫闻奏。
四年正月,亳州言:「乞将在城仓并诸县见管斛斗,依在市时价预支表与人户,充和买紬绢价钱。」帝可其奏,仍令三司指挥转运司,如本州岛少阙斛斗,即仰般移应副,不管 阙。
九月,度支员外郎梁頠言:「广南上供钱数,乞只令本处置场和买金、银、香药。」诏送三司相度闻奏。
十月三日,司农少卿李湘言:「河中府每年收买上京诸般纸约百余万,欲乞今后于河南出产州军收买。」诏送三司相度均减闻奏。
二十七日,陕州西路转运使言杜詹言原书天头注云:「州一作府。」按作「府」是。:「欲乞指挥磁、相等州所出石炭,今后除官中支卖外,许令民间任便收买贩易。」从之。
五年四月,三司「三司」下疑脱「奏」或「言」字。:「知益州薛奎言:川界诸州军监盐酒场务,并是衙前公人买扑勾当,其年额钱内有分数折变送纳紬绢,每匹六千五百,铤□□两五贯五百铤口:疑当作「铤银」。。缘诸州元无出银坑冶,自来准望客人将川中匹帛往内地州军破卖,收买到银送纳。今缘益州街市银每两见卖小铁钱二十千足,若将比附盐、酒折变,约是增长三倍以来。及问得添长咤依,盖为客人在内地兴贩铤银入川,须经兴、利、三泉县三处官场,每十两抽买一两,每两支小铁钱十一贯三百文足,咤兹客旅更有一重销折艰难,致铤银得到川中价例增长。又勾当场务公人就大价收买,趁限送纳,甚是不易。欲乞指挥利州路转运司,兴、利州、三泉县住
行抽买铤银,却将逐年买银钱收买紬绢上京送纳。省司相度,欲依所请施行。」从之。
十一月六日,三司言:「司封员外郎王湛言广南西路每年上供钱八万贯,近令收买银货上京。至年终,如有支买不尽钱,般运上京。盖缘自远州用小船般运至桂州后,合成纲运,逐次别差纲官、舟船、人丁,牵驾艰阻,动乃数日,方得至全、永州交纳。彼中又别差人船,至过重湖、江淮,方得到京。欲乞许令在京榷货务明出暝示,诸色人有见钱据纳下,于广南西路除融、宜、邕、钦、廉等五州外,任便于诸州指射请领,与免请到钱商税。省司今详定,欲依王湛所请事理,乞降敕命下广南西路转运司,自天圣六年后,于年额钱八万贯文收买银货上京送纳外,据余剩钱数令逐州军准备支还客旅在京纳下钱,仍约度年内合使过买银钱数外有余剩钱数,开坐寔封申省,以凭行下在京榷货务出暝晓示客旅入钱,便与免请到钱商税,并下本务,旋具纳到客钱收附文状供申。仍才候纳及元降钱足,画时分析申省。」从之。
十六日,诏:「应三司逐年于诸州军科买物色,访闻甚是劳扰,仰三司速具逐年科买诸般物色名件开坐数目,及作何准备使用,具委无漏落,结罪文状申奏,当议特差近上臣僚与三司详定蠲减。如将来除详定名件外,非次合要物色,并须奏候敕命,方得行下诸处。」
六年八月,审刑院、大理寺言:
「枢密副使姜遵言:前知永兴军,切见陕西诸州县豪富之家多务侵并穷民庄宅,惟以债负累积,立作倚当文凭,不踰年载之间,早已本利停对,便收折所倚物业为主。纵有披诉,又缘《农田敕》内许令倚当,官中须从私约处分。欲乞应诸处人户田宅凡有交关,并须正行典卖,明立契书,实时交割钱业,更不得立定月利,倚当取钱。所贵稍抑富民,渐苏疲俗。其自来将庄宅行利倚当未及倍利者,许令经官申理,只将元钱收赎,利钱更不治问。如日前已将所倚产业折过,不曾争理,更不施行。寺司众官参详,乞依所请施行,只冲改《农田敕》内许倚当田土宅舍条贯,更不行用。」并从之。
九年四月,三司户部判官张保雍言:「今后在京科买诸般物色,乞只留二年准备,免致积压损烂。」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