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十月六日,诏:「近令李宪等协力深入,或勒兵过河,攻取凉州。今闻粮草不继,已械马申等送狱,令李宪等未得进兵,候馈运稍办,即依前诏。」
七日,王师至女遮谷。贼党数万,牛羊畜充满川谷,于二十里外下寨,前据大涧两重大涧:原作「天涧」,据《长编》卷三一七改。后同。,后倚高川石峡高川:右引作「南山」。。贼逆战,自午至酉,贼退保大涧。值夜,对岸相射。夜半,贼退,斩获六百余级,夺马数百匹。
九日,诏:「李宪已总兵东行,泾原总管刘昌祚、副总管姚麟见统兵出界,如前路相去不远,即与李宪兵会合,结为一大阵,听李宪节制。」
十二日,军至西界堪哥平磨隘口:原作「哆」,据《长编》卷三一七改。,逢贼约二三万拒隘,与伪统军国母弟梁大王战,贼败退。追奔二十里,斩获大首领没啰卧沙、监兵使梁格嵬等十五级,小首领二百十九级,生擒首领统军侄纥多理等二十三人理:原作「埋」,据《长编》卷三一七改。,斩二千四百六十级。
十五日,夏州牵九思遁去,官军入夏州。
十七日,高遵裕军过横山。是日,种谔离夏州,遣曲珍等领兵通黑水安定堡路,接运军粮。遇贼,与之战,斩获贼钤辖首领以

下千七十八级,招降六百五十人。
二十日,收复故清远军并韦州。诏令高遵裕速部分诸将进兵,与诸路会合,攻讨兴、灵。
二十四日,师次鸣沙城。
二十九日,趍灵州城下。先锋遇贼接战,斩首二百七十二级,生擒四十三人,夺马牛羊驰畜万余,粮草五万余。
十一月三日,西贼屯兵蒲萄山,李稷遣曲珍分锐兵出贼后,首尾合击走之。斩首四百级,获器甲二千,马五千,伪宣 七,铜印一,降四十余人。
四日,泾原路经略司言:刘昌祚战磨隘口战磨:原倒,据《长编》卷三一九乙。,生擒西贼二十二人,留为乡导;斩唱嗺等十二人。
五日,诏熙河路都大经制司,已分画地分讨贼,更不节制泾原路军马,令刘昌祚等依旧受高遵裕节制遵:原脱,据《长编》卷三一九补。。
七日,熙河路都大经制司言:「军行至天都山下营,西贼所居,内有七殿,其府库、馆舍皆已焚之。又至啰逋川,捕获间谍,审问酋首嵬名统军人,遂将兵追袭,斩获千级,生擒百余人,虏牛羊孳畜万计。又离天都山,至满丁川,嵬名贼众败散。追袭,又斩获五百级,生擒二十余人,夺马二百余匹,牛羊孳畜约七千。乃还,取兰州城之增戍垒,差人降附者数万帐。」
九日,种谔言言:原无,据《长编》卷三一九补。:「第三将杨进等破石堡城,斩首领已下百六十八级,降生口大首领叶示归理已下千六百七十六,获马六十六,牛羊四千余」。鄜延路城细浮图、吴堡、义合、寨门、米脂五寨。
二十一日,鄜延路言,种谔军前士卒奔溃入寨,未知行营所在。诏谔速引军于便处

安泊,候士气稍壮,粮馈有备,即依前诏施行。
二十二日,诏:「李宪亟旋师本路,赡养士气,品第功状以闻。应行营汉蕃将士「将士」及下「番次」,原无,据《长编》卷三二○补。,作番次厚与犒设,仍大开恩信,广务招来新土生羌,及密定置戍之所,计度版筑之具,以候春暖兴作。」
二十四日,诏:「种谔兵马部领还本路,候稍近春暖再出讨。其本路土兵各归元驻札州军城寨,蕃兵并汉蕃弓箭手等,各归元住处。开封府界、京东西将兵分擘于近里有粮草州军屯泊。其运粮夫皆放散,种谔下将佐各随军歇泊。」同日,诏:「环庆、泾原之师见攻灵州未破,令王中正将所部兵马,除已过河更不追还本句原无,据右引补。,于延州简不随种谔出界兵三万人以上,速自环州洪得寨入至韦州以北。如灵州可破,即换久役兵员回,通接转饷;或粮馈阙乏,即迤逦退归。」先是,泾原、环庆两路兵进攻灵州,虽屡获首级,其城广阔,守御具备,几月不下。值大风雨寒冻,死伤士卒,贼决黄河水浸营,不能驻留,又粮道不通,彭孙以兵护泾原粮,为贼所钞略,诸军阙食,于是朝廷议退师。
十二月十五日,高遵裕、刘昌祚、姚麟、彭孙
降官有差,以遵裕等攻取灵州无功,彭孙护粮草为贼钞略故也。
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诏以种谔知渭州,李宪为泾原路经略安抚制置使,李浩兼权泾原路经略安抚副使。谔、浩于制置司并用阶级法。
二月四日,诏以内侍押班李舜举为照管泾原路经略司一行军马,参议军中大事。
三月二十一日,鄜延路副总管曲珍言出界至金汤遇贼,焚荡族帐七百,斩千级。
四月二十一日,诏秦凤路经略司,如无贼马

犯边,毋得出兵。
五月十一日,诏沈括、李宪、苗授:「据环庆路经略司奏,夏国母自三月初点集河南、西凉府、啰庞界、甘、肃、瓜、沙,十人发九人,欲诸路入寇,人马已发赴兴州。及四月丁丑,西贼二万余人骑侵犯淮安镇。宜以本路兵马合成大阵,守控要害控:原作「空」,据《长编》卷三二六改。,伺其深入,痛行掩杀。」
种谔复建言,请尽城横山,占据地利,北瞰平夏,使虏不得绝碛为患。
二十六日,诏给事中徐禧、内侍省押班李舜举往鄜延路计议边事。
六月一日,环庆经略司言,斩西贼统军嵬名妹精嵬、副统军讹勃遇,得铜印、起兵符契、兵马军书,并获蕃丁头凡三十八级。
七月三十日,泾原路经略司言:「谍报西界十二监军司人马赍五月粮谍:原作「谋」,据《长编》卷三二八改。,于葫芦河点集。国母、小大王七月末过黄河末:原作「未」,据《长编》卷三二八改。,欲以八月 日入寇镇戎军大川。」诏留李宪且在泾原照管边面,多遣人深入觇候。如有寔状,即追秦凤、熙河先团结诸将兵马,及环庆二万人骑,令姚兕统领,合力驱逐,毋失机会。
九月五日,谍报西贼发六监司兵次银州川,沈括、徐禧戒勒诸将分定战地。
十六日,沈括言:「九月九日,西贼三十万寇永乐城寇:原作「通」,据《宋史》卷一六《神宗纪》三改。另按,《长编》卷三二九,此句作「贼三十万众攻城」,故改「通」为「攻」亦可。,副都总管曲珍等兵少,御敌未退,将官寇伟、李师古、高世才、夏俨、程博古,及使臣十余人、士卒八百余人死之,贼遂围城。」
二十日,永乐城陷,徐禧、李稷、李舜举并汉蕃官二百三十人、兵万二干三百余人皆没。初,经略沈括进言:「既获米脂寨,以横山势蹙,距宥

州才三舍,下瞰银夏,平川千余里皆沃壤,可以耕稼,为屯田之计。今乞于米脂之间城永乐,屯劲兵以抗虏,则河北之地,尽可耕种。」朝廷遣给事中徐禧、内侍李舜举相视利害,时五年七月也。禧等至延安,与括(相同)[同相]度,意合,即奏言如括议,朝廷许之。八月,禧、舜举与括等将蕃汉兵十余将,凡八万,役夫荷粮者倍之。于是李稷将前军,本路将官吕政佐之;曲珍将中军,高永能佐之;王湛将后军,景思谊佐之;李稷主运饷,治版筑,而谋画进止一决于禧。以二十五日兴工,旬有二日而城毕,赐名银川寨。夏人闻之,以谓此城不争,则横山为汉有,灵夏为存亡所系要害,以死拒之,故有是役。初,虏兵尚远,诸将多请击之,以挫贼锋,而高永能言尤切,禧独不听。及虏兵大至,极目不见边际,俄而铁骑涉无定河,永能又曰:「此号铁鹞子,过河得平地,其锋不可当,乘其未渡击之,可使歼焉。若纵之尽,则我师殆矣。」禧又不听,故及于败。乃筑女遮堡,展定西城以卫兰州城。
六年正月二十九日,西贼渡河,直抵兰州城下,西门几为所夺,遂围兰州。六日围解。
闰六月一日,夏国主秉常奉表乞修职贡。
十月一日,秉常遣使奉表复修职贡,乞还所侵地,彻备边戍兵,长为外藩。赐秉常诏:「地界已令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司指挥保安军移牒宥州施行。岁赐候疆界了日依旧。」
哲宗元佑二年六月二十八日,秦凤路经略司

言,西贼人马侵犯陇诸堡地分。
七月二日,夏人寇镇戎军诸堡戎:原作「我」,据《长编》卷四○三改。。
八月十四日,诏:「夏国国乱主幼,所以辄敢犯边及不遣使贺谢,皆缘强臣乙逋等擅权逆命,阴有异图,即非其主与国人之罪,岂可遽兴师讨伐,使向化之人例遭诛戮。宜令诸路帅臣各严兵备,无得先起事端。其所发兵马,权屯次边。如乙逋等能幡然改图,忠事其国,效顺朝廷,本国上章通贡,特许收接,与之自新。若终犯顺,即令诸路乘便深入,务在诛锄首恶,不得滥及无辜。内首领素不附乙逋、欲自拔来归,及乙逋同党有能附顺者,听所在以闻。仍 谕汉蕃。」以三省枢密院言:「夏国自秉常告丧,既吊恤其国,又封册其子,两宫赐与甚厚,国中部落老幼无不欢跃。不谓彼国强酋独有异意,风闻干顺不治国事,有梁乙逋者擅权立威,辄犯边,以请地为名,不遣贺坤成节、谢封册使,反复邀乞,别怀二心。若不加诛,无以威示夷狄。」故有是诏。
二十二日,夏人寇三川诸寨,败之。
九月十日,夏人犯镇戎军。
十五日,夏人夜遁。
三年正月十八日,诏陕西、河东经略司严戒边将及城寨觇贼动息,常若寇至以备之。
二月八日,西贼寇府州边,将官钳宗翊击之。
三月二十八日,夏人侵德靖寨,将官张诫等败之。
七月十九日,枢密院言夏贼会军马,欲寇泾原、熙河路。诏叶康直远斥候,常知贼境举动,保无他虞。仍令刘昌祚、刘舜卿选本路兵将泾原

路万人于德顺军,熙河路五千人于通远军接秦凤边地要害处驻札,为掎角之势,当先事以待之。
八月十八日,枢密院言:「鄜延路七月牒抵宥州,踰月方报,乃专以疆土为请,略无悔罪谢恩之意。名欲议事,阴 我师,谍知举国欲并力来寇。」诏陕西、河东(师)[帅]臣从宜行讫以闻。
六年五月二日,枢密院言:「熙河兰岷鄜延路奏,夏贼杀虏人民畜牧,毁烽火台。经略司以兵邀其归路,生擒首领、获级。」诏诸路益谨边备。如夏贼再来侵犯,即审度事势,以计破之。勿贪功轻入,堕贼计中,亦不得无事妄生边患。兼虑诡诈,屯兵一处,却乘别路之隙。其环庆、泾原、秦凤、河东路,亦当依此指挥。
二十八日,鄜延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西人侵界作过,遣兵邀截,各擒首领一名。诏令逐路经略司只作本司意,将逐人放归,仍面谕以「疆界虽少有未毕,夏国安得辄发兵众,侵我边境!今既生擒,即合斩首界上,盖为朝廷意在好生,又夏国见输常贡夏:原作「忧」,据《长编》卷四五八改。,且放汝回。候到本国,明谕梁乙逋并近上首领,今后不得纵放人马,乱有侵犯」。
闰八月六日,夏国首领梁乙逋将统领河南北人马,扬言谋欲犯边。
九月二日,西贼深入攻围麟、府州。诏麟府路军马司集兵应援,仍令范纯粹审择便利,牵制策应。
五日,西贼入寇麟、府州未退,诏河东路经略司诫谕张若讷占据地利,审度贼势,选募骁勇敢死之士,出奇逼逐;或乘师老惰归之际惰:原作「堕」,据《长编》卷四六六改。,

择利邀击。
七日,枢密院言:「夏贼寇犯麟、府州,虽已遁去,今据陕西沿边奏报,见各于并边啸聚,窃恐复寇别路。」诏陕西、河东路逐路经略司,如遇西贼入寇,本路兵力不胜,即速令互行关报,牵制策应。
十月五日,枢密院言:「泾原路探报梁乙逋近犯麟、府界,为人杀死;梁阿革乙逋为夏国所诛。」诏逐路经略司,如乙逋未诛,尚犹用事,即宜乘隙用间。仍选可用之人,厚遗金帛,优许职名,密切经画。
七年六月九日,诏:「夏贼犯河东,合要诸路牵制。麟府路令府州军马司,岚、石州令石州都巡检司,举横烽入鄜延路,转报以次路分次:原作「咨」,据《长编》卷四七四改。。其诸路得河东横烽,若麟府军马司得诸路横烽,并简习军马,速赴顺便堡寨驻札,未得出界。各候探报得实,可以牵制,即从长取利进兵。」先是,枢密〔院〕言:「夏贼犯顺,牵制策应,须候帅司牒诸路方会合。按旧置横烽,递相照应为便。」故有是诏。
八年正月十三日,鄜延路经略司言:「保安军得宥州牒牒:原作「县」,据《长编》卷四八○改。:本国准北朝札子,备载南朝圣旨,称夏国如能悔过,上奏亦许应接。今再欲遣使诣阙」。十四日,诏:「夏国请命,未测情伪。令陕西、河东帅臣约束沿边,过为备御。仍戒约兵马,不得于边界生事。」
四月一日,夏国主干顺遣使谢罪,献兰州,乞赐塞门寨。诏答不许。
绍圣三年五月六日,枢密院言:「西人虽称欲遣人进贡誓表,却又侵犯鄜延、义合等处,岂宜遽弛攻讨御捍之备 」诏陕西、河东经略司多方备御。
八月五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自六月

以后,五十日间,第一至第七将前后十四次俘斩甚众,并获副军大小首领、副钤辖,及得夏国起兵木契、铜记、旗 。」
二十一日,鄜延路奏西贼压境。诏差府界两将赴鄜延路,京西第二将赴熙河兰岷路,府界第七将赴秦凤路。
十一月二十四日,环庆路经略司言:宥州界正名等,各带领人马于曲律、六掌等处驻札,欲寇塞安等寨。遣钤辖张存领兵将掩击,斩首九百余级。
四年三月四日,泾原路经略使章楶言:「今来进筑,须藉别路声援牵制。乞更下鄜延、河东,广张声势,为深入之计。」〔诏〕熙河兰岷路经略司,候见泾原路举动月日,即疾速指挥兰州广作渡河讨荡声势,务要分挠贼计。仍令鄜延、河东经略司,依泾原路所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