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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三月十六日,宰执进呈殿前司状:「游奕军统制王公述、选锋军统制宋受两军随成闵出戍襄汉,至今将及三年,去行在三千里,鞋脚衣装尽皆破损。乞移江淮屯驻,使近取送衣装。不致逃窜。」上曰:「淮上自有兵,便降指挥,归行本军休息,入金字牌发去。令主兵官沿路存恤士卒,照管鞍马器械。」继而诏:「三衙军兵可便降指挥,皆令归司,建康、镇江大军,更番出
戍。」
干道元年正月十二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郭振言:「得旨,殿前司出戍官兵先次班师,马、步军司节次起发。欲于本司诸军人内共存留一千人在六合县看守营寨,一季一次更替,归司休息。」从之。
五月七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本司昨差右军统制员琦将带官兵七百人往真州,戍守日久,未曾休息。欲于本军在寨官兵内,依元数差拨,仍差将官一员部押前去,交替归司。」从之。
十一月十九日,执政进呈知盱眙军胡坚常乞免白直人一次交替。上曰:「戍军皆合更番。既家口不曾自随,未必军人之意愿留。此法难改。」
二十六日,主管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刘源奏,淮西都巡下官兵,亦乞半年一替。上曰:「既依旧是它部曲,合令半年更番。」
十二月二十日,宰执进呈淮东帅司等处申六合逃走官兵。上曰:「如何有此项人 」洪适等奏曰:「郭振先屯六合,自人马回司,留千以下人看管营寨。此项人亦好追回。」上曰:「然。六合不须差人,得矣。」
二十五日,宰执进呈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吴璘乞移屯兴州等处军马。上曰:「如何两下皆移,莫有劳扰 」洪适等奏曰:「吴璘等乞移屯军马,各以平时亲兵要得自随,以为腹心矣。」从之。
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宰执进呈淮东西诸州出戍屯田军兵人数:淮东四千八百余人,淮西一万九百余人。上曰:「泰、滁州各五百人,和州
二千人,并令发回元处;庐州一千人,可发回一半。余依旧存留。」
二月六日,诏:「真州出戍官兵三百人可令追回,不须差替。」。以王琪言乞令郭振差人抵替回司,故有是命。
三月十二日,宰执进呈户部员外郎、江西京西湖北总领司马倬奏:「襄阳屯驻荆南军马,艰于漕运,乞以三分为率分番,留一分屯驻。」上曰:「分番良便。然只可分作两番。」适等奏:「防(日)[秋]日自合依旧。」上曰:「可。」
七月八日,诏:「令知泉州韩仲通于本州岛驻札左翼军官兵内拣选强壮二千人,将带衣甲器械,差统领官李彦椿部押,日下起发前来江阴军许浦一带摆泊,弹压海贼。其借请等,并依昨出戍体例。」
十一月七日,诏:「殿前、马步军司昨各差三千人出戍江州,令苗定发遣殿前司三千人,马、步军司各二千人,仍令逐司各差统领一员,前去取押,分定月日资次起发。沿路不得拥并。」
三年正月十日,宰执叶颙等奏:「今虽和好少定,然边备不可一日弛。如江州万五千人,为上流声援,昨得旨令春暖抽回,臣等所未谕。」上曰:「今只发皇甫倜并江州续募人,令来镇江。其余三司人并依旧留江州,亦可为声援。」
三月二十九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郭振言:「本司所取江州二千三百一人,已承指挥,且令至镇江府。今乞将上件官兵就便发往六合县屯驻外,于本司诸军更差官兵二千人,令(通)[统]领官刘福同将官五员,将带着脚鞍马部押前去六合县屯驻,并
依本司昨来差往屯戍官兵体例,一年一次交替。」从之。
十一月十一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本司扬州见存留住官兵二千人,统领官一员。先自闰七月起发前去,到彼修筑城壁,委是辛苦劳役,今来未有替期。乞于本司诸军在寨人内摘差官兵二千人,内将官四员,并部辖统领官一员,于来年正月内起发前去扬州,抵替归司。」从之。
四年三月十日,知潮州曾造言曾:原作「会」,据《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二改。:「郡界闽广两路之间,东抵漳,西抵惠,两郡相去虽十数程,剽窃之害,目今尚未宁。欲于漳州管下地名云霄、漳溪之间,惠州管下地名凤湖、南山岭、乌龟径,置巡检官兵三五十人,差将官一员屯驻,季一更之,可以为保伍之援,巡警盗贼。」从之。
九月十五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王琪言:「本司有出戍六合三千人兵,至今半载有余,欲于本司诸军差拨官兵二千人,将带随身器甲,差将官二员部押前去六合屯驻,交替先差出人归司休息。今后乞半年一次交替。」从之。
十六日,诏马军司差拨官兵一千人前去和州烧造砖灰等使唤,每及一季,差人交替。
十一月六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荆襄边面阔远,合行递攒军马互相照应。已措置将郭谌所管近里剑州等处官兵共二千六百三十八人,同老少移那前去金州屯驻。仍于兴元府别行递攒两将军马同老小前去洋州屯泊,缓急应援金州使唤外,所有郭谌等先差
马军二千五百人见在郢州,任天锡马军五百人见在荆南出戍。照得吴拱先带军马三千二百人同老小前去襄阳府屯驻,后来依数招填。欲乞将荆南、郢州出戍军马家小,下总领所差拨舟舡,津发前去就粮屯驻,庶几老小团聚安帖,防托荆襄边面。」从之。
二十六日,诏今后殿前司、镇江都统司差往扬州看守城壁官兵,并一年一替。
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昨差拨镇江府驻札御前右军官兵三千余人并马,前去高邮军屯戍,可正拨隶武锋军。」
六年正月二十七日,殿前司言:「已降指挥,今后殿前司、镇江都统司差往扬州看守城壁官兵,并一年一替。续准扬州安抚莫蒙申,上件官兵合在正月间交替。窃缘正月正是春寒之时,军马道涂不无暴露,又以江口两处湖闸钉闭未开,日后出戍官兵,(那)[欲]候潮水登应开闸之时起发。朝廷已依所申施行。本司今年合差拨前军人马前去扬州,更替游弈军官兵归司,欲候三月初间择日起发。」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诏:「令殿前司于选锋军官兵内差拨三百人,策选锋军差二百人,马军司中军差三百人,步军司中军差二百人,建康府都统司差五百人,应副舟舡津发,差人管押,同家小发赴江州王明军收管使唤。并要全队强壮,入队之人不得以老弱不堪披带人充数。内三衙人令户部、建康府人令总领所,依出戍人例,支给借请起发犒
设。」
五月二十五日,诏楚州(建)[见]屯戍殿前司护圣步军官兵,尽发遣归司。
六月十三日,马军司言:「修筑和州城壁,今已毕工,所有工役官兵将及一季,合行发遣归司。今欲差本司左军官兵三千人、马五十疋,起发去和州。」诏依。仍一年一替。
九月八日,诏令殿前司差拨游奕军全军人马前去高邮军出戍,听陈敏节制,其忠锐军见管寄招军兵,令游奕军统制官一就统押前去。
七年正月五日,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秦琪言:「荆南军马出戍襄阳,元降指挥许令三月一次更休。前后主帅议论不一,却作一月一次更替。到家未定,又复奔走。欲将见在襄阳七军官兵及战马,乞自干道六年正月为始,遇春夏全留三军在襄阳照管边面,其余四军发回荆南休息;秋冬却发四军前来襄阳更替,先留下三军归本寨。如遇缓急,则尽数勾抽前来襄阳使唤,庶几军士知有室家之乐。所有单身无家累官兵,徒走道路,欲将单身官兵免差前去更替。」从之。
二十一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李浩言:「昨于荆南差拨大军五百人前来本路更戍,弹压盗贼。续降指挥,为广西盗贼已息,令广西帅司自行招募亲兵五百人。所有荆南差到官兵五百人已发遣前去讫,见所招 用纔及二百人,虽多方招募,而应者绝少。乞于屯戍大军差拨三百人,选委有材略、『HT 』XXL』(请)〔谙〕晓戍事统领官一员前来本府驻札,听从
本司节制使唤。」诏令摧锋军于韶州在寨人内差拨二百人,余一百人令帅司措置招收。
二十七日,兴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琪言:「昨准指挥,差发官兵三千人前去荆南出戍,一年一替。其所差人已及一年,若更差三千人〔前〕去,即是六千人,往来盘费,似见未便。今欲将已差在荆南三千人,于内取问愿在荆南屯戍人存留一千人,津发老小前去本处永远屯驻,余二千人发回。如其间愿存留之人,不及一千人之数,据余少人于所部诸军取问愿去人,揍成一千人,差拨前去补码。其一千人阙,却令诸军招填。」从之。
二月十七日,诏令湖南安抚司招募军兵一千人,发往鄂州驻札御前诸军使唤,却令本军差拨惯熟军兵一千人前往柳州、桂阳军屯戍,防托盗贼。以知潭州沈介言:「本路柳州、桂阳军昨因李金作过之后,蒙朝廷调发鄂州大军一千人,分戍二郡。续令毕戍一年。缘今来戍期将毕,欲令依旧更戍。」故有是命。
二十一日,宰执进呈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乞更替游奕军出戍高邮军人。上问:「降指挥 」虞允文奏曰:「止令出戍,不曾立限更替。」上曰:「纔及半年,且未须理会。」
关报,马军司中军已择十月二十日起发。今四军久在建业,而主帅尚留辇下,事体未便。伏望申谕枢机之臣,俾镌谕主帅诫 三月四日,诏令马军司于三月中旬内将官兵连老小逐旋津发前去建康府,与出戍官兵一处居住。其后十月三日,臣僚言:「伏(饰)[饬]裨将,令以是半月之顷,
一切计置起发,并指挥江东帅臣、总领,视其营寨,补其 漏。」诏札下李显忠并江东帅、漕臣、总领,依此施行。
六月二十一日,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秦琪等言:「得旨,荆南七军官兵自干道六年为始,遇春夏全留三军在襄阳,秋冬却发四军前来襄阳更替。今来所差四军一千人,却令荆南腹里州军屯驻,到襄阳四百五十里,窃虑缓急有警,不能接济。望移屯襄阳,照应边面。」从之。
七月十四日,宰执进呈福建安抚司申明起发土兵。虞允文等奏曰:「今春堤备海道,令福建先期起发土兵。比有到明州者,却得指挥发回,今陈俊卿申审合与不合再行起发。明州防托,恐不可无人。」上曰:「福建每岁起若干人 」梁克家奏曰:「福建、浙东各千人。」(止)[上]曰:「除福州、兴化发回四百人外,余依年例起发。」
八月十一日,宰执进呈御笔处分:游奕军出戍人归司。允文奏曰:「浙西、湖南募到二千余人,乞均拨殿前诸军。却依处分,每军摘一将凑三千人戍高邮,俟来岁募人足额,再起三千人。」上曰:「甚好!先降指挥,均拨募到人,仍令游奕军归司。余续次施行。」
九月十二日,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财赋吕游问言:「鄂州都统司差拨官兵一百三十九人前去江州,措置收捕盗贼,一季一替。而近年以来,江湖间有 盗,其都统司所差巡江官兵,元无捉到人数。」诏令鄂州都统司拘收所差官兵归军教阅,专委安抚、提刑司
严责巡尉,多方巡捕。如遇有盗贼,须管捉获。
十七日,吕游问言:「得旨,将诸屯人马斟酌紧慢抽回教阅。今鄂州军差出:见屯德安府欲留一千人,郢州欲留三千人,随州欲留五百人,常德府欲留二百人;信阳军三百人、枣阳县六十五人、汉阳军马监九百六十人、应城县孳生马监二百二十七人,欲并存留;潭州九百九十二人、复州一百人、应城县四百九十五人、武昌县五十人、汉阳军四人、永兴县八人,欲并抽回。荆南军差出:襄阳一万五千五百七十二人,均州一百人,光化军一百九十八(一)[人],欲并存留。江州差出:光化军欲留三百人,黄州欲留五百人,大冶县欲留三十人;麻城县五十一人,欲抽回。」〔诏〕枣阳县人并抽回,却于随州存留人内,每季轮差五十人于本县屯戍。汉阳、应城县两监养马人发回本军,(八)[入]队教阅,却于本军减半请给人内对数摘差赴逐监使唤,仍令将带老小前去一处居住。黄州并大冶县人并尽数抽回归军,令安抚司于系将、不系将人内差拨三千人赴大冶县。余从之。
十一月十九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韩彦直言:「近准指挥,令于拣下队外无窠名军 内,拣惯熟稍壮健一千人发赴湖南元出戍州军屯驻。将上项人拣选,止有军兵一千八百五人,择出一千人,缘苦无大段壮健。」诏令韩彦直于内拣选筋力未衰、壮健堪使唤五百人前去,余五百人令湖南
帅司疾速措置招填。
二十一日,权发遣隆兴府龚茂良言:「江州兴国军接连淮甸、江东、湖北,每岁常有茶客百十为 前来。今岁大旱,茶芽不发,皆积压在园户等处人家住泊。窃虑此曹乘时荒歉,聚集作过,乞下江州都统司轮差官兵一二百人前去屯驻弹压,候来年秋熟日,依旧归军。」诏令龚茂良斟酌合差人数,于本路州军系将不系将禁军内差拨施行。
二十三日,权发遣常德府刘邦翰言:「本府素为茶寇出没之地。今岁湖南、北旱伤,持杖劫掠者日多,望下鄂州都统司差拨五百人赴府出戍。」诏令湖北安抚司斟量合差人数,于本路州系将、不系将禁军内差拨。
八年三月十一日,知常德府楼图南言:「昨鄂州都统制司拨到官兵五百人,前来本府屯戍,听候守臣节制。续鄂州都统制司发回二百人,正差三百人屯戍,一年一替。后来沅州管下傜贼杨再彤等作过,遂于鄂州调发,往复三千余里。乞依旧令本路于系将内差拨五百人,听守臣节制。」从之。
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枢密都承旨都:原作「院」,据《宋史》卷三八四《叶衡传》改。、权知荆南叶衡言:「荆南马军并老小已得旨移屯襄阳。窃缘荆南系自来屯驻军马家计,止是逐年上下番更戍出襄阳。况襄阳去处尤近,止可分屯军马,即非存着老小去处。望只令依年例上下半年出襄阳更戍,老小存留荆南,诚为利便。」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