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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熙宁六年十二月。并辍一日。太尉、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郭仲荀,绍兴十六年正月,辍一日。太尉、建宁军节度使韦谦,二十六年十月,辍二日。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使刘锜。二十二年三月,辍一日。
节度观察留后静江军节度观察留后郭廷谓,开宝五年六月,特辍一日。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安守忠,咸平三年六月。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孔守正,景德元年五月。建武军节度观察留后刘知信,二年九月。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马知节,天禧三年八月。安国军节度观察留后郝荣,天圣四年七月。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嘉佑五年八月。并辍一日。
统军上将军右领军卫上将军王晖,建隆四年四月。礼院请辍二日,诏(上)[止]辍一日。前左金吾卫上将军张从恩,干德四年五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廷珪,五年二月。并辍一日。左领军卫大将军刘重进,六年正月,特辍一日。左千牛卫上将军白重赞,开宝二年四月。左羽林统军孟仁裕,九月。左龙武统军陈承昭统:原无,据《宋史》卷二六一《陈承昭传》改。,十月。并辍一日。右千牛卫上将军杨廷璋,四年十月,辍二日。左骁卫上将军楚昭辅,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左卫上将军向拱,雍熙三年正月。左屯卫上将军张铎,七月。左神武统军孟仁操,八月。右屯卫上将军伊审(证)[征],(临)[端]拱元年正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承矩、二月。吴虔裕,八月。右卫上将军宋墦,二年五月。右千牛卫上将军曹翰,淳化三年五月。左龙武统军孟玄 玄 :原作「元诰」,据《宋史》卷四七九《孟玄 传》改。,十月。右武卫上将军米信,五年五月。左领军卫上将军戴兴,咸平二年二月。左屯卫上将军王汉忠,五年九月。右千牛卫上将军赵保忠,景德元年六月。左神武统军钱惟治惟:原作「唯」,据《宋史》卷四八○《钱惟治传》改。,大中祥符九年七月。并辍一日。左屯
卫上将军薛可言,干德五年正月。左监门卫上将军秦习,八月。左骁卫上将军田景咸。开宝三年三月。并不辍。上将军致仕:左骁卫上将军李洪信、开宝八年八月。张美,雍熙二年九月。左千牛卫上将军解晖,淳化三年七月。左领卫上将军谭延美,咸平六年六月。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左骁卫上将军刘承规,大中祥符六年七月。左屯卫上将军王嗣宗,天禧五年四月。右屯卫上将军郑守忠、庆历二年闰九月。高化,八年五月。并辍一日。左领军卫上将军郭琼,干德二年正月干德:原作「干道」,据《宋史》卷二六一《郭琼传》改。。王祚、六月。周景。开宝五年六月。并不辍。
诸国奉使附江南国主李景,建隆二年八月,特辍五日。契丹国母,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特辍七日,葬辍一日。契丹国主隆绪,天圣九年六月,亦辍七日,禁在京音乐,葬又辍一日。夏国主德明,明道元年十一月,辍三日。夏国主元昊,庆历八年二月,辍三日。契丹国主宗真,至和二年九月,特辍七日,葬辍一日。夏国主母,嘉佑元年十二月,辍一日,葬辍一日。契丹国母,三年正月,辍三日。夏国主谅祚,熙宁元年正月,辍三日。大辽国母,九年三月,辍七日。伪国主中书令、秦国公孟昶,干德三年六月,特辍五日。左千牛卫上将军李煜,太平兴国三年七月。左监门卫上将军刘鋹,五年三月。并特辍三日。武胜军节度使、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钱俶,端拱元年九月,辍五日。夏国主秉常,元佑元年九月,辍三日。辽使宁昌军节度使耶律迪。七年正月,特辍一日。先是,太常寺言典故无例,用节度使葬格故也。
内侍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岑守忠。庆历五年闰五月,辍一日。
特恩淄州刺史李处耘,干德四年闰八月。太祖以处耘功参推戴,尝任宣徽使,特辍一日。应州观察使李汉超,太平兴国二年八月。汉超守关南二十余年,卒于屯所,特
辍一日。左龙武军大将〔军〕孙行友,六年九月。行友尝任使相,坐废累年,礼院言大将军无废朝之例,特辍一日。给事中、权判三司侯陟,八年正月,特辍一日。耀州管内观察使夏随,康定元年十月,辍一日。宰相陈升之母,熙宁三年十月,特辍一日。嘉州刺史任泽。元丰六年八月。泽乃仙游夫人之弟,特辍朝一日。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一 杂录
杂录
太祖开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镇国军节度使罗彦卒,时驻跸并郊,故不辍朝。
六月二十九日,右仆射魏仁浦薨,以军行不辍朝。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十五日,驸马都尉魏咸信女寿光县主卒,辍朝一日。宰臣言其日百官起居,欲辍次日,从之。县主,故许国长公主女。太宗友爱加厚,凡公主之女恩秩比王女,故有此礼。帝遵行之,非旧制也。
十二月八日,保静军节度使王昭远卒。时车驾北巡,太常礼院上言,行阙废朝,未有定制,特辍朝参。
三年九月,太常礼院言:「准礼例,诸王启菆、掩圹日,并辍朝参,掩圹日百官〔奉〕慰。今月二十九日改葬秦王,其日朝参、奉慰望准故事。」从之。
景德元年四月三日,郑国长公主薨,明德皇太后之丧已制服未除,太常礼院请止辍朝三日。诏:自今月五日至八日,百官并不赴崇政殿朝参。
二年正月,吏部侍郎、平章事毕士安薨。太常礼院言:「士安出葬之日与郓王外菆日同,士安发引日,望特辍朝参,以成礼例。」从之。
三年十月五日,河西军节度使桑赞卒。太常礼院言,准礼例辍朝一日。崇文院检讨杜镐等言:「唐太和三年,太常博士崔龟从奏:『辍朝轸悼,所贵及哀。自顷已来,辍朝非
奏请之时,备礼于数日之外,虽遵常例,未本人情。』又中书门下覆奏:『古有当祭告丧,义在申情同体,过时而哭,于礼稍乖。礼院所请合辍朝者,各以闻哀之明日,请依者。』又按《礼》云:『轻者包,重者特特:原作「持」,据《礼记 间传》改。。』盖重者可以包轻。今缘明德皇后园陵启菆,前殿不坐。若于其内辍朝,即违轻包之义;苟或过时,又失悯悼本意。伏请依礼,更不辍朝。」诏从镐等议。
四年正月二十五日,河阳三城节度使、同平章事王显卒。行在太常礼院言:「准令,使相辍朝两日。又缘朝拜诸陵,方当行在,酌情顺变,事贵从宜。欲望更不行辍朝之礼。」又龙图阁待制陈彭年检讨故事:「昔唐太宗北征,中书令岑文本卒于扈从,太宗轸悼,不忍闻严更之声,然亦无辍朝之文。今王显卒于私第,国家方行盛礼,吉凶既难相干,伏请更不辍朝。」从之。
闰五月,皇从弟右监门卫大将军德钧出殡,太常礼院言:「准礼例当废朝,伏缘庄穆皇后在殡,朔望罢朝, 臣奉慰,其德钧出殡,望罢辍朝。」从之。
大中祥符九年五月十九日,太平军节度使周罃卒,宰相议辍二十七日、二十八日视朝二日。时景灵宫初成,帝以景灵宫庆成,士庶游赏,五日之内辍朝非便,遂改自二十九日以后辍二日。
天禧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太尉王旦出葬。太常礼院言:「按礼例,宰相出殡,辍其日视朝。王旦出葬,望准旧制。」中书言:「二十六日冬至,其日皇帝不受朝贺,已有诏命。」
遂不下辍朝之命。议者谓其日当罢百官拜表之礼,时宰臣王钦若与旦不 故也。
二年七月,太常礼院言:「皇后父永兴军节度使、赠太师、尚书令刘通母故徐国太夫人庞氏,以七月十六日迁葬。按令,皇帝为皇后父母丧,皆不视事三日,若行迁厝之礼,即无辍朝之例。」诏特辍其日朝参。
干兴元年七月二十三日,太常礼院上言:「左监门卫大将军允言今月三十日外菆,准礼例(礼)合辍其日朝参,又缘已在旬假之内。」诏特辍二十九日。是年仁宗已即位,未改元。
仁宗天圣六年四月,诏:故宰相张知白以二十日葬发引,辍其日朝参。
宝元二年十月六日,诏罢诸司三品官卒辍视朝。初,光禄卿郑平卒,礼官举故事请辍朝,而议者以谓今诸司三品非要官,恩礼不称,故罢之。
康定二年三月六日,诏以豫王薨辍朝。先是,王薨,依礼辍五日,帝以寒食、旬休(上以)假在五日内,无废朝之实,至是辍五日。
庆历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同知太常礼院曾公亮言:「朝廷凡为臣僚之丧行辍朝之礼,如遇假日则辍朝在闻讣数日外,欲申惨悼,诚似过时。唐太和中,博士崔龟从奏:『辍朝之礼,所贵及哀。自顷以来,辍朝非奏请之时,备礼于数日〔之〕后,虽遵常例,未本人情。』是时中书覆奏,称古有当祭告丧之仪,若过时而戚,非所以笃君臣之义也。今宜以韩亿之丧,特正此礼,凡闻哀之明日,不以假休,并许辍朝之数。其日如
值大朝会,或有大政须御前殿,自可略轻而为重,不辍朝。即值契丹使见辞若春秋大宴已告有司者,不可去乐。」事下太常礼院,言:「看详公亮所奏,诚于辍朝之间,适宜顺变。然虑君臣恩礼之情有所未尽,欲乞除人使见辞、春秋二宴合当举乐,即于次日辍朝。余如公亮所奏。」从之。
五年正月四日,(后皇)[皇后]兄四方馆使、荣州刺史曹傅卒,四月章懿皇太后侄西头供奉官李瑛卒,并特辍视朝一日。故事,官非三品无谥及辍朝,傅等特以外戚故。
皇佑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李用和妻卒,检会干德六年皇舅杜审进妻天水郡夫人赵氏卒,准礼辍朝一日,诏特辍朝二日。窃缘当时礼例,为舅之妻本服缌麻三月。今《五服 》不载舅妻之服,缘有旧例,系自圣恩。」诏特辍两日。
四年九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耀州观察使周美卒,准《礼令》,三品以上辍朝,今美系四品。」诏以美久在边任,曾有战功,特辍一日。
英宗治平二年正月十四日,太常礼院言:「检会皇佑元年十二月合门奏:『宣徽北院使、判并州郑戬薨,辍今月十三日、十四日视朝。当日四更二点关到合门,寻行告报,已是五更后,朝臣、军员皆及朝门。欲乞今后非时辍朝,令礼院于前一日未时已前关报,如至未时后即辍次日。』看详合门所请,全乖礼意。欲自今后凡有文武官薨卒合该辍朝者,令本院实时告报诸司,并辍闻哀之明日。如此
则得称礼情。」从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四年二月十七日,编修中书条例所言:「检会宗室及臣僚薨卒合辍视朝者,并太常礼院申奏,关牒御史台、合门、当日辍朝讫,中书续据状降敕,虚有行遣。欲今后已辍朝,更不降敕。」从之。
八年二月十二日,太常礼院言:「旧制辍朝者,并以闻哀之明日为始。若值三大宴及人使辞见,已行告报,即辍次日。其连接假日,亦便以假充数。伏见资政殿学士邵亢薨,合该辍朝一日,依 条辍闻哀之明日,遂辍正月二十九日视朝。窃详其日已是前后殿不坐,便充辍朝日数,恐非恩礼大臣之意。欲乞今后凡该辍朝,如值假日,即以次日;如连接假日,即候开假。」从之。
六月,判相州韩琦薨,诏特辍朝三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辍前殿朝,第三日遇假,合就别日补码。枢密院副都承旨张诚一言:「窃详太常礼院本谓辍朝一日者,请迁就假开,以示恩礼。今琦薨辍朝,以第三日遇假,复就别日,窃虑更易御服,或有未便。况先于前殿辍朝,已见恩礼,即与辍一日者事体不同。今虽遇假,谓宜亦合通理,乞下太常礼院详定。」诏从所请。礼院参详:「自今后应辍朝,并辍前殿正朝,如已辍而遇休假或后殿,即通理为数。」从之。
哲宗元佑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太〔常〕寺状:「欲乞今后应辍朝,并辍闻哀之明日。如前殿即辍起居,遇后殿起居或日参并准此。假日及后殿垂帘、假日
合入官起居,即辍以次日。」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中兴会要》无辍朝杂录。
孝宗皇帝干道三年四月一日,太常寺言:「准已降旨,皇伯母秀王夫人薨,辍朝五日,内二日不视事。乞自今月二日为始辍朝,至六日止,其二日、三日并不视事。」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四二 国忌
宋会要辑稿 礼四二
国忌
【宋会要】
宋太祖建隆元年三月十四日,追尊四庙,内出僖祖文献皇帝十二月七日忌,文懿皇后六月十七日忌,显祖惠元皇帝正月二十五日忌,惠明皇后五月二十一日忌,翼祖简恭皇帝四月十二日忌,简穆皇后十月二十日忌,宣祖昭武皇帝七月二十六日忌。其日禁乐废务,群臣诣佛寺行香修斋。凡大忌,中书悉集,小忌轮一员赴寺。如车驾省方,即留守自于寺院,仍不得在拜表之所。天下州、府、军、监亦如之。惟宣祖为天下大忌,前一日不坐,中书门下、文武百僚诣西上合门奉慰,移班奉慰皇太后,退赴佛寺行香如仪。车驾省方,在路遇忌日,皆不进名奉慰。
三年五月十一日,太常礼院言:「六月二日明宪皇太后忌,请为大忌。」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宣祖忌,以明宪皇太后在殡,令群臣止诣西上合门奉慰,移班进名慰皇后,不赴佛寺行香。
干德二年五月十八日,太常礼院言:「二十一日禘飨太庙,其日惠明皇后忌。按唐开成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祀先农,与穆宗忌同日;太和七年十二月八日蜡百神,与恭宗忌同日。诏以近庙忌辰作乐非便,宜令备而不作。窃以农、 之祭犹避庙忌而不作乐,望依礼例备而不作。」从之。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六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十月二十日太祖忌,请为大忌;孝明皇后已祔庙,其十二月七日忌亦请升为大忌。」从之。
淳
化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御史台言:「今后国忌日,文武百官并早先行拈香毕,赴幕次茶酒,永为规式。」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