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二年二月四日,枢密院言:「已降指挥:『三衙招收军兵、 用,本军申解枢密院,令承旨司用等仗审验人材,刺填军额。在外屯驻军,委本路总领官依此。』其在外诸军并不解赴总领所,止行关报姓名审验,预作到军月日,放行请给,无以关防。」诏总领所照

应三衙招 用军兵拍试格法指挥,一体施行。
二十八日,淮西江东总领杨倓等言:「乞将江东安抚司、建康府都统司酒库并拨付淮西总领(使)、本柄并应干动使等,其煮酒卖到价钱,除元本钱并行拘收应副作本外,将合得息钱并行拨还诸司。」从之。 所,得旨令共相度。欲将诸司酒库先次交割见管酒曲、钱米、麦
六月十五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契勘四川宣抚自郑刚中以前未置总领所,今照得前来往川陕宣谕并任荆襄制置日,并依荆襄宣谕使汪澈已画降指挥,总领所随事所隶。今来乞依上件已得指挥。」从之。
闰七月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已降指挥,差度支郎中唐珣前去湖广总领所,取索应干收支科降及诸路已未起发钱物,逐一究见诣实。所有淮东西总领所亦合一体委官前去。」诏差考功郎官沈复。
九日,尚书度支郎中唐珣言:「究实湖广总领所财赋,缘积岁不曾检察,本所恣纵,弊源甚多。欲望特降睿旨,今后每三年一次差官稽考,庶有畏忌,兼岁月不久,奸弊易见。」从之。
十二日,诏户部将江、鄂州、荆南三处军马岁用支遣实数并作一科,降付总领所,委本所自行审度,各从便顺分拨。
二十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湖广淮东西总领所应干收支科降及诸路已未起发钱物,各已委官前去取索,逐一究见诣实。所有四川总领所,亦合一体,诏令虞允文措置施行。」从之。

八月十七日,度支郎中唐珣言:「湖广总领所自来差拨户部人吏,每有会问,并是本处人供报,本部人即供报不行。又缘替移频并,亦随官罢,所以不知首尾。欲乞并令发回,只令总领官于州郡、监司吏人踏逐选差,三年一替。其淮东西总领所并分差粮审院并依此。」从之。
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令湖广总领所印造新会子,通已未印造共三百七十万贯,将铜版依已降指挥缴申尚书省。其旧会子逐旋缴纳。
十二月二十六日,户部郎中、四川总领查钥言:「金州屯驻官兵岁计帮支钱粮数目浩瀚,缘相去遥远,本所属官元差置主管文字、干办公事各二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一员,昨准指挥裁减主管文字一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一员,今欲于元裁减属官三员内复置一员,差往金州干当佥厅职事。」从之。
四年正月九日,礼部言,新除户部郎官、四川总领查钥奏:「臣契勘本司赡军岁计,自绍兴三十一年军兴后,增招兵马,溢额数多,用度日广,别无科降,止是侵那库管桩积逐急应副,今亦殆尽。近准朝廷立定兵额,按月所添请受并无指准,又有因功转官添加请给,今年又系有闰年分,阙数甚多。(无)[兼]川路诸州内有旱伤,米价踊贵,比去年尤为阙乏。欲望照累政总领官体例,给降度牒五千道出卖,拘收价钱,庶几补助岁计支用。」诏降度牒一千道,紫衣师号共五百道。
二月三日,新(降)[除]户

部郎官、四川总领查钥言:「近降指挥,四川总领所应干收支科降钱物,令虞允文措置施行。欲乞令虞允文集四路漕臣各一员,同臣就宣抚司会算四川见今财赋所入之数,对立养兵多寡之额,使兵食、民赋出入相当。庶几军用赡足,免以匮乏频渎天听,实为久远之计。」诏从之。
二十九日,刑部言:「新除司农少卿、淮东总领吕擢奏:『逐路州军应有总领所钱米去处,欲乞量立殿最之法,许从本所检察按治。』本部看详,欲令诸路总领所于岁终将所管州军每州合发本所钱物十分为率,若拖欠及二分,知、通各展二年磨勘。或欠数太多,取旨知了;办数足,各与减二年磨勘。」从之。
十一月十七日,诏三总领合支官兵春冬衣,户部措置,今后并须管依行在官兵条限时日支给,不得依前迟延过时。
五年三月六日,淮西江东总领叶衡(亦)[言]:「准指挥,差属官前去庐州应副郭振修城官兵钱粮。照得虽有干办公事二员,内分一员专在池州军前给纳签厅,委是阙官,深虑 事。欲乞依鄂州例,更置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各一员。」诏许辟差准备差遣一员,日后更不作阙。
八月五日,淮东总领吕擢言:「契勘本所属官已经裁减,止有干办公事一员。淮西总领所已置干办公事二员,近又申明辟差准备差遣一员,本司委是阙官,乞依淮西例置准备差遣一员。」从之。
十一月三日,户部言:「淮东西总领所奏:本所人吏旧请于大军

钱内勘支,立年限与补进义副尉。本部照得批勘合于大军钱内应副,更不添支食钱。其出职年限,欲自差到所充应十年,头名职级补授进义副尉。其递迁以次人各充应二年,通到所及十年,依今来出职年限补授。下淮东西总领所照会,湖广总领所亦依此施行。」从之。
六年四月一日,诏淮东总领所并归淮西总领所,令沈复通领,存留属官一员。铸钱司可减罢,并归发运司,存留干办公事二员,亦发归运司。
闰五月五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淮东总领所废并,司名合行并入。」诏以「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
十七日,户部言:「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合用印记,今欲以『总领两淮军马钱粮所印』十字为文,将两所元印缴纳,庶几归一。」从之。
六月十七日,户部言:「淮西总领沈复奏:『淮东总领所事务至繁,正要稽考出入及检察粮审院批放,缘淮西相去隔远,难以革弊。兼照得淮东签厅从来不曾与务场仓库干涉,今欲依仿池州例,委自属官管干给纳。』本部勘当,欲依所乞,以『户部给纳所』为名,并令总领官往来提督施行。」从之。
七年五月四日,权知镇江府、兼权淮东总领蔡洸言蔡洸:原作「蔡洗」,据《宋史》卷三九○本传改。:「承指挥复置淮东总领,乞依旧作『浙西江东财赋淮东总领钱粮所』为名,户部给纳所却行废罢。所有应干合行事件,欲乞并依前后总领所官已得指挥施行。本所元管印记,近

缘省并,别降两淮总领所印记。今既复置,所有淮东总领所元印乞依旧行使。」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吏部言:「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奏:『本所复置主管文字一员,专一主管金州本所签厅职事,乞依金州州县官,任满与转一官推赏。』本部契勘,荆湖路安抚、转运司属官到任,任满应得酬赏者,依条各随置司所在州县官格法推赏。本部欲依所乞,将本所在金州置司签厅官一员,依金州州县官到任任满已得指挥推赏施行。」从之。
九月二十四日,又奏:「契勘本所属官依发运司例,自与他州不同,止有四员,皆系选人,资望太轻,难于号令。欲望将本所属官尽差京朝官,许理本等资序。其见任者令终满今任,已差选人替官者各乞别与差遣。」诏依,余路总领所属官今后并差京官。
十月二十四日,诏令建康府于朝廷桩管会子内借拨五十万贯,应副淮西总领所支遣,却于元科马军司未到纲钱内拘收拨还,依旧桩管。仍开具起发纲运最稽迟数多去处当职官职位、姓名,申三省、枢密院。
八年四月十六日,权尚书户部侍郎沈复言:「今后遇总领所官赴行在奏(行)[事],淮东委守臣兼权,淮西、湖广委漕臣兼权。」从之。
淳熙元年三月十七日,诏淮东总领所差置催纲使臣三员,于小使臣内选差,专一往来催促大军钱粮使唤,仍理为资任,支破本等券钱。既而六年三月,淮西援例差置。从之。

四月十七日,淮东总领许子中言:「乞委诸路通判专一主管拘收逐州钱米起发赴所,旬具数目关报本所,每半年比较,以行赏罚。」从之。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淮东总领钱良臣言钱良臣:原作「钱粮臣」,据《宋史》卷一六五《职官志》五军器监条改。下同。:「乞依淮西总领收趁茶盐等(钞)[钱]及额推赏。」从之。先是,元年三月,诏自今建康场务岁终收趁茶盐等钱及额,其淮西总领自任内岁终与比附左右司官,计日减半推赏,良臣援以为请。
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诏两淮总领所将收支钱物除依条合置库分并正赤历外,其余私历并创置库名并行改正。如将来朝廷差官点检得更有违戾,当重作施行。
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淮东总领所言:「镇江务场岁额收趁茶盐等钱增羡,官吏推赏并不曾经由本所,径自供申朝廷,致有权行抵当、拘催未到钱数至多。乞自淳熙四年,镇江务场官吏推赏,先从本所审实,方许施行。」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淮西总领盖经言:「诸州常平买朴酒坊往往侵损官课,乞从本所日下发并,自行措置兴开,依数认还常平元额。」从之。
四月二十一日,四川总领所言:「近准枢密院札子,以制置司申请威、茂州每年量立省计,为钱引一万四千道,数内成都转运司管认五千道,余九千道合从总领所添贴支拨。契勘本所岁计系专用应副四川屯驻御前大军支遣,即无科支诸州系省钱物窠名体例。其省计钱物,自来隶属逐路转运司科拨。」

诏本路转运司照应今年三月十九日已降漕臣手诏,将有余去处通融应副。
十年六月二十六日,淮西总领韩彦质言:「本所五酒库近蒙许辟差官,今乞先令权半年,见得实有心力,正行奏辟,通理为任。又乞差使臣五员籴买米麦。」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四川

四川
淳熙二年正月十五日,诏四川总领所自今将腐烂米斛别行变卖,不得支充军粮并零碎折支。
三年正月七日,四川总领所言:「金州屯驻官兵岁支钱引六万一千余道,系本所与宣抚司分认应副。今既罢宣抚司,置制置使司,其本司元认金州一半钱引合令制置使司。」从之。
四年正月二十五日,诏四川总领所将诸处桩积米常以新易陈,(乞)兑换支遣,不得以兑换为名,辄有侵借。如日前有借拨之数,即疾速补还。
六年二月三日,诏自今四川总领所茶马司遇岁终,各将本年经常及桩管钱物收支、见在,于次年正月开具作册,缴申尚书省。
十月十六日,四川总领李昌图言:「乞自今或有陈请事干本所财计,先下本州岛相度,裁其可否,然后施行。」从之。
八年五月一日,诏罢兴元、金州两处签厅,其总领所签厅职事依江陵府例,委各州通判兼管。以臣僚言「四川总领自来置司利州,去大军屯驻所在相远。昨缘军兴,恐关外四州待报迢递,遂于鱼关置一签厅,以便四州期会,差本所干办公事主之。后来为总领者不知当来所置签厅之意,

只因籴买一事,乃于兴元、金州复置两签厅,所差官妄作威福」故也。
十四年三月六日,四川总领赵彦逾言:「诸州桩积钱粮,乞令各路运使每季点检。」王淮等奏:「先降指挥,总领不与桩积米斛,本为淮东西、湖广三处,即不曾札下四川。」上曰:「蜀中粮斛,总领自当干预。彦逾既有请,可分明札下照会。」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杂录

杂录
淳熙四年二月八日,诏:「三总领所出纳钱物并明附正历,不得再有侵借隐占。其州军纲运以时严紧催督,毋容拖欠。如复灭裂,重行责罚。」先是,总领所文帐多有侵借隐漏,遣官点磨。既条上其数,于是中书门下省言:「除赊欠占压虚桩之数别行契勘外,余见管并别库寄收与州军拖欠钱物共一千五百八十余万。内三百余万系无侵借及不曾附帐历钱,已改拨桩管外,历尾见在钱四百八十余万贯存留总所,认数桩收,以备急阙。仍令拘催州军淳熙元年至三年未起纲运七百九十余万贯,与建康、镇江场务月收窠名并淳熙四年所科岁计,应副支遣,已有宽余,其私置库历悉行改正。日后收支各立式行下,每岁开具申奏,以防渗漏。」因有是诏。
十月二日,诏总领系与发运监司序官,职任尤重。自今在任一年已上者,亦许除郎。
五年五月十一日,诏淮东西总领所各置市易库一所,不得往外州回易。先是,遣使驱磨总所钱物,回易例从废罢,钞引入纳,遂不及常平之数。淮东总领叶翥尝以为言,至是户部侍郎单夔复请依旧于市易、回易

库发泄钞引,故有是命。
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左司郎中杜民表言,乞住罢诸路总领、漕司营运。上曰:「朕欲罢此久矣。内外诸军添给累重之人,每岁共不过三十余万缗,别作措置支给。」于是诏两淮、湖广、四川总领所,两浙、四川转运司,营运并日下住罢。即逐司将截日终见管本息钱物实数逐一开具申尚书省,其诸军家累重、大官兵合添支钱,已一面别作措置支拨。既而八月诏,两浙本钱已拘收外,余各限指挥到日,先将本钱尽数发赴元来去处,依旧窠名桩管。其收到息钱,依已降指挥疾速开具申尚书省。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户部言:「湖广总领所申,除湖南创置飞虎军,系别降钱物应副外,有江鄂州、江陵府屯驻及襄阳府出(成)[戍]共四大军,并差出德安府、随、郢州、信阳军、光、黄、沅、靖州、常德府及大冶、麻城县等处军马,合用淳熙十七年分岁计钱物,乞科降。本部准淳熙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指挥科降,每月以五十八万九千四百三十余贯为约,一岁计钱七百七万三千二百贯九十四文。今科拨下项:京西襄、郢等处见屯军马,合用铁钱,令转运司于舒、蕲州见桩管并续铸到铁钱内,各取拨七万五千贯赴湖广总领所交纳。所有诸路州军纲运钱,科拨五百七万二千六百八十二贯一百四十七文。数内有四川提刑司催发钱二十五万二千四百三十贯,近缘免起三年,乞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