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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军节度使,系充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营田使。今来以降制除太尉,依前武胜定国军节度
使,理合增重使名。」诏岳飞充湖北京西宣抚使,兼营田大使
。
九年正月五日赦:「应两淮、荆襄、川陕新旧宣抚使及三衙管军,并特取旨优异推赏,统兵及将佐委逐军开具等第推恩。」
十八日,诏保平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川陕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吴玠除四川宣抚使,兼营田大使。
同日,诏和众辅国功臣、少师、护国镇安保静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刘光世除陕西路宣抚使,兼营
田大使。
同日,三省言已降指挥,吴玠为四川宣抚使,诏旧守陕西地分阶、成等州,依旧听吴玠节制。
四月二日,四川宣抚副使、兼营田大使吴玠言:「本司昨充川陕宣抚司日,有本军合用激犒等钱,寻中画到指押下四川都转运司,每岁应副钱一百八十万贯。近蒙朝廷将本司改为四川宣抚司,依已得指挥,各守疆界,即今别无招纳及差拨官兵,乞将上件钱数自绍兴九年分减半支拨。」从之,仍降诏奖谕。
九月六日,诏胡世将除宝文阁学士、川陕宣抚副使。
十年七月十二日,诏太尉、保成军节度使、充殿前副都指挥使公事杨沂中除主管殿前都指挥使公事、淮北宣抚副使。
十九日,太尉、保成军节度使、充主管殿前都指挥使公事杨沂中言:「被旨除淮北宣抚副使,近(由)[申]请到指挥,以淮北宣抚副使司为名,凡行移文字,未审合与不合与宣抚判官刘琦同共系衔。」诏令同系衔。
绍兴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诏韩世忠、张俊张俊:原作「张浚」,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改。后两条同。、岳飞已除枢使、副,其旧领宣抚等司合罢,遇出师临时取旨。(遂)[逐]司见今所管统制、统领官、将副己下,并改充御前统制、统领官、将副等,隶枢密院,仍各带御前字入衔。及令有司铸印,逐一给付,且令依旧驻札,将来调发,取旨施行。仍令逐司统制官等,各以职次高下轮替入见。及委赏功司将未了功赏疾速取旨推恩。
同日,少师、镇洮崇信奉宁军节度使、充淮南西
路宣抚使、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兼营田大使、济国公张俊言:「近蒙除(受)[授]枢密使,所有宣抚司未曾回报朝廷并省部都司文字,并日前未了、宿亳功赏及淮西诸处功赏等,乞立限结局,仍许臣系旧阶申发。」诏依,限半月结局。
二十八日,诏韩世忠、张俊、岳飞宣抚官属并优与升等差遣。
【宋会要】
绍兴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诏四川宣抚司并属官并罢之。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八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张浚除少傅,依前观文殿大学士,充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建康府置司,进封魏国公。
十月二十九日,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司言:「本司属官,欲依四川宣抚司,主管机宜文字与监司、干办公事与知州序官。」从之。
【宋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四月二十二日,
张浚
言:「昨承指挥,江淮宣抚司结局,所有应办借置舟船、津发钱粮、修盖营寨、置办军须得
力官吏,得旨许臣保明,量与推恩。今作优平两等,与减三年及二年磨勘。」诏江南东路转
运副使
向子忞
特复直秘阁,淮南路转运判官
锺世明
特除直徽猷阁,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
莫蒙
,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陈良弼
,尚书户部郎中、总领淮东军马钱粮
洪适
,
尚书户部郎中、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财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
王珏
,(冬)[各]特转一官。内碍止法人,依条出给减年公据。
六月十三日,四川宣抚司言:「得旨差参议军事一员,其叙位、请给、人从等,并依江淮宣抚使司参议军事已得指挥施行。本司旧又有主管及书写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准备差遣等,系一司官属,亦乞许依江淮宣抚使司已得指挥。」诏从之。
十四日,诏张浚特降授特进,依前枢密使、江淮东西路宣抚使、节制建康镇江府江阴军江池州屯驻军马,试尚书礼部侍郎陈俊卿降授左朝散大夫,充敷文阁待制、参赞军事唐文若降授左承议郎,尚书户部员外郎冯方降授左承事郎,直秘阁查钥差充江淮宣抚使司参议官。
七月四日,诏江淮都督府官属并改充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司。
七日,诏:「昨都督府进讨,特许便宜行事;今都督府已罢,应宣抚司军事并合闻奏取旨,其前降便宜指挥更不施行。」
十二月二十八日,张浚言:「昨承恩降节制两淮,后来改除宣抚,都督江淮军马。二年防秋,偶免旷阙,除臣与近上官属自不当陈乞,所有臣随行官吏、军兵并应办军前实有劳 之人,欲望从臣保明,比附前后宣抚司、督视府等处月日体例,特赐推恩施行。」从之。
干道元年五月二十九日,诏:「新安郡王吴璘已降指挥除四川宣抚使,所有合差置官属、人吏等,依胡世将、郑刚中体例施
行。」宣抚司人吏旧以六十六人为额,缘今别无调发,可裁减一半。诏从之。
三年六月十二日,诏虞允文可除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续有旨,出抚西蜀,虽已除职,未足增重阃寄,可依旧知枢密院事、四川宣抚使。
同日,左中大夫虞允文言:「臣蒙恩除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所有本司合行事件,乞依郑刚中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今来臣合差辟官属、使臣、人吏、军兵等,乞就行在先次量行差带前去。其起发请给等,止乞依臣昨往川陕宣谕日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十四日,虞允文言:「契勘郑刚中任四川宣抚日,有相承到旧管降赐激赏两库所管钱物数百万贯,用支诸军激犒及逐时入教、拍试、支赏之类。后来并发制置司支拨二十万贯外,其余尽数起发赴行在,亦有拨入总领司充桩积。今来复置宣抚司,即无一司相承库务钱物。臣到司依例合行犒设诸军一次,及后来逐时入教场拍试、支赏之类,费用不一。欲乞下总领所,于朝廷封桩钱引内支一百万贯以备支遣外,若臣到任后有拘收到诸路宽剩并诸军减汰失陷钱物,许依郑刚中措置桩积,以备接续支用。其封桩钱系已降指挥,用与四川对减虚数。若制、总两司议定,果成对减,必分作三年。今来止是借拨最后一年支用之数,日后却从宣抚司别行陈乞,措置拨还。」从之。
十六日,虞允文言:「契勘郑刚中任宣抚司日,置
参议官两员。伏见淮南东路转运判官王之奇深知西边军前利害,欲乞改除利州路转运判官,(镇)[填]见阙,就令兼本司参议官,得以协济国事。」从之。
十八日,虞允文言:「奉旨令户部支钱三(十)[千]贯,付充随行激赏库支用,所有依叶义问、江澈昨出使例,合差带激赏库监官一员随行。」从之。
同日,虞允文言:「蒙恩除四川宣抚使,所有本司合行事件,条具下项:一、合用印,照得昨来枢密叶义问出使,有铸到『枢密行府印』一面,今乞关出行使。所有行移,并依三省、枢密院体式施行,仍入诸军摆铺递转,内奏报文字直入内内侍省投进。一、应干军期事务,全藉监司、各州县官协力应办,如有避事不职、贪污苛扰之人,乞许本司量度事体轻重勘( )[劾],或一面对移讫,续具情犯奏闻。其廉谨办职之人,亦许本司保明,取旨旌赏。除军期外,其余更有似此之人,亦乞依此施行。一、契勘四川罢宣抚司日,置制置司行宣抚司职事,案牍、人吏、钱物并已拨隶制置司讫。今来被旨宣抚四川,以军事为先,欲将旧宣抚司所行军中应干事务归本司外,有官员升改、放散举主、士人省试之类,乞存留制置司。」并从之。
五年三月十九日,诏王炎除四川宣抚使,依旧参知政事。
二十二日,王炎言:「被旨除四川宣抚使,依旧参知政事,其应干合行事件,臣欲乞并依参知政事汪澈出使荆襄、知枢密院事虞允文四川宣抚前
后已降指挥施行。其间或有可以省减事节,亦许臣参酌裁损。」从之。
六月五日,王炎言:「四川路分阔远,宣司事务繁多,即与荆襄不同,纔入川蜀,便合委官干事。今检照得虞允文宣抚四川日申请到指挥,文臣官属依郑刚中差置一十四员,欲乞许依虞允文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八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令户部支钱一万贯,充四川宣抚司激赏使用。
九年五月三日,王炎言:「被旨出使,宣抚四川,今来结局,乞依昨来虞允文行府出使结局体例,官属推恩施行。」诏各与转一官资。
【宋会要】
淳熙元年三月九日,诏太中大夫太:原无,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补
。、参知政事
郑闻
除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是年四月,诏四川宣抚司属官依制置司例赏。七月,诏已罢
宣抚,令四川总领赵公硕将四川宣抚司钱物尽数拘收硕:原作「说」,据后「二年
六月一日」条改。,另项桩管,别听朝廷指挥。郑闻元将带一行官属等已至行在,
依前后例限五日结局。
十二月二十八日,诏资政殿学士、中大夫沈复除资政殿大学士沈复:《宋史 宰辅表》记作「沈复」,而《孝宗纪》记作「沈夏」,实为同一人。、四川宣抚使,兴元府置司。其见拘收宣抚司但干钱物、军器等,依旧归还本司,官属只许辟差机宜文字一员、干办公事二员。昨拘收到诸军都统司场务等,照应淳熙元年十二月二日已降指挥,给还逐军施行。诏四川诸军升差兵官,依江上诸军例,并从主帅依公选择。内统制官申解赴宣抚司审察,余官
一面升差,合给付身、人从,宣抚使备申枢密院给降。如有合申宣抚司事理,令具一般事状申奏。
二年六月一日,诏罢四川宣抚司。右司谏汤邦彦言:「陛下复置宣使,以分委寄。置司之初,议论详悉,虑事权重,官属多,故损其权而减其属。谓财赋聚于宣司而不及军中,故取旧属军中场务悉以还之,宣司不得复取。谓军中差使制于宣司而不由都统,则升黜不审,主帅无素恩,故除统制官解宣司审察外,其余俾都统一面自差,宣司只申(察)[密]院给付而已。然宣抚一司,其名甚重,(令)[今]复此官而损其权,是予其名而夺其实,是必上下交恶,军帅不睦。沈复到司,今(本)[未]久也,自财赋还军中,差使由都统,复已不乐,军帅已不相安,自此必将大为间隙。就令尽易军帅,亦必相忌。望更为之制,或依叶衡向任荆南故事,命一详练可委从官,以枢密都承旨职事就知兴元,仍移制置一司于兴元府,使之兼任以总四川之务,督监司之纵弛,察军(师)[帅]之勤惰。别授沈复以大(潘)[藩]府,罢宣司之名,收宣司之实。」 从其请,令四川总领赵公硕尽数拘收宣抚司钱物拘收:原作「拘宣」,据前「元年三月九日」条所述改。,令项桩管。
开禧二年三月十二日,诏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程松差充四川宣抚(司)[使]。
四月十三日,诏给事中、兼侍讲、两淮宣谕使邓友龙除御史中丞,充江淮宣抚使;吏部侍郎、湖北京西宣谕使薛叔似除兵部尚书薛叔似:原脱「叔」字,据《宋史》卷三九七本传补。,充湖北京西宣抚使。
六月四日,诏知建康府
丘 除刑部尚书,充江淮宣抚使,不允辞免。邓友龙令赴行在供职。
十一月四日,诏刑部尚书、充江淮宣抚使丘 ,兵部尚书、充湖北京西宣抚使薛叔似,并除端明殿学士、侍读。丘 依旧江淮宣抚使,薛叔似依旧湖北京西宣抚使。
十八日,诏湖广总领、兼湖北京西宣抚司参谋官陈谦除宝谟阁待制、湖北京西宣抚副使。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京西宣抚使薛叔似、宣抚副使陈谦并宫观,知江陵府吴猎除湖北京西宣抚使。
三年三月十七日,〔吴〕猎除刑部侍郎,依旧湖北京西宣抚使。二十一日,御批付猎:「贼赃干纪,神人共愤。卿受任荆襄,密迩蜀门,忠义所激,慨然有讨贼之志,朕甚嘉之。今岘安陆,虏骑奔北,卿威名益着,筹略方深,经理创残、申饬战守之余,宜为朕兼总西事。凡可携离逆党,指授将士,一以付卿,无失机会。又须审度,务在必成。应有合行事宜,可密切条具来上。故兹札示,想宜知悉。」
是年四月十五日,诏权兵部尚书宇文绍节除华文阁学士、知江陵府、兼权湖北京西宣抚使。是月二十七日,除侍读,依旧华文阁学士,充湖北京西宣抚使,兼权知江陵府。九月十九日,诏绍节充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
五月二十一日,知沔州、充利州西路宣抚使、兼四川宣抚副使安丙言:「宣抚司每岁合举官员数,昨因宣抚司废罢,未有专降指挥,乞立定每岁合举官职令、升陟等员数,
行下遵守。」诏依宣抚使已降指挥岁举员数,与三分之一荐举。
【宋会要】
嘉定元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四川宣抚副使举官,特依宣抚制置使,岁举改官一十一员、从
事郎六员。从本司之请也。
三十日,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宇文绍节奏:「本司举官员数,已准指挥:湖北、京西止是两路,比附四川路分,每岁举改官六员、从事郎三员,朝请大夫以下升陟、大小使臣升陟二十员,分上下半年举。今绍节充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乞比附四川路分,增添湖南一路员数。」吏部言:「四川宣抚系有四路,今京西湖南北乃是三路,若从本官所请,每岁合举改官九员、从事郎四员、朝请大夫以下升陟任使八员、大小使臣升陟三十员,并分上下半年举。」从之。
二月三日,诏华文阁学士、侍读、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宇文绍节除宝谟阁学士,依旧侍读、京湖宣抚使。
三月四日,诏京西湖南北路宣抚司属官历任及五考以上人,许令宣抚使司置司去处,一路监司通行荐举。从本司之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