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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辑稿
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应殿中省官并赴内朝,合门拟定在工部侍郎西别班立,少监以下各重行。
四年九月五日,诏提点坑冶铸钱官、转运判官、提举常平、学事官并在知州朝议大夫之上。
大观元年七月七日,诏宗子博士序位立班并在国子博士之上。
政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京畿转运副使、提点刑狱序位在三路转运副使之上。
三年闰四月二日,礼部奏:「据沂州州学教授、宣德郎徐敻状,依条诸州学教授序位承务郎以上在签判之上,未审知县如何序官。辟廱勘当,若教授系选人,合在选人知县之上;如系承务郎以上,即合在承务郎以上、知县之上「以上」二字疑衍。。」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保静军节度观察留后、提举龙德宫、直睿思殿杨戬奏:「朝廷肇新直殿之职,其系衔等次序安敢有议。若止以带职非带职、正任转官先后为次,伏恐未称朝廷肇新直殿职任之意。伏
望详酌,立法施行。」诏带直睿思殿人系衔序位等在不带职人之上。
二十三日,诏朝请郎、殿中监高伸立班并诸般恩数并依龙图阁学士例。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皇太子庆会、上寿押百僚班。
四年六月八日,诏殿前都指挥使在节度使之上,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留后之上,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在正任观察使之上,殿前马步军都虞候在正任防御使之上,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在正任团练使之上。
八月三日,诏改端明殿学士为延康殿学士,枢密直学士为述古殿直学士,恩数品秩并依旧。
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诏:「宣和殿初建,自绍圣中经毁废,其燕闲未始不居于此。近置直殿,以左右近侍官典领。吾士大夫有以处之,宜置新班,以彰荣近,以承其传。可置宣和殿学士,班在延康殿之下,以两制充,听旨除授。凡厥恩数。并依延康殿学士体例施行。」
九月十九日,诏皇太子遇天宁节赴垂拱殿上寿,于亲王前别为一班。
六年四月二十日,诏宣和殿学士立班叙位在翰林学士之下、诸殿学士之上。
五月七日,比部员外郎梅如礼奏:「修撰、直阁其品甚高,乞定班着杂压。」从之。
九月二十九日,诏集英殿修撰杂压在七寺少卿之上,右文殿修撰以下递升一等。
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言:「诸路廉访使者之职,一路事无巨细,皆所按刺,
朝廷耳目之任,寄委非轻。今欲乞叙位在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提举学(士)[事]常平官之下。内系横行或内侍官带睿思殿,许与提举弓箭官序官。如系武功大夫以下,即与提举木 坑冶茶盐序官。无提举弓箭手、坑冶茶盐官路分,比类施行。」从之。
宣和元年九月四日,中书舍人孙宗鉴等奏:「先奉诏,曾懋、孙宗鉴、卢襄、许翰并召试中书舍人。欲乞依给事中傅墨卿等依元降诏除命先后序位。此句文字疑有脱误。」从之。
六日,诏军器监邓之纲已降指挥,特视待制。今后应诸朝参、扈从、筵宴等并缀待制班。
十六日,诏郑居中已除少傅、威武军节度使、佑神观使、充神霄玉清万寿宫使、进封崇国公,朝堂立班在少宰之下。
二年正月二日,诏太中大夫、将作监贾諲班缀恩数可视待制。
(宣和二年)二月四日,诏:「宣和秘殿名称已标纪元号,所有见行带领宣和殿职事,易以保和殿为名。应干班缀叙位杂压恩数等并仍旧。」
六年十一月十一日,领枢密院事蔡攸言:「乞今后押班、称贺、奉觞、上寿等并同三省长官。」诏攸立班序位少宰之次。
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诸州管辖宫观道官官职虽高,序位在通判之下。」从之此条为制诏,不应有「从之」二字,疑误。。
高宗建炎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诏依祖宗朝置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序位在左右司之下。
八月七日,诏刘珏令随宰执班奏事。以权同知洪州、三省枢密院事故也。
四年六月三十日,诏:「自庶官
除侍郎,依旧例带权字;若除外任差遣,(即)[及]除待制未及二年除修撰,其立班杂压并依元佑令;如遇服绯绿,依待制告谢日改赐章服。」
七月八日,诏:「非见任宰执到都堂,除正一品外,序坐并在见任宰执之下,余依自来条令。」
十一月十六日,诏枢密院干办官并改作计议官,叙位在太常博士之下。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招讨使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永为定制。
绍兴元年三月十三日,合门言:「自来职事官差权职任高者,与寄禄官差权人趁赴朝参立班不一。欲乞今后臣僚若系得旨差权职任,朝参立班并权依正官,议罢日依旧。侍从官已上权职任高者止立旧班。」从之。既而臣僚言:「祖宗旧制,应在京职事官兼权他职,并止立本班。若便依合门奏请,即郎官以下被旨权卿监者须立卿监班,卿监以下被旨权侍从者须立侍从班,显见班列之中纷然殽乱。」遂寝不行。
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合门言:「昨准朝旨,六曹权侍郎立班叙坐并在侍郎之次,依旧分东西班。(令)[今]权侍郎杂压在太中大夫之上,其立班合依旧在侍郎之次外,所有坐次欲依杂压。」从之。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修注官赴起居殿陛侍立,比之余官权职不同,特令立起居郎、舍人班。其后侍御史谢祖信言:「职事官兼权他职,止立本班,此祖宗旧制,不可轻改。」遂寝之。
三年七月二十八日,给事中黄唐传言:「新除给事中(詹
事中)詹义在宣和间已任给事中,其年德望实俱出臣右。虽今除授偶在臣后,若依今为序,臣实不遑安。望许叙位系衔在臣之先。」诏依令。
五年二月十七日,诏:「尚书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进呈三省密院文字并在西壁,与左仆射对展,升降并由西阶。如遇押班等,依旧制。」
四月七日,诏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旧系宗子博士,序位合在国子博士之上。
六年二月十七日, 令所言:「看详到知合门事、同知合门事序位,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左武大夫知合门事,右武大夫同知合门事,入内内侍省押班观察使已上,除授即序官。若左武大夫以上任合门职事与职事官序位,以职事为序;与非职事官及外官序位,以职事阶官为序。」从之。
五月八日,诏范冲除翰林侍读学士,其班序在翰林学士之下。
七年二月九日,诏新枢密使秦桧立班序依宰相例,寻辞不允。
二十五日,诏岳飞已除太尉,不候正谢,令立新班。
九年三月二十一日,合门言:「今后除权尚书立班,依权侍郎条在正尚书之次,如遇常朝、假日,立班仍旧分东西班;如遇赐茶,坐次高下依杂压。」从之。
七月十七日,诏广东提举盐事官序位在转运判官之下,提举市舶官序位在提举盐事官之下。以本路运司申明 (今)[令]所定不当论官序,合以职事为序,故有是诏。
九月十五日,新除给事中刘一止言:「奉诏,刘一止、冯戢并除给
事中。依条,同日除以寄禄官为序。今冯戢系朝散大夫,一止系朝奉郎,乞以官序系衔。」诏刘一止系自中书舍人除授,序位合在冯戢之上。
十年四月四日,诏:「今后起居班三公、三少带节钺者,序班在宗室开府仪同三司不带三公、三少班前;其外官不带三公、三少使相自合并入带节钺三公、三少一班起居;如无外官带节钺三公、三少班,其外官开府仪同三司依旧在宗室开府仪同三司后起居。」
八月二十三日,诏敕令所删定官立班序位在枢密院编修官之下。
十一年二十八日十:疑当作「月」。,诏枢密院编修官位在计议官之下。
三月八(月)[日],详定一司敕令所言:「看详到绍兴杂压(今)[令]内,『枢密院计议官』字下添入『编修』二字在『官』字上,却于『官』字下添入『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六)[十]字,在『陵台令』字上,及于『国子监(承)[丞]』字下添入『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八字在『大理寺直』字上,为杂压之序。」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参知政事王次翁言:「近例王庶任枢密副使,叙位在参知政事之下。今岳飞阶官系少保,与王庶事体不同。」诏叙位在岳飞之下。
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诏普安郡王出外(弟)[第],赴朝参起居等并立本官班。
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诏宰执四参官赴垂拱殿习看石位。
十四年十二月十八日,诏皇太后、皇后宅教授叙位班次并依诸王宫教授。
二十六日,诏今后遇人使在庭,曾借官臣僚并依旧
例立借官班。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诏秦 已除资政殿学士,系提举万寿观、经筵侍读官,立班坐次缀参政一行。既而父太师、尚书左仆射桧请辞,改立签书枢密院事之下。
十八年四月十五日,诏秦 已除观文殿学士,立班令在右仆射之次。
二十年二月三十日,合门言:「今后遇人使在庭,不系侍从官曾经借官人免赴起居立班;如见差充接送伴者,依借官所服立班赴坐。」从之。
三月十九日,诏今后带御器械官遇合班处,横行令立班在本官之上,余官在横行之次。
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诏金国贺正旦人使到阙,为阙宰臣,依旧例权移少傅、信安郡王孟宗厚东壁押班。
二十七年四月二日,诏选人任删定官杂压在太学博士之下。以侍御史周方崇言:「杂压令删定官在著作佐郎、国子监丞之上,既而改官,除监检鼓院等差遣,则序位反在著作佐郎等之下。乞重修立,别为一等。」吏部看详,故有是诏。
二十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诏今后使人到阙,伴射官自人使朝见日权令缀马步军管军班侍立(侍立)。
六月二十六日,诏今后遇有任节度使充主管马步军司公事者,令序官升压承宣使以下,照旧例起居侍立。国朝未有节度使主管马步司,时以赵密除太尉充马帅,令押本班稍前立,故有是诏。
三十年三月四日,宰执进呈吏部检照职制令:诸王开府仪同三司
立班叙位在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下,知枢密院事之上。合门言:「亲王赴垂拱殿后殿起居,合于宰执大班后入,遇(今)[合]太宗朝除元佐等诸王,宰臣宋琪奏请乞班楚王元佐等下。臣等欲依故事上表。」上宣谕曰:「祖宗典故,亲王在左右仆射下旧矣,卿等不必有请。」令建王立班序位并依所定。先是,有诏皇子已除开府仪同三司、进封建王,其序位立班令有司检具条例。至是吏部合门具上,宰执进呈,故有此宣谕。 班处,即立西班,与宰臣相对;遇景灵宫行香,即合押宗室班。」宰臣汤思退奏曰:「虽着令诸王在左右仆射之下,伏
十月一日,诏:「文武臣合班处,遇亲王、使相立西班,令枢密院官权缀东班,如遇亲王、使相请假之类,枢密院官却依旧立西班。」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一日,孝宗即位,未改元。合门言:「奉旨检具皇子邓王 、庆王恺、恭王惇序位立班幕次条例以闻。依仪制,亲王遇合班处及景灵宫行香立班,合押宗室班;如丽正及和宁门外待漏、垂拱殿门外内及后殿门外侍班、景灵宫行香门外待漏、殿门外侍班,其合子并合在西壁与宰臣合子相对。或无设置去处,即权设于宰臣合子之次。」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二十五日,安庆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言:「宗司行移,自来以官序高下列衔,故臣序位在臣兄同知大宗正事令 之上。乞依士推避令畤体例,许臣列衔
在令 之下,庶几协尊卑之序。」从之。
干道元年六月二十七日,检校少保、安庆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又言:「乞援前例,许臣列衔在臣兄士铢之下。」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合门言:「今来除环卫官系兼带,即与正环卫官不同。兼已降指挥,照御带体例施行,其环卫官五等班次亦合分别。今条具如后:一、副使带中郎将以下起居奏万福,与副使带御器械序官并在上将军、大将军、诸卫将军、横行并正使带御器械官之后重行立,在寄班祗候之前别行立班。一、五等环卫官立班,依官序在本等官之上,在带军职官之次。正使御带及诸将军遇合班处,依官序在横行之次差后立。如御带、环卫官阶官遥郡一同,即御带在环卫官之上。一、副使带御器械官并中郎将以下遇合班处,在横行御带环卫官后重行,依官序一行立;如系小使臣带左右郎将,即在副使中郎将之后重行立;中郎将遇后殿,于东朵殿侍立。」从之。
二年十月十三日,诏:「金国人使到阙见辞、上寿、大宴,魏杞权摄尚书右仆射,立班定次,并依权摄官制。」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吏、刑部言:「近承指挥,看详修立绍兴职制杂压条令。照得枢密使依绍兴十二年指挥,在宰相之下、知枢密院之上。缘杂压条内宰相之下又有王及开府仪同三司,其元降指挥即无明文,兼又无枢密副使一节。契勘枢密使立班系在知枢密院事
之上,枢密副使系在同知枢密院事之次。欲将枢密使杂压在王之下、开府仪同三司之上,枢密副使在同知枢密院事之下修立。」从之。
四月十四日,诏:「合门见今条令,宗室序位,官同者以尊卑为次。今后外官如系本宗,官职同者并依宗室尊卑条法。」
五年七月二日,诏:「虞允文已除枢密使,立班恩数并依宰臣。」
十月十四日,诏:「今后使相遇立班坐次与亲王一行。」
六年五月二十八日,常德军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铢言:「据定武军承宣使、安定郡王令德言,乞立班在臣之下。尚书省具条,宗室序位,官同以尊卑为序。(卑)[年]幼官高,愿在下者听。札令德照会。臣年齿虽长,其令德系是袭封郡王,于臣分守有所未安。乞止依官序,令臣立班在令德之下。」诏依令德所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