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六年六月五日,刑部审覆:「大理寺看详到宋迭元勘林德珍等不系失入死

罪分明,其已断本官作失入公罪徒、特差替指挥刑名合与改正。」从之。先是,迭以左迪功郎为明州司理,勘到林德珍等公事翻异,提刑司再差官重勘,奏迭作失入死罪行遣,迭进状讼究,(一)[至]是改正。
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臣僚言:「知泉州富直柔因本州岛奏勘杀人海劫黄□□,州院官吏将合断配陈翁进作陈进哥,领□□□重杖处死,却将陈进哥作翁进解押上州。既而直柔将错误官吏送司理院取勘外,上章(白)[自]劾,得旨令直柔根勘官吏,具案以闻。臣以谓上件错误系本州岛事而复令本州岛勘,恐未肯尽情究治,欲乞令本路监司取勘,候案上取旨,重赐施行。臣契勘直柔身为前执政而不亲郡事,致僚属弛慢如此。直柔知其失职,遂力请奉祠,今虽已得宫观,亦当具正典刑。窃见近抚州官吏误杀陈四闲,其知州已下虽去官,犹坐罪有差。若罪同而罚异,不唯无以厌服人心,且使后来者莫知所戒惧焉。」诏令本路提刑司取勘,具案取旨。
七月十六日,刑部(详看)[看详]臣僚所论诸州狱官误杀不应死罪人,及巡尉希赏、强执平人以为寇等:「契勘绍兴十一年五月十七日诏,自今大辟罪人赴刑日,令长吏遣当职官引囚,亲行审问乡贯、年甲、姓名、来历,别无不同,即依法施行。若巡尉捕盗,意在希赏,便将平民执以为寇,系律官司入人罪。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合从故入人罪法科断。

欲乞朝廷申严行下。」从之。
十八年闰八月七日,大理寺丞石邦哲言丞:原作「臣」,据《文献通考》卷一六七改。绍兴令,决大辟皆于市先给酒食 :「伏决:原作「史」,据《文献通考》卷一六七改。,听亲戚辞诀诀:原作「决」,据《文献通考》卷一六七改。,示以犯状,不得窒塞口耳、蒙蔽面目及喧呼奔逼。而有司不以举行,殆为文具,无辜之民至有强置之法。如近年抚州狱案已成「近」:原作「枉」,「已成」原缺,并据《文献通考》卷一六七改补。,陈四闲合断放,陈四合依军法。又如泉州狱案已成狱已成:原缺,据《文献通考》卷一六七补。,陈翁进合决配,陈进哥合决重杖。姓名略同而罪犯迥别,临决遣之日,乃误以陈四闲为陈四「误」下原有「设」字,据《文献通考》卷一六七删。,以陈翁进为陈进哥翁:原作「公」;陈进哥:原无「陈」字,并据《文献通考》卷一六七改、补。,皆已决而事方发露。使不窒塞蒙蔽其面目口耳,而举行给酒辞诀之令,则是二人者,岂不能呼冤以警官吏之失哉 欲望申严法禁,如有司更不遵守,以违制论。」从之。
二十八年二月二日,殿中侍御史叶义问言:「尝具奏,殿前马步军司差人招军,而吐浑押官潘胜者强作辇官,得旨行下根究。今刑部将元捉人定断杖一百,公论殊为不平。臣闻窃路马刍有诛,以天之子所乘马也。况夫辇官,最为亲近,孰谓强捉充军、拟行改刺而可以轻刑处之!刑部官吏不取奏裁而擅行处分,望赐行遣。」诏刑部官各罚铜十斤,当行人从杖八十科断。
孝宗干道六年八月六日,权刑部侍郎王秬言:「比来犯罪人或经赦宥,刑寺例皆拟以情重,所得之罪往往过旧远甚。如赦前所犯赃盗,于法当徒,经赦之后反置之死配。乞自今凡经赦宥情重法轻之人,有司拟断,毋得过本罪。」从之。
九年五月

二十六日,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郑兴裔言:「狱者所以合异同之辞,差官勘鞫,正欲得其实情。今之勘官往往出入情罪,上下其手。或捶楚煅炼,文致其罪;或衷私容情,阴与脱免。虽在法有故出故入、失出失入之罪,几为文具。欲望明诏有司,俾之遵守。」〔诏刑〕部检坐见行条法申严行下。
二年四月二十七日二年:按前已述及干道九年事,此前似当补「淳熙」二字。,臣僚言:「狱者,愚民犯法,固其自取,然亦有迁延枝蔓而情实可悯者。窃见春夏之交,疫疠方作,囚系淹抑,最易传染。一人得疾,驯至满狱,州县谓之狱殟。乞明诏诸路监司、守臣,遵守成宪,入夏之初,躬亲或差官虑囚。如犯大辟,立限催促勘结,不得迁延枝蔓。其余罪轻者,实时断遣。见坐狱人或遇疾病,亦须支破官钱,为医药饘粥之费,具已断遣人数及有无疾病以闻。仲夏复命宪臣断行疏决,无致后时,务令囚系得脱疫疠炎暑之酷。」从之。
刑法 宋会要辑稿 刑法四 狱 空

狱空

凡诸州狱空,旧制皆(除)[降]诏 奖谕。若州司、司理院狱空及三日以上者,随处起建道场,所用赍供之物并给官钱,节镇五贯,诸州三贯,不得辄扰民吏。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八月十五日,两浙路转运使高冕言:「部内诸州系囚甚多,盖知州、通判慢公,不即决遣,致成淹延。或虚奏狱空,隐落罪人数目,以避朝廷按问。望自今虚奏狱空及见禁人状内落下人数、隐缩入禁月日者,许本州岛官吏互相申纠,重行朝典。」从之。
淳化三年四月十二日,诏:「诸州须司理院、州司、倚郭县俱无禁系,方得奏为狱空。如逐司官吏自勤发遣致狱空者,仰长吏勘会诣实,批书印历,更不降诏奖谕,并依编敕施行。」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四月十二日,诏诸州虽封部闲静,狱空及季者亦赐诏奖之。
五月八日,银台司言:「降诏书奖谕饶、歙州狱空,看详皆是州司、司理院互有狱空,不应得编 条贯。今后乞先委刑部将旬奏禁状点勘不谬,即具奏降诏。刑部点勘如依得编 ,即具以闻。」
十一月一日,权判刑部慎从吉言言:原无,据《长编》卷七二补。:「伏见提点刑狱司所奏狱空状伏:原作「复」,据《长编》卷七二改。,本部比对,多不应编 。外州妄觊奖语,沽市虚名。近据邠、沧二州勘鞠大辟罪囚干诖数人,纔一夕即行斩决。况前代京师决狱,尚须覆奏,盖欲慎重大避,岂宜一日之内,便决死刑便:原作「使」,据《长编》卷七二改。!朝廷比务审详廷:原作「庭」;务:原作「要」。并据《长编》卷七二改。,恐有冤滥,即非求急速,如此则不体朝旨,邀为己功为:原无,据《长编》卷七二补。,但务狱空,必无所益。欲望依准前诏,不得奖谕。今后专委提点刑狱专:原作「转」,据《长编》卷七二改。、转运司将州府军监以公事多少分三等,第一等公事多处五日,第二等十日,第三等二十日,须州司、司理院、倚郭县全无责保寄店之类,方为狱空。所以知州、通判勘会诣实,各与批上历子,直俟得替赴阙,具状开(祈)[析]保明以闻。」奏可。
神宗元丰五年四月一日,知开封府王安礼言三院狱空,诏送史馆,安礼迁一官,推官许懋、胡宗愈、刘挚、刘仲熊并赐章服。军巡判官毕之才以下十四人为三等,第一等迁官,第二等减磨勘二年,第三等一年,吏史转资。仍赐绢千匹赐:原作「次」,据《长编》卷三二五改。、银一百五十两、钱五百千。
七日,大理卿崔台符言本寺狱空,诏送史馆,台符减磨勘二年减:原无,据《长编》卷三二五补。,少卿韩晋卿、杨汲一年。
九月十三日,大理卿杨汲等言狱空汲:原作「伋」,据《长编》卷三二九改。,诏付史馆。
十月六日,诏大理寺狱空,官吏量与支赐。
六年六月二十五日,龙图阁直学士、朝奉郎、权知开封府王存言三院狱空,诏开封府官吏并依元丰五年推恩。
十月十三日,朝奉郎、试大理卿杨汲言大理寺断绝狱空卿杨:原缺,据《长编》卷三四○补。,诏付史馆,以汲试刑部侍郎。
七年正月十八日,知开封府王存言司录司、左右军巡院狱空,乞付史馆。诏王存迁

官,官吏令第劳上司勋。
二月十一日,以开封府狱空,赐知府王存奖谕 书、银绢百匹两,推判官胡宗愈等银绢三十匹两。初,存等奏狱空空:原作「宗」,据《长编》卷三四三改。,命如故事迁官,而门下省以谓前此存等以狱空迁官,或赐章服,才半岁,今推赏不可,上乃命止赐诏及银绢而已。
四月十九日,大理卿王孝先言本寺狱空,诏降 奖谕。自今有司上狱空,令御史台、刑部按实。上以开封府、大理寺比岁务为狱空,恐希赏不实也。
八年四月四日,大理卿王孝先等言狱空,诏付秘书省,仍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哲宗元佑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开封府狱空,诏付史馆,权知府钱勰转一官,推官赐章服。
九月十七日,龙图阁待制、权知开封府钱勰知越州,朝奉大夫、仓部郎中范子谅知蕲州,朝奉大夫、新差提点河北西路刑狱林邵知光州邵:原作「郡」,据《长编》卷四一四改。,仍各赎铜二十斤。内勰展三年磨勘,邵展二年磨勘。坐奏狱空不实也。
绍圣二年正月十六日,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王震言:「司录司、左右军巡院状,并无见勘公事及门留知在人请官。」诏送史馆,赐银绢章服、减磨勘年有〔差〕。
二十八日,前副都指挥使、保康军节度使苖授言殿前司狱空,诏赐银绢有差。
徽宗崇宁四年闰二月六日,诏开封府狱空,王宁特转两官。两经狱空,推官晏几道、何述、李注,推官转管勾使院贾炎,并转一官,仍赐章服;法曹曾谔转一官,减二年磨勘;仓曹杨允、户曹刘湜、兵曹陆偕、士曹张元膺,各减三年磨勘;军巡判官贺项、张华、孙况、张必,检法使臣李宗谨、程谅,各转一官,减二年磨勘。一经狱空,推官曹调赐金紫,工曹王良弼转一官;司录李士高减二年磨勘,候叙用了日收使;检法(司)[使]臣刘禹臣特与转一官,减二年磨勘。
开封府第一次狱空,申乞支破杂供库钱管设官吏,依立春祈神例,用衙前乐祗应。二狱空,蒙下户部支降钱二百贯文。欲望朝 九月十三日,大理寺札子:「勘会本寺今月七日狱空,已具奏闻去讫。伏(庭)[廷]特依近例,支赐钱下寺排设。」诏依例支赐钱二百贯文。
五年十月三日,开封尹时彦奏开封府一岁内四次狱空,乞宣付史馆。从之。
大观元年九月二十九日, 检会大观元年八月刑部、大理寺断绝(天)狱空,(夫)[未]曾推恩。取到大理寺状,勘会七月二十五日起首称办,到二十九日终断罪尽绝,八月一日申奏。今具到断绝官职位、姓名,数内王(衣)[依]、周泽、商守拙、林渊并自七月二十六日中书差。〔诏〕依崇宁四年例减半推恩,内周泽、商守拙各与减二年磨勘,王依、林渊比类施行,大理寺卿马防、少卿任良弼各转一官。
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中书省勘会大理寺今年四月二十七日狱空,诏〔依〕崇宁五年六月三日例推恩,朝请大夫、大理卿曹调,朝议大夫、大理少卿任

良弼,各与转行一官。
九月十四日,开封府尹宋乔年奏:「勘会今年五月十七日本府狱空,尝面奏乞不推恩,而训戒丁宁,不许辞免,且有劝能之语。臣仰承眷奖,不敢牢辞。今曾缺旬,囹圄再空,其管设官吏之类,已得指挥依例施行外,若更奖赉,显属侥幸。欲望慈圣特降睿旨,更不施行。」诏府尹令学士院降诏,余官降 书奖谕,人吏依例支赐。
三年二月十四日,前淮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吴慈奏,前任本路管下州县申到自大观元年至二年六月终狱空月日、次数,又陕州奏大观元年二月州院、司理院、平陆等县狱空月日。诏淮东提刑并陕州知州并降 书奖谕,平陆县知佐、通判、司理院当职各指射差遣一次,通判陕州、州院、(亭)[高]邮军军院、海州司理院当职官各支赐绢二十匹。
四年五月四日,文武百僚、尚书左仆射何执中等言:「(复)[伏]见开封府左治狱空,并断绝上表,乞宣付史馆。」从之。
政和元年十二月十一日,朝散大夫、知解州上官行奏:「臣昨任京东西路提刑,准大观元年八月七日御笔手诏,京师犴狱屡空,四方郡县又系不决,令监司虑囚决狱缺囹圄之空,遍及天下。臣受奉圣训,躬督州县,本年终一路州县并经狱空,京东近郡缺阖境澄清,悉资神化。臣尝具全路狱空应诏以闻,乞宣付史馆,以彰圣德。臣备员使事,无补涓尘,本年狱空,已曾两被敕书奖谕,州县狱官亦蒙朝(庭)[廷]渐加激劝。契勘京东旧系重法地分,素号狱讼烦冗。昨来全路狱空,与一州一县狱空事体不同,皆圣化旁达,民知不犯。考之编简,前此未闻。小臣区区,不避僭越,伏望特降睿旨,付之信史。」从之。
二年五月十八日,刑部奏:「知密州曹量奏,窃见诸路州县凡有狱空,自来未尝奏闻,欲乞今后令逐路提刑司据州县申到狱空去处,每月类聚奏闻,庶使无留刑禁,罪辜获免淹系。刑部欲依本官奏乞事理行下。」从之。
三年九月十二日,诏大理寺、开封府自今不得奏狱空,其推恩支赐并罢。
四年十一月二日,刑部奏:「淮南东路提点刑狱司申,据高邮知县状,具到狱空次数。本部看详,州县狱空,理当立法,令申提刑司类聚,月终奏闻。诏依。今据修下条:诸州县狱空并申提点刑狱司类聚,月终以闻。」
五年三月,诏:「已降处分,开封府限三日结绝公事。今两狱奏空,其官吏究心公事,依应批旨,即日奏上,颇见宣力,可依昨狱空例推恩。开封府尹盛章、少尹陈彦修、李孝端、左司录事李传正、右司录事王行可并转一官,余有官人减三年磨勘,无官人等第支赐。」
本寺本月二十一日两推狱空,已具表称贺奏闻。」诏大理卿李百宗、少卿李传正及正、丞各特转行一官,捉事使臣各支赐绢五匹,杖直 六年二月二十日,大理卿李百宗奏:「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