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


紬二千一十二匹;绢七千五百六十八匹。天申节绢四千匹。大礼进奉绢四千七百匹。
淮东路:天申节绢一千二百五十匹。大礼绢三千七百匹。
淮西路:大礼绢三千七百匹。
湖南路:上供平絁三千匹。天申节绢二百匹。大礼[绢]二百匹。
湖北路:上供紬三百七十七匹;绢三千九百五十九匹五丈三尺八寸;布八百匹。天申节绢九百匹。大礼进奉绢四千二百匹。
广东路:天申节绢一千六百匹。大礼绢三千匹。已上并折银。
广西路:上供布一十万匹,折钱。天申节绢三千二百五十匹。大礼绢三千二百五十匹。并折钱。
成都府路:上供罗四十五匹;布六十七万二百匹;紫碧绮一百八十匹;生大绫七千八百六十五匹;锦一千七百段。天申节绢六千五百匹。大礼绢六千五百(一)[匹]。
潼川府路:上供绫二万六千三百六十八匹;绢一万一千一百七十匹。天申节绢五千三百匹。大礼绢五千三百匹。
夔州路:上供紬八百六十匹;绢二万二千三百三十二匹。天申节绢三千五百匹。大礼绢三千五百匹。
利州路:上供绢一千五百匹。天申节绢四千五十匹。大礼绢四千二百五十匹。
浙东路:上供紬一万三千三百六十一匹三丈,绢三十二万七千三百七十三匹九尺,绵六十四万七千五百三十四两五钱,丝二万五千三百八十九两,罗二万一千一百二十四匹,绫五千二百

三十四匹。淮衣紬九百七十匹,绢三万四千五百三十二匹。福衣紬七百五十七匹,绢三千七百八十匹,绵三万二千二百四十一两五钱。浙西路:上供紬二万二千四百三十匹,绢二十三万七千三百七十六匹三丈七尺八寸,绵二十四万一千五百九十六两五钱,丝七万五千两,绫八千七百六十六匹。淮衣紬四千二百七十八匹,绢九万七千三百九十三匹二丈一尺。福衣紬一千四百四十匹。江东路:上供紬一万九千八百五十二匹三丈七尺八寸,绢二十八万六千六百八十一匹二丈六尺六寸,丝二万八千二十二两,绵六十一万四千四百七十二两二钱。淮衣紬五千三百八匹,绢九万六千五百七十二匹。浙衣紬六百匹,绢二万八千匹,绵八万五千两。福衣紬一千一百九十七匹,绢四千五百六十八匹半,绵一万九千四十七两。江西路:上供紬一万五百一匹二丈五尺二寸,绢二十一万三千八百三十二匹二丈五尺九寸,丝五万二百两,绵八万六千三百六十四两。淮衣紬二千六百八十三匹三丈二尺,绢四万七千七十一匹二丈六尺六寸。福衣紬二千一十二匹,绢二千五百六十八匹半,绵二万九千六百七十四两。湖南路:上供平絁二千匹。湖北路:上供紬三百七十七匹,绢四千八十三匹八尺四寸,丝一万二千四百四十九两六钱,布八百端。

利州路:上供紬一千五百匹,丝四十两。成都府路:上供紫碧绮一百八十匹,生大绫七千八百六十五匹,川毛布二百匹,锦一千七百段,布六十七万匹。潼川府路:上供绫二万六千三百六十八匹,绢一万一千一百七十匹,丝二万两。夔州路:上供绢二万二千三百三十二匹绢:原作「紬」,据上文夔州路条改。,紬八百六十匹,绵一万四千两。已上十路据户部供到合发上供外,余福建、京西、广东、广西、淮东、淮西六路并无合发数。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六四 杂录

杂录
太祖干德五年十月,命水部郎中于继徽监视绫锦院。朝廷平蜀,得绫锦工人,乃于国门东南创置机杼院,始命继徽监领焉。
十二月,诏曰:「布帛之用,世道攸资;行滥之禁,律文具载。而商贾末此句当脱一字。,奸伪萌生,涂以粉药,咤而规利。渎乱典刑,无甚于兹。自今宜禁民不得辄以纰 布帛鬻于市,及涂粉入药。吏察捕之,重寘其罪。」
开宝四年三月,监绫锦院、右拾遗梁周翰言:「在院见管户头,逐人料钱七百文,粮三石五斗,口食米、豆六斗;各用女工三四人,每人月粮二石,米、豆又六 D 。有一户头并女工共请一十六石五斗者,或少者一十三石五斗者。每人只管机三四张供应事,(禠)[褫]丝线、染练、纺络,又别破钱并物料。或布帛低弱,即科校匠人,户头不管。欲乞不置户头,令工匠自管供机,各与女工一分请受。所贵济赡得匠人。内有贫者,恐散失物料,即上历旋给,庶令均济。又看验大、小

锦并皆颜色浅淡「小」字后原衍一「小」字,眉批:「『小』疑误。」当是,据删。,每匹中锦破深红线九两三分,花八斤。昨令匠人当面入染,每匹减下花一斤,比旧颜色鲜好。逐料更有余剩花,计至年终,极有出剩。所收出剩,乞逐季具数申奏。」从之。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废湖州织绫务,[男]工十人送京师,女工五十八人悉纟之。
七年八月,诏曰:「泪巧之荡人心,载记申乎训戒;纂组之害女工,汉诏形于深谕。方今务修俭德,以敦俗化,而侈靡犹竞,淳素未隆。宜颁画一之规,以申率下之义。宜令诸处市买场及织造院,除供军绫、罗、絁、布、紬、绢、绵外,其锦绮、鹿胎、透背、六铢、欹正、龟壳等匹段,不得更买及织造。民间有织卖者,勿禁。川、陕诸州匹帛、丝绵、紬布之类堪备军装者,商人不得私市取贩鬻。」
九年十月,诏曰:「有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鬻于市,斯古制么。颇闻民间所织锦绮、绫罗及它匹帛,多幅狭不中程序,及纰 轻弱,功药涂粉,以欺诳贩鬻,咤而规利。宜令两京诸州告谕民,所织匹帛须及程序。贾肆之未售者,限以百日当尽鬻之。民敢违诏复织,募告者,三分赏其一。」
淳化元年八月,诏:「川、陕诸州,官岁市丝绵、紬布、绢帛等不能充旧贯,盖贾人利市侵其利,自今严禁之。限诏到,贾人先所市者悉送所在官,官以市价偿之。藏匿者,寘于法。」初,诸州上供绢皆常度外长数尺,及西上合门副使张昭允、内班都知冯守规类知左、右藏库类:疑当作「数」。,裂取余者,

付染所上官杂染,以备他用,每岁获羡数甚众。既而士卒受冬服,度之不及程,昭允等悉坐免。
至道元年二月,诏杭州置织室,岁市诸郡丝给其用。
真宗咸平元年七月,广南西路转运使陈尧叟言:「准诏,劝课人民栽种桑、枣。切缘岭外惟产苎麻,望令折数,许官吏书历为课,仍许织布赴官场,以钱博市。每匹准钱百五十至二百,仍免其算税。如私自贸易,不在免限。」从之。
九月,绫锦院以新织绢上进。是院旧有锦绮机四百余,帝令停作,改织绢焉。
十月,诏:「扬州折博罗九万二千三百余匹天愿原批:「折,疑织。」,轻弱不中度,三司失于拘检,合行推鞠,用戒咤循。但以岁月稍深,干系者众,虑成追扰,特示宽矜。其干系官吏更不问罪。傥复有犯,断讫,仍勒备偿。」
二年四月,废常州罗务。
六年正月,户部言:「乞令江南、两浙转运司(输)[谕]辖下州军人民,今后不得织造短狭缣帛市易,致 公私使用。如违,乞依法科罪。」帝曰:「风俗所用已么,官司骤行改革,恐民间不知, 有犯者。可先行晓谕,限百日内改造。如违,方得科罪。」
景德二年二月,诏诸路所市上供紬绢减三分之一。
六月,禁造行滥物帛。申旧制么。
三年五月,诏润州造罗务人工仍旧限十二日成一匹。时有言旧限如此,王子如制置江淮,减勒一月,日限既促,功课不供,比至年终,颇用笞捶。故有是诏。仍命刘承珪察京师库务,有类此不便事条例以闻。
大中

祥符三年闰二月九日,河北转运使李士衡言:「本路岁给诸军帛七十万。民间罕有缗钱,常预假于豪民,出倍称之息,及期,则输赋之外先偿逋负,以是工机之利愈薄。请令官司预给帛钱,俾及时输送,则民利获而官亦足用。」从之,仍令优与其直。
八年七月,诏并州置场,中买军人所给衣绢。初,言事者称并州军衣岁给绢四万余匹,并自京辇送,如闻军中得之,悉以贸易土絁。起今如有愿中卖入官者,每匹官给钱千二百文,可省辇送之半。诏三司定(特)[夺],悉以为便,故从其请。
九月,诏三司给沿边戍兵冬衣,不得以轻纤物帛充支。初,河北转运司言:「(敛)[欲]以辖下诸州买扑酒课及次远军州折纳紬绢充军衣,却以天雄军等处绢上供。」帝虑其亏军士,故有是命。
九年八月,诏三司:[诸]道州府上供物帛并须四十尺已上,其轻纤短狭者,收其直罪之收:疑当作「取」。。
天禧元年三月,三司请令益州罢供鹿胎、透背,悉以衣帛上供,以给军衣。帝曰:「此色皆内藏所实,每郊礼,以充赏给,罢之非便。」令三司与内藏同议以闻。
干兴元年十二月,仁宗即位,未改元。三司言:「臣僚奏:『两川远地,所产虽富,般运实多。收买折科,岂无亏损 织造染记记:疑误。,宁不(废)[费]工 押纲衙前,虽有酬奖,户下小客,最受辛勤。俱荷照临,诚宜轸恤。欲乞益、梓两路州军纲运量与减放三二分,庶便民俗。』」下三司详定。三司言:「自来计度圣节、端午、十月一日内人春冬衣

赐,并准备取索及国信往来、南郊支用绫罗、锦绮、鹿胎、透背、欹正、生白大小绫、花纱绢等,下益、梓州两路织买出染,计纲上京。(令)[今]除锦三十五段全减不织外,余绫罗、鹿胎、透背、欹正、生白大小绫、花纱绢等,欲且依旧。所贵支用不至 阙。又勘会益、梓、利、夔四路州军每年买纳紬、绢、丝、绵,除应副陕西、河东、京西州军及本路衣赐支遣外,余有剩数,即上京送纳,元不曾(椿)[桩]定数目。每年自西川水路起发布帛六十六万匹赴京南路,转般上京,(并)[应]副在京并京西州军衣赐,难议减省,欲且依旧。」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二月,裁造院言:「每年所造诸节衣服万数甚多,枉费人工。欲望自今逐节除十月一日、端午、非泛传宣造作料次依旧造成送纳,其长宁、干元两节并料段送纳支遣。」诏今年干元节合支衣服依旧缝造送纳外,余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三司盐铁副使俞献可言:「川界每年织造锦绮、鹿胎等,所破物料倍有损费。欲望似此不急之物,除支赐近上武臣及蕃戎并合要缘饰,只令在京量事织造,其余权且停止。」诏三司会勘以闻。
二年四月四日,工部侍郎、知池州李虚己言:「天下州县每年春初预先支官钱和买紬绢,颇闻烦扰,乞不更行均配。」诏今后支紬绢价钱并取人户情愿,其不出产州军,不得一例抑配。
三年七月二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都大发运副使方仲荀言:乞断绝诸州军短狭

纰疏粉药匹帛及新小砂锡钱。帝曰:「约束钱帛前后条目已繁,止令三司下淮南、江、浙、荆湖转运司申明指挥。」
四年闰五月,诏绫锦院自今不得衷私织造异色花纹匹段及御服颜色机样,委本院监官觉察,并许人陈首,所犯人当行严断。
二月二十八日,中书门下言:益、梓等州每年织造锦绮、鹿胎、透背段子、欹正等,累有臣僚上言科率劳扰,况锦绣纂组尤费蚕丝,虽未能全行禁止,欲乞渐次减数织造。帝曰:「川西至远,非惟织造劳费,亦不易津置。」令每年数内特减一半。
五年正月二十一日,中书门下言:「西川益、梓等州每年织造锦绮、鹿胎、透背段子、欹正等,权减一半外,余生熟黄白大小绫、花纱,元未减省。累据臣僚言,乞下益、梓两路转运司权住织造,一并织绢,应副诸州军及边上支费。」帝曰:「速与行遣。」宰臣王曾等奏:「锦绣纂组,有害无益,约计每锦绣一端,可织绢数匹。如此指挥,实为至便。」
八年十月,三司言:「江南西路转运使苒稹言:『检会辖下一十州军每春冬衣赐数内三衣布,除兴国军支遣得足外,余洪、虔等九州岛年支布五万匹,自来并从福建路州军收买,转般应副。 其 布,全然粗疏,不堪装着,军人请到,货卖价少。自来于福、泉、漳州、兴化军四处置场收买,每匹价钱并津般往回官钱三百四十九文,军人出卖,得钱三百一十一文省,亦有只得百五十六文足钱去处。以此比

仿,实两亏损。今欲酌中取洪州定支布价每匹三百二十文省,令洪、虔等九州岛依例给见钱。所是元支破买布价钱,仍乞令本司勘会,酌实贯(伯)[佰],每年发送,赴当路交纳,应副春冬支给布价。』省司勘会:洪、虔等九州岛军分折各情愿,乞依洪州例请领衣布价钱,乞令福建路转运司将每买布价钱般运赴江南西路州军下卸「每」下疑有脱字。,应副支给军人布价。又缘见钱脚重,陆路难以津般,今更不行外,仍乞下福建转运司,今后更不科买绵、丝、布,将每年合买卖钱于出产银货州军收买铤银,计纲上京送纳。」从之。
十二月,三司言:乞依每年例抛数下京东等路转运司,预支绢紬价,及时收买。诏准去年例施行。
明道二年十月十二日,诏已令三司将在京库藏内佩玉、犀牙、闲杂物色物变转货卖外物色物:后一「物」字疑当衍。,其西川织造上供绫罗、锦绮等项,议特行减省。诏曰:「朕祗膺先训,寅奉宝图。发一念必在于政经,举一事必先于教本。庶惇古治,用澄化源。自惟临御以来,性崇俭素。慕衣绨之先嘱,遵抵璧之令猷。冀厚民风,期臻淳朴。去奢务本,斯为至怀。乃者昭示攸司,悉索长物,佩玑犀象,减贸货泉。顾彼坼维,俗善纂组。苟浮靡而呈技,虑紃组之有妨。不戒纤华,将害有益。特颁明命,与时作程。应东、西两川织造上供绫罗、透背、花纱之类,令今后三分中特令织造一分,其余二分织造紬绢。如民不愿织造紬绢者,不得抑勒。别具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