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全书

《张子全书》服饰原文提取

一、礼服制度

1.1 朝燕齐祭四等分服(第887行)

衣服以朝燕齐祭四等分之,朝则朝服也,燕则寻常衣服也,齐则深衣,祭则缁帛通裁寛袖,须是教不可便用。

【注释】 张载将古代衣服分为四等:朝服(上朝)、燕服(日常)、齐服(斋戒时穿深衣)、祭服(缁帛通裁宽袖)。"缁帛通裁"指用黑色丝帛整幅裁制,"宽袖"为祭祀服装的特征。

1.2 章旒降差(第936行)

章旒之数自九降至五,皆降差以两,竒数有君之象,四以下恐是诸侯卿大夫之

【注释】 冕服上章旒(玉串)的数量按等级递减:九、七、五,每次降二。"奇数有君之象"体现阳数象征君权。四以下则为诸侯卿大夫之服。

1.3 冕服与弁的转换(第921行)

丝衣已是不着冕服,言已是不冠冕也,渐有从便之礼,至于燕尸必极醉饱。

【注释】 论述祭祀退尸时服饰的渐变:丝衣(素服)→弁(皮帽)→不着冕服,从礼服逐步过渡到便服。

1.4 祭服焚埋之制(第924行)

祭器祭服则有焚埋之说,木主不知置之何地。

【注释】 祭器和祭服因曾用于鬼神,不敢亵用,故有焚埋之礼。

1.5 垂衣裳而天下治(第2091行)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注释】 引《系辞下》,以服饰制度象征文明秩序的建立。"垂衣裳"即制定服饰等级制度。

1.6 文章礼乐与衣裳(第2093行)

垂衣裳而天下治必是前世未得如此其文章礼乐简易朴畧,至尧则焕乎其有文章。

【注释】 服饰制度与文章礼乐同为文明标志,前代简朴,至尧始备。

1.7 龙女衣冠之议(第2578行)

子厚曰:当依夫人品秩,盖龙女本封善济夫人。子曰:某则不然,既曰龙则不当被人衣冠

【注释】 张载主张龙女应按夫人品秩着衣冠,程颐反驳龙不应穿人服。反映服饰与身份认同的哲学争论。

1.8 一戎衣(第679行)

先儒称武王观兵于孟津后二年伐商……于中庸言一戎衣而有天下。

【注释】 "戎衣"即军装,引《中庸》述武王伐纣之事。


二、丧服制度

2.1 忌日变服明细(第894行)

忌日变服:为曾祖祖皆布冠素带麻衣,为曾祖祖之妣皆素冠布带麻衣,为父布冠麻衣麻履,为母素冠布带麻衣麻履,为伯叔父皆素冠麻衣,为伯叔母麻衣素带,为兄麻衣素带,为弟侄易不肉,为庶母及嫂亦不肉。

【注释】 全书最详细的丧服变服清单。注意男女差异:男性用"布冠+素带",女性用"素冠+布带";父用"麻履",母亦用"麻履"。弟侄仅"易褐不肉"(改穿粗布衣服,不吃肉),服制最轻。

2.2 丧服处置(第960行)

祭器祭服以其尝用于鬼神不敢亵用故具埋焚之礼。至于衰绖冠履不见所以毁之文,惟杖则言弃诸隠者……常谓丧服非为死者,己所以致哀也,不须道敬丧服也。礼云齐衰不以边坐,大功不以勤……毁丧服者必于除日毁,以散诸贫者或诸守墓者皆可也。盖古人不恶凶事而今人以为嫌,留之家人情不悦,不若散之。焚埋之又似恶丧服。

【注释】 论丧服处置:衰绖冠履无明确毁弃之文(不同于祭服的焚埋),张载主张丧服应在除丧日散给贫者或守墓人,反对焚埋("似恶丧服")或留存家中("人情不悦")。

2.3 功衰与练衣(第961行)

练亦谓之功衰,盖练其功衰而之尔。据曾子问三年之丧不吊,又杂记三年之丧虽功衰不以吊。又服三年之丧旣练矣有期之丧旣葬矣则服其功衰……若斩衰旣练齐衰旣卒哭则首带皆葛,又有大功新衰之麻则与齐之首麻葛两施之。旣不敢易斩葛之轻,又不敢易齐首之重,故麻葛之两施于首。

【注释】 论丧服的复杂更替规则:练(小祥)后穿功衰,斩衰练后和齐衰卒哭后首带改葛,若有大功新丧之麻则麻葛两施于首,"不敢易"重者。

2.4 练衣的材质(第962行)

必煅炼大功之布以为,故有言功衰,功衰上之也。以其着衰于上故通谓之衰,必着受服之上。称受者以此得名,受盖受始丧斩疏之衰而着之变,其意以丧久变轻,不欲摧割之心亟忘于内也。

【注释】 "练衣"用煅炼过的大功布制作,穿在功衰之上。"受服"即承接受丧初期斩衰粗疏之衰而变换的服制,丧久变轻,以避免哀痛之心遗忘太快。

2.5 冠缝方向古制(第963行)

古之也缩缝,古之吉缩缝也;今之也衡缝,今之吉衡缝也。吉当缩缝,丧冠当衡缝,今丧反吉,非古也。

【注释】 张载考证冠的缝制方向:吉冠应纵缝(缩缝),丧冠应横缝(衡缝),批评当时丧冠反用吉冠缝法,不合古制。

2.6 功衰与麻衣更替(第965行)

小祥乃练其功衰而之,则练与功衰非二物也。有父母之丧尚功衰,此尚功衰谓末祥犹所练之功衰,未麻衣也。

【注释】 小祥时练功衰而穿,练与功衰实为一物。"尚功衰"指未大祥前仍穿练过的功衰,尚未穿麻衣。

2.7 嫂服加等之辨(第950行)

韩退之以少孤养于嫂故为嫂加等。大抵族属之丧不可有加,若为嫂养便以有恩而加,则是待兄之恩至薄……礼云大功之末可以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子可以嫁子可以娶妇。

【注释】 张载反对韩愈为嫂加服,认为族属之丧不可因私恩加等。同时讨论丧服期间冠婚礼的限制。

2.8 师服之辨(第952行)

圣人不制师之,师无定体,如何是师?见彼之善而已效之便是师也。故有得其一言一义如朋友者,有相亲炙而如兄弟者,有成就己身而恩如天地父母者,岂可一槩之?故圣人不制其,心丧之可也。孔子死吊服如麻,亦是也,却不得谓无也。

【注释】 师无定体,不可一概制服,但可以心丧。孔子死时弟子吊服如麻,证明有服但非定制。

2.9 师不立服(第958行)

师不立不可立也,当以情之厚薄事之大小处之。如颜闵于孔子虽斩衰三年可也,其成己之功与君父并,其次各有浅深称其情而已,下至曲艺莫不有师,岂可一槩制

【注释】 补充师服之论:可根据情义深浅自行决定,颜回闵子骞对孔子可斩衰三年,但不可统一规定。

2.10 母服斩衰之疑(第953行)

礼称母为长子三年,此理未安。父存子为母期,母如何却服斩?此为父只一子死则世絶莫大之戚故服斩,不如此岂可服斩

【注释】 张载质疑"母为长子斩三年"的礼制,认为父在时子只为母服期,母不应为子服斩。

2.11 父在母服之折中(第954行)

父在母三年之丧则家有二尊有所嫌也。处今之宜但可服齐衰一年外可以墨衰从事,可以合古之礼全今之制。

【注释】 折中方案:齐衰一年后穿墨色丧服(墨衰),兼顾古礼(齐衰)与现实(三年丧)。

2.12 同母异父兄弟服制(第955行)

同母异父之兄弟小功服之可也。或云未之前闻,当古之时又岂有此事。

【注释】 对特殊亲属关系的服制判断。

2.13 舅姑服制古今之变(第957行)

古者为舅姑齐衰期正也,今斩衰三年从夫也。

【注释】 古礼为舅姑齐衰期年,今制斩衰三年,变化原因为"从夫"。

2.14 为人后者服制(第960行)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不论其族远近并以期服服之。

【注释】 过继为他人后者,对亲生父母仍服期年。

2.15 丧服衣祭服的矛盾(第2518行)

礼言惟天地之祭为越绋而行事,此事难行。既言越绋则是犹在殡宫,于时无由致得斋,又安能脱丧服衣祭服,此皆难行。

【注释】 丧中行天地之祭,需脱丧服换祭服,但在殡宫中无法完成斋戒和更衣。

2.16 丧服改革实践(第2617行,行状)

近世丧祭无法,丧惟致隆三年,自期以下未始有衰麻之变……先生继遭期功之丧,始治丧服轻重如礼……一变从古者甚众,皆先生倡之。

【注释】 张载在丧服改革上的实践:亲自治丧服轻重如礼,带动一方从古制。

2.17 衰绖挽车(第2615行)

门生衰绖挽车以葬。

【注释】 张载去世时,门人身穿衰绖(丧服)为其挽车送葬。


三、日常服饰与生活规范

3.1 衣裘共敝(第457行)

仲由乐善,故车马衣裘喜与贤者共敝。

【注释】 子路乐于分享车马衣裘,体现儒者不以物私己的品格。

3.2 易衣而出(第728行)

古人安分,至一箪食一豆羮,易衣而出,只如此其分也。

【注释】 古人仅有一套外出衣服,轮换穿着出门,安于简朴。

3.3 正衣冠教小童(第792行)

常人教小童亦可取益……对之必正衣冠尊瞻视,三益也。

【注释】 教小童时端正衣冠,既是对自身的约束(三益之一),也是以身作则。

3.4 衣恶居贫贱(第888行)

天下事大患只是畏人非笑,不养车马食麤衣恶居贫贱皆恐人非笑。

【注释】 批评因怕人嘲笑而不敢穿粗衣居贫贱的心态。

3.5 袗衣胝足(第2433行)

袗衣胝足两何求,巍巍只为苍生事。

【注释】 "袗衣"即单层薄衣,与"胝足"(脚生茧)并列,描绘简朴形象。

3.6 饮食衣服难一(第2509行)

数十百口之家自是饮食衣服难为得一。

【注释】 大家庭饮食衣服供给困难,是张载主张异宫而居的理由之一。

3.7 正衣冠(第2373行)

对之必正衣冠尊瞻视。

【注释】 同第792行,重出。


四、冠履制度与服饰哲学

4.1 冠履的慎戒象征(第725行)

古之为者以重其首,为以重其足,至于盘盂几杖为铭,皆所以慎戒之。

【注释】 冠和履不仅是实用品,更有"重首""重足"的慎戒功能,与盘盂几杖之铭同类。

4.2 绅带与瞻视(第737行)

视国君者不离绅带之中。

【注释】 视线应保持在对方腰带高度范围内,不高不低,体现敬与柔。

4.3 深衣之袂因身定制(第709行)

深衣一尺二寸,以古人之身若止用一尺二寸岂可运肘,即知因身而定。

【注释】 深衣袖口一尺二寸的尺寸非固定值,需按身材调整,否则无法活动肘部。

4.4 黄裳之美(第1061、1068行)

六五黄裳元吉,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第1061行)

正位居体所以应黄裳之美。(第1068行)

【注释】 《易》坤卦六五爻辞,黄色下裳象征中正美德。"黄"为中色,"裳"为下饰,居中处下则吉。

4.5 鞶带受服(第1115行)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亦不足敬也。

【注释】 《易》讼卦上九,以皮带(鞶带)象征因诉讼获得的服饰荣誉,不值得尊敬。


五、纺织与女子服饰

5.1 蚕吐丝与天应(第712行)

蚕吐丝而商弦绝,正与天地相应,方蚕吐木之气极盛之时,商金之气衰。

【注释】 蚕吐丝时木气极盛、金气衰退,天人感应体系中的蚕丝生产。

5.2 问织不如妇人(第732行)

于不贤者犹有所取者,观已所问何事,欲问耕则君子不如农夫,问则君子不如妇人。

【注释】 承认女性在纺织领域的专业优势,与农夫之耕同类。

5.3 绸直如发(第563行)

直如髪,贫者紒縰无余,顺其髪而直韬之尔。

【注释】 《诗经》句,以丝绸直滑喻头发,贫者无余发可饰。

5.4 五色帛验地(第949行)

南方试葬地将五色埋于地下,经年而取观之,地美则采色不变,地气恶则色变矣。

【注释】 五色丝帛用于检验地气优劣,反映帛的材质特性与文化功能。

5.5 女子佩饰与妆具(第2387行)

贻尔五物以铭尔心,锡尔佩巾墨予诲言,铜尔提匜谨尔宾荐,玉尔具素尔藻绚,枕尔文竹席尔吴筦。

【注释】 《女戒》中赠女子五物:佩巾(佩带的巾帕)、奁具(梳妆匣)、藻绚(妆饰),强调"素尔藻绚"即妆饰不可过于华丽。

5.6 儒冠进见(第2530行)

正叔谓今唱名何不使伊儒冠徐歩进见。

【注释】 程颐建议让进士戴儒冠缓步进见,而非二人挟持趋走。

5.7 束帛(第1310行)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

【注释】 《易》贲卦六五,束帛为成捆的丝帛,象征薄礼。

5.8 襦有衣袽(第1865行)

六四衣袽终日戒。

【注释】 《易》既济卦六四,"襦"为短衣,"袽"为破旧衣絮,象征戒备。


六、其他服饰相关

6.1 车服礼器(第16行)

车服礼器鲜有存者。

【注释】 朱轼序中提及谒横渠庙时车服礼器多不存,反映古代服饰文物的散佚。

6.2 受职受服(第598行)

适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一命再命受职受

【注释】 周礼爵命制度中,一命再命者受职受服(官服),三命方受位于天子之朝。

6.3 杂服(第604行)

杂服,杂习于制数,近之文也。

【注释】 "杂服"指各种礼制服数的杂习,"服近之文"即服制相关的仪文。

6.4 布衣与世禄(第2391行)

近世公卿子孙方且下比布衣,工声病售有司。

【注释】 世禄之家子孙反而与平民(布衣)同科应试,反映制度衰败。

6.5 弓马衣粮(第2421行)

自备弓马衣粮候西贼果是入冦。

【注释】 军事文书,衣粮为军需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