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仪》服饰内容总结
整理时间:2026-03-05 来源:殆知阁四库全书本 · 宋司马光撰 · 十卷 文件:570行,163KB
一、全书服饰概览
《书仪》为北宋司马光所撰私家礼制手册,"大抵本仪礼而参以今之所可行者"(朱熹语),全书十卷中,服饰内容集中于卷二(冠仪)、卷三至卷四(婚仪)、卷五至卷十(丧仪),以丧服制度为最详。
| 卷次 | 内容 | 服饰核心 |
|---|---|---|
| 卷一 | 表奏公文私书 | 无实质服饰内容 |
| 卷二 | 冠仪 + 深衣制度 | 冠服三加、深衣制度、玄冠幅巾大带 |
| 卷三 | 婚仪上 | 纳采盛服、纳币缯帛、亲迎服饰 |
| 卷四 | 婚仪下 | 新妇盛饰、见舅姑服饰、居家遮蔽 |
| 卷五 | 丧仪一 | 复衣、始死易服、袭衣、吊服 |
| 卷六 | 丧仪二 | 五服制度详制(斩衰至缌麻) |
| 卷七~十 | 丧仪三~六 | 居丧服饰、练祥禫服、葬仪服饰 |
二、冠礼服饰——三加递升
冠礼为《书仪》服饰最完整的场景,呈现"三加"递升之制:
| 加冠次序 | 首服 | 体服 | 象征 |
|---|---|---|---|
| 始加 | 巾 | 四䙆衫 + 腰带 | 弃幼志,顺成德 |
| 再加 | 帽 | 旋襴衫 + 腰带 | 谨威仪,淑慎德 |
| 三加 | 幞头 | 公服 + 靴襴 | 成厥德,受天庆 |
盛服标准:有官者具公服靴笏,无官者具幞头靴襴或衫带。此为全书"盛服"通则,婚祭皆准。
女子笄礼:陈服止用背子,有首饰(钗梳),冠笄盛以盘。襦为将笄者之服,笄后改服背子。
三、深衣制度——礼家考据之精
深衣制度为《书仪》最具学术价值的服饰论述,朱熹称其"考礼最精之一证"。
核心形制
- 用料:细布(古十五升布,1200缕为经)
- 裳制:十二幅交解裁缝,应十二月
- 袖制:袂微圆(胡下),袪尺二寸,反诎及肘
- 领制:交领方(曲袷如矩)
- 缘饰:黑缯缘,缘广寸半,祫广二寸
配套冠服
| 部件 | 材质 | 制度 |
|---|---|---|
| 玄冠 | 漆制 | 又名委貌,如今道士冠 |
| 幅巾 | 黑缯方幅 | 后汉名士以幅巾为雅 |
| 大带 | 白缯 | 广四寸裌缝,黑缯饰绅 |
| 纽约 | 五采组 | 广三寸长与绅齐 |
| 履 | 黑履白缘 | 夏缯冬皮 |
学术争议:交领之制
司马光驳斥孔疏"似三代以前反如今时服上领衣"之说,引后汉马援传朱勃"衣方领能矩步"及《方言》"衿谓之交",论证"领之交际处自方即谓袷,疑更无他物"。又论朝服"方心曲领"或为袷之遗像。此辨驳影响深远,朱熹家礼深衣图即受其启发。
四、婚仪服饰——古今折衷
婚礼服饰要点
- 纳币:杂色缯五匹为束 + 两鹿皮(简化古玄纁束帛俪皮之制)
- 亲迎:壻盛服(批评世俗"戴花胜"之风);女盛饰;氊车迎妇
- 母命整饰:整冠敛帔(母命)、整裙衫(诸母姑嫂命)
- 铺房:衣服袜履锁箧笥,批评世俗尽陈夸富
- 妇人遮蔽: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盖头面帽之类)
四库提要涉及服饰
提要论及司马光与朱熹关于"深衣领制"的学术分歧,以及"忌日去华饰之服"的记载。
五、丧服制度——全书服饰重心
丧服占《书仪》服饰内容约70%,是全书最系统的服饰制度。
5.1 五服形制总表
| 服等 | 用料 | 首服 | 体服 | 足服 | 特殊 |
|---|---|---|---|---|---|
| 斩衰 | 极麄生布不缉 | 冠(布三□)+ 麻绳额约 | 衰裳(衣缝向外裳缝向内)负版辟领 | 麄麻屦 | 竹杖、首绖腰绖 |
| 妇人斩衰 | 极麄生布 | 布头幧+恶竹髪+布盖头 | 大袖+长裙(妾代以背子) | 麄麻屦 | — |
| 齐衰 | 布稍麄 | 布四脚(幞头制) | 寛袖襴衫 | 麻屦 | 布带 |
| 妇人齐衰 | 布稍细 | 白绢头幧盖头(露髻) | 背子+裙 | 白屦 | — |
| 大功 | 生白绢 | 生白绢四脚 | 襴衫 | — | 黑鞓角带 |
| 妇人大功 | 生白绢 | 生白绢头幧盖头(露髻) | 背子+裙 | — | — |
| 小功缌麻 | 生白绢 | — | 襴衫 | — | 黑鞓角带,勿着华采 |
5.2 关键服饰制度
丧服变迁:古者五服皆用布以升数为别,"裴莒刘岳书仪五服皆用布……唐五代之际士大夫家丧服犹如古礼也"。近世唯父母舅姑夫君之服粗存古制,余皆服绢。
袭衣之制:古者死人不冠,幅巾代掩;深衣大带代冠服;幞头公服鞓带靴笏俟葬时置于棺上。
居丧服制演变: - 成服至既葬:各服其服 - 既葬家居:白布襴衫+白布四脚+白布带+麻屦 - 小祥:除首绖负版及衰 - 大祥:皂布衫+黪纱幞头+脂皮爁铁/白布裹角带 - 禫:同大祥服,妇人冠梳假髻,鹅黄青碧皂白衣履
妇人丧服特点:古者妇人衣服相连,今不相连,故随俗作布大袖及裙;齐衰妇人露髻;妾以背子代大袖。
六、衣料与佩饰
| 类别 | 具体内容 |
|---|---|
| 丝织品 | 缯(黑缯缘深衣、白缯大带、绛帛铭旌、生色缯饰雁、杂色缯纳币)、绢(白绢头幧、细布或绢绞)、缣(青缣衣) |
| 麻布 | 极麄生布(斩衰)、稍麄布(齐衰襴衫)、稍细布(齐衰四脚)、细布(深衣)、白布(襴衫四脚) |
| 皮毛 | 鹿皮(纳币俪皮) |
| 金属玉饰 | 居丧去金玉珠翠、镮钏去之、黑鞓角带 |
| 丧葬竹木 | 竹杖、桑木祠版、栗木祠版 |
七、对抗式学术审查
7.1 质疑与回应
质疑一:深衣制度是否为司马光原创?
回应:非原创。深衣形制本于《礼记·深衣》《玉藻》,郑玄注、孔颖达疏已有详论。司马光之贡献在于:①折衷郑孔之争(交领方制取郑弃孔);②以宋制释古制(如今道士冠=玄冠、幞头制=四脚);③从简务实(黑缯缘从简易)。
质疑二:冠礼"三加"是否为宋制实态?
回应:三加本于《仪礼·士冠礼》始加缁布冠、再加皮弁、三加爵弁。司马光改为一加巾、二加帽、三加幞头,以宋代实际冠服替换古制。自注"冠礼之废久矣",反映北宋冠礼已衰落,此为保存古意的变通。
质疑三:丧服制度中"布四脚"为何物?
回应:四脚即宋代幞头之布制版,前缀二大脚后缀二小脚以覆髻。司马光明确说"其制如幅巾……谓之幞头"。此为齐衰以下丧服的首服替代方案,以布代罗,以素代华。
质疑四:大功以下用绢是否合礼?
回应:司马光自注承认"此子思所谓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者也",即知其非古制而因俗从简。古制五服皆布以升数别,宋世忌讳服布,唯斩衰尚存粗布之制。
质疑五:妇人丧服"大袖+裙""背子"是否为古制?
回应:非古制。司马光自注"古者妇人衣服相连今不相连故但随俗作布大袖及裙而已"。背子为宋日常女服,以之代丧服中的大袖,是对现实的妥协。
7.2 核心判断
《书仪》服饰内容的本质是以宋释古、以简代繁的礼制实践手册。其价值不在保存古制原貌(司马光多处明言"从简易""从俗"),而在于:
- 记录了北宋士大夫实际服饰体系:公服/襴衫/幞头/靴笏为官员盛服,背子为女服常制
- 深衣考据为礼学经典:交领方制的辨析影响朱熹家礼
- 丧服五等制的宋化方案:以布四脚代古冠、以襴衫代古衰裳、以绢代布从大功始
- 批判世俗弊风:冠礼废弛、婚礼戴花胜、铺房夸富、丧服用金银、居丧食肉
八、总结
| 类别 | 内容 | 出处 |
|---|---|---|
| 冠礼服饰 | 三加(巾→帽→幞头),公服靴笏/襴衫靴 | 卷二 |
| 深衣制度 | 细布十二幅、交领方、黑缯缘、玄冠幅巾大带 | 卷二 |
| 婚仪服饰 | 盛服/盛饰、杂色缯纳币、氊车、盖头遮蔽 | 卷三~四 |
| 丧服五等 | 斩衰至缌麻,布→绢递变,襴衫四脚体系 | 卷六 |
| 丧礼服饰 | 袭衣幅巾深衣、吊服易去华盛、练祥禫服递变 | 卷五~十 |
| 日常规范 | 婢妾衣服有序、忌日去华饰、便服家居 | 卷四~五 |
核心思想: 1. 服饰是礼制等级的标志——冠服三加递升、丧服五等精粗有别 2. 服饰是古今折衷的实践——"从简易"贯穿全书,以宋制释古制 3. 服饰是哀敬之心的外化——丧服去华盛、居丧去金玉、忌日去华饰 4. 服饰不可本末倒置——铺房夸富为婢妾之态、丧服用金银为非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