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名号归一图》服饰内容提取
一、文献概述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蜀·冯继先撰。该书为春秋人物名号索引工具书,将《左传》中列国君臣之不同称谓(名、字、諡号、官职、封邑等)归并于一处,以便学者查检。经岳珂校定刊行,非复李焘以前之旧本。全书按国编排: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
关键判断:本书性质为名号归并索引,非礼制或服饰专论,服饰直接内容极少。
二、服饰相关内容(经严格筛选,剔除人名误判)
1. 丧服:墨衰绖(第319行)
晋侯驩【文六】晋襄公【文二文六】子【僖三十三年传曰子墨衰绖谓襄公也公未葬故曰子】
解析:"墨衰绖"指黑色丧服与丧带。晋文公卒后,其子襄公(名驩)尚未正式即位、父丧未葬,故《左传》称其为"子"。"墨衰绖"是丧服制度的直接记载——正常丧服为白色(素服),但行军时因不宜着素,改穿黑色丧服(墨衰),以黑色绖带(墨绖)代之。这是春秋丧服与军事礼仪交叉的重要例证。
2. 丧礼称谓与礼服等级关联
(1)"子在丧"之称(第120行)
子【子在丧之称也文公子恶文十八年经书子卒】
解析:春秋礼制,国君去世、新君尚未正式即位时称"子",此为丧礼期间的特殊称谓制度,与丧服制度相关联。
(2)先君未葬称"子"(第629行、640行)
陈子【僖二十八年经先君未葬故曰子】
陈子【先君未葬定四年会诸侯称子】
解析:先君未葬,新君以丧服在身,故于会盟等场合称"子"而不称本爵,体现了丧服等级对外交称谓的影响。
3. 礼制等级与服饰制度关联
(1)诸侯爵等与服章制度(第76、173、237、371、449、508、571、579、624、658、672、683、693、700、709、717、721行)
各诸侯国之始封爵等如下,爵等直接决定服章等级:
| 国名 | 姓 | 爵等 | 始封说明 |
|---|---|---|---|
| 鲁 | 姬 | 侯爵 | 文王之子周公旦之后 |
| 齐 | 姜 | 侯爵 | 太公望之后 |
| 晋 | 姬 | 侯爵 | 武王之子唐叔虞所封 |
| 楚 | 芈 | 子爵 | 周成王封熊绎于楚 |
| 郑 | 姬 | 伯爵 | 厉王之子桓公友所封 |
| 卫 | 姬 | 侯爵 | 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康叔所封 |
| 秦 | 嬴 | 伯爵 | 伯益之后 |
| 宋 | 子 | 公爵 | 微子启以继殷祀 |
| 陈 | 妫 | 侯爵 | 舜之后 |
| 蔡 | 姬 | 侯爵 | 武王封弟叔度 |
| 曹 | 姬 | 伯爵 | 文王之子振铎之后 |
| 吴 | 姬 | 子爵 | 太伯仲雍之后 |
| 邾 | 曹 | 子爵 | 颛顼之后 |
| 杞 | 姒 | 公爵 | 夏禹之苗裔 |
| 莒 | 嬴 | 子爵 | 少昊之后 |
| 滕 | 姬 | 侯爵 | 文王子叔绣之后 |
| 薛 | 任 | 侯爵 | 黄帝之苗裔 |
| 许 | 姜 | 男爵 | 伯夷之国 |
解析:周代服章制度以爵等为差,公爵服九章、侯伯服七章、子男服五章。此表所列爵等即各诸侯国服章等级之法定依据。
(2)爵等贬黜与服饰降等(第694-696行、712行)
杞子【僖二十三年经杞入春秋自桓以来二年本皆侯爵庄二十七年为时王所黜称伯成公始用夷礼复为仲尼所贬故僖二十三年书杞子卒】
杞子【僖二十七年桓公朝鲁犹有夷礼故亦书子】
杞子【襄二十九年文公来盟复用夷礼春秋贱之故贬书子】
滕子【……滕本侯爵自隐十一年传称侯二年朝鲁称子盖为时王所黜其后不复本爵……】
解析:
- 杞国:本为公爵→庄二十七年被时王贬为伯爵→僖二十三年因用夷礼再被孔子贬为子爵。爵等降级直接导致服章降等。
- 滕国:本侯爵,隐十一年被时王所黜降为子爵,服章随之降等。
- "夷礼"与"周礼"的对立,实质包含服饰制度的对立——用夷礼意味着放弃周式衣冠礼制。
(3)僭号称王与服章僭越(第371-372行、400行、439行、672行)
楚【芈姓子爵……至熊通乃僭号称王】
楚武王【庄四年传注楚自鲁桓之世始僭称王】
公子爕【文十四】王子爕【同上年楚僭称王故公子亦呼王子】
叶公【定五年食采于叶楚僭称王故宰邑皆僭称公】
吴【……至寿梦而僭号称王始通中国】
解析:楚本子爵、吴本子爵,僭称王号意味着全面僭越周制王服(衮冕九章以上),"公子"改称"王子"、"宰邑"改称"公"等,皆为王制服饰礼制的配套僭越。
4. 妇人名号与服饰等级
(1)从夫之諡——妇人礼服等级标识(第579行)
秦穆姬【僖十五下穆姬同】秦穆夫人【穆公夫人】伯姬【僖十五姬姓之女嫁于秦也在晋曰伯姬伯谓长女也在秦曰穆姬从夫之諡也嫁于小国则不从夫之諡纪伯姬郯伯姬潞伯姬是也次国亦不从夫之諡自有諡者文姜声姜出姜齐姜齐归是也其有叔姬者各据本国长幼次序】
解析:妇人"从夫之諡"制度与服饰等级直接关联——从夫之諡者享夫人服章(如穆姬从穆公之諡,服夫人之服);不从夫之諡者(嫁小国或自有諡者)服章等级不同。此为春秋妇人服饰等级体系的重要旁证。
(2)元妃侄娣制度(第82行)
声子【惠公元妃侄娣隐公之母也隐元】
解析:"元妃侄娣"即正夫人之侄女或妹妹随嫁制度,元妃与侄娣在服饰等级上有明确差别。
(3)小君称谓(第150行)
齐归【襄三十一昭公之母胡女也齐諡归姓】夫人归氏【昭十一经】小君齐归【昭十一】
解析:"小君"为国君母之尊称,有特定礼服等级。
(4)妇之称号(第122行)
妇姜【文四年有姑之称】
解析:"妇"为有姑(婆婆)在堂时之称呼,反映妇人在家族中的服饰等级定位。
5. 礼制僭越之其他体现
(1)代父称爵(第327行)
晋侯【成十年经太子也景公在州蒲生代父称爵失人子之礼也】
解析:太子在父君在世时即代称晋侯之爵,"失人子之礼",属礼制僭越,包含服章等级的提前使用。
(2)摄位不敢从正君之礼(第82行)
君氏【隐公摄位不敢从正君之礼尊其母避正夫人故书曰君氏卒隐三】
解析:鲁隐公以庶长子摄位,不敢用正君之礼——此"礼"包含即位服饰、祭祀服章等全套礼制。
三、总结
《春秋名号归一图》作为名号索引工具书,不包含直接的服饰形制、材料、颜色描述。但其对诸侯爵等、諡号制度、僭越称谓的详细记录,为春秋服饰等级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框架参照:
- 丧服制度:唯一直接提及的服饰内容为"墨衰绖"(第319行),涉及丧服与军事礼仪的交叉。
- 爵等→服章:各诸侯爵等(公/侯/伯/子/男)是服章等级的法定依据,本书完整记录了各国的法定爵等。
- 贬黜→降服:杞国因用夷礼连降两级(公→伯→子),滕国被时王所黜(侯→子),直接导致服章降等。
- 僭越→服章僭用:楚、吴僭称王号,暗示全面僭越周制王服。
- 妇人名号→夫人服章:从夫之諡、小君、元妃侄娣等制度,间接反映妇人服饰等级体系。
误判剔除清单:所有含"服"字的人名(伯服、子服氏、子服惠伯、子服景伯、韩服、服防)、含"带"字的人名(王子带、叔仲带、囊带、驷带)、含"弁"字的人名(弁纠)、含"帛"字的人名(纪子帛)、含颜色字的人名(曹赤、析朱鉏、太子朱、白公、白乙丙、公子黄、陈侯之弟黄、蔡侯朱、莒子朱、郕太子朱儒、朱虎、魏绛)、含"衣/裳/裘"等字的人名——均属人物名号,与服饰无关,已全部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