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春秋传》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4-17
来源:/home/z/my-project/春秋/刘氏春秋传.txt(宋·刘敞撰,466行)
一、衮冕服章制度
《刘氏春秋传》中最系统的服饰制度记载,见于桓公二年臧哀桓谏纳郜鼎一段,完整呈现了周代天子/诸侯的礼服体系。
1. 衮冕服章全备(桓公二年)
刘敞引臧哀桓之谏,以"昭"字贯穿,将器物服饰分为七等:
| 类别 | 内容 | 所昭之义 |
|---|---|---|
| 俭素 | 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羮不致、粢食不凿 | 昭其俭 |
| 冕服 | 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 | 昭其度 |
| 佩饰 | 藻率、鞞鞛、鞶厉、游缨 | 昭其数 |
| 纹章 | 火龙黼黻 | 昭其文 |
| 色彩 | 五色比象 | 昭其物 |
| 声器 | 锡、鸾、和、铃 | 昭其声 |
| 旗帜 | 三辰旂旗 | 昭其明 |
出自第59行,此段采自《左传·桓公二年》,刘敞以其解经。
按:此为春秋经传中最完整的礼服制度描述。"衮"为画龙卷衣,"冕"为冠,"黻"为蔽膝,"珽"为笏板,"带"为大带革带,"裳"为下衣,"幅"为邪幅(绑腿),"舄"为复底履,"衡紞纮綖"为冠饰组件。刘敞以此论证"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的礼制精神。
2. 诸侯受命服制(桓公三年)
诸侯丧毕以士服见天子,未受命不敢服其服也。已见天子赐之黻冕圭璧然后服。
- 诸侯未受天子册命,虽居君位,仅能服士服
- 受命后方得服黻冕(祭服之冠),佩圭璧
- 此为"爵服相称"原则:有爵方可服其服
出自第60行。
3. 服章等级(宣公十二年)
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
- 此为楚庄王论楚国军政之善,"服章"指衣服与徽章
- "贵有常尊、贱有等威"——服章的功能在于区分贵贱等级
出自第237行。
二、礼服用服
1. 冕而亲迎(隐公二年)
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宗庙社稷主,何谓已重乎?
- 戴冕冠亲迎为婚礼最高礼节
- 孔子认为:婚姻关乎宗庙社稷,冕服亲迎并不为过
出自第34行。
2. 衰麻弁冕之辨(庄公元年)
衰麻之服非所以接弁冕也
- 衰麻(丧服)与弁冕(吉服礼冠)不可并用
- 此论鲁庄公为齐主婚之非:父丧未除而主婚,丧服与婚礼吉服相冲突
出自第86行。
3. 皮帛继子男(襄公十年)
诸侯之适子誓于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非摄其君则皮帛继子男
- 诸侯世子已誓于天子(正式册命),代行君事则降一等
- 未代行君事则以"皮帛"(皮革与丝帛为贽)礼节排在子男之后
出自第296行。
三、蚕桑与祭服
王后亲蚕以共祭服(桓公十四年)
天子亲耕千畆,诸侯亲耕百畆,以共粢盛。王后亲蚕北郊,夫人亲蚕西郊,以共祭服。
- 后妃亲蚕(养蚕缫丝)为祭服之来源
- "国非无良农工女也,以为以人之所尽事其祖祢,不若以已所自亲者也"
- 核心观念:亲耕亲蚕表示敬祖之诚,非无人可代,而是以身示范
出自第69行。
四、丧服与去国之礼
1. 赗襚制度(隐公元年)
衣衾曰襚,贝玉曰含,货财曰赙。
- 襚:赠予死者的衣被
- 此为春秋丧礼赠物分类:车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货财曰赙
出自第33行。
2. 大夫去国之丧服(昭公二十年)
素衣素裳素冠,彻縁鞮屦,素蔑,乘髦马,不蚤剪,不祭食,不说人以无罪,妇人不当御,三月而复服。此去国之礼也。
- 大夫有罪待放,逾境则换丧服
- 素衣素裳素冠:全白丧服
- 鞮屦:革履;素蔑:白色蔽膝;髦马:鬃毛未修剪之马
- 三月后复常服
出自第389行。
3. 练冠麻衣(昭公三十一年)
季孙练冠麻衣跣行伏而对曰
- 练冠:丧服之冠(以煮练过的麻布制作)
- 麻衣:粗麻丧服
- 跣行:赤足行走
- 季孙意如以此丧服之仪面对晋使荀跞的责问,表示请罪之诚
出自第400行。
4. 织屦而食(宣公十八年)
叔病之,欲仕则不可,欲去则兄弟也,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
- 叔不满宣公弑君立己,不愿出仕又不忍离去
- "织屦"(编草鞋)自食其力,终身不食宣公俸禄
- 体现春秋士人"通恩"之义
出自第241行。
五、觌见礼与币帛
1. 执贽等级(庄公二十四年)
孤执帛,卿执羔,大夫执鴈,士执雉,妇人枣栗腵脩。
- 孤(附庸之君)执帛:以丝帛为贽
- 此为大夫宗妇觌见夫人用币之非礼——妇人应以枣栗腵脩为贽,不当用币(帛)
出自第125行。
2. 束帛请救(哀公八年)
邾之臣茅夷鸿以束帛乘韦走之吴而请救
- 束帛:捆束的丝帛,为外交聘问之礼品
- 乘韦:四张熟牛皮
出自第445行。
六、服饰相关故事
1. 陈灵公衣其衣衷其襦(宣公九年)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乎夏徴舒之家,或衣其衣,或衷其襦,以相戏于朝。
- 陈灵公与大夫孔宁、仪行父与夏姬私通
- "衣其衣"——穿夏姬之衣,"衷其襦"——贴身穿夏姬之短衣
- 以服饰淫乱为"公卿宣淫"之表征,泄冶谏而被杀
出自第234行。
2. 楚公子围以冠缨弑君(昭公元年)
楚子麇有疾,公子围入问之,以冠缨缢麇而杀之。
- 公子围(后为楚灵王)探病时,用冠上的缨带缢杀楚王麇
- 冠缨本为礼冠之饰,反成弑君之器——礼器变为凶器
出自第358行。
3. 公子鱄织絇邯郸(襄公二十七年)
遂出奔晋,织絇邯郸以托焉。
- 絇:鞋头装饰,织絇即编织鞋饰为生
- 公子鱄因卫国政变失信而奔晋,终身不仕,以手工编织维生
出自第333行。
4. 朝服负子之礼(桓公六年)
三日卜士负之,吉者宿齐,朝服寝门外,诗负之。
- 世子出生三日,选吉士穿朝服负(抱)之
- 朝服为正式礼服,用于世子降生之礼
出自第63行。
七、总结
| 类别 | 内容 | 出处 |
|---|---|---|
| 衮冕服章 | 衮冕黻珽带裳幅舄、火龙黼黻、五色比象 | 桓公二年(第59行) |
| 受命服制 | 士服见天子→赐黻冕圭璧 | 桓公三年(第60行) |
| 服章等级 | 物有服章、贵贱等威 | 宣公十二年(第237行) |
| 礼服用服 | 冕而亲迎、衰麻弁冕之辨、皮帛继子男 | 隐公二年、庄公元年、襄公十年 |
| 蚕桑祭服 | 王后亲蚕北郊以共祭服 | 桓公十四年(第69行) |
| 丧服制度 | 襚(衣衾)、素衣素裳素冠、练冠麻衣、织屦 | 隐公元年、昭公二十年/三十一年、宣公十八年 |
| 币帛礼制 | 孤执帛、束帛乘韦 | 庄公二十四年、哀公八年 |
| 服饰故事 | 衣其衣衷其襦、冠缨弑君、织絇邯郸 | 宣公九年、昭公元年、襄公二十七年 |
核心思想:
- 服章为等级之表——"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服饰是礼制等级的外在标志
- 爵服相称——未受命不得服其服,受命赐服方为合法
- 丧吉不杂——衰麻与弁冕不可并用,丧服与吉服各有其时
- 服饰即政教——臧哀桓以衮冕服章七等论"德俭有度、登降有数",服饰承载政教意义
- 服饰可为善恶之器——冠缨弑君(恶)、织屦守义(善),服饰之物无善恶,用之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