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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集义》服饰相关原文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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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冠冕服制

1. 冠履象征秩序(行180)

程氏学曰:王之所以称天王者,以其所履者天位,所行者天道……一失其道则冠履颠倒,名器溷淆,人伦乱而天理灭矣。

2. 加冠于履(行183)

胡安国曰:仲子惠公之妾尔,以天王之尊下赗诸侯之妾,是加冠于履,人道之大经拂矣。

3. 冠礼年龄(行1203)

胡安国曰:传称男子二十而,冠而列丈夫,三十而不娶则非礼也。然天子诸侯十五而者,以娶必先而国不可久无储贰,欲人君早有继体,故因以为节也。

4. 冠带之君(行3755)

胡安国曰:吴楚徐越虽比于外域,而刘敞以为其实不同……其上世皆为元德显功,通于周室,与中国冠带之君无以异。

5. 颠倒冠履(行4519)

胡安国曰:必若颠倒冠履而得天下,其能一朝居乎?故春秋拨乱反正之书,不可以废焉者也。


二、冕服·衮黻

1. 鲁僭天子冕服(行2014)

胡安国曰: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旂十有二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以人臣而用天子之礼可乎?

2. 缁衣玄端(行2015)

吕祖谦曰:乃免牲,谷梁谓免牲为之缁衣熏裳,有司玄端奉至南郊,免牛亦然。盖古者虽不用此物,意思不便消防。

3. 冕服奉嗣王(行2069)

胡安国曰:至三祀十有二月,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则免丧从吉之证也。然顾命康诰记成王之崩,其君臣皆冕服,何也?当是时成王方崩,就殡犹未成服,故用麻冕黼裳入受顾命,已受命诰诸侯而后释冕反丧服者,于是成服而宅忧也。

4. 朱熹论冕服(行2070)

朱熹曰:且如十一月乙丑,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惟十有三祀,却是除服了。康王之诰,苏轼道是召公失礼处,想古时是这般大事必有个权宜,如借吉之例。

5. 韨冕圭璧·衮黻赐服(行2075)

胡安国曰:韨冕圭璧因其终丧入见而锡之者也,礼所谓丧毕以士服见天子,已见赐之黻冕圭璧然后归是已。车马衮黻因其岁时来朝而锡之者也,诗所谓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又何予之玄衮及黼是已。


三、祭服

1. 归祭服(行1662)

胡安国曰:卫为狄灭,东徙渡河,野处漕邑,桓公使公子无亏戍以甲士,归其祭服乘马,凡为国之用。


四、丧服

1. 服斩缞(行256)

胡安国曰:诸侯为天王服斩缞,礼当以所闻先后而奔丧。

2. 素衣裳冠(行3927)

胡安国曰:逾境则为位向国而哭,素衣裳冠,不说人以无罪,此去国之礼。

3. 丧服纳币(行2153)

或问夏逆妇姜于齐何故便书妇,曰:此是文公在丧服将满之时纳币,故圣人于其逆时便成之为妇,罪其居丧而娶也。


五、衣帛禁制

1. 妾不衣帛(行3159)

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季孙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

2. 无衣帛之妾(行3282)

胡安国曰:文子相三君,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则固忠于公室而不顾其所食之私邑也。


六、衣冠·衣裳

1. 衣冠无愤疾之情(行79)

胡安国曰:自临川王氏说行,废春秋不列学官,用私意训释经术,其效至使君臣易位而衣冠无愤疾之情,虽颓波及此,考其本源谁启之也。

2. 衣裳之会(行1491)

张栻曰:以力假仁者,以其势力假仁之事以行之,如齐桓责包茅于楚,会王世子于首止,衣裳之会不以兵车之类是也。

3. 不与衣裳之会(行1758)

胡安国曰:滕介齐宋之间,不与衣裳之会者三十有七年,及宋襄继起,又不尊事大国,其见执则有由矣。


七、皮帛·币帛

1. 皮帛继子男(行748)

胡安国曰:按周官典命,凡诸侯之嫡子誓于天子而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

2. 玉帛为贽(行1215)

谢湜曰:男子以玉帛禽鸟为贽,非帛也,以象德也,以示执此德不敢废也。

3. 执币帛(行3987)

胡安国曰:以周公之胄,千乘之君,执币帛修两君之好而不见纳,斯亦可耻矣。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