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胡氏传辨疑·服饰相关段落
明·陆粲 撰,四库全书本
段落一:司服与天王斩衰
出处:卷上·隐公"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周礼司服曰为天王斩衰。记曰临诸侯畛于鬼神曰有天王某甫,王之称天也久矣。春秋之尊王也,岂必曰天云哉?其称天也王不加尊焉,其不称天也王不加卑焉,以是为万世法,浅之乎言春秋矣。
按语:陆粲驳胡传以"系王于天"为创制立名之说。引司服为天王斩衰之制,明天王之称由来已久,非春秋所创。司服为周官专掌服饰之职,此条涉及丧服制度与王号称谓之关系。
段落二:敬嬴衰服中纳妇
出处:卷上·宣公"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敬嬴嬖妾,私事襄仲,以其子属之,杀世适兄弟,出主君夫人,援成风故事即以子贵为国君母,斩焉在衰服之中请昏纳妇,而其罪隐而未见也,故因夫人至特称妇姜以显之。文有声姜,宣有敬嬴,成有穆姜在焉,故三君之娶皆称妇以别于君母,所谓有姑之辞是也。
按语:此辨妇姜之称。陆粲以为称妇乃有姑之辞(有姑在堂故称妇),而非如胡传所谓"待贬而后见"。敬嬴于衰服中纳妇违制,然称妇姜本身未必为贬。
段落三:仪章器物
出处:卷上·僖公"纪侯大去其国"
大去者土地人民仪章器物悉委置之而不顾也。
按语:仪章器物为诸侯礼制服饰之总称。纪侯大去其国,连仪章器物一并委弃,此为失国之最。仪章包括服饰制度之章则,器物包括礼器服器。
段落四:四夷皆曰子与服饰等级
出处:卷下·成公"吴伐郯"
吴本伯爵也,后虽益炽浸与中国会盟,进而书爵不过曰子,亦不以本爵与之,故纪于礼书曰四夷虽大皆曰子,此春秋之法仲尼之制也,而以为不敢擅进退诸侯乱名实者误矣。
陆粲驳之:
四夷虽大皆曰子,文武成康之时其有旧典矣,春秋宗焉,是故吴王则子楚王则子,此先王之命也,非春秋之法仲尼之制也。
按语:此辨夷狄称子之制。胡传以为春秋之法,陆粲以为先王旧典。夷狄称子涉及其服饰等级不得与华夏同等,此为华夷服饰等级之根本差异。
段落五: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
出处:卷下·成公"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
临诸侯曰天王,君天下曰天子,盖一人之通称。
按语:陆粲辨天王与天子之别,以为皆一人之通称。此涉及册命服饰制度:锡命之时,天子之称号与服饰仪制相关。
段落六:春王正月与改正朔
出处:卷上·隐公"春王正月"
夫子尝曰吾从周,又曰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仲尼有圣德无其位而改正朔,是议礼制度自己出矣,其得为从周乎?
又引王阳明:
夫子患天下之夷狄横、诸侯强、不复知有天王也,于是乎作春秋以诛僭乱、尊周室而已,乃首改周之正朔,其何以服乱臣贼子之心乎?
按语:改正朔与服饰制度相关。正朔定则四时定,四时定则祭服、丧服、朝服之时节皆定。陆粲与王阳明皆以为孔子未改正朔,此与服饰制度之时令安排直接相关。
段落七:制三公一命卷
出处:卷下·成公论赐命
王制曰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也不过九命,盖王之三公八命,特赐可加一等,不过九命,是出于天子之特恩也。
按语:卷即衮服,三公八命加一命则得衮服。此为册命服饰制度之核心内容,命数直接决定冠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