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胡传考误·服饰相关段落
明·袁仁 撰,四库全书本
段落一:宰咺归赗与冢宰之职
出处:隐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隐元年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公羊云"宰者何官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盖宰不独冢宰,凡少宰亦宰也,宰夫亦宰也,胡皆以为冢宰则悮矣。周之制冢宰总百官,岂可一日离朝廷者而乃远使列国乎?以伯为爵亦悮。
按语:此辨宰咺非冢宰。若冢宰出使,则朝廷无主。赗为丧礼中助丧之物(车马),宰咺归赗涉及丧礼服饰等级。
段落二:蔡桓侯葬以侯礼
出处:桓十七年"癸巳葬蔡桓侯"
春秋诸侯凡葬皆称公,此独称侯。啖助以蔡季之贤知请諡也,胡传因之。愚闻孔子曰"死葬之以礼"。春秋诸侯犯名僭上,虽伯子男皆用公礼葬,则书公者明其僭礼也。惟蔡季贤,葬不僭礼,故侯之,岂独以请諡之故哉?
按语:袁仁辨蔡桓侯称侯非因请谥,而因不僭礼。诸侯本不应以公礼葬,春秋书公者皆为僭礼,唯蔡季守制不僭,故从其本爵称侯。此涉及丧葬服饰等级之辨。
段落三:敬嬴在衰服中纳妇
出处:辨胡传论宣公"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敬嬴嬖妾,私事襄仲,以其子属之,杀世适兄弟,出主君夫人,援成风故事即以子贵为国君母,斩焉在衰服之中请昏纳妇,而其罪隐而未见也,故因夫人至特称妇姜以显之。
按语:此段涉及丧服制度。敬嬴于丧服期间请婚纳妇,违丧服之制,故春秋特称"妇姜"以显其罪。丧服制度与婚嫁服饰制度冲突,春秋以书法明之。
段落四:鼷鼠食郊牛角与鲁之郊祀僭礼
出处: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
传引许翰曰"小害大下贼上,食而又食,三桓子孙相继之象也",此未必然。愚谓鲁之郊禘非礼也,故春秋僖三十一年四月四卜郊不从,宣三年正月牛伤乃不郊,成十年四月五卜郊,襄七年四月三卜郊,十一年四月四卜郊,定十五年正月牛伤,哀元年正月牛伤,圣人皆谨而书之,见祀非其分,天地鬼神皆不相佑,其旨微矣。若以鼷鼠食牛角为小害大下贼上,则鲁侯僭天子礼乐之明验也。诸侯僭天子,然后大夫僭诸侯,于三桓乎何诛?
按语:袁仁以为鼷鼠食牛角之灾,非如许翰所谓象征三桓僭上,而应从鲁僭天子礼乐之角度理解。郊祀本天子之礼,鲁侯僭行,则服饰祭器皆逾制,此为大夫僭诸侯之根源。
段落五:用郊与以人飨
出处:成十七年"用郊"
公谷皆云"用者不宜用也",胡传既因之矣,又引或曰"盖以人飨,叩其鼻血以荐也",甚谬,削之可也。后书曰"始用人于社",则前乃末之用矣。
按语:袁仁驳"以人飨"之说。用郊本为不当郊而郊之意,胡传引"以人飨"之说为荒谬,当削去。此涉及祭祀用牲(含人祭)与祭祀服饰之制。
段落六:吴子使札与服饰称谓
出处: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
胡氏谓季札辞国而生乱,故不称公子以贬之……上书晋侯使士鞅来聘,下书吴子使札来聘,君皆书爵,臣皆书名,而又书使,实以使之得人也,公谷之说是矣。
按语:此论季札之称谓问题。称公子与不称公子,涉及宗法服饰等级。袁仁以为季札称名非贬,乃与楚椒、秦术同一书法,夷狄使臣之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