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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考·服饰相关段落

宋·叶梦得 撰,四库全书本


段落一:天子冠服法天之制

出处:卷一·统论

帝王法天之事无不以十二为节。盖周之为十有二次,运之为十有二辰,别之为十有二月,皆天之所以为天而成一岁者也。王者既曰天王矣,则无往而不法天,故冕十有二旒、服十有二章、圭十有二寸、食十有二鼎,分天下为十有二州,而十有二岁一巡守而立于天下,小而服食器用无不取则,不如是不足为天王。鲁子服景伯曰:"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古之人盖有知之者矣。

按语:此段详述天子冠服制度法天之意。冕十二旒、服十二章、圭十二寸,皆以十二为数,取法天道。此为周代服饰等级制度之核心原则。


段落二:孔子论服周之冕

出处:卷一·统论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使孔子而得志,必将参三王之文质,终之以为舜。

按语:孔子以"服周之冕"为三代礼制之总结,冠冕在礼制中居于核心地位。周冕之制,文献以为尚文,较夏商更为华美。


段落三:五等诸侯宫室车旗衣服之制

出处:卷一·统论

典命诸侯之五仪,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以及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皆视其命数以为节,则亦三而已。是故天子曰万乘,诸侯曰千乘,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皆取其十之一。

又:

五等诸侯宫室车旗衣服之制,此当别而为辨者也,故视其命数者各不同。春秋于盟会征伐各以爵见,不敢不谨也。至庙通为五庙、乐通用轩县之类,是合而为同者,不害其相通。故春秋于谥葬之终从其主人者不得易也。

按语:此段详述五等诸侯服饰制度之等级差异。典命所载命数直接决定车旗衣服之等级,此为周代礼制中服饰等级之法理依据。


段落四:斩衰三年与丧服制度

出处:卷一·统论

古之为臣与子者,丧其君与父,斩衰三年,虽母犹厌而为朞。是君与父天下所不得同者也。

按语:此论丧服制度中君父之丧最重。斩衰为五服之首,臣子为君父服斩衰三年,乃礼制根本。


段落五:司服与天王丧服

出处:卷一·统论(他书引此义)

周礼司服曰:为天王斩衰

按语:司服为周官中专掌服饰之职。为天王斩衰,明君臣之分至重。


段落六:会同礼中之旂旗玉器

出处:卷一·统论

会同之礼见于觐礼者最详……方明者木也,方四尺,各以上下四方之色设之,而用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北方璜,东方圭。上介各奉其君之旂置于宫左,五等诸侯皆就其旂而立……所谓天子乘龙,象天旂,象日月,升龙降龙,出拜日于东门之外,反祀方明者,此举会同于一时之礼以见也。

按语:此段详述会同之礼中旂旗与玉器之制。旂旗上绘升龙降龙、日月之象,六玉按方位排列,皆为服饰仪制之重要组成。


段落七:考仲子之宫与献六羽

出处:卷一·统论

庶子得为母筑宫,祭以公子不幸不及其身而至于孙亦从而祭,考仲子之宫是也……知筑宫可祭而因为之献六羽,以是为乐,则夫人之庙皆可得用舞矣,是谓易乐者也。古者诸侯变礼易乐其君流,尚何权之云乎?此春秋之所以为诛也。

按语:考仲子之宫、献六羽,涉及祭祀服饰与舞乐之制。六羽为文舞,鲁本用八佾,仲子之庙降用六羽,叶氏以为此为"易乐"之始,当为春秋所诛。


段落八:周官五服与礼制总论

出处:卷一·统论

周官太宰以六典佐王治邦国,此先王待五服诸侯之法也。于治典言经,教典言安,礼典言和,政典言平,刑典言诘,事典言富……此诸侯所以能考礼正刑一德以尊天子,而无变节易度以称乱于四方者也。

又:

五典弗惇,己所当叙;五礼弗庸,己所当秩;五服弗章,己所当命;五刑弗用,己所当讨。

按语:五服制度与五礼、五典、五刑并列为先王治天下之大法。五服弗章则等级不辨,服饰制度实为礼制之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