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总结 日志 原文

春秋左传小疏 — 服饰相关原文提取

书名:春秋左传小疏
作者:清·沈彤
来源:钦定四库全书·经部·春秋类
提取原则:摘录与服饰(冠服、命服、衣裳、佩饰、首服、丧服等)直接相关的原文段落


一、闵公二年传"尨凉"——偏衣、牻服、金玦

出处: 闵二年传

原文:

尨凉 恵定宁云说文引作牻防云牻白黑杂毛牛防牻牛也古文省少或借凉为防彤按广韵云防牻牛驳色盖说文脱二字牻防谓牻服色驳也否则冬与金玦皆有义而牻独无乎上文偏衣即牻服盖分织牻牛白黑毛为之下所谓奇无常也

关键词: 偏衣、牻服、金玦、牻防(驳色牛)、奇无常

释义: 沈彤考辨"尨凉"当为"牻防"(驳色牛),与上文"偏衣"对应——偏衣即牻服,系分织牻牛白黑毛为之,故色驳而"奇无常"。此条讨论左传所载太子申生被赐偏衣金玦之服饰制度,偏衣为杂色之服,金玦为金质佩饰,皆有象征义。


二、妇人吊服及首服——髽、紒、防头、崇巾、冠、巾

出处: 原文阙四叶后残余段落(涉及襄公时期传文注疏)

原文:

发而后结为紒其他则亦如防头之制耳屈布为崇巾着于颡上此制直始于汉古者有冠无巾【本后汉舆服志】宁有妇人之颡而独着巾者然则三说之得失皆可知矣妇人吊服详见檀弓记注

关键词: 妇人吊服、髽(上文阙)、紒、防头、崇巾、冠、巾

释义: 此段辨析妇人丧服中的首服制度。沈彤论:
1. 髽后结发为紒,其余则如防头之制;
2. 屈布为崇巾着于颡上,此制始于汉代;
3. 古者有冠无巾(据《后汉·舆服志》),妇人不应独着巾于颡;
4. 评判前人三说之得失,妇人吊服详见于《檀弓》记注。

此条为讨论妇人丧吊首服制度的重要文献,涉及髽、紒、防头、崇巾、巾、冠等多种首服名物。


三、僖公十一年传"赐晋侯命受玉惰"——策命与命圭

出处: 僖十一年传

原文:

赐晋侯命受玉惰 命谓策命周礼内史职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典命云侯伯七命玉谓命圭古礼诸侯薨还圭【见白虎通崩薨篇】策命新君仍赐之

关键词: 策命、命圭、七命、赐玉

释义: 此条论策命仪式中的服饰礼器——命圭。策命诸侯时赐命圭,古礼诸侯薨则还圭,策命新君仍赐之。命圭为策命礼中的核心服饰礼器,与命服制度相辅相成。


四、襄公二十六年传"赐先路三命之服""赐次路再命之服"——命服与赐路

出处: 襄二十六年传

原文:

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赐子产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 按王制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此享时赐三命之服盖先得请于王而以享命之也又周礼大宗伯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此三命赐服者兼之也【详通典职官之秩品篇】又按典命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子产已立为卿而再命者盖其位在四逾数非法郑伯不敢闻于王而仍以大夫之爵请也注疏皆未及八邑六邑其数少乃司勲所云赏地非采邑之加田疏亦误

关键词: 先路、次路、三命之服、再命之服、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典命

释义: 沈彤详细考辨赐服制度:
1. 先路、次路为不同等级的乘车,与命服配套赐予;
2. 三命之服与再命之服对应《周礼·大宗伯》"再命受服、三命受位"之制;
3. 子产已立为卿而仅受再命之服,因其在四卿之末,逾数为非法,郑伯不敢以卿爵请于天子,仍以大夫之爵请;
4. 八邑、六邑为赏地非加田,纠正孔疏之误。

此条为研究春秋命服制度的重要材料,涉及命服等级、赐服程序与封邑制度的关系。


五、提要中关于命服的讨论

出处: 书前提要

原文:

享子展赐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赐子产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彤谓八邑六邑其数少乃司勲所云赏地非采邑之加田疏亦误

释义: 提要中概述沈彤对赐服条的分析,强调八邑六邑为赏地而非加田,纠正孔疏沿袭之误。此与正文第四条内容相呼应。


以上共提取服饰相关原文5条,涉及偏衣(牻服)、金玦、妇人吊服首服(髽、紒、防头、崇巾、巾、冠)、命圭、命服(三命之服、再命之服)、赐路(先路、次路)等服饰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