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事义全考》服饰条目提取
书名:春秋事义全考
作者:明·姜宝
全书3524行,经多轮grep检索,提取服饰相关条目16条
一、服制与服色
1. 使臣假服色(行35)
关键词:服色、使臣服饰制度
原文:
咺之书名,季氏私考谓咺小臣摄冡宰以行,故从天王命辞而称名。观今之使外国者假一品服色以重其事,则此容或有之。不然,三公称公如州公祭公之类,六卿称爵如苏子尹子单子刘子之类,三公兼冡宰如宰周公之类,皆未有称名者。
按:此论宰咺来归赗事,季氏私考以"假一品服色"比况周代使臣摄官出行时借高等级服色以重其事。虽是明代类比,但反映了使臣服色与官阶对应的制度观念。
2. 衮敛加等(行844)
关键词:衮服、敛服、丧服等级
原文:
按许穆公未尝卒于师,其以衮敛葬之,加一等者,要是同盟重其从伐楚也,过以加等之礼褒之尔。
按:许穆公从齐桓伐楚,未卒于师而以衮服入殓,葬礼加一等。衮服为上公礼服,此处反映春秋时期以礼服等级褒奖有功诸侯的丧葬制度。
二、衣冠与礼制
3. 衣裳之治(行997)
关键词:衣裳、文治
原文:
贯泽而下,葵丘以前,衣裳不防血,兵车无大战,仲尼称其一匡,孟子与其为盛,在是数年,桓公定伯之日也。
按:以"衣裳"代指文治礼乐、不事兵革的政治局面,与"兵车"对举。典出《易经·系辞》"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此处形容齐桓公霸业鼎盛期的和平秩序。
4. 弁髦之喻(行1568)
关键词:弁、弁髦、礼制废弃
原文:
弑君篡国,人道所不容,而货赂公行,免于诸侯之讨,则纲纪等于弁髦,人类降为禽兽。
按:"弁髦"为童子冠礼后弃置的首服,典出《左传》"弁髦弃之",喻法度纲纪被视如弃物。此虽为比喻,但保留了弁髦为冠礼中一次性用物的制度信息。
5. 冠屦倒置(行2018)
关键词:冠屦、等级秩序
原文:
宋向戌复持弭兵之说为盟,而长楚,遂使中国诸侯北面于荆楚之庭,申之会冠屦倒置,其祸端实兆于此。
按:"冠屦倒置"即冠履倒置,以服饰上下喻华夏与蛮夷的尊卑颠倒。申之会楚为盟主,中国诸侯北面事楚,被视为冠屦倒置的典型。
6. 练冠麻衣(行3059)
关键词:练冠、麻衣、丧服
原文:
汪氏曰:意如之练冠麻衣跣行,卑词伏罪,皆外餙诈伪以欺晋。
按:季孙意如逐君后,面对晋国质询时穿练冠麻衣、赤足步行以示服罪。练冠为丧服小祥后所服(二周年祭后以练布为冠),麻衣为粗麻丧服。此处是季孙意如以丧服姿态表演认罪,实为诈伪。
7. 墨衰绖即戎(行1222)
关键词:墨衰、绖、丧服从戎
原文:
胡传:晋襄亲将,绌而不称子者,俯逼葬期,忘亲背惠,墨衰绖而即戎,其恶甚矣。
按:晋襄公在父丧期间以墨染丧服(衰绖)从戎,"墨衰绖"即以黑色涂染丧服以示变通从军。此为春秋时期丧服制度中的特殊变礼,后世"墨绖从戎"即出此典。
8. 凶服不入国门(行3331)
关键词:凶服、丧服禁忌
原文:
汪氏曰:定公之薨未及小祥,而僣行天子之郊礼,释凶服而从吉,则为不孝于亲。矧郊之祭也,丧者不敢哭,凶服不敢入国门,今在丧而蒇事,则为不敬于天。
按:郊祀大典期间,丧者不敢哭、穿凶服者不得入国门,此为周礼丧服禁忌。鲁哀公在丧期强行举行郊祀,既违丧服之孝又犯祭祀之敬。
三、夷狄服饰
9. 赤狄尚赤衣(行1601)
关键词:赤衣、夷狄服饰、服色习俗
原文:
季氏私考:赤狄隗姓,别为一种,隗俗尚赤衣者也。在山西潞州以北,而东界黎城即古黎侯国,其种有潞氏甲氏留吁,壤地相连者也。
按:赤狄以尚赤衣为族俗特征,此为春秋时期北方狄族以服色标识族群的重要记录。"俗尚赤衣"既是服饰信息,也是民族志资料。
10. 白狄尚白衣(行1652)
关键词:白衣、夷狄服饰、服色习俗
原文:
季氏私考:白狄别为一种,俗尚白衣者也,在西河。
按:白狄以白衣为族群标识,与赤狄尚赤衣相对。赤白二狄以服色分族,是春秋时期以服饰颜色区分族群的重要现象。
四、衣帛与节俭
11. 无衣帛之妾(行2257)
关键词:衣帛、妾御服饰、节俭
原文:
胡传:费季氏邑也。按左氏,南遗为费宰,叔仲昭伯为隧正,欲善季氏而求媚于南遗,谓遗请城费,吾多与而役,故季氏城费。夫文子相三君,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则固忠于公室而不顾其所食之私邑也。
按:季文子(季孙行父)相三君而"无衣帛之妾",即妾侍不穿丝帛,与"无食粟之马"并列,是春秋时期大夫节俭的典范。"衣帛"特指妾御着丝绸,暗示一般大夫妾侍衣帛为常态。
五、贽币与丝帛
12. 男女贽礼——玉帛与榛栗(行641)
关键词:玉帛、贽、男女礼别
原文:
胡传:觌用币何以书?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公子牙庆父之乱兆矣。
按:男女贽礼有别——男以玉帛禽鸟为贽,女以榛栗枣修为贽。鲁庄公使大夫宗妇同用币为贽,混淆男女之别,被视为庆父之乱的先兆。此处"帛"指丝帛,为男贽之重要品类。
13. 执币帛修好(行2978)
关键词:币帛、外交礼制
原文:
胡传:昭公两朝于晋而一见止,五如晋而四不得入焉,今此书有疾乃复,杀耻也。以周公之胄,千乘之君,执币帛修两君之好,而不见纳。
按:币帛为诸侯间交聘之礼,鲁昭公执币帛修好于晋却被拒,反映春秋晚期小国在大国面前的屈辱地位。
14. 秦人归襚(行1390-1391)
关键词:襚、丧赠衣物
原文: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秦康始假吊赠以通好于鲁也。僖公成风如惠公仲子亦是两人兼襚,当时成风死已四年,僖公薨已九年,无来襚之理矣。但秦欲伐晋而假归襚一节以观鲁之情……因襚成风不可无僖公,襚皆所谓补礼尔。
按:襚为赠死者衣衾之礼。秦人归襚已过丧期,实为外交手段而非真行丧礼。此条反映了襚礼在春秋外交中的政治化使用。
15. 楚使公亲襚(行2614)
关键词:襚、衣尸
原文:
按左氏楚人使公亲襚,说恐非。先是公行及汉闻楚丧欲还,则康王卒在公未至前,公至当已殡,襚所以衣尸,既殡岂容又使公亲襚乎?要是止公送葬则有之。
按:襚的本义是"衣尸",即为死者穿衣。作者驳斥左氏所载楚人使鲁襄公亲襚之说,认为既已入殡则不可再行襚礼。此条保留了对襚礼"衣尸"本义的清晰解释。
16. 致少姜之襚(行2706)
关键词:襚、丧赠
原文:
致少姜之襚。按晋以少姜非伉俪辞公,未为不是;公见辞乃复,亦未为不是。只当时不当亲往,不当失礼妄动,所谓恭不近于礼不能远耻辱者公也。
按:鲁君亲往致襚于齐少姜,晋以少姜非正嫡而辞,鲁君因此受辱。襚礼之行需论身份等级,非嫡则不当受外国亲致之襚。
六、甲胄与军服
17. 犀甲赎罪(行535)
关键词:犀甲、军服、赎刑
原文:
李亷曰:齐桓得管仲于鲍叔而任之……以犀甲赎罪,择其淫乱者而先征之。
按:管仲治齐,以犀甲(犀牛皮铠甲)作为赎罪之物。犀甲为贵重军需物资,既反映春秋时期甲胄的价值,也揭示了以军资赎罪的法制实践。
18. 甲士与丘甲(行1836)
关键词:甲士、丘甲、军制
原文:
周制一乘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然则一丘所出十有八人,积四丘而具一乘耳。今作丘甲者即丘出一甲,是一甸中共百人为兵矣。
按:甲士为穿铠甲的战斗人员,每乘三人。鲁成公作丘甲,将原四丘出三甲改为一丘出一甲,增兵三之一。此处甲士数量变化反映军服配备与兵制改革的关系。
七、敛衽与礼容
19. 敛衽事夷狄(行2994)
关键词:敛衽、礼容
原文:
张氏曰:邵子曰天下将治则天地之气自北而南……自此之后晋霸不竞,吴楚越皆以南夷迭主夏盟,诸侯敛衽事之,驯至大乱。
按:敛衽即收拢衣襟,表示恭敬服从。此处形容中原诸侯对蛮夷霸主的屈从姿态,由"敛衽"这一服饰动作引申为政治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