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氏春秋传》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4-19
来源:殆知阁《春秋·叶氏春秋传》[宋] 叶梦得 撰
一、全书服饰内容概览
《叶氏春秋传》为南宋叶梦得(1077—1148)所撰春秋经传,以义理说经为主。全书服饰内容散见于经义阐发之中,并非专论服制,但叶氏在解经时常引周礼旧制以正春秋之变,故保存了若干重要的先秦服饰制度信息。
全书服饰相关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十一大类:
| 类别 | 核心内容 | 涉及行号 |
|---|---|---|
| 天子冕服 | 十二旒十二章法天、六冕命数制度 | 23, 1372 |
| 韨冕受命 | 诸侯受命赐韨冕圭璧之制 | 195, 355 |
| 冠笄之礼 | 男子二十冠/十五冠、女子十五笄 | 35, 534, 746, 1248 |
| 丧服制度 | 锡衰缌衰疑衰弁绖、衰麻弁冕不兼、厌冠、丧服降杀 | 37, 353, 951, 254, 362, 746 |
| 朝祭之服 | 皮弁朝服玄端听朔、缁衣玄裳免牲、皮弁素积巡牲 | 1145, 1187, 953 |
| 襚赗衣衾 | 含襚之礼、冕服入襚、废衣 | 73, 1082 |
| 服饰与政治 | 沿革衣服为畔、正衣冠畏天、强冠 | 857, 776, 1332 |
| 帛锦觌币 | 璧以帛琮以锦、束锦、皮帛 | 536, 268, 351 |
| 裘与织屦 | 美裘致怨、织屦而食 | 2060, 1294 |
| 王后之服 | 副袆王后之服、乘轩僭制 | 1378, 893 |
| 华夷之辨 | 被发左衽之忧 | 1421 |
二、核心主题详析
1. 天子法天与十二之数
叶氏开篇即以"十二"之数贯穿天制与人制:
天之大数不过十二,古者天子冕十有二旒,服十有二章,圭十有二寸。
此为全书义理之纲领。天子冕服十二旒、十二章非仅为仪饰,乃是"法天"之具象——天道运于四时、布于十二月,故天子服饰之数亦取十二。叶氏以此论证《春秋》取十二公亦为法天之意。
2. 六冕命数体系
叶氏在论成公赐命时完整引出周制六冕体系:
| 命数 | 爵等 | 冕服 |
|---|---|---|
| 五命 | 子男 | 毳冕 |
| 七命 | 侯伯 | 鷩冕 |
| 九命 | 上公 | 衮冕 |
此与《周礼·司服》六冕制相合。叶氏特别指出"服过其爵"的情况——有德者可加赐高于本爵之服,但"非有德者莫之与也",体现德位相配的原则。
3. 诸侯受命之韨冕
叶氏两处论及诸侯丧毕受命之制:
- 诸侯丧毕朝天子,赐韨冕圭璧然后归临其民
- 未冠(未成年)者不能朝,天子遣大夫至其国锡命
- 桓公弑君自立,未尝朝王而受命,故追锡为非
韨为蔽膝,冕为冠,二者合为诸侯受命之信物。叶氏以此论证"名分"——服饰之赐即权力之授。
4. 冠笄年龄辨析
叶氏论冠笄之礼涉及两个年龄系统:
- 士人:二十而冠,冠而字之,列于丈夫
- 诸侯:十五而冠,冠而生子
- 女子:十五许嫁笄而字之,列于成人
此与《礼记》《仪礼》所载相合。叶氏引"虽天子之子犹士也"强调无生而贵之理——天子之子亦须先冠方可为大夫。
5. 丧服等级与禁忌
叶氏论丧服有三处值得注意:
(1)王为臣下丧服三等:锡衰(三公六卿)、缌衰(诸侯)、疑衰(大夫士),首服皆弁绖。此为君臣同体之恩义。
(2)衰麻弁冕不兼服:庄公丧未除而主王姬之婚,衰麻与弁冕不可兼服,"鲁可以辞矣"——叶氏以此讥鲁之非礼。
(3)厌冠哭庙:国失大县邑,群臣皆服厌冠哭于太庙三日。此为失地之痛的丧服表达。
(4)丧服降杀:女子出嫁前后丧服等级不同,在室为父母服齐衰三月,适人则服大功;寄公为所寓君服齐衰三月;鲁主王姬则为之服大功。服制随身份关系而降杀。
6. 视朝听朔服饰
叶氏详细区分天子与诸侯视朝服饰之别:
| 场合 | 天子 | 诸侯 |
|---|---|---|
| 日视朝 | 皮弁 | 朝服 |
| 朔月听朔 | 玄端 | 皮弁 |
天子日常皮弁、朔月玄端,诸侯日常朝服、朔月皮弁——等级降杀清晰。鲁自文公后不视朔,叶氏引子贡"爱羊爱礼"之叹以论之。
7. 沿革衣服为畔
叶氏论杞国用夷礼而被降爵:
沿革制度衣服者为畔其君。
此为重要原则:擅自改变衣服制度等同于叛君。服饰制度非仪饰小事,乃政治秩序之根本。杞为夏后之后,本应"统承先王修其礼物",但习于用夷,故时王得降之。
8. 美裘致怨——服饰与政治冲突
楚囊瓦有美裘之怨于蔡侯,止蔡侯于南郢不归者三年。
楚令尹囊瓦贪蔡侯美裘而扣留之,终致吴入郢。此为春秋时期因服饰财物引发国际冲突的典型事件。叶氏以此论诸侯不足序,中国无能而后吴得以致功。
9. 织屦而食——服饰与节义
叔肸织屦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
叔肸不义宣公弑君而立,不肯受其俸禄,以织草鞋自食其力。织屦虽为贱业,却体现了"义不食其食"的节义观。
10. 副袆与乘轩——王后之服与车服僭制
叶氏论宋国(二王后)得用天子之礼时涉及王后服饰:
- 副袆为王后祭服之首服,二王后之夫人得从王后之服
- 曹国乘轩者三百人为大夫车服僭制之典型——轩本大夫以上所乘,曹国滥至三百人
11. 被发左衽——华夷之辨
叶氏论吴之强横时以服饰区别华夷:
则不被髪而左衽者几希矣。
此引管仲"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之意,以服饰之别(华夏冠带 vs 夷狄被发左衽)为文明分界。
三、叶氏服饰论述的特点
-
以服制论证名分:叶氏说春秋以正名分为核心,服饰制度是名分的物化标志。韨冕圭璧、六冕命数,皆为权力合法性的外在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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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论服制,散见经义:叶氏不同于《周礼》的系统论述,服饰内容皆在解经中旁及,零散而不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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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义理轻器物:叶氏关注的是服饰背后的礼制精神与政治意义,而非服饰本身形制。如"沿革衣服者为畔"重在叛君之义,非在衣服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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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周礼以正春秋之变:叶氏常以周制为标准,论春秋时礼崩乐坏。如受命当朝王而桓不朝,冠笄有年龄而世子早冠,皆为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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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类与工艺类内容极少:全书无蚕桑、染织、材料类论述,与《吕氏春秋》《周礼》等不同。叶氏为经学家,关注制度而非工艺。
四、总结
《叶氏春秋传》中的服饰内容集中于制度与礼制层面,可概括为:
| 维度 | 内容 |
|---|---|
| 宇宙论 | 天子服制法天,十二旒十二章应十二月 |
| 等级制 | 六冕命数、韨冕受命、皮弁朝服各依等差 |
| 礼制规范 | 冠笄年龄、丧服等级、朝祭服饰各有定制 |
| 政治伦理 | 沿革衣服为畔、赐命须有德、义不食弑君者禄 |
| 禁忌冲突 | 衰麻弁冕不兼、强冠夷狄之君、美裘致怨 |
| 华夷之辨 | 被发左衽为夷狄之俗,冠带为华夏之标 |
| 车服僭制 | 乘轩三百人为大夫车服之僭 |
核心思想:服饰是名分的物化,是礼治秩序的外在标志。服制不可擅变,赐命须配德,冠笄有年龄——此皆为先王正名定分之道。春秋之乱,正始于名分之坏,而名分之坏见于服制之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