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注疏

《孝经注疏》服饰原文提取

片段1:御字释义中的服饰引用(行26)

位置:序疏 章节:御制序疏 相关度:低

又蔡邕《独断》曰:"御者,进也,凡衣服加於身,饮食入於口,妃妾接於寝,皆曰御。至於器物制作,亦皆以御言之。"

说明:此为释义"御"字时引用蔡邕《独断》,以"衣服加於身"作为"御"的义项之一,非专门讨论服饰。


片段2:古冠制简引(行29)

位置:序疏 章节:御制序疏 相关度:中

故《士冠记》云"大古冠布",下云"三王共皮弁",则大古五帝时也,大古亦上古也。

说明:引《仪礼·士冠记》论证上古时代划分,提及大古用布为冠、三王共用皮弁的冠制信息。


片段3:领袖比喻(行83)

位置:序疏 章节:御制序疏 相关度:低

此指言韦、王所学,在先儒之中,如衣之有领袖也。

说明:以衣领、衣袖比喻韦昭、王肃在先儒中的引领地位,属比喻用法,非服饰描述。但反映古人以领、袖为衣物显著部位的文化认知。


片段4:法服经文与冕服章服制度(行136-137)★核心段落

位置:卿大夫章经文及疏 章节:卿大夫章第四 相关度:高

4a. 经文与注文(行136)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服者,身之表也。先王制五服,各有等差。言卿大夫遵守礼法,不敢僣上逼下。

4b. 疏文——法服释义(行137)

"服者,身之表也"者,此依孔传也。《左传》曰:"衣,身之章也。"彼注云"章贵贱",言服饰所以章其贵贱,章则表之义也。

云"先王制五服,各有等差"者,案《尚书·皋陶篇》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传云:"五服: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尊卑采章各异,是有等差也。

云"言卿大夫遵守礼法,不敢僣上逼下"者,"僣上"谓服饰过制,僣拟於上也;"逼下"谓服饰俭固,逼迫於下也。

4c. 疏文——十二章制度(夏殷古制)

又案《尚书·益稷篇》称命禹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蟲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以五采章施於五色,作服,汝明。"

孔传曰:"天子服日、月而下,诸侯自龙衮而下,至黼、黻,士服藻、火,大夫加粉、米。上得兼下,下不得僣上。"

此古之天子冕服十二章,以日、月、星辰及山、龙、华蟲六章画於衣。衣法於天,画之为阳也。以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绣之於裳。裳法於地,绣之为阴也。

日、月、星辰,取照临於下;山取兴云致雨,龙取变化无穷;华蟲谓雉,取耿介;藻取文章,火取炎上以助其德;粉取絜白,米取能养;黼取断割,黻取背恶乡善:皆为百王之明戒,以益其德。

诸侯自龙衮而下八章也,四章画於衣,四章绣於裳。大夫藻、火、粉、米四章也,二章画於衣,二章绣於裳。

4d. 疏文——周制九章

孔安国盖约夏、殷章服为说。周制,则天子冕服九章,象阳之数极也。

案郑注《周礼·司服》称,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於旌旗,所谓"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又云:"登龙於山,登火於宗彝,尊其神明也。"古文以山为九章之首,火在宗彝之下。周制以龙为九章之首,火在宗彝之上。是登龙於山,登火於宗彝也。

4e. 疏文——六冕制度

又案《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飨、射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冕,群小祀则玄冕。"

又案郑注:"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絺以为绣,则衮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画以雉,谓华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画虎蜼,谓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絺刺粉米,无画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玄者衣无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谓玄焉。凡冕服皆玄衣纁裳。"

4f. 疏文——等级降杀

又案《司服》:"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则周自公侯伯子男,其服之章数又与古之象服差矣。

4g. 疏文——服饰与言行之序

皇侃云:"初陈教本,故举三事。服在身外可见,不假多戒;言行出於内府难明,必须备言。最於后结,宜应总言。"谓人相见,先观容饰,次交言辞,后谓德行,故言三者以服为先,德行为后也。


片段5:冠者不栉(行197)

位置:纪孝行章疏 章节:纪孝行章第十 相关度:中

若亲之有疾,则冠者不栉,怒不至詈,尽其忧谨之心。

说明:父母有疾时,冠者不梳理头发,体现因忧而不修容饰的孝行。此为丧礼仪态中的服饰相关内容。


片段6:衮冕释义(行244)

位置:事君章疏 章节:事君章第十七 相关度:中

义取《诗·大雅·烝民》云:"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毛传云:"有衮冕者,君之上服也。仲山甫补之,善补过也。"郑笺云:"衮职者,不敢斥王言也。王之职有阙,辄能补之者,仲山甫也。"

说明:释"衮职"时引毛传定义衮冕为"君之上服",提供衮冕的等级定位。


片段7:丧服与敛衣制度(行250-253)★核心段落

位置:丧亲章经文、注文及疏 章节:丧亲章第十八 相关度:高

7a. 经文与注文——縗麻制度(行250)

服美不安,不安美饰,故服縗麻。

7b. 疏文——縗麻形制(行251)

案《论语》孔子责宰我,云:"食夫稻,衣夫锦,於汝安乎?"美饰谓锦绣之类也。故《礼记·问丧》云"身不安美"是也。孝子丧亲,心如斩截,为其不安美饰,故圣人制礼,令服縗麻。縗当以粗布长六寸,广四寸。麻谓腰绖首绖俱以麻为之。縗之言摧也,绖之言实也。孝子服之,明其心实摧痛也。

韦昭引《书》云:"成王既崩,康王冕服即位。既事毕,反丧服。"据此则天子诸侯,但位定初丧,是皆服美,故宜不安也。

7c. 疏文——斩衰与齐衰(行251)

《礼记·间传》曰:"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不反。"此注据斩衰而言之,是气竭而后止息。又曰:"大功之哭,三曲而偯。"郑注云:"三曲,一举声而三折也。偯,声馀从容也。"是偯为声馀委曲也。斩衰则不偯,故云"声不委曲也"。

7d. 经文与注文——棺椁衣衾(行252)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周尸为棺,周棺为椁。衣,谓敛衣。衾,被也。举,谓举尸内於棺也。

7e. 疏文——敛衣制度(行253)

衣谓袭与大小敛之衣也。衾谓单被覆尸,荐尸所用。从初死至大敛,凡三度加衣也。

一是袭也,谓沐尸竟,著衣也,天子十二称,公九称,诸侯七称,大夫五称,士三称,袭皆有袍,袍之上又有衣一通,朝祭之服,谓之一称。

二是小敛之衣也,天子至士,皆十九称,不复用袍,衣皆有絮也。

三是大敛也,天子百二十称,公九十称,诸侯七十称,大夫五十称,士三十称,衣皆襌袷也。

《丧大记》云:"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郑玄云:"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是举尸所用也。"

7f. 疏文——衣足饰身与棺椁层级(行253)

《檀弓》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於衣,椁周於棺,土周於椁。"

棺椁之数,贵贱不同。皇侃据《檀弓》以天子之棺四重,谓水、兕革棺、杝棺一,梓棺二。最在内者水牛皮,次外兕牛皮,各厚三寸为一重,合厚六寸。又有杝棺,厚四寸,谓之椑棺,言漆之椑椑然。前三物为二重,合一尺。外又有梓棺,厚六寸,谓之属棺,言连属内外。就前四物为三重,合厚一尺六寸。外又有梓棺,厚八寸,谓之大棺,言其最大,在众棺之外。就前五物为四重,合厚二尺四寸也。上公去水牛皮,则三重,合厚二尺一寸也。侯、伯、子、男又去兕牛皮,则二重,合厚一尺八寸。上大夫又去椑棺,一重,合厚一尺四寸。下大夫亦一重,但属四寸,大棺六寸,合厚一尺。士不重,无属,唯大棺六寸。庶人即棺四寸。


附录:排除记录

以下grep命中经审核后排除:

行号 命中词 排除理由
108 "冠诸章之首"——动词"居首",非冠帽
114 弱冠 年龄称谓,非服饰
131 "如履薄冰"——动词"踩踏",非鞋履
151 "服田力穑"——动词"从事耕作"
151 衣服 "庶人衣服、饮食之用"——日常开支项,非制度讨论
167 法服 仅列举"先王"六次出现,不展开服饰
237 "冠、取妻必告"——冠礼仪式,非冠帽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