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大义
《孝经大义》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元·董鼎撰《孝经大义》(朱子刊误古文),钦定四库全书本 提取原则:仅收录服饰本体描写及服饰制度相关原文,排除"服"字非服饰义(服从、服丧义等)
一、法服/章服制度(卿大夫之孝)
出处:经文第一章(卿大夫之孝段)
经文原文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徳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
董鼎注中服饰相关原文
法服,法度之服。先王制礼,异章服以别品秩,卿有卿之服,大夫有大夫之服。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惟恐服之不衷,身之灾也。
服法服、道法言、行徳行,三者既全备矣,然后上无得罪于君,下无得罪于民,斯能长守其宗庙以奉其先祖之祭祀矣。
若服非法之服,是僭也;道非法之言,是妄也;行非徳之行,是伪也。三者有其一,则不免于罪,而宗庙有所不能守矣。
二、丧服与殓衣制度(丧亲章)
出处:传第十四章(丧亲章)
经文原文
孝子之丧亲: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
董鼎注中服饰相关原文
服衣之美有所不安,闻乐之和有所不乐,食味之旨有所不甘。无人,子之心念念痛亲之死而已,岂复计吾之生哉?故寝苫枕块,服衰麻,食溢米,苟延残喘于天地间已为过矣。
为之棺以周衣,椁以周棺,衣衾以周身,然后举而敛之。
苴斩之服、饘粥之食、颜色之戚、哭泣之哀,皆出于人情,不安于彼而安于此,非圣人强之也。
古者葬之中野,厚衣之以薪,丧期无数。后世圣人为之中制。
附:排除记录
以下命中关键词但经审核排除的条目:
| 原文 | 关键词 | 排除理由 |
|---|---|---|
| 无思不服(传第十章引诗) | 服 | "服"义为归服、服从,非服饰 |
| 服其丧也(传第七章注) | 服 | "服丧"指守丧之行为,非服饰本体描写 |
| 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传第八章注) | 墨 | 墨刑(刺字涂墨),属刑罚非服饰 |
| 足衣食(庶人之孝注) | 衣 | 泛指衣食生计,非服饰描写 |
| 厚衣之以薪(传第十四章注) | 衣 | "衣"作动词"覆盖",非服饰本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