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孝经》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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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服制度
行8(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注释:法服,先王依礼制所定之服饰,卿大夫须严格遵守,不得僭越。后一服字为动词,即穿戴。
二、丧亲服饰
行36(丧亲章第十八):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注释: - 服美:穿着华美服饰。丧亲者因哀痛而不能安于美服,体现丧期衣饰禁忌。 - 衣衾:殓葬所用之衣服与被褥,丧礼中殓尸的必备之物。
附:排除项
以下命中项经判定为非服饰义,予以排除:
- 行6 "如履薄冰"——履为踩踏义,非鞋履义
- 行34 "无思不服"——服为顺从义,非服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