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纪事
《孝经纪事》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说明:《孝经纪事》为清代陈澧辑录十七史中与《孝经》相关之事,全书409行,以人物事迹为主,服饰内容极少。以下为全部命中片段,关键词加粗。
一、殓服冠帽类
1. 行69:《魏书·逸士冯亮传》——敛以衣幍
《魏书逸士冯亮传》(五十一):遗诫兄子综,敛以**衣幍**(五十二),左手持**板**,右手执《孝经》一卷。
【古人屡有此事。】
- 衣幍:殓服用衣与幍(头巾/帽类)。幍,一种头衣。
- 板:即笏板,礼仪场合所持之手板。
- 此条记载冯亮遗命以简单衣幍入殓,左手持笏板,右手执《孝经》,体现薄葬与孝道结合之意。
2. 行264:校记——幍字考辨
(五十二)『**幍**』,四库本作『 』。
- 四库本中"幍"字作另一字形(数字本中显示为空),校记记录版本差异。
- 幍为古代头衣,与冠、巾同类,属冠帽类服饰。
二、赏赐织物类
3. 行116:《新唐书·赵弘智传》——赐绢
《新唐书【一百六】赵弘智传》(八十二):[入]为陈王师,讲《孝经》百福殿,于是宰相、弘文馆学士、太学生皆在。弘智举五经,诸儒更诘辩随问酬(八十三),悉舌无留语(八十四)。高宗喜曰:『试为我陈经之要,以辅不逮。』对曰:『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天下,愿以此献。』帝悦,**赐绢**二,名马二(八十五)。
- 赐绢二:高宗赏赐赵弘智绢两匹。绢为丝织品,是常见的帝王赏赐物。
- 校记(行330):"前一『二』字下四库本有『百』字,后一『二』字四库本作『一』",则四库本作"赐绢二百,名马一",赏赐规模更大。
三、礼制冠服类
4. 行159:引《孝经》卿大夫章——法服
或问曰:『汉陇右刺史宋泉【《后汉书》作枭,章怀注云:《续汉书》枭字作泉也,】患多寇叛,欲多写《孝经》,令家家习之,庶或使人知义,诏书诘责,坐虚慢征,【见《后汉书盖勋传》。】然则讲《孝经》者得无虚慢乎?』余应之曰:『否。《孝经》言天下修身、慎行、德教,加于百姓、卿大夫,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云云。』【下阙。】(一百二十四)
- 法服:即合乎礼法之服装,出《孝经·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 此条为陈澧自拟问答,引用《孝经》原文论证讲《孝经》非虚慢,法服为全书中最核心的服饰概念。
- 《孝经》卿大夫章原文:"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法服在此为礼制服饰的统称。
四、纺织相关(间接)
5. 行386:校记引司马光《书仪》——女工
(一百一十三)《书仪》,宋司马光撰。此处大概原拟采卷四婚仪下:『男子始习书字,女子始习**女工**之小者。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始诵《孝经》、《论语》。虽女子亦宜诵之。』
- 女工:即女红,指纺织、缝纫等手工技艺,与服饰生产间接相关。
- 此为校记中推测原拟引用而未正式采入之文,非正文内容。
排除记录
以下grep命中经审核排除,非服饰义:
| 行号 | 命中词 | 原文 | 排除理由 |
|---|---|---|---|
| 8 | 布 | 刊布之 | "刊布"为公布义 |
| 12 | 布 | 颁布/传布 | "颁布""传布"为公布义 |
| 40 | 布 | 张子布 | 人名 |
| 30 | 黄 | 黄门侍郎 | 官职名,非颜色服饰 |
| 310 | 玄 | 玄宗纪 | 指唐玄宗 |
| 314 | 玄 | 今本作玄 | 指唐玄宗 |
| 350 | 玄 | 今本作玄 | 指唐玄宗 |
| 380 | 玄 | 作玄 | 指唐玄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