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纂三续

《杂纂三续》服饰原文提取

明·黄允交撰,仿李义山《杂纂》体,155行


一、服饰日常

第62行 · 恶模样

村汉着新衣。

服饰要素:衣——着衣日常

语境:此条列于"恶模样"类目下,意指粗鄙村汉穿上新衣反而滑稽不雅,反映明代社会"衣须称体"的观念。着衣本为日常之事,但当穿着者与衣饰身份不匹配时,反而成为"恶模样"。


二、梳妆

第71行 · 富贵相

晚妆。

服饰要素:妆——梳妆打扮

语境:此条列于"富贵相"类目下,以"晚妆"作为富贵人家的表征之一。有闲阶层方有余暇讲究晚妆,此处的"妆"不仅指面妆,更暗示整体妆饰的精致与从容。


三、首饰与衣制

第72行 · 富贵相

婢子宝钗罗袖。

服饰要素: - 宝钗:簪钗类首饰,以金玉珠宝镶嵌而成 - :丝织品材质,轻薄透气,为高档衣料 - :衣制,罗袖即以罗制之衣袖

语境:同列"富贵相"类目。连婢女都佩戴宝钗、穿罗袖衣裳,以仆从妆饰之盛反衬主家之富。宝钗为贵重首饰,罗为上等丝织,此二物加诸婢子身上,极言富贵之家的奢靡排场。


四、丧服制度

第89行 · 不相称

重服挟妓。

服饰要素:服——重服(丧期所着重丧之服)

语境:此条列于"不相称"类目下。"重服"指为父母等至亲所服的重丧之服(如斩衰、齐衰),按礼制期间应禁绝娱乐宴饮。着重丧之服却挟妓游乐,服制与行为严重悖逆,是礼法社会中最典型的"不相称"之举。此条兼具服饰制度与礼教批判双重意义。


附:去噪排除记录

行号 原文 命中词 排除理由
2 出白门车中识 "白门"为地名(南京别称),非服色
13 谬汉做文章 文章 指写文章,非黼黻纹饰
77 庸人弹射文章 文章 指评论文章,非黼黻纹饰
95 豪家白占妻田 副词"白白",非服色
98 客路带重赀 动词"携带",非服饰带
133 恶诗画强污人扇 扇子为生活用品,非服饰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