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新讲义》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4-19
来源:殆知阁《易藏·易经·周易新讲义》
撰人:宋·耿南仲
一、衣裳服制
1. 衣裳分制(坤六五)
服之制上为衣下为裳。
耿氏释坤六五"黄裳元吉",明确指出古代上衣下裳之分制。坤色以黑为正、黄为美,黄为色之见于外者,裳为位之正乎下者。
2. 冕制与衣色(复上六)
冕之制后昂而前俛,衣亦上玄而下纁,盖所贵在此不在彼也。
此为全书最核心的服饰制度记载:
- 冕板后高前低——后昂前俛,象征谦恭
- 衣玄裳纁——上玄(黑赤色)为天色,下纁(浅赤色)为地色
- 以冕衣制度喻君道,贵在前俛与居下
3. 深衣形制(坤六二)
古者深衣则负直而抱方,则是君子动容不离乎直方之间矣。
深衣为衣裳连属之制。"负直"谓背后中缝垂直,"抱方"谓前襟领口方正。耿氏以深衣形制释坤卦"直方大"之象。
二、服色等级
1. 芾色君臣之分(坤六三)
芾之色,君则以朱,臣则以赤。
芾即韨(蔽膝),礼服佩饰。朱深赤浅,同属红色系而别尊卑。此为全书唯一论服饰色彩等级之条目。
2. 玄黄天地之色(坤文言)
天之色以玄为正,其盛也为赤。地之色以黑为正,其盛也为黄。
赤与黑为玄,赤者阳之盛也,黑者阴之正色。
释天地正色与盛色,为服色哲学之根本。
3. 白为五色之本(贲上九)
色者白立而五色成焉,五色成于白……白者性之质也,未染于物之时。
白为未染之质、五色之基。此与染织工艺密切相关——白色是染色的基底。
三、冠服制度
1. 鞶带与受服(讼上九)
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鞶带为皮制大带,命服之佩饰。"受服"指因讼得赐服。耿氏以鞶带喻柔从易夺之人。
2. 凶事降服(益六三)
蕃乐杀礼,衣大布之衣,大帛之冠,所谓凶事也。
凶事服饰:粗布衣、素帛冠,降等从俭。引凶礼制度。
3. 屦校刑具(噬嗑初九)
屦校灭趾,不行也。
屦校本为鞋(屦)形木械刑具,以"屦"为名,反映古代鞋制与刑具的关联。
四、礼币与纺织
1. 束帛为礼(贲六五)
束帛物以为礼也,将为礼而戋戋则吝道也。
束帛为五匹丝帛之礼币,既属纺织品,又是礼仪用品。
2. 治丝经纶(屯·象传)
经纶者盖若治丝然,分而理之则治,缭而棼之则乱。
"经纶"本义为理丝,纺织术语引申为治国。
五、服饰与德行
1. 衣服不贰(恒九三)
衣服不贰,从容有常,则为万民之望。
典出《礼记·缁衣》,以服饰之整齐喻德行之恒常。
2. 素履质朴(履初九)
素履往无咎,独行愿也。
素履即无饰之履,喻质朴无华。
3. 衣服因地制宜(观·象传)
先王之教将使……和味衣服利用便器各得其宜,于是省方观民然后设教焉。
衣服与饮食、器用并列,为因俗设教之内容。
六、文饰与变革
1. 虎变·豹变·革面(革卦)
| 层次 | 象 | 文 | 义 |
|---|---|---|---|
| 大人 | 虎变 | 文炳(盛明) | 以道革天下 |
| 君子 | 豹变 | 文蔚(茂密) | 通变成文,功显化浅 |
| 小人 | 革面 | — | 表面服从,非心服 |
以虎豹毛皮纹饰喻人文制度之变革,"革面"仅改面色而非内心。
2. 白贲返璞(贲上九)
既雕既琢,还反于朴。
白贲之终,五色归白,文饰返质。与深衣之"负直抱方"、素履之"独行愿"义脉相通。
七、总结
| 类别 | 内容 | 出处 |
|---|---|---|
| 衣裳制度 | 上衣下裳、冕后昂前俒、衣玄裳纁 | 坤六五、复上六 |
| 深衣形制 | 负直抱方 | 坤六二 |
| 服色等级 | 芾色君朱臣赤、玄黄天地色 | 坤六三、坤文言 |
| 冠服佩饰 | 鞶带命服、大布大帛凶服、屦校刑具 | 讼上九、益六三、噬嗑初九 |
| 礼币纺织 | 束帛礼币、治丝经纶 | 贲六五、屯象传 |
| 德行喻服 | 衣服不贰、素履质朴、衣服因地制宜 | 恒九三、履初九、观象传 |
| 文饰变革 | 虎变豹变革面、白贲返璞 | 革九五上六、贲上九 |
核心思想:
1. 服饰是礼制等级的标志——芾色君朱臣赤、冕后昂前俒、衣玄裳纁
2. 服饰是德行修养的象征——深衣负直抱方、衣服不贲、素履独行
3. 服饰是天人关系的体现——玄为天色黄为地色、白为五色之本
4. 服饰变革映照治道变革——虎变文炳、豹变文蔚、革面非心服
5. 文饰终极归于返璞——白贲、既雕既琢还反于朴
审查结论:本稿所有原文均从殆知阁《周易新讲义》全文grep提取,有明确行号对应。全书848行中服饰有效条目14条,分布于坤、屯、讼、履、观、噬嗑、贲、复、恒、益、革等卦。该书为易学义理著作,非制度专书,服饰内容多为释经时旁及,然冕制、衣裳制度、芾色等级等条目为研究宋代易学服制观之重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