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窥余》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4-22
来源:殆知阁《易藏·易经·周易窥余》
作者:[宋] 郑刚中
一、鞶带与讼受服(讼上九)
讼极则胜负分,得鞶带者胜而受宠也。讼至于极岂能常胜,受宠者亦偶然耳,故曰或锡之。夫衣服所以彰有德,人慕其德故并其服而钦之。讼非可以为德也,于服何荣?终朝三禠之,此固其理。庄子曰: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齧挽裂尽去而后慊。盖服非猨狙所安也。讼而受服,岂但不安而已,愧耻而三禠之,盖有挽裂之意。
注:
- "衣服所以彰有德"——衣服的功能在于彰显有德之人
- "以讼受服亦不足敬"——因争讼而获得服赐不值得尊敬
- 引《庄子》猨狙衣周公之服:服不称德则不安
- 侯果注:干为衣为言,故以讼受服
- 翟玄注:上以六三锡下三阳,群刚交争得不以让,故一朝之间三夺
二、再命受服(师九二·王三锡命)
李鼎祚曰:案二互体震,震木数三,王三锡命之象。周礼云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义也。
注:
- 引《周礼》命服制度:再命始受服
- 三锡命: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
- 服赐与命爵对应,再命方有服制
三、束帛戋戋(贲六五)
贲于国则城雉宫室之属皆在所饰,侈财害力为多。贲于野不过乎山林津梁沟浍之事,必无事于雕饰之侈,初虽若吝而束帛戋戋终吉之道也。
注:
- 束帛为聘问之礼,戋戋为委积貌(子夏传作残)
- 贲于国则奢,贲于野则俭——节用为终吉之道
- "白贲反质无咎"——装饰最终返归于质朴
四、黄裳之义(离六二)
黄中色也,以黄离而元吉,故知此爻之美尤在于中。夫爻之得中者多矣,独六二以中色言者,以离之二自坤来也。虽然二与五偕自坤来,而五不以黄离言者,盖二以臣道在下有黄裳之义,此所以称元吉。
注:
- 黄为中色,离六二自坤来,故有黄裳(中色下饰)之义
- 臣道在下故取黄裳——裳为下饰,喻臣道居中
五、缶与文饰(比初六·坎六四)
1. 比初六·缶
陶土为缶,可用以汲,外无文饰。王弼谓质素之器。初取以为象者,坤土而坎水故也。土者信之本,相比之道以信为先,不容有饰情之伪。
2. 坎六四·樽酒簋贰用缶
樽酒贰之以簋,所谓物不足而诚有余者。用缶则又有虚而受之之意。
注:
- 缶为陶器,外无文饰,取质朴之义
- "不容有饰情之伪"——相比之道贵信不贵饰
- 用缶喻虚心受物
六、贲卦与文饰
1. 贲其趾·舍车而徒(贲初九)
困穷之道无他,修饰其所行而已矣。此贲之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也。贲其趾者修饰其所行之谓,舍车而徒者义不屑就之谓。
2. 白马翰如(贲六四)
必曰白马者,盖初与中阻于寇,未遂婚姻之义,所以相贲饰者未相及,故马取其白。
3. 白贲反质(贲上九)
圣人谓贲以文饰成卦,后世必有因饰而过者,故先于六五推明节用终吉之理,又于上九见白贲反质无咎之意。
4. 贲为文饰之象(贲·象传)
上艮下离为贲,君子明庶政无敢折狱者,以贲为文饰之象,折狱者不以饰为能也。
注:
- 贲卦专论文饰:从"贲其趾"到"白贲反质",由饰归质
- 白马取白——未相及故取素色
- 文饰与折狱对立——司法不应以饰为能
七、冠服与威仪(震·彖)
遇威而畏,临事而惧,不违于咫尺之间,危坐于冠服之下,虩虩然不敢以笑言为常度,如是亦致亨之道。
注:
- "冠服之下"——着正式冠服时的敬畏态度
- 冠服代表礼制威仪
八、袂与冶容(归妹六五)
其君之袂不如娣之袂良。夫小君以中为位,以贵而行下,主群嬖,阴道盛矣。使其不自谦降,犹修饰冶容与下争宠,则妒忌僭侈,阴道盛极,将如月之盈矣。
注:
- "袂"为衣袖,娣之袂良(装饰华丽),君之袂不如(素朴谦降)
- "冶容"即刻意妆饰容貌
- 帝妹(君)以谦降为德,不以礼容为饰
- 修饰冶容则争宠僭侈——以服饰论妇德
九、丝织术语
1. 离为丝(屯卦)
集传谓屯自临变,离为丝,坎为轮,纶也。
2. 柅络丝趺(姤初六)
柅织绩之器,或以为止车之物。说文曰:柅络丝趺也。制柔之道当使牵制而有所属。
3. 治丝而棼(屯初九)
急则犹治丝而棼,所以为经纶者紊矣。
注:
- 离卦有丝之象,坎为轮,合为纶(治丝合之)
- 柅为络丝趺(绕丝底座),织绩之器
- 治丝而棼:急则理丝反乱——治丝为经纶之喻
十、屦校灭趾(噬嗑初九)
趾所以行,屦所以纳,践履不正则屦趾乃为恶之本。用狱者屦校之所以止其行也。震为足,初居足之下为趾,震木也,以足置木校也。
注:
- 屦为鞋,校为木枷
- 屦校:木枷着于足(胫),止其行走
- 屦所以纳趾——鞋的功能在容纳足趾
十一、总结
| 类别 | 内容 | 出处 |
|---|---|---|
| 鞶带讼服 | 衣服彰德、讼受服不足敬 | 讼·上九 |
| 命服制度 | 再命受服、三锡命 | 师·九二 |
| 束帛聘礼 | 束帛戋戋、节用终吉 | 贲·六五 |
| 黄裳中色 | 臣道在下、黄裳之义 | 离·六二 |
| 缶无文饰 | 质素之器、不容饰伪 | 比·初六 |
| 文饰与反质 | 贲其趾、白贲、白马翰如 | 贲卦 |
| 冠服威仪 | 冠服之下虩虩 | 震·彖 |
| 袂与冶容 | 君袂不如娣、修饰冶容争宠 | 归妹·六五 |
| 丝织术语 | 离为丝、络丝趺、治丝棼 | 屯/姤 |
| 屦校灭趾 | 屦所以纳、以足置木校 | 噬嗑·初九 |
核心特点:
1. 郑刚中兼取汉宋,服饰考证引虞翻、荀爽、侯果等象数家说
2. 重服德对应——衣服彰德、讼受服不足敬
3. 文饰与质朴的辩证——从贲卦"白贲反质"到比卦"缶无文饰"
4. 以丝织术语解卦象——离为丝、柅为络丝趺
5. 袂与冶容的伦理观——帝妹谦降不饰,冶容则争宠僭侈
审查意见:
- 全部服饰内容均从原文grep提取,有明确行号对应
- "履"在易中多作践履义,已排除非鞋履义的用例
- "服"过滤了服从、服事等非服饰义
- "文饰"取贲卦文饰之象,为间接服饰内容但关系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