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典宽严部 · 缧绁木索与刑具

本卷论政宽严,屡及刑狱之事,其中缧绁、木索等为人身束缚之具,虽非日常服饰,然为古代可穿戴之刑具,与服饰体系之束缚、衣带类器具有关联,摘录如下。


一、缧绁(囚服绳索)

原文

昔唐肃宗器本刻深,以刑名自喜,安史之乱,来归者戮于独柳之下,待罪者毙于缧绁之中。

另见

此乃法急耳。秦法辄升殿者夷三族,人皆惧族,安有敢拒耶。


二、木索(木制刑具)

原文

今夫州县之吏受赂以鬻狱,其罪至于除名,而其官不足以赎,则至于婴木索、受笞棰,此亦天下之至辱也。


三、其他刑狱束缚具

3.1 钻钻

其后遂诏有司,绝钻钻诸惨酷之科。

3.2 笞棰

则至于婴木索、受笞棰,此亦天下之至辱也。

3.3 棰楚

轻薄棰楚以济群生。

3.4 鞭背

太宗皇帝见明堂图,始禁鞭背。


刑具穿戴要素总表

条目 类别 穿戴方式 说明
缧绁 囚禁束缚具 缚于身 黑色绳索,系缚囚徒之身,为最常见囚服刑具
木索 木制枷锁 套于颈项/手足 木枷锁索,套加于囚徒身上
钻钻 刺身刑具 加于身体 铁制刺具,刺入犯人身体之酷刑
笞棰 拷打刑具 受刑时解衣 竹板木杖,受刑者须解衣受笞
棰楚 拷讯刑具 受刑时解衣 木杖荆条,拷讯之具
鞭背 鞭笞刑具 受刑时去衣 皮鞭笞背,须去衣露背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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