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典·讳忌部》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4-19
来源:古籍巴士《人事典·讳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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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人事典·讳忌部》为典章制度类书中关于民间禁忌、避讳的专篇,主要记述四大讳忌(西益宅、被刑不上丘墓、妇人乳子不吉、正月五月子不吉)及历代帝王臣民的讳忌事例。全书以讳忌为核心,服饰内容极为稀少,仅在丧葬禁忌、刑徒服饰、俗讳用语等叙述中附带提及,属于禁忌文化中的服饰间接记载,而非专门论述服饰。

55个服饰关键词grep结果:仅8个命中(衣、冠、裘、带、佩、笄、帛、伞),另"布""履""盖"虽有命中但为非服饰义(虚词/动词);扩展搜索命中服饰、文身、髡钳、彩衣、冠带、佩玉、冠笄、幡布、绵等9项。无任何关于衣料织造、染色工艺、日常服饰制度的独立记载。


一、丧葬服饰禁忌

1. 裘不可以藏(淮南子·泛论训,line5)

葬死人者裘不可以藏……裘不可以藏者,非能具绨绵曼温暖于身也,世以为者难得贵贾之物也,而不可传于后世,无益于死者而足以养生,故因其资以砻之。

2. 毋反悬冠——似死人服(论衡·四讳篇,line7)

毋反悬为似死人,或说恶其反而承尘溜也。


二、象刑服饰——彩衣冠带

彩衣系躬·冠带与俗人殊(论衡·四讳篇,line7)

古者用刑形毁不全,乃不可耳。方今象刑,象刑重者髡钳之法也。若完城旦以下施刑彩衣系躬,冠带与俗人殊,何为不可。


三、佩玉收藏——尸沁为贵

佩玉以尸沁为贵(清波杂志,line15)

佩玉以尸沁为贵,酬价增数倍,垆墓之物反为生人宝玩。


四、妇人服饰——两浙风俗

皆事服饰(鸡肋编,line15)

两浙妇人皆事服饰口腹,而耻其营生。


五、冠笄礼俗

至冠笄亦然(群碎录,line16)

男子入学多用七岁五岁,盖俗有男忌双女忌只之说,至冠笄亦然。


六、俗讳用语中的服饰词

幡布·伞(菽园杂记,line16)

舟行讳住讳翻,以箸为快儿,幡布,讳离散……为□笠,讳狼籍。


七、身体标记——文身与髡钳

1. 断发文身(论衡·四讳篇,line7)

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

2. 髡钳之法(论衡·四讳篇,line7)

象刑重者髡钳之法也。


总结

类别 内容 出处
丧葬服饰禁忌 裘不可以藏、毋反悬冠似死人服 淮南子·泛论训、论衡·四讳篇
象刑服饰 彩衣系躬、冠带与俗人殊、髡钳 论衡·四讳篇
佩玉收藏 佩玉以尸沁为贵 清波杂志
妇人服饰 两浙妇人皆事服饰 鸡肋编
冠笄礼俗 冠笄亦忌偶/奇数 群碎录
俗讳用语 幡布改称布、伞改称□笠 菽园杂记
身体标记 断发文身、髡钳 论衡·四讳篇

核心特征

  1. 本篇服饰内容全部依附于讳忌文化,无一独立论述服饰的段落
  2. 丧葬禁忌中的服饰(裘、冠、服)反映古人对死亡与衣物的禁忌心理
  3. 象刑制度中的彩衣、冠带是服饰作为刑罚标识的典型记载
  4. 佩玉以尸沁为贵,反映墓葬器物在收藏文化中的特殊审美
  5. 俗讳用语中"布""伞"因谐音不吉而另造替称,是服饰词汇与禁忌文化的交汇
  6. 全书无日常服饰制度、衣料织造、染色工艺等记载,服饰信息密度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