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典六岁部》服饰相关原文提取

说明

以下提取自《人事典六岁部》原文中与服饰直接相关的段落,按服饰类别排列。


一、衣义类

1. 衣以盖形

出处:周书·张元传
原文:元年六岁,其祖以夏中热甚,欲将元就井浴,元固不肯从。祖谓其贪戏,乃以杖击其头曰:"汝何为不肯洗浴?"元对曰:"衣以盖形,为覆其体,元不能露其体于白日之下。"祖异而舍之。
服饰要素:衣——衣服。六岁张元以"衣以盖形"为由拒绝露天洗浴,体现幼童对衣之遮体功能的认识与礼义自觉。


二、发饰类

2. 丱角之繻

出处:宋史·韩世忠传
原文:世忠子彦直字子温……六岁从世忠入见高宗,命作大字,即拜命跪书"皇帝万岁"四字。帝喜之,拊其背曰:"他日令器也。"亲解孝宗丱角之繻傅其首,赐金器笔研监书鞍马。
服饰要素:丱角——幼童束发为两角之发式;繻——细密丝帛,用于束发之丝带。高宗取当时尚为幼童的孝宗头上发繻,赐予韩彦直傅于其首,为极高荣宠。


三、官服类

3. 三品服

出处:宋史·韩世忠传(同上条)
原文:年十二赐三品服。
服饰要素:三品服——三品官阶之服色。韩彦直十二岁即赐三品服,因父功而得恩荫赐服。


四、刺绣类

4. 绣御掌于背

出处:吉安府志
原文:孝宗召入宫,时宫女正午睡,帝指宫女命为诗,献可即跪曰:"御手指婵娟,青春白昼眠,粉匀香汗湿,髻压翠云偏……"帝拊其背曰:"卿何不作我家儿!"命宫女为绣御掌于背以赐归。
服饰要素:绣御掌于背——将皇帝手掌印记绣于衣背之上,作为御赐标识。六岁李献可因才被帝赏识,得此特殊赐物。


五、发妆类

5. 髻压翠云

出处:吉安府志(同上条)
原文:髻压翠云偏。
服饰要素:髻——发髻;翠云——翠绿色如云之发饰。六岁童子诗中描写宫女睡态,发髻压歪翠色头饰。


附录:排除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