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算术》服饰相关原文提取
检索范围:全书294行
检索方法:10轮关键词grep,命中行sed提取上下文
命中段落:2处(行63-69、行131)
段落一:《仪礼》丧服绖带法(行63-69)
63 《仪礼》丧服绖带法:
65 「苴绖大搹,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为带。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大功之绖,齐衰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小功之绖,大功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缌麻之绖,小功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注云:「盈手曰搹。搹,扼也。中人之扼围九寸。以五分一为杀者,象五服之数。」今有五服衰绖,迭相差五分之一。其斩衰之绖九寸,问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绖各几何?
67 答曰:齐衰七寸五分寸之一、大功五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小功四寸一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缌麻三寸六百二十五分寸之四百二十九。
69 甄鸾按:五分减一者,以四乘之,以五除之。置斩衰之绖九寸,以四乘之得三十六为绖实;以五除之得齐衰之绖七寸五分寸之一。以母五乘七寸得三十五;内子一得三十六。以四乘之得一百四十四为实。以五乘下母五得二十五为法。除之得大功绖五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以母二十五乘五寸得一百二十五,内子十九,得一百四十四。以四乘之得五百七十六为实。以五乘下母二十五得一百二十五为法。以除之,得小功绖四寸一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以母一百二十五乘绖四寸,得五百。内子七十六,得五百七十六,又以四乘之得二千三百四为实。以五乘下母一百二十五得六百二十五为法。以除之,得缌麻之绖三寸六百二十五分寸之四百二十九。
段落二:丧服制食米溢数法(行71-75,关联条目)
71 丧服制食米溢数法:
73 「朝一溢米,夕一溢米。」注云:「二十两曰溢,一溢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
75 甄鸾按:一溢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法:置一斛米,重一百二十斤。以十六乘之,为积一千九百二十两。以溢法二十两除之,得九十六溢为法。以米一斛百升为实。实如法得一升。不尽四升,与法具再半之,名曰二十四分升之一。称法:三十斤曰钧,四钧曰石。石有一百二十斤也。所以名斛为石者,以其一斛米重一百二十斤故也。
说明:此条虽以"丧服"标题,内容实为丧期食米度量换算,与服饰形制无直接关系,但属丧服制度整体之一环,故附列。
段落三:《礼记》礼运"十二衣"(行131)
131 「五行之动迭相竭。五行、四时、十二月还相为本。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五味六和、十二食还相为滑。五色、六章、十二衣还相为质。」注云:「竭犹负载也。言五行运转,更相为始。五声宫、商、角、征、羽。其管阳曰律;阴曰吕。布在十二辰,始于黄锺九寸。下生者三分去一;上生者三分益一,终于南吕。更相为宫,凡六十律。」
说明:此"十二衣"为礼运篇类比句式之一环,与五声、五味、五色并列,意指十二种礼服随月递更。本书甄鸾按语未对"衣"作数学演算,仅就"十二管还相为宫"展开律吕推算(行133-157)。
未命中关键词汇总
| 轮次 | 关键词 | 命中数 |
|---|---|---|
| 第1轮 | 衣、裳、服、冠、冕 | 5(衣×1、服×3、冠/冕×0、裳×0) |
| 第2轮 | 袍、褐、裘、裙、襦 | 0 |
| 第3轮 | 巾、帻、帽、弁、履、舄 | 0 |
| 第4轮 | 丝、帛、绢、锦、绫、罗、缎、绮 | 0 |
| 第5轮 | 织、染、绣、缝、纺 | 0 |
| 第6轮 | 佩、带、绶、笏、袂、衿 | 6(带×6,均为丧服绖带) |
| 第7轮 | 舆服、章服、服色、冠服、朝服、祭服 | 0 |
| 第8轮 | 布衣、锦衣、短褐、缁、缟、素 | 0 |
| 第9轮 | 靴、鞋、袜、幞头、簪、钗、钏 | 0 |
| 第10轮 | 龙袍、鱼袋、玉佩、金带、翠 | 0 |
全文294行中,仅行63-75、行131涉及服饰内容,其余均为历法、音律、田制、度量衡等数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