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苌楚斋三笔》服饰原文提取

以下为经审查确认的服饰相关原文,按卷次排列,保留原文风貌。


一、苏州绅士三人轿(卷二,行266)

苏州绅士退位家居,虽曾任卿相,出门只乘三人肩舆,并谓四人轿为本省官吏所乘,不敢僭用,可谓知礼矣。而本城内之婚嫁喜事,绅士家用花轿,下虽至厮养贱役,无不用绿围红拖轿、四人轿。此独非本省一二品大员所乘乎?何苏人之乘轿颠倒若此,想亦习俗使然也。

【服饰要素】 三人肩舆、四人轿、花轿、绿围红拖轿——乘轿等级制度


二、论左袵(卷二,行287)

《论语》「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袵矣」,朱注:「被发左袵,夷狄之俗也。」云云。声木谨案:孔子当日言此,即专指管仲相桓公,伐楚于召陵一役而言。当时夷狄皆不足有为,惟楚雄视南方,称王自侈,故孔子恶其僭妄,深以管仲拒楚为功。桓公八年《左氏传》,随季梁曰:「楚人上左,军必左。」云云。楚人既以左为上,军必左,衣亦必左袵,尤为确证。左袵虽为夷狄之俗,而经传中并无他夷狄上左之语,故予以为专指伐楚而言。

【服饰要素】 被发左袵——夷狄服饰习俗讨论


三、翁同龢五不居士(卷二,行296)

常熟翁文恭公同龢,自光绪□□年□月,获谴家居后,自号五不居士,并谓一不穿公服,二不会客,三不写字,四不入城,五不写信,有欧阳文忠公六一居士之遗风。

【服饰要素】 公服——官员正式服饰


四、温州府陋习(卷二,行308)

浙江温州府陋习:每年迎春之日,羣氓必将府尊貂外褂撕破,分持而去,以为取得春意。永嘉县令,每年例有府尊陋规贰百两,为置新貂外褂之用。后江都徐乃秋观察兆丰任温州府时,出示严禁,其风始革。

【服饰要素】 貂外褂——地方官冬服,皮草外褂


五、内廷所用香帛等事(卷二,行335)

国朝内廷祭祀所用之帛,例由浙江织造制进,闻每年需用叁千疋,每疋开支银贰拾两。先文庄公任浙江巡抚,曾兼护织造数月,亲见此帛。谓前一尺是佳帛,后一尺是粗布,再后一尺则希希无物。

【服饰要素】 帛——内廷祭祀丝帛;织造——丝织制度


六、李国英殉夫绝命书(卷三,行382-386)

平时喜以僧服照象,见者早知其不祥。

媳内里小褂裤,切不可动。

衣衾棺木,皆三叔亲手所办。福五在生,未有功名,未忍任其盖棺之时,白衣而去,随求恳求三叔,代捐盐运使衔,加捐从一品封典……殓以朝服朝冠。

【服饰要素】 僧服、小褂裤(女内衣)、衣衾、白衣(无功名者丧服)、朝服朝冠(捐官后殓服)


七、刘铭传衣冠失落(卷三,行412)

同治五年冬月,合肥刘壮肃公铭传剿捻,大败于天门县城外尹隆河……当时壮肃已得头品顶戴,其顶珠系以玛瑙制成,为他人所未有。及尹隆河之败,衣冠失落,适为霆军所得。奉节鲍武襄公超名位虽与之相埒,平日意甚轻之……至是作书以戏合肥李文忠公鸿章云:「刘某必是业已殉难阵亡,余在其军中,得其平日所服之衣冠。其顶珠为玛瑙所制,未见他人服用,确为刘某之物。今顶珠在而人未见,非阵亡而何。」云云。

【服饰要素】 衣冠、顶珠(玛瑙制)、头品顶戴——军事服饰与官帽饰品


八、黄衣黄冠之志(卷四,行498)

久有黄衣黄冠之志,深悔宣统辛亥十月,奉上谕自由翦发。不然,将追踪邓牧、汪元量,放浪山水间,作世外之人,不复与闻人间事矣。

【服饰要素】 黄衣黄冠——道士服饰,代指出家之志


九、京师奢华旧制(卷五,行549)——核心材料

同光之间,粤捻匪初平,四海晏安,百姓康乐,京师士大夫颇喜讲车马衣服:一时囿于风气,虽贤者亦不能免。吴县潘文勤公祖荫当日黼黻,系全用小真珊瑚、小真珠制作,备极奢侈。寿州孙文正公家鼐见之,诧为眼福,为生平所未见,日后犹时常津津乐道之。常熟翁文恭公同龢,凡遇花衣期内七日,每日必易花衣一袭,备极华丽,颇为人所艳称。我朝旧制:凡遇万寿圣节,除正日外,前后各三天,皆须穿花衣,俗谓之花衣期。花衣即蟒袍,京师流行有此称。二公皆以贵公子早掇巍科,置身通显数十年,亦无怪其然。当时王公以至庶人,罔不用骡车,亦有双飞燕、拉小拴等名目。双飞燕车之两旁,各有车夫步行随之,非尚书侍郎不敢僭用。拉小拴于两车夫外,又加一车夫,在前牵马,非王公贝勒不能有。此虽非我朝定制,即相传之俗例,士大夫亦不敢甘冒不韪,犹足见当时风气淳朴。光绪庚子以前,一时风行以真珊瑚小珠为荷包上之珠,俗名荷包豆,每粒值银数两。花翎当时初重鱼眼翎,继豆眼翎,皆比他翎为重,人争喜用之。黼黻上之鸟,京师中通行三种,一立形,一飞形,一伏形。伏形一种久不用。当时黼黻以阔大为尚,后来愈作愈小。光绪末年,其大小枕头相仿,人谓之枕头形,并谓不久仍须至搭连形。识者早忧其非我朝之福,果未久而宣统辛亥乱作。

【服饰要素】 黼黻(珊瑚珠制)、花衣/蟒袍、花衣期制度、花翎(鱼眼翎、豆眼翎)、荷包豆、黼黻之鸟形制演变(立形→飞形→伏形→枕形→搭连形)、僭用俗例


十、承平士大夫奢侈(卷六,行709)

嘉道年间,海宇升平,闾阎安乐,人民殷富。士大夫中,贤者提倡风雅,不贤者竞尚奢侈,考究车马衣服,盛极一时。闻有旗人某,官至三品京堂,素富赀产,起居饮食,服饰器用,豪华越乎等伦。即所戴之顶珠,系天蓝宝石,价值逾万。不意上达天听,翌日召见,宣宗成皇帝谕之曰:「尔之顶戴,可谓阔矣。」某叩首谢曰:「奴才之顶戴,求皇上赏收。」言毕,自将其顶珠摘下,献于御座。宣宗又谕曰:「你知我收你顶珠用处否﹖」某对以不知。宣宗笑曰:「我要将你之顶珠劈成两个,镶我马鞍耳。」此当年成都将军宗室歧子惠将军元告先文庄公者,将军并谓:「宣宗并非要其顶珠,实恶其奢侈,明示以他人顶上之物,留为胯下之用,故言镶马鞍,以戏之耳。」云云。

【服饰要素】 顶珠(天蓝宝石制)、顶戴、服饰器用——奢侈服饰与帝王惩奢


十一、苏州织造等语(卷六,行718)

苏州织造兼督理浒墅钞关满洲崇□□尚衣启常言:「凡御用之物,均可造册报销,惟奉内廷面谕所制之件,照例不得报销。如违例,必触圣怒,祸且不测。」云云。

【服饰要素】 织造、尚衣——丝织生产机构


十二、西南少数民族毛毡(卷五,行727)

善制毛毡,柔软坚固,出门时每携之,如遇山路崎岖,不能行走,则以毡自裹其身,由山上一滚而下,毫不伤人。

【服饰要素】 毛毡——少数民族织物与用途


十三、豫师屏绝洋布(卷五,行736)

生平最恶洋字,其家中无一物来自泰西,洋布亦屏去不用,坑垫、椅垫等,皆以北京土布为之。

【服饰要素】 洋布、土布——布料选择与排外心态


十四、衣冠冢制度(卷六,行855)

四川省城有一墓,题曰「季汉关夫子衣冠处」。扬州城外梅花岭明史忠正公可法墓,亦忠正公葬衣冠处。古今忠义贤达之墓,往往有二,后人不必胶柱鼓瑟,纷纷辨论也。

【服饰要素】 衣冠处/衣冠冢——衣冠葬制度


十五、华尔改服中国冠裳(卷七,行929)

合肥李文忠公鸿章,督令中丞等为之改服中国冠裳,易棺收殓。

【服饰要素】 中国冠裳——为外国人换中国官服入殓


十六、降将冠服赐予(卷八,行1028)

明日,李公过公部将营,捌降人者,出城屏驺骑上谒。李公劳苦良久,给总兵、副将冠服有差,留宴军中。

【服饰要素】 冠服——军事降将赐服等级


十七、罗绮(卷八,行1043)

泗州杨文敬公士骧生平纳一妾……尝言自作挽联云:「平生喜读《游侠传》,到死不知罗绮香。」云云。

【服饰要素】 罗绮——丝织品,代指华贵服饰


十八、秦良玉女将始末(卷十,行1134)——核心材料

服饰相关节选:

葵尝语诸子曰:「惜不冠耳,汝兄弟皆不及也。」玉曰:「锦伞锦车,曷尝冠哉!使儿得掌兵柄,夫人城、娘子军不足道也。」

子祥麟未壮,奉命袭职,遂卸裙钗易冠带。家将文指挥妻白氏、祥麟妇张凤仪暨左右侍婢,皆男装雄服,随玉征战。

初,玉入都,上召见,赐一品服御,制诗三章褒美之,有「世间不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之句,朝野荣之。

马氏家藏既尽,惟存御赐蟒玉一品服,今尚灿然如新云。后为盗窃至江右,官诘知为上赐玉物,赍还其家。

声木谨案:……其所用故物,道光间,其族兄某曾亲见之。其战袍长逾二人,其躯干雄伟,已可想见。

【服饰要素】 冠、裙钗、冠带(女性→男性服饰转换)、男装雄服、一品服御(皇帝赐服)、蟒玉一品服(御赐蟒袍玉带)、战袍——女性军事服饰罕见史料


十九、回妃戎装行乐图(卷十,行1140)

乙卯六月,在武英殿陈列所,亦见有《回妃戎装行乐图》一轴,为当时□□□所绘,神采奕奕如生。

【服饰要素】 戎装——清宫女性军事服饰画像


二十、文信国衣带赞(卷五,行629)

常诵文信国衣带赞孔孟仁义之语,而自谓笃守程朱性理之学。

【服饰要素】 衣带——衣带中藏密诏的服饰功能


提取完成。全书共提取服饰相关原文20条,涉及5大类别:官服等级制度、赐服与军事服饰、丧葬服饰、衣料织物、服饰文化观念。